探析交通工程建设中影响造价的因素和对策
2021-03-29林英达
林英达
关键词:交通项目建设;成本系数;措施
引言
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几十年里,中国的交通工程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由于现阶段交通建设项目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如何合理分析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并给出最具体的管理措施,以及如何有效利用项目建设投资,提高成本管理将成为交通建设项目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交通工程的特点
1、投资50亿元以上的交通建设项目需要通过省、地、县三级招标投标交流管理中心进行招标,招标承包的规范化程度往往不足,导致双方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时出现一些纠纷。
2、交通建设一般属于露天施工,由于恶劣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常常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施工建造工作产生阻碍。
3、路基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内容的相互干扰,情况更加严峻。路基土方开挖施工、结构性建筑基础开挖对地质影响的界定、边坡防护形式等方面都会存在争议。
4、由于我国江南地区的交通建筑大多位于低山或丘陵地带,施工公司在投标前往往没有进行全面的实地勘察,因而在施工中经常会遇在建造质量上的纠纷问题。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影响成本的几个方面及其对策
1、设计质量和深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一经确立,设计质量就成为直接工程项目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成本的关键所在。而设计品质、深度能否满足规定标准;设计功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但关乎到工程项目一次投放的资金多少,甚至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其经济效益的是否能正常发挥。例如,在部分较小县城中,由于当地的设计能力有限,设计的品质和深度均无法达到技术标准和设计功能要求,造成在建设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了过多的技术变化,以致招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被修改得面目全非,造价也变得无法控制。
2、施工招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施工招标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规范化、成熟化的关键措施,已全面推行十余年,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人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招投标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重大交通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这种方式不仅不能合理控制成本,而且还会在施工过程中引起争议。另外,在城市交通工程中还经常出现这样不规范行为,例如,由于施工公司被中标人强行要求实施不完全的现场勘察,以致工期太紧,图纸预算设计不全,无法编制出标底。因此,施工业主单位往往以经评估组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预算下浮系数为标底,而招投标工作单位所报下浮率则成为最主要的评价指数。这种评估方式具有一定缺点,不利于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调节。一方面,无法从竞争中直接确认工程价值,使报价生成过程缺乏透明度。投标单位的价格标准也具有很强的随意性,一方面无法真实体现各个招投标者在劳务耗费水准上的巨大差别。另一方面,这种评标管理方式所确定的中标价位并没有合理化,施工图预算如果偏高,当然建设成本也会偏高。如果施工图预算过小,中标人会质疑施工图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项目建设中找出不同的增加成本的方法。为防止上述情况发生,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同时,招标单位要逐步完善项目评标定标方法,进一步推进统一招标模式建设,弱化项目标底作用,促进招标工作更加合理。此外,定价模型应引入国外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模型。利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的能力自主报价,也可以挖掘投标单位的潜力,从而加强市场竞争。同时,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模式,大大简化了工程竣工后的实际工程量的核算。
3、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也是中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工程合同条款的能否全面、规范、严格将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结果。另外,有所不同的标段之间常常会因施工单位相互影响而形成经济纠纷,这无疑加大了与施工业主的沟通操作量,有时需要为此问题承担巨额工程费用。因此,为了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建议采用施工单位总承包的模式,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施工业主也可以委托总承包。
4、预算外工程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预算外工程量大致有二个部分,一部分是因工程设计深度不够大或在使用功能上发生了变化所导致的工程变更,另一个则是因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在现场上的需要,而暂时追加的另外工程量。这种巨额追加的实际工作量一般可以透过现场签证成为日后支付的基础。因此,一些施工单位为了低价中标后获取利润,在现场签证上宣传文字,夸大实际工作量,曲解工程定额中的部分条款。此外,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工作人员普遍对工程定额条款并不了解,因此常常搞不清楚施工单位签证内容的实际情况,这也导致了部分不该签的工程项目却办理了签证。并且在对建筑设计变化和现场施工签证变化作出估算时,往往会曲解定额,高估计算。比如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当建材二次搬运费用和道路养护费用增加时,采用收费标准。此外,在应用定额时,可以将原定额中的材料价格换算成市场价格,计入直接成本,再将剩余的直接成本、现场成本和间接成本归集。但是这些方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建筑材料的市场价差只参与税费的核算,不参与其他应付款的归集。而且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具规格大于预算定额,因此施工单位在申报费用时会更换预算定额中的机具种类和尺寸,但无法调整总消耗,因此计算出的直接总成本偏高。这种方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工程定额中施工机具的机队是根据一般企业的合理机具配置和一般企业的机械化水平综合考虑的,当实际使用的设备与工程定额不符时,通常不作调整。
5、索赔对项目成本的影响
由于法律观念的提高,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索赔事故较为常见,因为这有利于促使施工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企业行为,还有利于维持市场正常运行有序,并推动施工市场的规范性的发展。另外,工程理赔按目的又可分成工程质量时间理赔与成本费用理赔,不论是工程质量时间理赔或是成本费用理赔,对于施工业主来说都会造成资金投入的增大,因而在工程质量延误后,企业将要为此多支付的贷款利率。所以建设投入监理项目专业工程人员首先就应该提高对工程理赔的前瞻性,以防止过度理赔事故的出现。而一旦理赔事故出现了,建设投资监理工程师按照现有法律、规章、合作协议等,正确、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既能够为施工业主节省投入,同时又为施工单位降低了经济损失。一旦發生索赔,建设单位通常会高估并尽可能多地计算经济损失。
三、结束语
在交通工程中,影响道路成本形成的因素有很多,各方面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交通工程造成影响,所以施工单位要根据影响国家道路工程造价的不同原因,积极合理的采取措施去调节费用,以推动国家道路工程的进一步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的腾飞“铺好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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