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义务教育阶段美术教师能力与高师培养关系
2021-03-24张建伟杜许灿
张建伟 杜许灿
摘要:义务教育阶段对美术教师能力提出了更高且更具体的要求,如美术课程设计能力、美术教育教学能力、教育信息化能力、应用美育资源能力、科学教学评价能力等。高师院校美术师资培养须围绕课程内容结构、评价标准等要素进行相应调整,才能适应义务教育的美术师资要求。
关键词:义务教育 高师院校 美术师资
中图分类号:J2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1)02-0084-03
随着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以及一系列教育文件的相继出台,对基础美术教育教师能力要求更加细化、更加具体。培养义务教育阶段美术师资的主要对象为高师院校,对高师院校的培养方式进行思考和探索,使其培养的师资更好的适应这个要求。
一、义务教育美术师资能力要求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承担着培养青少年的重任,作为这个阶段的美术教师,结合资料文件,笔者认为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一)美术课程设计能力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中前三部分均是关于课程的论述,涉及课程理念、目标、内容等一系列环节,引申出作为教师,首先需要具备设计课程的能力。教师应该依据教材和课程标准,结合自己对课程的理解,优化教学内容进行课程设计。课程设计环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学情,设计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育价值观目标),设计教学重难点,科学选择课程内容,设计教学过程。
分析学情指对所教学生学习特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性格特征进行分析,以期设计时能够照顾到大多数学生的个体差异。使教师教学过程中能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设计三维目标需教师在备课的过程当中全面熟悉教材,并能从三维目标的三个维度书写学习目标。教学重难点是要求教师要对教材内容中最重要的知识体系有所明确,做到主次分明。科学选择教学内容要求教师对教材中的内容进行筛选和重组,课程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在设计上是非常重要的,如何辩证地看待广度和深度的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科学的设计教学过程也是课程设计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传统教学中教学过程一般分为:导入环节,新授环节,巩固练习,课堂小结,课后练习。教师在设计课程时要对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划。
(二)美术教育教学能力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均提出教师要“学会教学”,可见教育教学也是教师是一项必备技能。课程设计就像拍电影的剧本,但电影拍的成功与否還要看演员和演员之间的互动和表现,艺术创作如此,教育教学亦是如此。《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要求教师能够针对四大模块“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综合·探索”来进行课堂教学。除此之外,在真实的教学情境中,会有一些教学中的不确定因素出现,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能够按着教案上课,还要能够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教学对策调整。“教学有法,但亦无法”。教师不仅要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更要有随机应变、灵活应对的能力。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变革美术教育的能力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写道:“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度普遍运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
信息化是促进未来教育不断深化的重要手段,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指出:“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正在有力地推动教育发生革命性改变”。回顾近几十年的学校发展,信息化技术确实使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美术教师也要与时俱进,要不断学习信息技术的相关理论,并把理论和教学实践相结合,如利用信息化技术设计美术微课,制作美术课件。运用信息化的理念开发具有创新意识的美术课程,如多媒体艺术课程等。
(四)掌握应用美育资源价值的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对学校美术教师职业能力引申提出了下列要求:教师应有善于发觉本学科和不同学科中的丰富美育资源和美育价值,并具有开发美育课程的能力;将美育与德、智、体相融合的能力;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能力。国家和学校对美育日趋重视,作为美育实施主阵地的美术学科更应该落实相关精神。
(五)科学教学评价的能力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第四部分对教学评价提出了诸多要求和建议,表明教师不仅要教好课,还要能够针对学生学习采取科学的评价。教师在评价中要具备教育学及美术学两个学科的知识。要针对不同的课型采取不同评价形式,探索评价方式的有效性,如在造型、表现课程以终结性评价为主;而设计、应用模块可以采用开放式评价模式,如考察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运用美术设计的相关知识装点美化环境的能力;欣赏、评述课程模块可以让学生针对自己感兴趣的艺术作品写一份鉴赏报告等等。
二、高师院校培养方式现状分析
高师院校承载着培养美术师资的重任,笔者通过前期的调查研究,在调研的基础上发现目前我国高师沿用美术院校培养“美术家”的模式,偏离了师范性指向。这个问题困扰着师范美术教育的办学方向,带有较大的普遍性。导致这种结果出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培养目标体系
高师院校的培养结果是美术师资。笔者通过搜集资料发现,各个高师院校培养目标都很重视师资能力的培养。高师的培养体系主要通过教学来进行,而教学要通过课程来实现,据笔者调查发现,目前高师公共基础课所占比例为26.0%—47.8%,而美术专业课程占到了36.5%—90.2%,教育类比重偏低,所以这种培养体系很难达到培养目标规定的要求。
(二)课程内容结构
在课程结构首先表现为教育类课程所占比重过低,据调查可知,教育类课程所占比例为6.70%—14.50%。而发达国家教师教育类课程所占比重为16%—33%。显然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美术学科教育类课程所占比例更小,很多高师院校仅仅在美术专业课程中加入了一门如美术课程与教学论,并没有设置专门的学科教育课程。
其次教育实习课程所占比重过低,通过教育实习,可使师范生把学习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实践相结合。教育实习比重过低严重违背了此课程设置的目的初衷。教育实习课程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开始,大概6周左右时间,大致为6学分,最低学时比率为7.5%,远不能满足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的提升需求。
课程内容当中缺少中外美术教育史,素养课程等。中外美术教育史课程对师范生了解中外美术教育发展历程、拓宽美术教育视野具有重要作用。但高师院校却鲜有开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信息类课程相对较少,师范生常开设教育技术学,其他信息类课程内容相对较少。很多高师院校甚至从未开设过素养课程,学生更不了解此类课程的学习目的。素养课程全称为能力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课程,这类课程旨在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
(三)评价标准
目前高师院校对师范生毕业是否能够获得培养目标所要求的教师能力,缺乏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体系,对学生的教师能力评价模糊。师范生毕业考评一般是运用传统的毕业论文+创作的形式,学生根据自己感兴趣的美术风格流派或美术现象进行写作,而毕业创作都是学生选择一个自己熟悉的画种,如油画、国画、版画、雕塑、水彩等,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一幅美术作品并进行展示。教师根据论文和毕业作品的质量进行评价。但这种评价方式并不能和高师院校的培养目标相一致,也无法考察出师范生在求学期间是否获得了相应的教师所应具备的能力。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改变师范生的评价机制及标准,以美术教师能力为核心来设计相关的评价指标并科学测评,这样有利于培养出更加合格的美术教师。
三、思考与分析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发现目前高师院校还存在重技能、轻素养、重专业、轻教育的倾向。此倾向是以专业美院的育人理念来培养美术师资,后果是师范生在教师岗位上绘画技能尚可,但出现很多新任教师不会规范书写教案、不会讲课、更不会班级管理的现状,这时学校要针对师范生具体情况重新进行“二次培训学习”,使之慢慢适应教学岗位。
笔者认为高师培养的目标就是培养合格的教师,也就是说,在师范生毕业授予学位的时侯,就应具有教师能力,能够适应岗位,这种能力是在求学期间由高师院校培养获得,而并非来源于单位的“二次培训”,师范生适应岗位周期过长也会影响学校的教学进度。
基于这样的培养要求,笔者对高师院校的培养体系进行一些思考,探究使之更加适应义务教育教师职业需要的方法途径。首先应该把教育学作为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的立科之本,应该明确教育学和美术学是两个不同的二级学科,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应该是介于美术学和教育学之间的一个专业。但专业倾向应更偏重于教育,强调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
确定了专业属性,就应以“教育学”统领专业课程,探索开发教育本位的实践课程如“班级管理”“微课制作”“课程设计与应用”等。除了教育学本位的课程,高师院校还要积极探索开发教育与美术相结合的课程,如美术课程设计与开发、美术课程标准研读与教材研究、中国美术教育史、外国美术教育史等,并设立专门的美术教育课程模块,科学分配学分和课时。
首先要降低美术学科专业课程比重,精简美术课程内容,使之和非师范专业课程有明显区别。如从美育资源引入专业课程,阐述美育和美术的关系及区别,鼓励学生多关注生活中的美育元素,使学生也尝试开发相关课程。
還要以教育信息化来变革课程,我国教育部颁布的《教育信息化2.0》强调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从融合应用阶段迈入教育发展阶段。当前,师范生课程的信息化程度还需要加强。在美术师范生课程内容中,要多开发诸如美术微格教学、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美术教学应用这种以信息技术为主的课程。
其次完善美术课程评价机制,改变单一性的以纸笔测试的终结性评价,加入过程性评价,根据师范生的专业特点设计科学评价形式。在毕业评价时也要和非师范美术学生相区别,以师范生师资能力的达成程度为依据进行毕业考评,严把师范生毕业出口关。
四、结语
高师的教育质量直接关系着义务教育教师的培养质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高师院校必须明确自身的人才培养定位,转变“育人观念”,以培养师范生的教师能力为依据,根据这种要求重新审视自身的培养方式及课程体系,使之培养的师范生能够更好的适应教育教学的岗位需要,也使高师院校和义务教育学校两者能够更好地进行教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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