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监管沙盒研究的文献综述
2021-03-24王静民
王静民
摘要:本文以CSSCI和北大核心(2016-2020)收录的题名包含“监管沙盒”的论文为研究对象,从文献的年代分布、期刊分布、主题分布、著者及所属单位等方面进行了文献计量分析和内容分析。并且对国内该研究领域的四个焦点问题:“监管沙盒”的意义、“监管沙盒”中的政府职能、“监管沙盒”在我国的适用性、中国“监管沙盒”发展路径探索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提出“监管沙盒”在我国推行的内外生动力和发展趋势。
关键词:监管沙盒 金融科技监管 适用性
一、引言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能测试创新产品、服務、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的真实市场。项目启动后,受到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同,被不同程度地采纳。同时,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和国际学术界也高度关注该项目的相关情况,在理论与实践的评析启示、金融科技各领域的应用和不同地区的本土化探索等方面提出众多观点。本文运用文献计量分析法和内容分析法,综述国内学者在监管沙盒方面的研究成果并提出个人观点。数据来源为CSSCI和北大核心,通过检索得到题名中含有“监管沙盒”的论文29篇,作为实际样本。
二、发文分析
(一)文献年代分布
2016年英国监管沙盒启动后,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的赵杰(2016)等在《金融发展研究》发表了《国际“监管沙盒”模式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对监管沙盒进行了系统性介绍(包括基本概念、价值意义、国际经验、局限性、我国相关情况)。
随后,据图1所示,我国关于“监管沙盒”的研究论文数量逐年递增,目前仍处于增长期。2018年出现大幅增长,该现象或主要与2017年第一批次企业的监管沙盒试验结果成功率高(测试完成率达到75%,其中约90%成功投放市场)、2018年前三批测试招募完成,更多企业正式进入测试环境有关。
(二)文献的期刊分布
本文研究的29篇样本论文发布在20种期刊中,其中载文量2篇以上的仅6种。据图2所示,“监管沙盒”研究论文的发布较为分散,其中《南方金融》《中国金融》载文比例较大。20种期刊中,13种属于经济与管理科学专辑,其中9种属于金融专题,说明国内社会科学界对监管沙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与管理科学范畴,特别是金融学。此外,3种大学学报和2种学刊上均有相关论文发表,说明国内学者对于监管沙盒也已开展了相关研究。
三、研究主题分析
上表统计了29篇样本文献主要的研究主题。从大方向上看,对于监管沙盒制度的研究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而在我国如何发展的相关文献数量逐年增长,说明国内的研究方向及重心逐渐落在我国的相关实践探索,这也与国外的成功案例逐渐增多有关。
在对监管沙盒制度的研究方面,研究重点从概念背景、价值意义逐渐向国外实践和局限性转移,这也说明国外的监管沙盒项目落地增加的同时,逐渐显现出一些制度问题。
在我国如何发展监管沙盒的研究,从一开始仅在探索外国模式时附加提出启示,到2018年后对于国内发展监管沙盒的可行性分析、政策建议和模式构想论文数量骤增,都说明外国的成功实践和国内监管需要两方面因素带来了国内实践探索动力。
四、著者分析
(一)作者相关发文数
29篇样本文献共有26位第一作者(独立作者),21位合著作者。在26位第一作者(独立作者)中,仅有3位作者发表2篇研究“监管沙盒”的论文,占论文总数的20.69%。其余88.46%的作者仅发表过1次相关研究论文。由此看出,大多数作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时间较短、程度较浅。部分作者仅探索了“监管沙盒”在自己研究领域的应用前景,例如利用“监管沙盒”规制私人发行数字货币(李晶,2020)。因此,国内对“监管沙盒”的深入研究还有较大的距离。
需要说明的是,“监管沙盒”项目目前在全时间仍处于在各个点的实验探索阶段,国内的试点也屈指可数,这是造成多数研究者发文数仅为1篇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发文单位
29篇样本文献中,共有26家主要单位参与发表,其中发文数2篇以上单位4个。在26个单位中,19个是高校和科研单位,这是因为监管沙盒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该阶段多为学者从事探索性研究。
特别是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多家分行、支行也发表过相关论文,这是因为“监管沙盒”项目主要由金融监管机构发起并施行。该项目旨在监管者在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鼓励更多的创新方案积极主动地由想法变成现实。在此过程中,能够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胡滨、杨楷,2017)。
五、相关研究成果
在对29篇样本文献的内容进行总结分析后,本文选取四个突出研究成果进行综述。
(一)“监管沙盒”的意义
赵杰、牟宗杰、桑亮光(2016)提出“监管沙盒”重新定义了监管者的角色,建立了监管者与创新者之间的良性关系。监管者借助创新者了解创新,创新者通过监管者的支持和有效监管,来更好地践行创新。
尹海员(2017)则从监管理念方面阐释监管沙盒的意义,认为其是“寻找新平衡”的新监管理念的尝试,而如何既能促进金融创新、满足传统金融之下被抑制的金融需求,同时又能谨记危机教训、有效平衡风险,是“寻找新平衡”的监管理念诞生的根源。
张红(2018)同样提出监管沙盒带来的监管理念转变——从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从被动监管向合作监管转变。
(二)“监管沙盒”中的政府职能
29篇样本文献中,胡滨、杨涵 (2019),郑联盛、艾莺、胡滨(2019),范云朋、赵璇(2020)分别对英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的监管沙盒制度与实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述,他们都提到了“监管沙盒”中的政府职能主要有三点:一是要设定“监管沙盒”的政策目标,强化引导作用;二是要出台、实施配套改革政策,协助项目开展;三是要政企深度合作,重塑监管职能。
(三)“监管沙盒”在我国的适用性
孟娜娜和蔺鹏(2018)认为监管沙盒作为创新型金融监管机制,与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实践相匹配,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逻辑趋同,与我国金融改革试点实施路径一致。朱太辉(2018)认为金融创新监管关键在于推动创新与监管的良性互动,监管沙盒实现支持创新和监管有效的有机统一,监管沙盒的效力需要相应的监管资源支持,监管沙盒模式在中国推广应用正当时。联合国普惠性发展融资特别倡导和剑桥大学替代金融中心 2019 年联合发布的报告认为,监管沙盒可能并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国内学者廖凡(2019)認为,中国缺乏英国和新加坡等国家成熟集中的金融市场,分业监管模式不利于监管沙盒的统一实施,监管沙盒并非金融科技监管的必要选择。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或者发展中国家是否适用、是否应积极推进“监管沙盒”的应用,国内外学者站在不同角度都持有不同的论据与观点。
(四)中国“监管沙盒”发展路径探索
李敏(2017)、黄震和蒋松成(2017)、黄震和张夏明(2018)等对中国借鉴监管沙盒的路线进行了探索。 归纳为以下五点:第一,监管沙盒需要法律授权;第二,监管沙盒测试对象应以正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为主;第三,监管沙盒应该构建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机制;第四,监管沙盒需加载监管科技;第五,监管沙盒与改革试点融合革新。
六、结语
“监管沙盒”的研究在国内虽仍处于初期阶段,但仍受到广泛关注。除了专家学者对其进行前沿探索外,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职员也发表了相关论文,提出个人观点。本文认为国内对于“监管沙盒”的研究主要源于两方面动力——该制度本身的创新优越性这一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都为我国的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带来监管压力。
“监管沙盒”提出的“监管空间”巧妙地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对立关系转化为合作关系,使其目标一致,极大地提高了创新效率和监管效率。监管伴随创新的理念能够有效解决监管滞后问题,规避前期监管空缺带来的风险。同时,因为能够保证进入“沙盒”的金融科技创新不会对现有金融规则产生干扰,该制度也为原本因强监管无法开展的项目提供了机会。
近几年,我国金融科技领域发展迅速,部分业态取得一定的成果,如网络支付、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但同时也出现了P2P贷款、众筹融资等问题。“监管沙盒”的出现似是目前解决这一矛盾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其在国内逐步开展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蔡维德,姜晓芳.基于科技视角的区块链监管沙盒模式构建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20(08):60-70.
[2]李晶.“监管沙盒”视角下数字货币规制研究[J/OL].电子政务,2020(11):74-85[2020-11-09].
[3]马楠.粤港澳大湾区监管沙盒建设的相关问题与构建思路[J].南方金融,2020(07):3-12.
[4]张红伟,陈小辉,文佳,吴永超.发展不平衡视角下地方监管沙盒竞争的演化博弈分析[J].中国管理科学,2020,28(06):211-221.
[5]刘亮,邹佳佳.监管沙盒:国外应用和本土化[J].西南金融,2020(05):17-24.
[6]范云朋,赵璇.澳大利亚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经验与启示[J].财会月刊,2020(01):131-138.
[7]郑联盛,艾莺,胡滨.香港“监管沙盒”机制:政策框架、政府职能与启示[J].新金融,2019(11):23-29.
[8]胡滨,杨涵.英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制度借鉴与我国现实选择[J].经济纵横,2019(11):103-114+2.
[9]谭书卿.金融科技背景下的监管转型——以“监管沙盒”本土化进路为视角[J].西南金融,2019(10):90-96.
[10]张红伟,陈小辉.构建伞形监管沙盒促进中国金融科技创新是否可行[J].中国科技论坛,2019(10):8-15.
[11]邓建鹏,李雪宁.监管沙盒的国际实践及其启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8(05):62-76.
[12]张龄方.论我国内地监管沙盒实施主体的确定[J].南方金融,2019(07):11-17.
[13]李昊.监管沙盒的国际实践、效果分析及我国推行的路径选择[J].南方金融,2019(07):3-10.
[14]廖凡.金融科技背景下监管沙盒的理论与实践评析[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2):12-20.
[15]刘志云,刘盛.金融科技法律规制的创新——监管沙盒的发展趋势及本土化思考[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2):21-31.
[16]陈佩,孙祁祥.多元共治:创新与监管的平衡——基于“监管沙盒”理论依据与国际实践的思考[J].保险研究,2019(03):27-35.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