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PP模式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运用
2021-03-27黄克雕
黄克雕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建设策略
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对加强农村地区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尤其水利设施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与人畜饮水项目,因此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为农业生产基础,是维护农产业基础地位关键。但目前为止,我国很多农村地区,仍存在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尤其水资源利用问题较多,包括防洪、饮水、灌溉问题[1]。因此如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为当地政府重要议题。
PPP模式特征
PPP模式是公私伙伴关系模式,主要指政府部门基于市政建设需求,经特许经营权方案及社会盈利机构创建伙伴关系,取得政府资本及社会资本一同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PPP模式后,主要强调伙伴关系。传统建设模式中,政府为包发方,而私营部门与承包方处于不对等关系中。PPP模式中,主要强调以下特征:①合作伙伴目标一致,公私双方为合作关系,即通过约束机制,约束双方行为、关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的为农村发展基础,可为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提供条件,是居民生产生产基础保障;②合作伙伴利益共享,当地政府允许私营资本一同参与项目建设,需以私营部门获取利益为目的,并允许私营部门收回资本、获取收益,可将收益分成两方面:第一,完成项目后,政府部门为私营部门获取收益,辅助私营部门完成项目建设;利用特许经营权形式,获取定期经营权及经营利润;③合作伙伴共担风险,双方共同负责整个项目周期,包括风险承担等,在获取收益同时,还需承担一定风险。
PPP模式优势
PPP模式主要指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于合同期内合作,非公共部门掌握资源参与公共产品与服务,合作目标统一,取得双赢的牢固的公私模式。PPP模式具体具有以下优势:
(一)可实现共赢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期间,私人企业想要实现自身利益、获取短期收益,同时又可提升自己社会地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引入PPP模式,可减轻政府财务负担,解决公共利益难题,同时可提升投資额,保障公共物品服务建设,取得互利双赢效果。
(二)可解决融资
PPP模式下,可吸引社会资本,进而解决政府融资难题、投入不足难题,同时可解决市场资本及政府需求间信息不对称情况,进而发导致资源浪费,难以优化资源配置。
(三)可减少亏损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计划、完工,直至后期使用维护可分若干环节,而每个环节均存在一定风险,PPP模式下,针对上述问题,合作双方能够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一同解决问题,进而降低亏损风险。
(四)优化管理模式
常规农村基础建设一般均由政府主导,由政府负责计划、维护、建造,部分项目建设期间缺乏管理经验,引入PPP模式后,同时引入了社会专业技术与社会管理模式,这样既可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又可解决运营管理问题,提升运营效率,进而在发展中拓展高效运营模式[2]。
PPP模式现存问题
政府财政投资力度不足基础上,我国想要转变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情况,必须引入多元主体,PPP模式可提升公、私部门优势,共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将大程度推进农村设施供给进程,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PPP模式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PPP模式应用范围有限
部分农村政府官员不了解PPP模式内涵与相应运作方式,存在认知误区,加上地区政府官员存在思想保守问题,未引入其他投资主体,限制了PPP模式应用范围。加上PPP模式运用基础要求高,需配备良好市场机制,但部分农村地区整体文化水平低,无法优化配置相关资源,因此私营部门仅能参与小型设施建设,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
(二)PPP模式下政府职能不明
完善PPP模式中,政府需明确施工,明确角色定位,并非直接提供设施服务于设施产品主体,并非项目规划者、制定者、监督者。但实际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期间,政府部门仍存在缺位、越位情况,因此制定标准与监督方法时,难以发挥应有价值。此外,缺位现象多体现于PPP模式中,运用法律法规不够全面,进而弱化了政府部门监督、指导功能,导致私营部门未充分运作部门市场,导致基础设施未明确其建设效果;越位现象体现于政府部门过渡干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尤其人事任免情况,扰乱了私营企业管理秩序,致其工作效率降低。
(三)PPP模式权责不清
我国关于PPP模式运行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全面,为明确产权,加上合同标准不清晰、风险框架不完整,导致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或政府与政府部门间权责不清。一旦出现冲突,私营部门难以与政府部门进行对话,权利得到了很好保护,降低了私营部门建设积极性[3]。此外,我国公共部门联合私营部门工作期间,双方均倾向电气化,存在急于求成情况。难以准确评估项目可行性,且难以充分预判风险,致部分项目中途停止,或项目建设效果不佳。
PPP模式应用对策
(一)增强政府职能
监督、引导PPP项目,属于较大的经济项目,政府监督作用极为重要,可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同时保障项目公开透明,经源头上切实维护个人利益。由于私营部门追求利益最大化,极易出现偷工减料情况,进而损害群众利益,因此当地政府部门需积极引导,以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进行。
(二)提升政策灵活性
需结合项目特征,对私营部门创建有效激励模式,包括以下几点:①保障最低收益,经营项目期间,若私营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情况,可开展税收优惠政策;②准许私营部门进行利益开发与项目拓展,以提升经济效益[4]。
(三)明确风险分担结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因此建设期间存在一定风险,如政策风险、金融风险、资金链风险与经营风险等。因此构建风险分担结构,可降低私营部门风险与政府风险。结合PPP模式原则,风险共担是由最具控制力一方承担风险,政府需承担法律风险与政策风险。私营部门具备先进管理经验,因此需承担资金链风险与经营风险,灵活性较强,因此政府与私营部门需共同承担风险。
(四)投入充足人力物力
PPP模式理论与实际紧密相融,因此实际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需先考察农村基本环境,并在实践基础上调整PPP模式,以弥补PPP理论空缺,使其适应实际情况,规避“削足适履”情况[5]。此外,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吸取国外PPP模式经验,增强创新能力,进而提升农村生产力。
结束语: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振兴乡村的重要战略,但实际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期间,仍存在一定问题,影响建设效率。引入PPP模式后,可提升政府财政支出效率,增强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能力。因此当地政府与私营企业在合作中,需进一步探究PPP模式建设措施,以创造公平、透明合作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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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俊霞.PPP模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探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0(03):64-66.
刘璇,万昱华.基于PPP模式的安徽省公益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激励机制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7(03):1-5+62.
陈熙,崔晨涛.基于PPP模式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机制分析[J].经济界,2018(02):92-96.
张月,李静,陈媛.浅谈PPP模式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运用[J].价值工程,2018,37(0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