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机制基本概念辨析及创建方法探讨
2021-03-23王世海
王世海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518000)
0 引言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这一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双重预防机制涉及众多基本概念,概念不明、内涵不清以及缺乏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理论和技术标准依然是当前突出问题。
为厘清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指导双重预防机制实践,本文通过相关理论研究,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创建经验[1],对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做了深入解析,提出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方法,以期为双重预防机制的创建提供借鉴和参考。
1 基本概念
1.1 危险源
文献[2-4]给出了国内关于危险源最早的定义,笔者通过研究国内外关于危险源的定义[5-10],发现其本质上区别不大,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01)[5],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2018年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 45001[11],危险源为可能导致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或状态,ISO 45001将“行为”危险源去掉。本文研究中采用GB/T 28001—2001中关于危险源的定义。
1.2 危险和有害因素
“危险和有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12],包括人、物、环、管4大类。而在国外研究成果中未见“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相关报道,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不做深入研究。
1.3 安全风险
风险一词源自古意大利语“Riskcare”,通过研究国际国内关于安全风险的相关定义[13],本文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14]中关于安全风险的定义,即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重性的组合。
1.4 隐患
通过研究相关文献,目前国内关于隐患的定义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通过隐患的定义可以看出其重在强调违法违规性。
2 基本概念之间的关系
2.1 危险源与“危险和有害因素”
通过分析危险源、“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定义,其本质内容基本是相同的,两个定义都考虑了人员伤亡和人身健康两方面的影响,最后的关注焦点都是人,只是对于因素的分类略有差别。笔者认为危险源的定义较为科学,一是从定义内容上看,考虑了应用的实际情况,二是这样表述与国际上的定义相通,易于与国际接轨。
2.2 危险源与隐患
陈宝智[15]指出,第一类危险源是系统中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是导致能量或能量约束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直接因素。可见第一类危险源多为物理实体,通常决定危害后果的严重性;第二类危险源多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通常决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根据1.4节隐患的定义,并结合图1关系模型进一步分析,可以得出安全隐患属于第二类危险源上管控措施失效的环节,即安全隐患是第二类危险源,这与傅贵等[16]、孟现飞等[17]的研究结论也是一致的。
2.3 危险源与安全风险
辩证唯物主义理论认为客观存在的实体(客体)是指在人(主体)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事物[18],该理论对危险源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人和客观实体都是独立于意识之外存在的,所以不管是“主体”还是“客体”都是世界中客观存在的。结合危险源和安全风险的定义,可见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安全风险是人们对危险源导致危害后果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的主观评价。因此,二者一个是客观存在,一个是主观评价,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和源头,而风险是危险源的一种属性。
2.4 危险源、隐患、安全风险、事故之间的关系
瑞士奶酪模型理论认为防止能量(第一类危险源)意外释放的屏障(第二类危险源)都是不完善的,像奶酪一样存在着漏洞或缺陷(隐患),漏洞和缺陷的存在导致屏障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结合轨迹交叉理论进一步分析,当防护屏障上的漏洞出现在同一空间和时间时,即防护屏障上的漏洞贯穿时,能量便会释放,如图1所示。
从图1模型中可以看出危险源、隐患、安全风险及事故之间的关系,即能量或危险物质是第一类危险源,限制或约束第一类危险源的防护屏障是第二类危险源,隐患是防护屏障上的失效部分,同样属于第二类危险源范畴。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两类危险源都具有风险属性。当能量(第一类危险源)通过防护屏障(第二类危险源)上的漏洞(隐患)释放出来造成伤害时,即酿成了事故。可见,双重预防机制强调“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图1 危险源、隐患、安全风险及事故的关系模型
3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事故致因理论认为能量的意外释放是导致事故的根源,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必须辨识出事故根源并设置防止能量释放的防护屏障,然而防护屏障常常存在缺陷和漏洞,导致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还要排查并修复防护屏障上的缺陷与漏洞,这便是安全风险管控的全过程;排查并修复防护屏障上的缺陷和漏洞的过程便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可见安全风险管控包含隐患排查治理。因为隐患属于第二类危险源,而安全风险管控就是对危险源的管控,所以安全风险管控过程是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只是对防护屏障上的缺陷和漏洞进行修复,仅依靠这种方式,某些能量或危险物质可能未被有效辨识,即“认不清”第一类危险源,从而缺乏设置必要防护措施而造成“想不到”的意外事故发生,因此需要深入开展危险源辨识,并进一步完善危险源管控措施。
综上所述,安全风险管控既包括对第一类危险源的辨识与管控,也包括对第二类危险源的排查与治理,理论上讲安全风险管控能够实现对风险的全面管控,解决“认不清”和“想不到”的问题。通过研究我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特征,虽然存在因为对第一类危险源的“认不清”,进而缺乏设置必要防护屏障而造成“想不到”的事故发生,但更多情况是“认得清”、“想得到”却“管不到”,也就是说虽然辨识出了第一类危险源,也设置了必要的防护屏障,但往往是因为防护屏障上的缺陷或漏洞太多导致失去了屏护作用,从而造成事故发生。所以,隐患是导致当前我国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设置防护屏障固然重要,但避免防护屏障上出现缺陷和漏洞,使防护屏障充分发挥作用才能真正解决“管不到”的问题。因此,隐患排查治理依旧是当前预防事故发生的主要手段。
我国当前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我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性差、管控漏洞或缺陷频出。当前国人安全意识普遍不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在管控措施的设置过程中缺乏本质安全设计,导致管控措施的质量不高,自带漏洞或缺陷。再者,职工安全管理经验不足,不能够及时辨识管控措施上的漏洞或缺陷,加之对漏洞或缺陷熟视无睹、排查治理不力等问题,极易造成能量或危害物质意外释放,导致事故频发。
针对上述现状,为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首先应全面辨识危险源,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两方面深入分析危险源的潜在风险,解决“认不清”和“想不到”的问题;对于防护屏障缺陷或漏洞多、易失效的问题,可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使管控措施充分发挥作用,防止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通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解决“认不清”、“想不到”和“管不到”的问题,即是推行双重预防机制的现实意义。
4 双重预防机制创建探讨
4.1 双重预防机制创建目标和程序
在深入研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实践经验,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设置安全风险公告警示标识等。创建程序如图2所示,其中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过程称为风险评估[13]。
图2 双重预防机制创建程序
4.2 制度建设
双重预防机制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要明确评估单元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管控措施制定、风险管控层级确定、风险清单编制、风险公告等相关要求和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排查频次、排查内容、隐患整改验收、隐患台账建立、隐患信息通报等相关要求和方法[1]。
4.3 风险分级管控
4.3.1 评估单元划分
评估单元是指风险伴随的区域、场所或某一作业活动。通常根据物理边界或使用功能划分,遵循边界清晰、功能独立、大小适中的原则。划分评估单元也是为后续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图奠定基础。
4.3.2 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风险属性的过程,也称风险辨识。危险源辨识应组织全员参与,全面辨识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工艺及作业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状态或行为,辨识过程既要辨识第一类危险源也要辨识第二类危险源,可参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GB/T 13861—2009)从人、物、环、管4个方面进行辨识。
4.3.3 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指根据系统安全的原理和方法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以及转化途径,通过定性、定量或半定量的方法得出风险大小的过程。定性分析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工作危害分析法等,定量分析可采用风险程度分析法、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等,半定量分析法可采用风险矩阵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等。
4.3.4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指对比风险分析结果和风险分级标准,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风险分级标准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的判定风险等级的依据,其中风险等级分为低、一般、较大和重大风险,分别采用蓝、黄、橙、红标示[1]。
4.3.5 风险管控措施制定
风险管控措施是指为实现控制风险采取的策略、原则、方法等行为。基于霍尔三维结构模型理论构建风险管控模型如图3所示,时间维表示风险管控的总体策略,即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改进;逻辑维表示应对风险的原则,即按照消除、转移、处置、容忍的逻辑顺序;知识维表示风险管控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措施,通常优先考虑实现本质安全的工程技术措施。
图3 风险管控霍尔三维结构模型
4.3.6 风险分级管控
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根据风险的红、橙、黄、蓝等级确定风险管控组织层级的过程。风险等级越高管控层级应越高,上一级管控的风险下一级也应管控,逐级落实风险管控职责。如某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可分为公司、车间、班组和岗位4个级别,实施分级管控风险的关系如图4所示。
4.3.7 风险清单
风险清单即是体现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及管控等工作过程的台账,主要包括风险所在的位置、关于风险的描述、可能导致的后果、风险的等级及标示颜色、风险的管控措施、风险管控的层级、风险管控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
图4 风险分级管控关系
4.3.8 风险公告
风险公告是将安全风险四色图、作业风险比较图、安全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等在企业的重点区域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告。其中,安全风险四色图、作业风险比较图是分别用来公示企业安全风险的分布情况、作业安全风险的等级;安全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明确要有相关风险的描述、安全风险的等级、可能导致的后果、风险的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安全警示标识等内容。
4.4 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安全检查表),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工艺、设备、装置及活动的隐患排查力度。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时治理。同时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验收的全过程,即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4.5 双重预防机制持续运行改进
为保证创建后的双重预防机制能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有效运行,应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传达风险隐患信息,以提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性。定期组织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审,验证双重预防机制的可行性、适宜性及有效性,及时修正偏差,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绩效。综合前文所述,双重预防机制各项工作内容相互关系可用图5表示。
图5 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内容相互关系
5 结论
(1)通过研究危险源、危险和有害因素、安全风险、隐患的相关定义,分析了其相互关系,并结合实际对安全风险的定义进行了完善。
(2)分析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所解决的问题及内在关系,明确了我国当前阶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重预防机制的必要性。
(3)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了企业创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