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
2021-03-24张冰秋
张冰秋
摘要:民间金融投资农村集体经济,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正规金融市场能提供给农村集体经济融资帮助受到制约,这成为了民间金融投资农村集体经济的催化剂。分析了民间金融投资农村集体经济的动力机制,民间金融与民间借贷习俗,民间金融与不完善的金融体系,民间金融与乡镇地方政府的收入等方面,提出了民间金融投资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民间金融投资;农村集体经济;动力机制
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优先保障“三农”投入,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习近平总书記在《摆脱贫困》中明确地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小农经济将长期存在,只能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才能使亿万小农与现代市场相衔接。目前整个中国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主要是发展不足的问题,国家尽管投入大量资金,还取消了农业税,增加了粮食、农资、农机等涉农补贴,但农民的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却逐渐淡化,这种只靠国家投入的政策取向,强化了自上而下农民对国家的依赖。资本是决定农村集体经济能否长久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农村集体经济缺乏来自国有银行等正规金融系统的支持,其所能自筹到的资金也非常有限,因此,农村集体经济不得不转向体制外的民间金融以寻求资金支持。民间金融投资农村集体经济,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民间金融能够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资本下乡”是近些年农村地区的一个热点话题,为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央也鼓励社会资本向农村投资,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可能完全要求国家投入进行新农村建设,而要完全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出资建设也是不现实的,只能通过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而农村集体经济普遍存在资金紧张以及融资困难,传统正规金融市场能提供给农村集体经济融资帮助受到制约,这成为了民间金融投资农村集体经济的催化剂。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民间金融的支撑
首先,信息封闭的主观意向使得农村集体经济选择民间融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要依赖于大量资金,农村集体经济要在正规金融市场获得资金,需要向银行机构披露各种信息。而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农村集体经济所能够披露的信息有限,但对资金需求强烈,因此往往会选择对信息披露要求不高的民间融资方式。其次,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需要选择民间融资。一方面,出于内部激励需要,农村集体经济股权向下扩散,需要让出部分剩余的股权来激发村民积极性及“村委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在强化管理、引进技术过程中,通过民间融资,农村集体经济可引入外部股东,为村集体注入新鲜血液甚至是新的经营方向,这些都会使得农村集体经济选择民间融资。
(二)民间金融能够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民间金融作为我国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力量,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信息优势。农村集体经济的小微企业在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往往会被对方提出的信息披露要求拒之门外。就民间金融而言,融资双方在距离上和关系上都更加亲密,只要给予充分的时间支持,正规金融原本要了解和掌握的农村集体经济信息将完全或者大部分被民间金融把控,包括资产规模、财务现状以及信用记录等,且更加全面和详细。由此看来,民间金融的信息优势更加明显。
其次,成本优势。一是信息成本。参与民间金融的双方更具地域和关系优势,在获取信息的代价上成本更低,而正规金融在此方面其有较大差距,必须付出更大成本来获取有关的有效信息。二是交易成本。民间金融的管理方式更加简便灵活,不需要繁杂的手续流程,审批时间短,且双方能够协商具体的金额、利率甚至时间和还款途径等,切实符合农村集体经济小微企业的贷款特征,即“短、急、频”。三是监督成本。与正规金融贷款相比,民间金融的地域和关系优势为其获取监督状况提供了良好条件,对资金风险具有极快的反应能力,为及时挽回甚至制止资金损失提供帮助。
最后,资金优化配置。民间金融不仅在市场化方面更加完善,而且给予农村集体经济适宜的鼓励机制。融资双方通过协商交流,在充分了解所需情况的基础上签订贷款合同,监督资金使用途径和最终成效,鉴于贷方的监督,借款方将更加信守约束准则,提升资金的利用合理性,不断增加资本配置效率,为村集体福利带来正面影响。
二、民间金融投资农村集体经济的动力机制分析
动力机制存在于民间金融发展系统之中,其作为先发机制诱发创新活动的出现,并贯穿系统发展的始终。民间金融形式的多样性折射出了民间金融在提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多样性的资金需求上的作用。
(一)民间金融与民间借贷习俗
作为一种由来已久的借贷习俗,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的优势。民间金融与银行信贷不同,银行在审核企业贷款时主要看抵押物和担保人,而民间金融的形成是基于某种社会关系,借贷双方多有一定的亲缘关系,或生活在共同的社会网络内,对彼此较为了解,所形成的金融关系较为简单。民间借贷关系作为一种与亲缘或地缘关系相依附的经济关系,没有商业银行复杂的手续,更看重借贷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个人信用,主要靠亲友彼此之间的信任来维持。基于信用关系,人们相互熟悉和了解,免去了复杂的信用评估过程所带来的额外的交易成本。那些没有遵守还贷承诺的借贷者的声誉将受到影响从而失去信用,被民间金融形式排斥在外。
(二)民间金融与不完善的金融体系
从农村集体经济政治地位的变化来看,小微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被排除在国家银行体系之外,而80年代的改革开放是农村经济快速起步的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的背景下,民间金融因为可以为这些农村集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而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到了1988年私营经济获得合法地位,得到国家积极鼓励支持后,国家金融政策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开始顾及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但农村集体经济依旧面临着贷款难的问题,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金融体系改革的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后缺乏来自正规金融体系的资金支持因而选择民间金融,从而使得民间金融得以兴起。
尽管随着正规金融制度的改革,正规金融开始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更多的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提升。但民间融资活动早已在农村金融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且作为一种风俗和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不管正规金融体系如何改革和完善,利率水平如何开放,信贷市场依旧难以得到统一,仍有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许多小微企业无法成为正规金融的服务对象,民间金融仍会继续存在。因此,正规金融系统的不完善是民间金融产生发展以及投资农村集体经济的动力之一。
(三)民间金融与乡镇地方政府的收入
农村集体经济商业活动的快速发展以及正规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为民间金融的兴盛提供了基础,但由于民间金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被国家承认,甚至有的形式在国家进行金融体制整顿时还遭受到国家的强制清除,如20世纪80年代末的私人钱庄。在此背景下,理解民间金融活动为什么依旧能在某些农村地区如此活跃,不能忽视乡镇地方政府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
在改革初期,乡镇地方政府便对民间融资活动采取容忍的态度,乡镇地方政府采取此态度主要是出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地区利益考虑。从经济角度看,乡镇地方政府认识到民间金融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乡镇地方政府能从农村经济发展中获益。为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可以顺利获取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乡镇地方政府积极支持民间借贷行为和民间金融的创新。1986年初,国务院颁发《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禁止私人钱庄的运营,而当时的温州市委书记董朝才以及苍南县县长刘晓桦直接批示私人钱庄应允许试办,因此私人钱庄随后又恢复运营。
农村集体经济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大减轻了地方的就业压力,有助于维系社会稳定和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因此,民间金融的兴起一方面是由于正规金融体系支持国有企业的状况,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于乡镇地方政府的容忍甚至是支持民间金融市场的态度。国有银行不能满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贷款需求,同时乡镇地方政府默默支持民间金融的发展以保证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乡镇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民间金融虽然帮助农村集体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增加了乡镇的财政收入,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也带来了一系列金融风波,需要政府将其进行规范化。
三、民间金融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由于民间金融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具有延续性,难以真正消除。同时正规金融体制也很难满足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需求,因此需要政府规范民间金融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发展。
(一)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
民间金融虽然伴随着金融风险,但中央政府意识到民间金融的客观存在以及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民间金融进行规范化,不仅是进一步发挥民间金融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需要,也是规范金融秩序、刺激市场竞争、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倒逼正规金融制度改革和完善金融体制的需要。但问题在于庞大规模的地下民间金融形式难以得到有效监管,长期以来国家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农户也很难把握参与利用民间金融的法律界限,从而带来了一连串的金融风险。鉴于正规金融无法完全代替民间金融,因此努力推进中央将民间金融规范化,搭建一个公开有序的民间资本平台使地方政府更便利地对民间金融活动进行监督,降低民间金融潜在风险,同时继续利用民间资本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收入,成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提高民间金融服务水平
民间金融机构务必要强化服务农业的意识,不断改进农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一是提高信贷服务水平,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流程,扩大贷款覆盖面,同时,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拓宽农业信贷市场范围,提高信贷工作效率;二是规范支付结算,提高支付结算质量。加强对银行支付系统的建设,增加转移的渠道,提供多种支付方便偏远落后的乡镇企业和结算工具,涉农企业和农户,以方便支付与结算;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对农民工的储蓄、汇兑等业务,要采取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金融服务,不能以各种理由进行拒付;四是民间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与农业相关的中间业务。在适当的条件下,试探性地与中国银联开发适应农村需求的银行卡业务,推动“三农”的快速发展。
(三)促进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合理对接
早在 1989 年的《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就指出,目前,全球的非正规金融能够有效地向中小企业、农户和农业提供持续的融资服务。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机制,将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连接的措施,使之能够促进这些服务并创造出一种竞争的环境,促进正规和非正规金融的连接是金融体系发展有前途的战略。促进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结合的四条路径:一是“自上而下”,通过正规金融的制度适应,使非正规金融更易于与其打交道;二是“自下而上”,利用非正规金融将资金聚集在一起,形成正规金融;三是将两者联接起来;四是在两者都比較匮乏的地方,创立新型微观金融组织。实际上,这些路径可以综合利用,建立起多层次的金融资本市场。民间金融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中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创新,促进民间金融系统的完善,是建设新农村、深度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撑。促进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对接中,要积极地引导民间金融组织规范性操作,合法性经营。积极地评估民间借款,规范民间流动资金,成立合规的、服务于农村、农民的民间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金支持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四)逐步完善民间金融征信担保制度
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在于完善民间金融的信用评估体系,担保机构本身的征信以及经其确认民间金融的信用等级可以作为投资者对于民间金融的重要参考依据,投资者可以以此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投资、投资多少等。需要结合民间金融的经营规模、资金规模、高管人员管理水平及专业水平等不同的特点,以民间金融的行业风险相关数据为校验,保证对于民间金融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从体系建立来说,对于民间金融征信及担保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的完善民间金融法律规制体系,对于整个体系的建立起到了不可或缺的辅助作用;从实践层面来说,积极完善民间金融的征信担保体系,可以降低因民间金触与农村集体经济的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民间金融与合法投资者之间信用缺失而引发的投资、融资风险的可能。当然,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的小微企业、农户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来查询相关的征信情况,但笔者认为,对于民间金融而言,可以单独建立一套征信体系及相应的担保体系,例如可以以民间金融所在地的政府部门为主体,征信内容除了包含传统征信信息以外,还应当包含民间金融是否存在过借款等不良信息的情况。
(五)加大农村集体经济治理力度
首先是村级党组织健全程度。村班子是否团结,村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引领发展的能力、项目推进能力等。健全的村集体领导班子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保障,健全完善的村班子有利于科学民主决策,村集体班子团结一心有利于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更容易组织和带领广大村民发展生产,更容易让村民产生信任感,更容易产生凝聚力、战斗力,也容易获取民间金融机构的认可而投资。其次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对农村财务收支和资产审查、公开公示等,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村干部的职务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再次是培养村内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村干部引领发展要考虑村干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引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求村干部要具备政策洞察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带头致富的能力,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及谋划发展的意识,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融资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结语
从民间金融视角分析,民间金融对于解决农村集体经济融资困难的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间金融发展并不完善,需要通过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的不断更新,以此为民间金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此来更好发挥民间金融对解决农村集体经济融资难问题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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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宿州学院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