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话语身份建构的研究述评及展望*
2021-03-25李偲
李 偲
(黑龙江大学 西语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身份及其建构研究一直作为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传播学、语言学等多门人文社会科学的热点研究课题,研究者对身份的认识,随着身份研究的话语转向从身份本质主义观过渡到身份建构主义观。语言的表述形成话语,话语建构身份,所以从司法话语与媒体话语身份建构入手对解读司法与媒体现实互动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鉴于此,本文将对当前法律话语与媒体话语中有关身份建构的研究展开梳理、总结并进行简要述评,以期为法庭内外话语身份建构领域的研究贡献一份力量。
一、法律话语身份研究概述
Fairclough曾表明“话语”是语言以口头和书面形式的运用。法律话语从本质上讲就是法律语言,因此本文对法律话语和法律语言不做明显区分。法律语言(话语)大致可分为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两大系统,立法语言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使用的语言。司法语言是在司法实践中随诉讼程序的转换且受法律语言规范化要求制约的语言的具体应用,是一整套规范化的法律公务用语,可细化为司法书面语和司法口语,前者包括司法文书语言,笔录语言等;后者包括法庭问答、法庭谈话、法庭演讲、法庭论辩等。法律语言的应用研究则是指运用语言学相关理论对立法、司法以及在执法活动中产生的各种书面文本和口语语料进行研究,本文侧重综述法律语言范畴下的司法语言身份及其建构。
国外关于法律话语身份建构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其中较为代表性的应为Matoesian[1-2]以强奸案为研究对象,先后发表的多篇动态考察作为医学院学生的被告如何在庭审过程中建构与解构其专家身份为其自身进行辩护。Tracy[3]对纽约上诉法院听证会Hernandez诉Robles的口头辩论过程中法官的质询展开了定性分析,其指出法官的质询内容,格式和语言风格将法官构造为具有特殊态度,司法理念,政治倾向和个性的人。而国内相关文献按研究语体和研究对象进行梳理与分析后发现,学者大多将法律话语身份研究范围设定在对司法口语的探讨上,其中法庭庭审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法官身份则备受青睐。江玲[4]在社会学的身份建构论的基础上,以庭审话语中的法官身份为研究对象,借鉴系统功能语言学、会话分析以及语用学的理论研究成果,分别从语法、语篇及语用三个维度探讨法官在法庭审判中通过各种话语资源的选择构建身份的过程,值得肯定的是,作者采取多理论多维度的研究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往从单一理论与视角研究的不足。柯贤兵[5]则探讨法官作为调解人如何在程序性调解阶段建构身份认同的同时并策略性处理身份认同的冲突问题。除上述研究外,由廖美珍、柯贤兵教授指导的多篇硕博论文也对法官这一身份话题进行过研究。
除法官身份,法庭话语中其他参与者也逐渐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夏丹[6]在论及庭审实质化背景下民事庭审话语叙事新特点时指出,法官、法官助理以及诉讼参与人在民事庭审叙事活动中其身份建构功能转化呈现与庭审实质化功能相对应的特点。石春熙[7]则考察公诉人和辩护人在法庭论辩话语中如何协商各自的态度价值,从而与法官建立亲和身份关系。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目前法律话语身份研究呈现以下几点优势:1.大多基于真实的语料;2.突破单一理论研究的不足,呈现多理论成果融合的研究态势;3.呈现多视角、创新化发展走向,除从传统语用方式特别是指示语[8]和会话分析中会话结构层面解读身份外,近年来系统功能的情态系统,以及Martin身份建构的个体化视角都引入到身份研究中,呈现多样化、创新化的发展趋势[9-10];4.研究对象日趋多元化,除占据主导的法官身份外,公诉人、辩护人以及其他参与者的身份也日趋受到关注[8-10]。
综上可知,目前法律话语身份研究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就目前的学术研究现状来说其仍呈现失衡的状态。首先,表现为多数学者侧重于探讨法庭庭审及调解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法官身份,虽近几年也有学者将研究对象从占据主导地位的法官转向了如仲裁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等其他庭审参与者,但相关研究起步较晚,相应的成果不多。其次,司法语言除司法口语外,还包括司法书面语,但对于司法文书等书面体裁文本身份建构的研究则寥寥无几。
二、媒体话语身份研究概述
媒体话语作为一种交际活动,就其交际过程中的主体来说,可分为媒体话语的发出者、媒体话语的接受者及媒体话语的内容主体,媒体话语的发出者一般指媒体新闻语篇的作者;媒体话语的接受者一般指媒体新闻语篇的读者;媒体话语的内容主体则指媒体新闻中出现的各种人物、主题等。
就媒体新闻话语发出者而言,相关研究主要以探讨新闻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身份为研究焦点。Grubenmann & Meckel[11]调查了瑞士新闻工作者的角色观念,新闻业的核心价值观以及行业不断变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吴钰[12]指出新媒体叙事人在叙事文本中建构了多种语用身份,语用身份的建构呈现多样性、动态性、策略性的建构特点,同时语用身份的建构过程是顺应机构性语境、社会语境、心理语境的语言顺应行为。此外,其还对新闻标题作者身份建构过程进行过语用解读,明确表明新闻标题作者建构的多种语用身份是出于不同交际需求下,通过多种语言手段和话语策略建构的结果[13];田华静[14]运用评价理论对《悉尼先锋晨报》的一篇新闻报道进行分析研究,探究语篇作者、新闻内容主语Obama以及保守评论家如何调用态度资源构建其身份。
就媒体话语接受者身份研究的现状来看,主要表现为现有文献较少且大多来自传播学界,如刘文辉[15]指出受众的主体性身份在突破传统媒体话语壁垒后,通过身份革命得以重新建构。康彬[16]则以新媒体时代中的积极受众为研究对象,探讨新媒体受众的类型、新特点以及其形成动因。
有关媒体话语内容主体的身份研究大致可分为对特定人物或群体的研究和特定主题或形象的研究。前者主要涉及如第一夫人、政要人物、教师、外交部发言人、热点话题人物、老人、农民工、环卫工及弱势群体等在内的特定人物或群体。近年来,新型主流媒体新闻中军人、退伍军人身份建构问题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常媛媛等[17]研究了新型主流媒体新闻中军人身份认同建构的情感化;粟进英[18]探讨了新型主流媒体中退役军人身份特征延续性。而后者主要指新闻报道对城市、国家以及民族等特定主题或形象建构。周芬[19]运用语料库语言学研究方法,以评价理论态度为视角探讨外媒对浙江城市形象的话语建构;尤泽顺[20]融合批评话语分析、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以及建构主义理论,对《人民日报》与《海峡时报》有关中国东盟关系报道中的新闻标题进行较为详细的对比研究分析。田慧[21]运用批评语篇分析、语用学、修辞学的研究方法,以中美媒体对“神舟六号”的报道为语料来源进行分析,探究中美媒体是如何建构中国民族身份。此外,还有学者以媒体报道中特殊对象群体(留学生、英雄)为研究对象,探讨作为媒体报道对象的特殊群体背后所呈现的文化、跨文化身份认同建构问题[22-23]。
综上可知,学者们采用新闻传播学、叙事学以及语言学等视角,既有对如国家身份、民族身份、城市身份等宏观层面的身份的探讨,也有对交际者身份等微观层面身份的研究。因此,媒体新闻话语中有关身份的研究,呈现研究内容丰富、研究视角多样的发展趋势。但是,通过文献梳理也不难发现,媒体话语交际者的身份虽有所涉及,但多集中于新闻从业人员相对稳定的职业性的机构身份上,鲜少讨论媒体话语中交际主体动态的身份建构过程。
三、未来研究展望
通过梳理可知,国内外法律话语与媒体话语身份研究都呈从宏观到微观、静态到动态、单一到多元的发展趋势,且法律话语身份研究更是认识到身份具有多重动态话语建构性的本质,这为后期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通过文献梳理也不难发现,现有法庭内外话语身份研究呈现的不相融合的个体化发展趋势,即将存在密切联系的二者视为单独的研究个体,忽略二者之间的交互作用。鉴于此,同时考虑媒体舆论对司法审判影响的客观存在性,本文建议可以尝试将身份研究拓展至机构属性不同但存在紧密联系的司法与媒体机构话语的对比研究中,即可以尝试以某一热点案件为研究对象,解读法庭内外话语对热点案件中同一对象多重身份的建构过程,这将为进一步认识二者的体裁特征和在各自机构语境下身份建构的语用“功效”提供理论与实证支持;为培养和增强大众正确理解和理性认知二者内容的意识和能力,并最终从媒体舆论和司法审判两个角度分别对实现二者的平衡和契合提供相应的对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