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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遗体捐献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2021-03-26张翰林王乃利刘润竹唐珂韵曹承刚

基础医学与临床 2021年9期
关键词:捐献者遗体解剖学

张翰林,王乃利,张 迪,刘润竹,崔 欢,唐珂韵,曹承刚,马 超*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学院 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系;3. 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实验室, 北京 100005; 2.北京协和医学院 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 北京 100730)

遗体捐献(body donation)指的是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以及自然人生前未明确表示是否捐献,死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1]。遗体捐献有着重要的社会学价值与医学价值,是解剖教学、科研与临床的宝贵资源。遗体捐献在中国逐步发展,为解剖学教学与医学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目前已经成为中国解剖教学用遗体的主要来源[2]。本文从早期起步、伦理与法律、资料统计与问卷调查、人文关怀与人文教育、问题与对策5个方面,对中国遗体捐献的实施与研究情况进行了综述,旨在为国内遗体捐献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1 早期起步

20世纪70年代,即有志愿捐献遗体用于解剖教学与科学研究的情况[3]。1980年,著名历史学家、民俗学家顾颉刚先生将个人遗体捐献给中国首都医科大学(即现在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做解剖研究。到1995年,遗体捐献已经出现在上海、北京、长沙、郑州、广州和南京等大城市[4],在时代文明的呼唤中向前迈步。1999年,北京市红十字会发布《北京市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暂行办法》,成立北京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院3家接受站,开启了北京市合法、透明的遗体捐献新纪元。医学院校教师走在了遗体捐献的前列,北京医科大学胡传揆教授、青岛医学院沈福彭教授及遵义医学院陈荣殿教授均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供医学教育使用。新闻传播媒介对遗体捐献也起到了宣传、支持和引导作用,遗体捐献在当时逐渐成为移风易俗的新风尚。

2 伦理与法律

进入21世纪,研究者开始关注遗体捐献相关的伦理问题。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是遗体捐献的巨大障碍,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是遗体捐献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步骤。解剖教学中也存在着伦理原则缺位的现象,尊重人体尸体是人体解剖学教学的重要原则,有必要以特殊方式表达对捐献者的尊敬,如简短的默哀仪式等[5]。人体解剖教学中伦理情节缺失会阻碍遗体捐献,也可能导致家属的不信任及负面的社会影响,应该加强对医学生的解剖教学伦理教育[6]。人体解剖教学应遵循尊重、自主知情同意、有利和不伤害等原则,并应树立尊重遗体观念、改善解剖实验室环境、开展宣誓仪式等[7]。

遗体捐献的法律问题讨论已久。早在1989年,就已经提出了推动医学教育的发展、促进医学科研的进步、满足遗体捐献站的愿望三宗旨,及捐献自愿、办理登记、尊重遗体、适当奖励四原则[8]。正当合法的遗体捐献需要死者的书面同意,或者死者生前没有表示过拒绝,遗属推定承诺[9]。对自我决定权与近亲属决定权中的冲突与协调的阐释显示, “等同模式”更适合中国国情,即“死者决定权与近亲属决定权等同”,以解决决定权的冲突问题[10]。死者与近亲属权利内容一致时,才可以进行遗体捐献,相冲突时,遗体捐献不可执行。

3 资料统计与问卷调查

对遗体捐献的登记者和捐献者进行人口统计学分析可以了解既往遗体捐献情况,对捐献站之后的工作有着指导意义。对870例遗体捐献者的登记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的结果显示,男性中60~80岁登记者最多,女性中以50~80岁最多;登记者以工人、干部居多,农民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11]。对新疆医科大学340例遗体捐献者资料的统计与分析显示,男性捐献者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遗体捐献者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公职人员和工人比例较高。此研究结合了新疆解剖实验教学的困境及捐献供体短缺的现状,有利于新疆遗体捐献事业的体系建设和后续发展[12]。

问卷调查也是了解特定群体遗体捐献意向及对待遗体捐献态度的有效的研究方法。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412名在校学生进行的问卷式整群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学生对遗体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够,影响遗体捐献的主要因素是传统观念[13]。对医学与非医学大学生的遗体捐献认知情况进行比较的研究结果显示,医学生对相关知识掌握更准确,关注度和赞成度也更高,但两类学生的捐献意愿与影响因素没有显著差别[14]。有研究对南京市民众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后续服务和纪念方式对遗体捐献意愿的影响,结果显示,超过80%的民众认为有必要开展遗体捐献者纪念活动,较高文化程度(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的人群需求高于较低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的人群需求;遗体捐献纪念方式的完善对改变遗体捐献的看法有一定影响[15]。

4 人文关怀与人文教育

对医学生开展人文教育十分必要,体现了对学生、对解剖学教师、对尸体标本的人文关怀,有着重要的意义。各个医学院对开展与遗体捐献相关的人文素质教育进行了尝试与探索,如建立遗体捐献纪念碑和纪念馆、开通纪念网站、创建“生命意义展室”、开设“大体模拟手术学”课程、开展“科学与人文的融通及互动”学术研讨会等,让学生尊重遗体,进而尊重生命、关爱病人[16]。温州医科大学围绕“大体老师”开展了一系列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如以感恩“大体老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致敬“大体老师”、体验“生命毕业式”、相关社会实践等,建立了“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位一体的医学生人文教育模式[17]。上海中医药大学解剖学教研室精心设计了“人体解剖学第一课”,向学生呈现和讲解遗体捐献的基本知识、理念和意义、遗体捐献者及其家属的故事,并举行对“大体老师”的默哀仪式[18],这有利于学生感恩之情、敬畏之心、责任之感的形成和培养。中山大学在基于解剖学课程的医学人文素质的培养方面积累了较多的实践经验,如规范解剖操作、开展“大体老师”感恩致敬仪式、成立“医心遗意”遗体捐献团队、组建科普讲解团队、组织解剖学绘图比赛等[19]。

5 问题与对策

制约中国遗体捐献事业发展的原因主要有封建迷信思想、机构不健全、立法不完善、情感因素等,应加强宣教、完善立法、建立基层接收登记站、加强解剖教学中的伦理道德教育、合理分配资源[20]。成立于2009年的深圳市红十字遗体捐献接收中心在两年内已登记捐献者1 万余人[21]。完善配套设施、完善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开展感恩教育、聘请专职人员等措施是其遗体捐献工作顺利开展的宝贵经验。对国内外遗体捐献情况的回顾分析显示,中国遗体捐献工作中存在着封建思想禁锢、亲属不支持、政策法规不健全、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1]。为解决大体标本的紧缺问题,应采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相关立法、规范相应管理、加强人文教育等措施,促进遗体捐献[22]。登记数破万、捐献数过千的北京协和医学院遗体捐献接受站的工作经验中提出了如下倡议:建立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法,强化信息收集、管理和应用,及建立网络信息交流平台[23]。这些倡议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遗体捐献的发展,遗体接收数量的增加在大城市显而易见,但偏远地区在相当长时间内遗体仍会供不应求。因此,要与时俱进地修改和完善遗体捐献条例或法规,应允许医学院之间的信息交流,对接收的遗体相互调节,确保捐者必收、多者补少的原则。否则会出现多的因装不下而拒收,少的却不够用而影响教学质量的弊端。为了共同的教学目的,遗体调节相互支援早已有之,为避免被污名化为尸体买卖,就必须有法可依。遗体短缺是中国局部解剖学教学中面临的一大困境,努力推动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扩大公民对遗体捐献的接受程度、实行有效而人道的遗体捐赠礼仪等均可能是缓解这一现象的有效措施。

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遗体捐献在伦理探索与法律建设、人文关怀与人文教育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发展,但仍面临着传统思想禁锢、缺乏全国立法、地区发展不均等一系列问题。研究方面,中国的遗体捐献已经走向世界舞台,包括回顾性分析[24]、多中心研究[25]等,然而在伦理与法律、人文关怀与教育等方面尚有差距。2019年,在伦敦举行的第19届国际解剖学者协会联合会(IFAA)倡议,将每年10月15日定为“世界解剖日”,全国各地医学院校以此为契机,举办对遗体捐献的科普及对遗体捐献者的纪念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遗体捐献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工作的进步,提高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的国民素质,而且有助于殡葬改革的发展。遗体捐献事业,任重而道远。既寄望于广大社会工作者和关心、支持此项事业的热心公众,也有赖于解剖工作者、医学生和全社会的不懈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的遗体捐献事业,培养出德才兼备的高水平医学人才,不负捐献者初心,促进医学教育、研究和临床医学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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