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的蕴意、价值与生成
2021-03-24王志强焦磊郑静雯
王志强 焦磊 郑静雯
摘 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既是将政策规划转化为具体实践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区域内人口素质、产业结构、科技创新等全域要素升级的基础工程,这需要阐释厘清“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基本问题。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是在国家统一谋划和政策引导下,以合力打造世界性教育高地为终极目标,大湾区内各区域、各层类、各利益主体协同组成的旨在追求创新发展及命运互系的发展集群。建设高等教育共同体是实现民心相通的基础、促进创新要素互联的前提、形成世界教育高地的要求。在具有普适意义的协同理论视角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教共同体建设需要凝聚战略共识、推进制度和文化创新、构建各具特色的内部共同体、创新以国际化为标识的外部共同体、研判并把握关键事件及要素。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蕴意;生成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推动教育合作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和关键举措。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以下部分简称“粤港澳高教共同体”)既是将政策规划转化为具体实践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区域内人口素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全域要素提升的先行策略和基础工程。高等教育共同体的形态与路径是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多维要素同构而成的历史时空中动态演进的。进入新时代,国家明确提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同时大湾区内部也面临着文化价值同质与离散、联系与冲突并存的局面,这需要站在新的起点和形势下审视高等教育共同体的内涵、价值与路径,从而解释明晰“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基本问题。
一、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的基本蕴意
从构成要素看,“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这一概念总体可以拆解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三个关键词。这既需要从文本语义上进行分析,也需要从相互联系及有机统合的角度加以审视。长期以来,粤港澳作为地理空间和产业经济概念而存在并被广泛论及。从语义内涵看,粤港澳指代我国广东、香港和澳门三个区域;从政策规划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部分简称《纲要》)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文件的出台赋予了“粤港澳大湾区”这一概念政治性定位和特指性区域;从行政区划看,大湾区内地即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同属于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在行政管理、政策规划、资源分配等方面具有紧密联动关系,这决定了粤东、西、北地区虽不属于规划所认定的大湾区范围,但其包含高等教育在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大湾区内地存在极强的协同关联效应。政策规划与文本语义及行政区划上的差异错位要求在分析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时,必须统筹关照和充分重视粤东、西、北地区这些重要场域,这需要在具体情境下进行特定分析和灵活运用。[1]
关于“高等教育”概念的研究已经有相当丰厚的学术基础,一般约定俗成界定为“第三级教育”或中学后教育,是关于某一领域的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虽然高等教育的概念探讨已经较为成熟以至于学术界已不再将其作为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但需要指出的是其理论和实践内涵实际上是处于历史动态性变革之中,而近些年来变化最大的莫过于关于高等职业院校的归类。实际上,“职业性”是与“普通性”相对应的概念,无论是国家政策的规制还是管理层面的调整,都没有抹杀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性”,与普通高等教育强调知识及其承载文化的高等性不同,职业教育的高等性主要包括“基于工作过程复杂程度的‘高等性、基于劳动创新程度的‘高等性、基于技术精准程度的‘高等性、基于领域复合性程度的‘高等性”[2]。因此,諸多学者认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性”与“职业性”兼具且可以统筹兼容,例如有学者先后提出高等性是当前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取向[3],“高等性”和“职业性”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两个基本属性,等等。因此,这里探讨的高等教育仍然是传统意义上包括本科及以上、高职教育等在内的中学后教育或第三级教育。
“共同体”这一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上都由来已久。共同体思想最先出现在政治领域,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共同体”,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与格劳孔、阿德曼托斯等人的辩论与对话提出了“城邦共同体”的思想,被后世学者称为“言辞中的城邦”[4]。在实践层面,二战以来,区域发展共同体步伐加快,这包括以欧洲煤钢联营、欧洲原子能联营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等为基础建立的欧洲共同体(欧盟前身),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等等。2010年以来尤其是进入新时代,基于对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科技信息化、文化多样性、人口流动性等综合发展带来的环境、资源、信息等的机遇与挑战,我国创造性地提出以分享、合作、共赢、包容为核心要义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它主张文化、价值、思想、制度等的多样化和平共处,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等核心理念护佑下推动良好竞合关系的产生,促进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可持续发展。[5]
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是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伴而生的,是以提升区域或同层次、同类型高等教育交流互动能力及综合影响力为目的建立起来的发展同盟。在区域层面,随着1993年11月欧洲联盟的正式成立,其内部更富多样、弹性和流动性的高等教育体系建立并逐渐提上日程。1999 年6月,法、德、英等 29 个国家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齐聚博洛尼亚,共同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提出到2010年建立具有世界引领性和更有竞争力的欧洲高等教育体系,经过20余年的建设,欧洲各国内部的学生流动壁垒逐渐消解,学术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得到拓延,充分夯实了其在世界高等教育体系中心位置的基础,也为不同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提供了范型。正如有关学者评价的那样:“博洛尼亚进程的愿景已经构建出了一个高度协作的欧洲高等教育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博洛尼亚进程正推动一个团结和强大的欧洲高等教育区不断发展,带动一个具有更高的兼容性和可比较性的高等教育系统圆满达成。”[6]
《纲要》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区域共同体建设,三地携手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因此“融合”“合作”“协同”等是文件的高频关键词,同时文件还鲜明提出“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关于“粤港澳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学术设想最早开始于2009年,有学者认为粤港澳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一体化,意指“破除区域内部阻碍教育资源自由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拓展高等教育市场,从而在促进存量教育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同时,吸引更多的高等教育投资,增加和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7]。在“粤港澳高校联盟2018年大学校长高峰论坛”上,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提出,“计划到 2035 年,基本构建起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基本建成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的国际教育示范区,提升大湾区在全球化时代的影响力、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8]。基于以上分析,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是指在国家统一谋划和政策引导下,以合力打造世界性教育高地为终极目标,大湾区内各区域、各层类、各利益主体协同组成的旨在追求创新发展、共同提升及命运互系的发展集群。从空间区域上讲,这一共同体是指以珠三角为主的广东、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组成的共同发展的集群;从高等教育体系来看,是指包含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继续教育等所组成的层类交错、互联互通的发展集群;从利益主体来看,是包括高等院校、行政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发展集群。粤港澳高教共同体的建设目标是形成世界高等教育高地,关键基础是建设内部共同体,主要标识是以高等教育国际化为特色的国际教育示范区。
二、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的建设价值
《纲要》对区域内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做出了全局性部署和战略性安排,同时现代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耦合共促纽带关系已经生成,城市集群建设、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高端人才引育、文化传承创新和科技赓续发展都与高等教育紧密相关。[9]要在粤港澳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结构优化、资源共享、功能清晰的现代高等教育共同体。
(一)建设粤港澳高教共同体是实现民心相通的基础
文化是某一特定社会群体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积淀的具有潜在和直接约束力的共同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因此文化对国家和民族形成凝聚力、向心力至关重要,是国家实现繁荣富强的基石。以共同信仰和价值判断为基础的文化共同体具有凝聚人心、推动改革的作用。高等教育在共同文化信仰的塑造中起着基础性作用。长期以来,文化传承与创新被作为高等教育功能而论述,有学者认为“大学应具有研究的职能、教养的职能和文化的职能,三者是不可分割的”[10]。还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通過“文化的选择、传递、传播、保存、批判、创造等方式对社会发生作用”,这“永远是高等教育的基本功能”,“这种功能本身也是高等教育的活力所在”。[11]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高等教育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于通过文化、文明的传递与继承,提高人接受、享用和创造文化的意识和能力”[12]。
构建粤港澳高教共同体既有利于实现文化的共通共荣,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有效交汇,从而创造以民族文化为基础的引领世界发展的新文化。从现实来看,制约粤港澳三地融合发展的主要障碍是以价值为核心的文化离散,强烈地表现在教育领域的教师和学生的价值观念冲突,这在近年来香港一系列违法暴力动乱中得到充分体现,部分高校和青年学生沦为外部敌对势力驱使的阵地和工具。例如根据香港警方公布的数据,在修例风波中共有8001名违法人员被捕,其中学生3286名,占被捕者总数的41%,学生中六成是大学生,四成是中学生。[13]究其原因在于香港部分师生对于国家制度和民族文化缺乏认同,这不仅在现实和未来层面上影响粤港澳三地携手同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国家和地区安全,迫切需要国家通过战略安排和政策引导破解困局。以建设互联互通互助的粤港澳高教共同体为旨向,通过系统性和持续性制度构建和规划引导,积极创设教师、学生等教育主体交流合作的平台与载体,通过旅游体验、诗歌节、音乐节、体育比赛等多样途径丰富三地交流合作形式,有助于在深度互动中实现师生之间的互通、互认与互信,逐渐消弭文化隔阂与价值冲突。
(二)建设粤港澳高教共同体是促进创新要素互联的前提
约瑟夫·熊彼特曾指出,发展的本质在于创新,通过内生性创新所引发的“创造性破坏”来打破经济体系原有“循环流转”,实现经济生活内部蕴含的质的突破,使其跃迁到新的发展轨道,从而实现非均衡的动态式发展。二战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区域乃至全球创新要素的精细分工与多维整合推动着经济形态大范围短周期的升级换代,护佑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有效生发并快速向第四次科技革命更迭转化。建设区域性发展共同体,通过打破创新资源时空限制和制度藩篱,促进相关要素集聚整合及调整优化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球趋势,这从国际知名湾区创新驱动中心的形成,亚太经合组织、欧盟等的建立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倡议的发起与实施效果中都可窥一斑。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正是适应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及深度整合、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共谋并进的战略设计。
创建粤港澳高教共同体是促进区域创新要素顺畅流通并升级优化的先决条件这一实践逻辑,是由创新要素的基本构成与高等教育的重要功能联袂形成的。从创新要素构成内核来看,“人在积极实现自己的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关系、社会本质”。“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15]可见,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产生和改变经济基础从而决定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制度规划等上层建筑的关键因素。此外,建立在人力资本理论之上的“新增长理论”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知识已经成为继劳动力、固定资产投资、土地之后的又一重要生产要素,并且知识积累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16]从高等教育承载功能看,人才培养、知识传播与交汇创新的功能一直是现代大学产生与发展的主轴线,而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社会服务则是建立在以上两大功能基础之上的持续嬗变与生成,因此人、知识与技术这些基本创新要素都在高等教育体系内进行着不断的孕育与升华。有意识、有规划地推进粤港澳高教共同体建设,循序渐进打通三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文化隔阂和制度障碍,将有利于人、知识与技术的互通有无和交流融汇,以高等教育共同体的形成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三)建设粤港澳高教共同体是形成世界教育高地的要求
合力“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是国家赋予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的定位和使命,建设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等教育高地是实现这一战略安排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牵引。从现实来看,大湾区内地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较低,高水平尤其是研究型大学的数量和水平都有待提升;港澳地区高校发展存在的系列潜在风险制约着其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甚或有下行趋势,香港地区综合实力最强的香港大学在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2015年、2016年分别排第42位和第64位,2017-2020年则一直在100-109名之间徘徊。深究其内在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粤港澳高教共同体远未形成,带来香港地区部分高校所秉持的文化价值在“应然”与“实然”之间存在错位,从而诱致大学本质使命发生异化,教师教学及研究和学生学习等的本体任务均偏离正常轨道;二是当今时代大学与所在场域产业、科技之间的互动共促纽带关系已经十分明晰,其题中要义之一是大学必须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获取社会资源,与区域大型科研设施紧密联系并服务行业企业科技需求,明晰创新方向并屹立创新最前沿,但是香港作为金融中心和交通枢纽,其大学发展所需要的空间、大型科研装置、科技和产业资源等均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其理、工、农、医等学科的创新发展。[17]
粤港澳三地在高等教育发展方面各有优势。大湾区内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势头强劲、地域空间广阔,拥有中国散裂中子源、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国家基因库、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等大科学装置集群,拥有华为、中兴、腾讯、格力等大批高科技领军企业,产业基础雄厚,这些可以为港澳高校尤其是世界一流大学发展提供空间、知识、设备和经费等广域支持,这也是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和澳门大学等在粤建设分校的动力来源。与此同时,我国港澳地区依托先行优势和经济基础,建设了国际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等教育体系,尤其是大学普遍与国际接轨、拥有广泛的海外联系和影响力、科研人员管理理念和制度先进、学生专业素养尤其是创新创业能力较强等内在优势,可以为内地高校大力引进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等提供借鉴参考。因此,粤港澳三地高校如果能尽快逾越文化价值冲突与制度隔阂并实现内在联姻,通过土地、人才、信息、资金等资源的互通有无,构建腹地纵深广阔、人才广泛聚集、产教高度融合、资金更加充裕、国际特色鲜明、引领知识和科技发展前沿的高等教育体系。
三、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共同体的生成路径
粤港澳高教共同体建设的实质是促进三个区域及区域内不同教育主体、资源等要素之间的顺畅流通,促进内在秩序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到高级持续协同进阶的过程。协同理论(synergetics)是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及知识的不断积累更新和交叉互动而产生的指导复杂系统转型升级的新兴理论,旨在研究宏观体系中异质子系统之间的作用机理,重点是探讨如何促动系统实现演化进升,其基本指导方法包括“增效作用”“支配原理”和“自组织现象”。[18]粤港澳高教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多主体、大范围、广领域要素的交织互动决定其系统变革必然遵循着具有普适性的协同理论的内在规导。
(一)明晰粤港澳高教共同体的战略意义
协同是两个及以上不同关系的主体围绕目标进行交流合作从而不断互动共促的现象及过程,增效作用简单表述就是“1+1>2”效应,是指在系统中由于属性互补、资源集聚而产生的性质发生改变、功能大幅度增强、效益明显提升的现象,是各有序子系统为了适应环境和能量变化通过新的排列组合、催化反應及优胜劣汰而产生的“增值效应”,这也是唯物辩证法中关于整体与部分关系的实验性确证。随着世界范围内政治一体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信息化等的趋势拓延,不同主体、资源等之间互动交流的广度、深度和速度突发猛进,交叉协同关系更加错综复杂。通过打破制度、信息和土地等现实壁垒来建设粤港澳高教共同体,在更大场域内统筹调整优化高等教育体系,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人才流的流通,既可以有效减少因重复建设而带来的资源浪费,也可以通过多元交汇集聚更加丰富且可供选择的资源,从而创生出新理念、新体制、新大学和新成果,实现“1+1+1>3”的协同增值效应。因此在政府层面需要保持持续的战略定力,通过大规模动员和宣传集聚广泛共识和资源,重点提升高校和行业企业等利益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引导三地高校“更关注共同体建设,即兼顾多个主体的利益,强化优势互补,做到交互关系建构的合理化、增值化”[19]。通过创造各类创新性的活动形式促进多维互动,为粤港澳高教共同体建设筑基稳舵。
(二)重视制度和文化的核心地位
支配原理总体可以描述为,在相对完整的系统中存在着共同作用于事物变化的慢参量及快参量,慢参量是数量较少但衰变速度慢的要素或子系统,快参量则是数量占据优势但衰减速度较快的要素或子系统,在系统发展中慢参量具有核心和决定性作用,掌控全局并主导系统演进的过程。在粤港澳高教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离析和剖判规制其改革创新的基础性和主导性要素是前行关键。制度是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对某系统要素具有激励或约束的规范性体系,是推进教育实践综合改革的“四梁八柱”,在推动区域教育合作发展中需要重点建立稳定的、正式的、制度化联系[20],在变居不定时代的教育改革发展中更加需要优先关注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地位。文化则是系统主体在长期互动交流中经过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对群体成员心理和行为等具有潜在及广泛约束力的内在规范,相对于制度是更具宏观性、内隐性和稳定性的要素,“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在不断冲突和融合中逐步建立起来的”[21]。文化和制度均属于系统变化中的慢参量,对系统变化的方向和动力具有主导和决定作用,因此有研究指出“制度-文化”是影响教育合作发展的最根本因素,同时也是最易被忽视的因素。[22]在粤港澳高教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应将制度和文化建设放于优先事项,围绕“实践—制度—文化”互动共促的生成线路,以制度为核心和纽带,重点做好规章制度体系的新建、淘汰与修订工作,促进教师和学生两大主体的大范围广领域互动交流,逐步由制度共同体的优化完善带动形成具有凝聚人心、牵引规制功能的文化共同体。
(三)先行构建各具特色的高等教育内部共同体
《纲要》提出“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实现三地高等教育互联互通是合力形成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高等教育体系的现实基础。协同理论认为,实现系统自我组织和有序发展从而形成内部有机共同体的重要条件是其所属要素保持以异质为基础的非平衡的鲜活状态,其内部的信息、能量和物质并非像孤立系统要素那样呈均匀的静态分布,而是随着时间变化逐渐运动调整从而达到方向一致的动态呈现。当前粤港澳高等教育三地内部存在着优劣共存、资源互补的非平衡状态,这是系统内资源、信息等要素互相流动的前提和基础。除了上述通过制度和文化价值同构等基础性行动以外,还需要构建各有特色、功能异质的高等教育体系,一方面需要统筹分析三地高等教育空间布局现状,以错位发展思路优化功能布局,鼓励不同区域、城市根据自身资源禀赋谋设高等教育体系,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体系内部不同层次、类型高等教育错位发展并相互对接[23],促使三地高等教育资源分布异质非平衡态势更加突出,从而为要素和资源从厚积层到薄弱层的多向畅通流动蓄势聚能,以形成契合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带动文化共同体的渐进形成。另一方面持续扩大高校在粤港澳合作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并引导大型科研装置、行业企业等参与合作[24],在分工协作中构建并迭代形成各具优势的区域高等教育复杂生态系统,以要素的豐富多样性提升系统结构的非平衡性,为形成有序互动关系提供条件。同时,积极丰富三地合作办学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尤其是以信息化为基础的虚拟方式构建交流互动平台,促进产学研创多主体超时空深度互动,实现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融合[25],以大规模高质量交流合作促动三地高等教育同频共振而达致协同。
(四)创新以国际化为标识和引领的外部共同体
自组织现象产生的另一要义是只有在开放系统中通过内外部物质、能量和信息等的持续交换,系统才能发生质变并达到更高发展水平[26],这也是《纲要》提出“支持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的理论支持。国际教育示范区的定位需要放置于未来时空中进行审视,意味着具有深度影响力、带动力和辐射力的高端优质国际教育资源的引进和投放将成为湾区共同体建设过程中重要内容[27],通过加强系统与外界产生信息、能量或物质交流逐渐促进系统内部负能量的熵减而实现粤港澳高教共同体的优化提升。在“引进来”方面,需要合理谋划粤港澳三地在国家对外开放中的战略作用,利用好港澳国际化制度环境和海外联系基础较好、广东科技产业资源丰富和创新需求旺盛等优势和特色,促进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分工合作并共同面向世界,携手引进和建设国际性组织或分支机构在大湾区落户,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引进国际一流大学或学科在大湾区合作办学,同时,对大湾区内管理体制、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生活等设施进行国际化改造或标识,营造来华教师和学生宜居宜业宜游的软硬环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来华工作及留学专项,重点吸引新兴、紧缺学科的国际一流学者或学生到大湾区谋事创业及学习。在“走出去”方面,持续推进大湾区尤其是内地师生到国际知名大学或特色学院访学交流,提升大湾区高校师生的国际化水平;整合粤港澳三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并积极吸纳国际知名组织、学者共同开发国际高度认同并积极采用的办学理念、标准、课程教材或方法,特别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具有前瞻视野和国际引领性的在线教育资源;鼓励粤港澳三地高校通过充分论证和统筹谋划,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渐进深入到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乃至世界各地合作办学,建成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双向交流格局。
(五)研判高等教育共同体的发展方位并把握关键事件
自组织理论认为,系统内部的关键“涨落”在事物由无序到有序、低级到高级的变化中起着助推作用,关键“涨落”即相关要素或事件在实现事物由量变到质变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催化作用。例如“五四运动”实现了我国由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化。粤港澳高教共同体是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条件下建设的具有鲜明本体特征的高等教育内在复杂性耦合体,这决定着必须因势利导促进粤港澳三地深度融合。一方面积极立足世界、国际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格局科学判断高教共同体发展阶段,在优化提升的关键阶段主动创造“涨落”,推进粤港澳高教共同体在量质互变中实现螺旋式上升;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并清晰识别关键“涨落”,透过纷繁复杂的教育现象认识其背后所蕴含的机遇与风险,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和缜密推演,明晰教育事件肇因、走向及其影响。同时,在清晰认识并把握教育现象前因后果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关键事件,积极利用并引导重要事件的走向。例如通过修例风波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使青少年学生认识到和平稳定对于香港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及自身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并逐步加强中央及香港地区政府在教师教育、教材建设和课程指引等方面的管控作用;通过对香港法定机构拟题审题历史试卷中出现的美化日本侵华暴行等给予严厉的谴责并施以重责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对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在大湾区内地办学的成效进行积极的宣传推介,通过对每次系统微“涨落”的引导和重视蓄势聚能,逐渐推动粤港澳高教共同体由理想规划向现实行动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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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