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分析国外社会保障税
2021-03-16刘栗芾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何切实保障社会福利成为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税的发展历程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内容的分析,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提供启发和经验总结。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 ;国际比较 ;西方
一、社会保障税与社会保障
我国关于社会保障税的讨论由来已久,首先区分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税的概念,社会保障实质上是对于弱者的一种保护,通过立法、行政的形式对可能会遭受灾害、疾病或者年老的社会成员的一种保障,而社会保障税同样由来已久,由社会保障引申出社会保障税,通过征收税款的形式,维持社会保障这一稳定状态,,以雇主向雇员发放的工资薪金为课税对象,是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所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统计,社会保障税在世界上170多个国家都有开征,且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税在税收体系中的位置也越来越重要。社会保障税在一些国家也被成为社会保险税或工薪税,实质上社会保障税在国家经济发展的道路上起到了“安全阀”的作用,对于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巨大的作用。
目前,在奥地利、法国、德国等国家,社会保障税已经一跃成为头号税种,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如巴西和阿根廷,社会保障税同样成为国内的最大税种。
二、对比国外社会保障税
在我国,社会保险费立法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围绕此问题展开的讨论和研究也一直在进行中,国外已经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国家的经验对于我国来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此处选取了几个典型的国家,首先是美国。
美国制定了第一部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所确定的社会保障内容十分复杂,包括年长者、遗属和伤残人员,健康保障、重要疾病和孕妇产妇,工商保险,失业保险,家庭补贴与其他社会补贴。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保障税以及政府的财政拨款。美国的社会保障税每年的收入十分可观,目前已经是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种。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般社会保障税、失业保障税和铁路员工保障税。美国作为现代的超级大国,飞速发展的经济对于国民来说同样有利有弊,快速发展的经济使更多人拥有了财富,但对于穷人来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部分人的福利和保障如果只单单依赖于社会保障税以及政府财政补贴,对国家整体的发展势头来说也是一个阻碍。
第二个国家是德国,德国作为一个老牌国家,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国家,早在1883年就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距今已经发展了130多年,可以说社会保障体系更加的完善和成熟,与美国相比,德国的社会保障内容更加丰富,不仅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上事故、老年护理等基本保险,还包括了各种形式的 商业保险、就业、子女抚养等社会福利内容。德国的社会保障税体系包括五个方面:医疗保险税、养老保险税、失业保险税、工伤事故保险税和长期护理保险税。资金来源各有不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社会保障税提供资金,工伤事故保险由雇主的工资税提供,其他社会福利的资金则源自政府的财政拨款。
以上分析的都是发达国家,但我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所以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税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经验我国同样要重视。目前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发展中国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巴西和智利。
巴西的社会保障失业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对社会保障税的管理开展也很早,主要有三个部门进行管理,包括国家社会保障局、国家社会保障医疗援助局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局。三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对于资金的筹集相互牵制相互补充。巴西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划分成两个层次: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和私营辅助性的保险。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保障范围更加广泛,能更多的照顾到广大国民的福利,而私营辅助性的保险更多的是国民自愿再加一重保障,用以对抗未来未知的风险。在巴西,社会保障税是由雇主和雇员按比例共同承担。
接下来是智利,智利地处拉美地区,是拉美地区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对社会保障税进行了私有化改革。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分为三个方面:养老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1983年智利政府宣布所有新受雇员工都要强制性加入社会保障制度,按照法律条文,每位雇员每月缴纳本人月工资的10%存入个人账户。
三、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启发
各国由于国情的不同,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内容的偏向也有所不同,进而各国的社会保障税呈现成一种多元化的趋势,但其内容核心和基本保障大抵相同。我国在开征社会保障税前提是要保证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维持稳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进而开征社会保障税。并且要提高覆盖率,要基本达到全民覆盖,要有完善的法律基础,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条文,以便在遇到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四、总结
社會保障制度起源已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开征社会保障税,这对于我国进一步调整和深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思路和经验,但各国国情不同,我国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来设定税法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内容,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善,但所涵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如何真正切实的保障广大国民的福利和利益,是我国设立社会保障税之后的下一步主要工作。
参考文献
[1]阎坤.曹亚伟.我国社会保障税制设计构想[J].税务研究.2003(5):43-49
[2]程高全.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及税制设计研究[J].职教与经济研究.2010(1)
[3]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巴西、阿根廷社会保障制度及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2007年(19)
[4]王文童.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及其税式管理问题研究[J].税务研究.2007(4)
[5]林闽刚.社会保障国际比较[M].科学出版社.2007年2月第一版.
作者简介:刘栗芾 ,女, 10月24日, 吉林松原, 研究生 ,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主要研究方向:税务。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