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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性视域下网络爱国主义的问题研判与应对策略

2021-03-24崔聪

理论导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知行合一

崔聪

摘 要: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和社会深度转型的时代背景下,网络爱国主义表达日趋复杂化,必须在复杂性视域下对网络爱国主义及其发展进行整体性、非线性和系统性审思。当前,网络爱国主义面临多元思潮冲击引发认同危机、资本逻辑渗透扰乱话语秩序以及法治建设滞后弱化理性生成等发展困境。对此,应当在知行合一中强化网络爱国主义的正面引领,在德法共济中实现网络爱国主义的良法善治,在虚实同构中推进网络爱国主义的系统建构。

关键词:复杂性思维;网络爱国主义;知行合一;德法共济;虚实同构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3-0112-06

在人类思维发展史上存在着一场由简单性思维向复杂性思维的变革,这场思维变革始于自然科学,并逐渐融入社会科学的思维范式之中,从而深化了人们对复杂社会问题的认知和判断。爱国主义作为个人对国家的一种认同心理和支持态度,容易在复杂社会存在的影响下滋生出复杂的现实性问题。如今,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社会复杂性的一面在网络空间被更多、更直观地呈现出来,各种异化和虚化爱国价值观的网络言论层出不穷。因此,必须正视网络爱国主义复杂性的客观存在,在复杂性视域下对网络爱国主义的现实问题进行有效研判,为网络爱国主义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系统性和科学性的策略支持。

一、复杂性思维的本质内涵及其对网络爱国主义研究的时代价值

复杂性思维是对简单性思维范式的超越,其对于我们把握事物整体性内涵、正视事物非线性发展以及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网络爱国主义及其发展现状,必须运用复杂性思维进行理性审视,以推进网络爱国主义的科学化培育。

(一)复杂性思维的本质内涵

“复杂性”的出场源于人们对近代自然科学研究范式的理性反思。西方近代自然科学认为大自然具有简单性本质,任何复杂现象及其运动都可以化约为简单对象,从简单原理和普遍规律出发加以研判。在方法论上,近代自然科学遵循还原主义,其维想路径表现为“把所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1]。不可否认,简单性思维为了解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以及认识世界的本质与规律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基础。然而问题在于,随着人类科学认知和实践活动的深入拓展,崇尚简约、割裂整体、拘于线性的简单性思维方式越来越难以有效解释复杂世界,从而使现代科学陷入危机之中。人们对复杂性科学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并在80年代形成理论热潮,逐渐产生诸如突变论、超循环理论、混沌理论、分形理论等诸多复杂性理论。复杂性科学被视为系统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其强调对现实世界进行整体性、非线性、自组织性、涌现性的分析,为人类认识、探索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

表面上看,复杂性科学是对简单化研究范式的超越,而实质上,其是人类思维范式的变革,“标志着人类认识世界的视角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追求简单到正视复杂,是科学自身向辩证思维的复归”[2]。一方面,复杂性思维打破了简单性思维模式的局限。“以整体思维、非线性思维、关联思维、辩证思维为其主要特征的考察事物运动变化的方式,称为复杂性思维。”[3]其能够使人们突破传统线性思维,辩证地看待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特性,并且反思技术主义、工具主义等简单性思潮,在应对复杂性问题和挑战中作出正确决策。另一方面,复杂性思维是对科技发展所营造的复杂时代的真实写照。科技的发明和運用使时代问题越来越复杂化,问题所涉及的学科领域日益多样,问题所承载的时空界限不断延伸。在此情境下,简单性思维显然已无法满足时代要求,而以整体性、非线性、系统性为主要特征的复杂性思维为我们把握现实世界尊定了思维基础,成为人类最重要的时代思想特征。

(二)复杂性思维对网络爱国主义研究的时代价值

当今时代,各种历时态、共时态以及异域性问题通过网络交织在一起,并且经过互联网的发酵往往演变为极具复杂性的社会问题,造成网络空间信息杂乱和秩序紊乱。因此,置身于网络背景中的爱国主义研究,必须借助复杂性思维理解网络爱国主义的本质内涵,把握网络爱国主义发展的脉搏,并且开拓网络爱国主义培育的新思路和新模式。

其一,复杂性思维更加契合对网络爱国主义的内涵理解。当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是将网络视为爱国主义发生发展的载体和工具,这对于我们把握爱国主义新形态、了解爱国主义新特征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但并不能从整体上深刻反映网络爱国主义的本质内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远远超越了工具性的价值存在,它深度嵌入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与价值观念,塑造了人的“数字化”生存状态。因此,网络爱国主义并非“网络”与“爱国主义”的简单嫁接,而是爱国主义在网络虚拟环境下所生成的新型文化景观。运用复杂性思维对网络爱国主义进行整体性审视,不难看出网络爱国主义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外显为特定网络符号和互动话语的爱国主义德性共识和价值认同。

其二,复杂性思维能够更加深化对网络爱国主义的问题分析。爱国主义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其生成、发展和演化必然基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实践,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催生出具有高度复杂性的爱国主义”[4]。从宏观生活环境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社会的深度转型,传统与现代相互交织、资本主义因素与社会主义因素相互交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发展难题不断涌现,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呈现在公众眼前,致使人们对于爱国主义的理解难以统一,扰乱了爱国主义的秩序生态。从个体社会生活来看,网络社会的崛起造成个体生存空间的虚拟化加深,而网络的开放性、平权性、去中心化以及匿名性等特质致使网络信息生产和传播呈现杂乱而无序的状态,群体情绪情感容易被不良思潮裹挟,诱发理性爱国主义的异变。因此,针对复杂问题不断涌现的网络爱国主义,我们需要在复杂性思维的指导下,全面分析多重影响因素,正视网络爱国主义发展的非线性暗流、失衡性难题以及无序性困境,深刻把握网络爱国主义发展的脉搏,从而明晰网络爱国主义培育的工作方向和意义归指。

其三,复杂性思维更利于开拓网络爱国主义培育的新思维和新模式。面对网络爱国主义发展中不断叠加的价值追问以及不断涌现的失范言论,仅仅依靠将问题细化分类并逐一解决的简单性方案显然难以有效应对当下的复杂情形,容易造成网络爱国主义培育的被动局面和效果弱化。科学培育网络爱国主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运用复杂性思维方式,在辩证地、全面地研判问题的基础上建构起系统性培育策略,凝聚多维度、多学科、多领域的培育合力,从而引导人们理性思考网络爱国主义的本质内涵与价值意蕴,正确处理复杂网络环境中爱国主义的知与行、新与旧、是与非的问题,实现网络爱国主义健康有序发展。

二、复杂性视域下网络爱国主义的问题研判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已然成为人们生产信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域。然而在思潮弥漫、资本渗透以及技术赋权等复杂因素影响下,民间网络爱国舆论场中解构权威和去中心化气息浓厚,给网络爱国主义的健康发展带来诸多挑战。

(一)多元思潮冲击,引发网络爱国主义的认同危机

爱国主义作为个人对祖国依存关系的情感映射,体现出人们对国土家园、民族文化以及政治国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是基于人们对祖国价值的全面认同而产生的一种肯定性心理倾向”[5]。然而在网絡空间里,虚无主义、民粹主义、自由主义等社会思潮借助网络甚嚣尘上,它们不断渲染负面情绪、颠覆主流价值观念、异化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状态,从而解构爱国主义的内容与价值认同。

网络是各种社会思潮滋生的温床,也为其传播蔓延提供了交互性平台。从运行机制上来看,社会思潮主要依托社会热点事件和复杂问题进行话题炒作和价值误导,通过刻意制造和传播碎片化和片面化信息、包装话语内容、设置网络议题,致使网络爱国主义遭受认同危机。例如,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利用网民的知识盲区、迎合网民的猎奇心理,打着“重新评价”和“还原真相”的旗号拼凑历史细节、歪曲历史事实,而“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它是从根本上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6],从而削弱爱国主义的政治性,抽离网络爱国主义的价值根基。民粹主义思潮借助社会焦点问题污化现实、解构权威,不断激起“草根”阶层的悲观情绪和仇官、仇富心理,对社会成员进行“身份划界”,渲染“二元对立”的社会格局,造成社会阶层分裂,降低了人们对国家和政府的认同度。自由主义思潮则通过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优先性,试图从本体论层面割裂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构成性关系,消解个人对国家履行道德义务和承担政治责任的正当性,从而解构网民对爱国主义内涵和价值的认同。与此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些社会思潮在网络空间往往相互耦合,呈现为话语的合流和观点的互证,从而造成爱国主义的生存空间被不断挤压,增加了守护网络爱国主义正当性、合理性的难度。

(二)资本逻辑渗透,扰乱网络爱国主义的话语秩序

资本是在运动中不断增值的价值,资本的逐利性和流动性使其具有不断突破空间限制而寻求利益最大化和利益新增长点的要求。正如马克思所揭示出的:“资本按其本性来说,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7]如今,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的财富生产和资源占有方式都发生了深刻改变,资本对网络社会进行着强势渗透,资本逻辑已成为弥漫于虚拟空间的重要价值逻辑,资本逻辑控制下的网络信息生产和传播突显“利益的考量”,严重扰乱了网络爱国主义的话语秩序。

其一,“流量至上”异化网络爱国主义的话语表达。随着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台的兴起,网络空间流行一种被形象地称为“流量经济”或“眼球经济”的新型经济形态,阅读量、关注度以及点赞、转发和评论等量化指标成为重要的价值评价标准,流量和“粉丝”作为重要的资源成为“网红”们不惜代价争夺的对象,由此造成情感、态度以及价值观异化为谋利的工具。资本逻辑宰制下的网络爱国主义话语表达以获取流量为价值追求,失去了朴素情感意味和理性价值意蕴,特别是在国人爱国情感高涨的特殊时期,网络场域中时常出现一些以“蹭热度”和“挣流量”为目的的议题、推文和短视频,而为了吸引眼球、迎合受众情感需要,这些表达爱国主义的网络话语往往带有浓厚的情感煽动性和激进性,有时还会以片面解读甚至炮制谣言的方式来引发网络热议、激发情感共鸣,并且借助“水军”“意见领袖”人为制造爱国主义舆论热点,致使网络爱国主义乱象丛生。

其二,媒介技术与资本的“联姻”消解网络主流爱国主义话语的权威。主流爱国主义话语是内涵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和价值共识、在主流文化孕育中形成的爱国主义话语体系,其具有严肃和理性的话语特质。然而,在网络爱国舆论场中存在着不同话语权力的角逐,“国家主流媒体对爱国主义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被网络权力关系所遮蔽”[8]。媒介技术赋权使“民间舆论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话语力量,并且在与资本的“联姻”中催生出强大的舆论影响力和话语引导力。资本逻辑宰制下的爱国主义话语生产和互动往往陷入“集体狂欢”的陷阱,借助现实爱国主义热点事件,在不断制造“非主流”爱国话语中完成集体声讨、实现情感宣泄,而戏谑消遣的话语风格以及去中心化的话语内涵难免会造成爱国主义话语的肤浅化和庸俗化,在不断解构主流爱国主义话语过程中建构起资本逻辑渗透其中的爱国主义话语体系,而意义浓厚、价值崇高且叙事背景宏大的爱国主义话语则被“冷落”,从而消解了网络主流爱国主义话语的权威,造成网络爱国主义话语秩序混乱。

(三)法治建设滞后,弱化网络爱国主义的理性生成

网络空间的虚拟交往容易弱化行为主体的道德压力感,进而进行失范的观点表达和恶性的话语交锋。在网络爱国舆论场中,不乏存在一些假借爱国之名而行违法、失德之实的网络言行,对主观认定的不爱国网民实施“人肉搜索”和“隐私公开”,并热衷于对意见相左者进行谩骂和污蔑,严重背离了爱国主义的理性要求。网络爱国主义的理性生成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供给和法治文化的涵养,正如托克维尔所言,理性的爱国心必须“在法律的帮助下成长”[9]。然而,目前我国网络爱国主义法治建设相对滞后,弱化了网络爱国主义的理性生成。

其一,网络爱国主义法律制度“供给短缺”,难以对网络爱国言行实施有效规制与引导。一是法律制度建设理念存在误区。大多数人将网络爱国主义法律制度建设简单地理解为将爱国主义话语写入法律条文或者专门设计一部爱国主义法律。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真正要做的是将爱国主义价值精神融入法律制度之中,在赋予法律灵魂的同时确证爱国主义的社会价值,并且制定相关制度保障合理的爱国主义行为,惩治破坏爱国主义的行为。二是法律制度设计合理性欠缺。目前,网络爱国主义法律制度内容多呈现为宣示性口号和禁止性规定,而缺少可操作性设计和授权性规定,其结果就是法治对网络爱国主义治理方式的简化和治理效果的弱化。三是软法之治作用发挥有限。网络的虚拟性以及爱国主义的特殊性决定了网络爱国主义更加依赖软法之治,然而目前软法之治的作用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相关软法设计也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未能对网民爱国言行起到很好的规约作用。

其二,网络爱国主义法治文化尚未形成,冲击网络爱国主义的秩序生态。法治文化是网络文化的重要构成,其承载着法治思维和价值追求,发挥着“以文化人”的功效,进而引导网民理性的网络言行。网络爱国主义的秩序生态同样需要法治文化的涵养,然而当前网络爱国主义法治文化尚未形成,网民依法表达爱国言行的观念有待强化,这主要表现为两种片面思想倾向。一种观点从中华传统伦理观念出发,认为爱国主义作为个人对祖国的情感呈现与法治无涉,法律的参與俗化了爱国主义的崇高性。而事实恰恰相反,在爱国主义秩序混乱的网络空间,良法善治能够守护爱国主义的纯洁性和崇高性。另一种观点从权利本位出发,认为爱国是公民权利,法律无权干涉,鼓吹“爱国自由论”和“爱国无罪论”。实质上,以法治保障网络爱国主义并不是对公民爱国权利的束缚,而是对公民正当合理爱国权利的维护、对不当爱国言论的制止,从而塑造网络爱国主义良好的秩序生态。

三、复杂性视域下科学培育网络爱国主义的实践路径

在复杂时空境遇下,网络爱国主义面临诸多发展难题,必须正视网络爱国主义的整体性存在,理性审视网络爱国主义的复杂性现实,并且运用复杂性思维方式,从知行合一、德法共济、虚实同构三方面建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网络爱国主义培育路径。

(一)在知行合一中强化正面引领

知与行是一对重要的哲学范畴,知行合一对于爱国主义价值观的培育和巩固具有重要价值。然而在网络虚拟空间,网络爱国主义存在着“行而不知”或“知而不行”的知行脱节困境,从而引发爱国主义的异化和虚化。因此,必须遵循知行合一的逻辑进路对网络爱国主义实施正面引领,从而实现网络爱国主义的健康有序发展。

其一,“以知导行”,深化网络爱国主义的科学认知。从认识论角度来看,人类的实践活动离不开相关理论认知和思想观念的指导,当前网络爱国主义失范言行频现,这与网络爱国主义科学理论的供给不足以及网络爱国主义教育的乏力不无关联。对此,一方面,要强化网络爱国主义的理论阐释。在杂乱的网络爱国舆论场中,爱国主义经常被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等思潮所挟持,扰乱了网民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这就需要加强理论宣传和阐释,明晰网络爱国主义与网络民粹主义、网络民族主义的本质区别,增强爱国主义在多元社会思潮冲击下的理论说服力和引导力。另一方面,要探索网络爱国主义教育话语的融合创新。在历次网络爱国舆论浪潮中,网民所自发创造的爱国话语都表现出极大的感召力,这在给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带来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转型契机。要深入分析网络爱国话语的叙事风格和传播特点,吸收其中有益元素,赋予网络爱国主义教育话语新面貌。与此同时,要坚持创新话语表达和坚守教育内涵的统一,保持网络爱国主义教育话语的真理性与科学性。

其二,“以行践知”,强化网络爱国主义的实践养成。爱国主义不仅是个人对祖国自然而发的情感,更是一种包含认知、理解、判断和抉择的价值观念,而“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的问题”[10]。因此,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强化爱国主义的价值引导。网络爱国主义实践活动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的、官方组织或网民自发的爱国主义话语实践和情感交流,具有辐射面广、互动性和参与性强等特征。一方面,要适时开展多样化的网络爱国主义仪式活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强调,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注重运用仪式礼仪”[11]。要在网络空间开展主题鲜明的爱国主义仪式活动,结合纪念日、节庆日等不同时间节点精心设计具有强参与性和互动性的活动,并且运用互联网技术建构有效的情景认知模式,使网民在沉浸式虚拟实践体验中自觉接受爱国主义仪式所传达的深层认知。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和引领网民自发的爱国主义活动。新媒体技术的话语赋权使人人都有“麦克风”,自发的网络爱国主义活动一般由“网红”或“网络意见领袖”发起,有时也会由“草根”网民发起,并且能够迅速得到众多网民的互动和响应。官方主流媒体应当积极参与其中,与网民展开对话和交流,引领活动的正向发展,升华活动的意义旨归。

(二)在德法共济中实现良法善治

爱国主义在社会主义道德图谱中居于核心位置。在网络空间,爱国主义道德规范遭受多方消解,科学培育网络爱国主义既需要道德的滋养涵化,也需要法治的力量输出,在德法共济中实现良法善治。正如习近平所言:“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12]

其一,完善网络爱国主义法律制度供给。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法律制度建设既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网民爱国主义理性意识的必然要求,也是营造和谐有序、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的现实需要。一方面,要探索将部分爱国主义行为规范上升至法律层面。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问题出发开展网络爱国主义立法工作,同时要注重法律的网络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使法律条文能够直接用于规范和引导相关网络言行。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就有禁止在网络空间发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和荣誉的规定,并明确了处罚举措,这不仅维护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更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人的爱国主义情感。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爱国主义软法设计。在国家主导下,软法以其自治性、共识性和认受性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尊重网络多元主体自发制定的自治规范,积极倡导各大互联网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和完善平台准入、运营和退出规则体系以及信息管理机制,加强自我净化能力建构,促进网络爱国主义的共建共享。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家制定的相关条例和规定的作用。例如,2019年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其中就有禁止任何网络主体利用党和国家的形象标识开展营销活动等规定,从而有助于消解资本化思维逻辑的侵蚀,维护爱国主义的崇高性和纯洁性。

其二,筑牢网络爱国主义法治建设的道德基础。爱国价值观作为调整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价值共识,其不仅是法律倡导和督促下的消极行为表现,更是在爱国价值信仰引领下所进行的积极情感表达,网络爱国主义法治建设需要道德教化的滋养。正如习近平所言:“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13]因此,一方面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爱国主义法律制度的设计、执行和监管全过程,从而赋予网络爱国主义法治治理价值正当性,增强网民的自觉遵守意愿。另一方面,要强化德治对网络爱国主义法治文明的涵养功能。在网络爱国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既要着力培育网民在表达爱国情感中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又要注重发挥道德教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支撑作用,引导网民将爱国主义相关法律法规转化为内心的“自我立法”,从而澄清网络爱国主义的理性价值,消解技术和资本异化的消极影响,筑牢网络爱国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根基。

(三)在虚实同构中推进系统建构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不再是“二分”的关系,“数字化生存”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的现实背景,“人既生活在网络空间中,也生活在现实空间中,人是同一的,空间也是同一的”[14]。网络空间不再是外在于人类现实生活的虚拟场域,而实现了与现实空间的高度融合。网络爱国主义虽存在于虚拟空间,但其在概念和现实上都是实存的,其发生、发展和演化都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实现网络爱国主义的健康发展必须在虚实同构中推进系统建构。

其一,关注现实,凝聚线上线下多方培育合力。网络爱国主义的问题呈现多集中于现实突发事件和社会问题爆发时期,并且依托互联网平台往往演变为极具复杂性的网络爱国舆情,从而对整个爱国主义舆论生态产生影响。科学培育网络爱国主义不仅需要各网络运营主体管好自己的“責任田”,同时还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共同担责。更为重要的是,要建构起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以及线上线下多元主体协同发力的生动局面,从而准确把握网络爱国主义理性偏离的现实根源,在回应和解决现实问题中提升网络爱国主义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二,转变思维,推动网络爱国主义培育走向虚拟与现实的融合。从信息论视角来看,人与信息之间的互动是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产生、发展和变化的根源,爱国主义价值观的培育同样需要相关信息的传递和互动。随着融媒体、全媒体信息传播时代的到来,网络空间和现实空间的信息传播壁垒逐渐消失,网络信息建设就其实质来说属于现实空间的内容建设。因此,要转变思维逻辑,将网络爱国主义融入爱国主义培育的整体过程之中,站在虚实同构的角度,对爱国主义培育的内容结构、内在体系、运作模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革,在系统建构中整合资源、统一部署,从而实现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爱国主义培育的融合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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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人民日报,2016-12-11(01).

[13]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3-8.

[14]李伦.网络道德建设:从虚拟走向现实[J].道德与文明,2020(1)∶31-33.

【责任编辑:雨 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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