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视角中的消费文化、绘画艺术及受众
2021-03-17郑丽琴徐畅
郑丽琴 徐畅
摘要:消费文化这个社会表征日益明显,绘画艺术不可避免地进入其中。画家、作品、审美及受众在消费文化下接受着彼此之间关系的变化和调整。基于此设定了关于消费文化、绘画艺术、画家、受众及审美的若干主要问题,对不同画家进行调研,形成问卷进行分析,以真实直观的方式一窥当代消费文化下艺术家视角中绘画艺术、画家与受众等的关系。
关键词:绘画消费受众审美
绘画艺术作为艺术中的视觉输入艺术处于消费文化的包围之中,在消费文化大语境下表现出了消费主义倾向。画家及其绘画作品越来越多的或主动或被动参与到具有消费文化的行为中,或多或少的成为了一种文化的消费对象。由此,为了了解绘画艺术、消费文化、画家及受众等之间新关系的建立,设定了以下若干问题进行调研:艺术创作时是否会考虑受众?作品的信息反馈如何作用于艺术创作?如何看待消费文化对于大众审美的影响?这是否影响或改变着画家与受众的关系?创作是否受到消费文化的影响?心目中的艺术品与受众间的理想关系是什么样的?艺术家如何看待与市场的关系?
一、艺术家如何看待绘画艺术与消费文化
在现如今消费文化的场域中,艺术家们是如何看待消费文化对绘画艺术的影响的?对于各个个体艺术家来说,进行艺术创作时是否受到了消费文化的影响呢?
消费文化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方位包裹是毫无疑问的。消费是一种商业行为,消费者对于所要消费的对象之间是一种选择与被选择到关系。消费文化是流行性的,时代不同消费观也不同。每一代消费人都在相应的时代中理解着这个时代的文化流向。艺术家们不认为艺术会逃脱于消费的社会及文化环境。绘画作为艺术形式之一,在商业性的层面同样面临这样的关系。消费者决定需要哪种艺术形式和作品作为购买的对象,取决于本人对艺术的认知程度。消费市场中所存在的艺术消费者,通常都是对艺术具有普通认知的消费者,具有高端认知的相对较少,那是因为对艺术具有高端认知需要一个颇为完整的知识结构和认知背景。因此,在一般意义上的消费关系中,消费文化无疑会影响到艺术家的生存,同时也就干扰到艺术家原本的艺术立场,故在创作与生存之间往往会形成一定的影响。
当艺术家们面临创作和消费,创作和生存的问题时,有些艺术家比较主观的排斥与消费相关。其认为大众性的东西无疑呈现出特定的时代特质,其中势必包括了审美。对于艺术创作而言,思考是保持相对独立的前提而不是被时代潮流所裹挟,因此很少在“绘画艺术”中去考虑消费文化,消费文化“场域”对其艺术创作影响不大。有些艺术家承认某种程度上在潜意识中思考过市场,从完全的我视角转而也考虑过他视角。但内心仍然希望在艺术上保持艺术创作与生活个人的情感的紧密关系,保护好艺术家个人与艺术创作的纯粹的关系基础上,可以将人跟消费社会的关系作为艺术创作的一个角度。当然,还有部分艺术家由于其从事创作媒介材料成本的关系,需要考虑与消费文化和消费市场的契合。例如调查中一位从事漆艺绘画艺术创作的艺术家,作品涉及到了绘画作品和手工艺品两个范畴。就材料而言选用的是天然漆(大漆),材料成本比較高。在消费文化的场域中,大漆作品的市场会好一些。在创作作品时会对此进行一定的倾斜。
消费文化作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和观念毫无疑问成为了日益显现的社会生活表征之一,它不是静态的客观对象,它是包围着包含艺术家在内的大众群体的。从绘画艺术家对消费文化和个人创作关系的反馈来看,他们承认被动或主动的受到消费文化的影响和支配,这种影响和支配势必直接或间接地反馈在其绘画创作中。但绘画艺术家作为精神审美地创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愿望不受或者少受消费文化的影响,不被消费文化所裹挟;也可以根据创作需求,在不影响创作品质和思想表达地条件下和消费文化进行融合,这是大多数真正绘画艺术家的真实反应。
二、艺术家如何考虑绘画艺术与受众的关系
在传统艺术话语中,艺术将生活中的素材进行艺术加工,通过艺术手段和规则进行表现。但是在消费文化场域中,艺术和生活、艺术和大众的距离不再那么遥远。人们需要在日常生活注入艺术气息和美学体验,从单一的物质化追求转而在追求日常消费和生活中的“艺术化”。虽然大众需要的“艺术化”不是艺术家眼中的艺术,但却对艺术家们提出了需求。那么,绘画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是否会考虑这种需求,考虑受众?作品的信息反馈又如何作用于绘画艺术家的艺术创作中呢?
从对绘画艺术家进行的问卷调查反馈来归纳,一种类型艺术家从自身的创作感受出发,表示个人的创作不是非常考虑受众,认为画画主要是建立在个人经验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其绘画作品能够比较清晰地表达出自身生活中的真实性,那么作品和创作就是成立的。另一种类型的艺术家从受众这个对象的认识出发,认为考虑受众其实是一个托词。解读权都是受众的,其实是解放了自己。艺术是个体之事,所作所为都源自自身之信息的输出。受众也是对方对创作者作品的理解和解读,可能与艺术家创作之初衷相左,但这已经不是画家考虑的事了。以上两种绘画艺术家不考虑受众的需求,相对只关注艺术本身和创作主观的表达,那么也就不会太关注受众对作品信息的反馈,从而成为影响艺术创作的因素了。还有一种类型的艺术家则将创作区分为两块,一个部分属于具有精神层面的主观艺术创作,这时候完全不考虑受众,只在乎自己的内心。但另一部分的创作要考虑生存、考虑艺术代理机构、考虑藏家等因素,此时会接受到购买的藏家、机构等受众的信息反馈。他们会根据作品的价格、作品接受对象的具体情况而进行调整,但绝不会是“谁买单,谁有话语权”这是有悖于一个真正艺术家的身份和艺术创作初衷的。
然而不管艺术家们如何去理解自身创作与受众的关系,但从绘画艺术史上来看,自古以来画画其实都是与受众有关系的,即使是在现代主义那些很个性很前卫的作品中也是如此。这些作品与受众的关系也在影响着画价,影响着创作,也在填充着美术史。一般来讲,色彩构图、内容等这些因素会因为顾虑到受而相对平和一点,可能不会太极端,然后这也可能是艺术家有时候想突破,有时候又需要利用的角度。
综上可见,虽然大众有对艺术的审美体验及生活参与的需求,但艺术家看待与受众的关系反映出了绘画艺术的“精英性”“精英性”一直都是绘画艺术的文化属性,是对社会整体文化精神层面的深刻反思和创造性变革。它具有明显自律性,无论美术(绘画艺术)的表达策略有何变化,如何与大众社会联系密切,但美术(绘画艺术)的精英性仍是我们确立美术(绘画艺术)价值本体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正是基于这种“精英性”大都艺术家不会在艺术创作中去考虑大众的需求。但这并不妨碍受众去理解艺术家及其绘画作品,从策展人、艺术评论家口中和笔下、从画展、画廊及其他艺术机构等场所的展示去认识、欣赏艺术作品。
三、消费文化下艺术家的创作与受众审美
消费文化对艺术受众的影响表现在艺术接受的娱乐化和感官化倾向。艺术的审美和生活的距离被拉近了,消费文化使审美日常生活性。由此,艺术作品的受众希望在艺术作品中享受精神愉悦的基础上,增加娱乐性,贴近生活。这是否会影响艺术家的创作,是否改变着艺术家与受众的关系呢?
艺术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审美特征,艺术形象的审美方式为依据,将艺术分为视觉艺术、听觉艺术、视听综合艺术、语言艺术四类。®绘画作为视觉艺术之一,具有直观和具象的特点,绘画作品需要接收者通过视觉感官去把握形象所传递和饱含的审美。艺术的永恒通过瞬间的把握来表达,“绘画在它的同时并列的构图里,只能运用动作中的某一顷刻,所以就要选择最富于孕育性的那一顷刻,使得前前后后都可以从这一顷刻中得到最清楚的理解。”③绘画语言本身具备了一定的审美价值,画家运用自身的绘画表现手法塑造具有审美意义的意境,作品在画家与观者之间建立起了沟通的桥梁,作品使观者产生共鸣也是审美特性的表现之一。由此,绘画艺术固然有形象性、思想性、情感性等多种的特征,但审美特征是最本质的特征,离开审美特征也就无从去谈艺术了。归结到画家和观者,两者之间通过审美桥梁、情感共鸣产生关系。作为观者的受众在观看作品时毫无疑问时表达出审美特性的,不考虑受众本身的审美高低,其观赏和思考的行为过程与鉴别作品真伪的收藏家、买卖作品的商人,甚至运送作品的工人、看管作品的安保人员所展现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审美特性一直都存在于艺术中,是区别于其他艺非艺术的本质特征。
在对艺术的传统认识中,包括绘画在内的艺术活动被认为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审美活动,属于精英阶层的精神性活动,与大众普通生活的物质性活动毫无关系,普通大众也与这种审美的精神性活动格不相入。但艺术的发展是无法脱离历史发展的,消费社会的到来使艺术家们主动或被动的重新关注商品性因素、消费性因素对艺术的渗透,在审美性与消费性之间的产生了新的关系。
在消费文化下,绘画艺术家们承认消费文化、流行性消费观顺应时代不断的发生变化的。大众的审美则在消费文化下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艺术在消费文化下的审美已经超出了“纯艺术”的审美范畴了,展示画作的场域也不再只在美术馆、博物馆等与日常生活“隔离”的高雅艺术场馆,而是扩大为城市广场、购物广场等。此处审美、艺术、商业三者的活动进行了一个交替和叠加。在大的时代变迁所带来的创作环境的变化及现在所处的消费文化的包围中,艺术家们也试图利用消费文化和大众审美两者中可利用的部分运用到创作中。画家们作品的审美与消费体现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个部分。从调查来看,画家们无论有没有主动使自己的作品进入消费渠道(收藏也通过消费的过程实现的),都多多少少接触和参与消费。在物质层面上来看,作品借助物质形态展现,在经过不同主体的观赏,其物质形态造成的没有什么消耗,(排除意外损害)更不会妨碍审美的展示和观者审美的接受。从精神层面上来说,审美活动是通过感官刺激激发审美体验。艺术接受的感官愉快和消费的感官愉快是同质的,这是审美在精神层面具有的消费性。®总之,审美体验具有愉悦性和感性愉快,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审美消费性的表现,因为对作品的观赏所产生的审美愉悦和消费的快感是相通的。
但画家们认为消费文化对大众审美包含有积极影响的一面,会对受众有影响,但也会有盲目跟风的现象存在。因此,对于艺术创作而言,画家们更多思考的仍是是保持创作的独立性。
四、 作品与受众间的理想关系
艺术家的最后作品不会只是放置于自己的工作室或家中自赏,绝大部分最终是要走进大众视野中的。作品与主动或被动接受、观赏的受众之间势必产生了某种关系和关联。那么在创作这些作品的艺术家心里,作品与受众之间的理想关系是什么呢?或者说是否有机会达到一种理想的状态呢?从画家们的反馈来看,大多数画家认为艺术品与受众之间很难达到他们所寄希望于的那种状态。因为受众层次很复杂,无法共存于同一平台。其实每一个绘画或者每一个类型的绘画都会有他的一个受众群体,所以也没有必要说让大家都喜欢,还是要保持自己的创作的独立性。其中有一位艺术家用买牛肉来打比方,会吃的人会挑选部位,不会吃的则跟风附和。他希望艺术品能遇到“會吃的人”,希望有些人能够觉得其作品中有他们喜欢的地方,有觉得能够感同身受的地方。但在调查中也不难发现,有艺术家认为如果大众都去解读他的作品,认为可以理解,甚至于清晰的表达对作品的“感同身受”那么他会“不悦”,这种“不悦”是对自己作品艺术思想表达精英性的维护,是对艺术家和作品艺术性的保护。这种与大众似近非近关系的把握并不容易,某种程度上艺术家是希望保持艺术独立性的。但在消费文化视域下,消费、大众、市场都逐渐参与到艺术中,由此带来了艺术家如何与市场产生关系的问题。
五、 艺术家如何看待自身及其作品与市场的关系
“艺术作品自古以来就是作为商品而创造的”,“因而它们中的大部分都是为了出卖,而不是为艺术家自己所用。”⑤艺术的商品化,艺术与是市场产生自古有之,中外皆存,绘画艺术的商品化是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而逐渐频繁。在消费市场活跃的今天,艺术家们不会也不羞于去谈艺术与市场、艺术家与市场产生的关系。绘画艺术在艺术门类中是以实体艺术作品进行创作展示的,在交换过程中产生了实物的易主,表面看来离开了其创作者。但绘画艺术不是一件普通的物质消费品,它是画家精神和思想的外在形式表达,不会因为拥有者的改变而消磨它与创作这的关系。另一各层面说正是因为有了画家的名字和画家的个人符号性的存在,画作才具有价值,脱离创作者,作品的意义就不存在了。因此,在成熟的艺术市场中艺术家、画廊、拍卖机构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在艺术市场建中立合理的规则。在调查中,与西方艺术市场有过接触的绘画艺术家谈到西方的艺术市场时认为其已然非常成熟,艺术品的价值具有官方的认证评判的,包括公共博物馆、非营利性的艺术机构、非商业性的双年展及艺术评论家等都具有独立评价艺术品价值的资格。同时,艺术画廊和拍卖行都是具有独立职能的艺术市场运行机构,作品从画廊被收藏家购买后经真伪鉴定和学术评估后由拍卖行进行拍卖。优质的画廊会为画家寻找具有品质和知名度的收藏家,为艺术家举办一定数量和高质量的画展。西方艺术品市场有两大主力,一是如博物馆、美术馆这样的机构,由于学术研究的需要收藏艺术作品;二是对艺术有着浓厚兴趣的人群,出于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并且通过收藏艺术作品陶冶情操。®画家与市场的关系在这样的规范及高质量的运行机制下产生了和谐良性的关系。在中国艺术市场远没有西方的积淀,处于初期有点混乱、不规范的状态中,拍卖行代替了画廊的职能,高价拍卖作品,画廊的生存被压缩,不利于高品质画廊的发展。由此对画家艺术的优质传播和良性发展产生了影响。因此,画家们更愿意自己的创作被具有高端品质的画廊去运营,这样既不损害其艺术的思想和表达,又可以与市场产生优质关联。
结语
艺术家(画家)不可避免的置于消费社会中,在消费视域中其受众得到了大幅度的增加,愿意接受受众的审美欣赏,希望得到较高审美素养群体的接受。但我们仍然不难看出艺术家由于其精神层面精英性质的存在,大多数画家仍然在自我主观意志上坚守艺术创作不被裹挟和左右。但艺术审美具有消费性,受众群体消费(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消费)艺术品的趋势都是绘画艺术本身,画家群体创作不可避免的,如何达到尽量和谐和良性的关系,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注释:
① 杨斌.消费文化与中国20世纪90年代美术[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4.
② 樊朝臣.从审美走向消费:艺术接受的当代嬗变[D].山东:山东大学,2008.
③ 【德】莱辛,朱光潜译.拉奥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
④ 樊朝臣.从审美走向消费:艺术接受的当代嬗变[D].山东:山东大学,2008.
⑤张来民.作为商品的艺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⑥孙文杰.探索当代艺术市场的发展[J].河北:美与时代,2020(3).
参考文献:
[1]樊朝臣.从审美走向消费:艺术接受的当代嬗变[D].山东Ml丨东大学,2008.
[2]【德】莱辛,朱光潜译.拉奥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2016.[3j杨斌.消费文化与中国20世纪90年代美术[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4.
[4]金元浦,章建刚,殷双喜,张晓明,王昱东,杨斌.艺术创新与消费文化(座谈)[J].北京:美术观察,2002(9).
[5]张来民.作为商品的艺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6]孙文杰.探索当代艺术市场的发展[J]河北:美与时代.2020(3).
注: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人民的艺术—大众消费视域下江苏区域绘画艺术与受众的关系研究》(2019SJA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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