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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火灾防控工作中的几点思考

2021-03-16邱永兵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火灾防控消防监督治理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速,城市建设脚步不断加快,在飞速的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我国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滞后于城市发展和火灾事故频发的现状,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火灾防控形势日益严峻,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消防安全监督治理难度加大。本人通过调研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当前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三年专项行动、电气火灾综合整治等工作提出破解当前火灾防控难题的一些方法,希望能对今后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消防监督;治理;火灾防控

中图分类号:X928.7

一、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防范程度不高。

(1)思想认识不高。《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单位全面负责”,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从日常的监督情况可以看出,部分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违章蛮干、冒险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在2015年河南“5·25”鲁山养老院火灾及2020年山西“10·1”台骀山景区火灾事故中,均存在违法使用夹芯芯材为聚氨酯彩钢板建筑的情况,从而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2)日常工作不实。由于火灾事故的偶然性,部分单位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措施仅停留在表面上,甚至还有的单位存在侥幸心理,認为不会那么巧火灾发生在自己头上,一味将经济效益视为第一目标,然而对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却不重视,导致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设施不到位、教育培训不落实、应急准备不充分,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致使消防工作只浮于表面,没有实际意义。

(3)社会单位管理水平低。从日常的消防监督来看,由于火灾问题的偶发性,大多数社会单位仍对无内部消防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老旧损坏不及时维护保养、实体性隐患丛生、程序性隐患长期存在抱有侥幸心理。日常消防巡查、检查、自查流于形式,既不会主动检查,又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日常监管充满敌意。

2.行业部门履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共同防范火灾不力。

(1)行业监管力度不足。部分职能部门弱化了消防监管职责,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识不够,没有真正把消防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去抓。

(2)部门协作能力较差。行业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缺乏部门间的协同能力,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整治多数流于形式,消防工作应付了事、档案台账照搬照抄、工作开展不力等问题层出不穷。

3.属地政府消防安全监管高度仍需提升,火灾防范领导不力。

(1)政府履职不实。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讲安全、重安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消防安全建设也持续向好发展,但部分地方政府也存在依法履职行为意识比较薄弱,存在“开个会” “转一转”“走过程”等形式主义。

(2)重发展轻安全。或为了发展经济建设,对一些招商引资项目一味强调开辟“绿色通道”,使一些建设项目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现象,存在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单位。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对其依法处办,或将严重影响经济建设,放行纵容,则有可能付出惨痛代价,进退维谷。

4.消防监管履职能力亟待提升 ,火灾防范体系未建立。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策法规不断更新,部分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在监管履职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足、能力水平不高、执法力度不够、职责范围不清等问题。

(1)业务不精。有的监督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下的“全要素”理解不到位;有的法条不掌握、规范不了解,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不足,监督检查时不熟悉检查的具体内容、范围以及程序。

(2)执法不严。基层执法监督人员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不认真查、不深入查、查不出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表述不清,未能对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的措施,执法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也不进行处罚、立案督办,查处力度不够。

(3)方法不足。没有充分综合运用惩戒措施,震慑力度不够;未将请示报告、函告、催告、建议采取的措施等手段落实到位;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工作缺乏针对性、精准性,消防监督抽查执法走形式、走过场,“三项清单”落实认识不到位等。

二、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1.要进一步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重新定位消防机构职能。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就要提请政府要按照“管生产、管经营、管行业必须管消防”的原则,理顺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行政许可审批的部门和负有社会管理的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将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切实纳入政府政务考核、工作督办之中,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过程和结果并重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考评、检查、奖惩。同时要着力解决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提升主体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素质与自防自救能力。重新定位消防救援机构职能。应以《消防法》修订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发布实施为契机,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消防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强化消防机构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综合监管"职能,并对应地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分管领域的"直接监管"职责,从而使消防部门从对各个行业领域的具体监管工作中解脱出来。使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工作中摆脱"大包大揽"的工作模式,不仅有利于发挥消防部门在宏观消防工作中的组织调度、协调推动等综合监管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发挥各行业部门的行政管理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联合监管的合力。应当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用档案或信用记录机制(或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国家统一征信体系),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其消防安全工作信用记录通报行业主管以及金融、证券、国土等部门,将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直接作用于金融、信贷以及个人征信等领域,增大消防执法对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惩处效应,使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大大提升,进而起到警示作用。

2.源头治理要逐步推动增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

消防工作,预防为主。因此,火灾防控工作一定要提前规划、提前进行,关口前移,坚持防患于未然。消防部门要立足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对辖区火灾形势、社会单位分布、消防基础设施以及人们的重视程度开展调研和评估,为政府出台政策措施、进行规划设计提供第一手资料,提请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状考核,将火灾防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以及公众消防意识列为考核重点。消防部门要推动公安机关做好派出所消防工作,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警力,主动出击,形成合力,落实好各自分管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把火灾隐患、消防事故苗头消除至最低程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应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工作的具体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对其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要做出有力而明确的规定,将消防工作责任"具体化",使行业主管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真正有压力和动力,避免行业部门"无责缺位"的现象发生。每个行业部门选取2家试点单位对标准化管理办法进行试运行,在取得典型经验后向全行业铺开。其目的就是将行业部门消防监管职责进行细化量化,并与各行业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衔接融合,与行业内评先晋升挂钩,确保行业部门主动作为、自主监管。同时,应进一步科学界定消防机构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具体监管范围,并避免与其他行业部门职能交叉。比如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安全监管上,就应厘清应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机构等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外延,避免因职能交叉造成"都管都不管"的监管盲区。

3.发挥政府统一领导效力,推动火灾防控工作。

(1)完善地方消防政策法规的建设。要加强地方消防立法,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制定出台本级消防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消防法规制度体系,深化“依法治消”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维护消防安全的能力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导向。要细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党政同责”具体规定,各级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推行实行消防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判形势、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推动政府挂牌督办、综合治理。

(3)督促系统行业职责任务的落实。要坚持部门齐抓共管,按照现有政策法规,明确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各级政府同行业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细化落实单位主责、失职追责,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各类企业、物业公司、出租房业主特别是业主众多、产权复杂的大型综合体建筑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各级政府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除严厉追究火灾事故责任外,严格问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加大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力度。

4.监管队伍建设要愈加完善提升、科学合理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要逐步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善于创新、敢想敢干的监督干部队伍,针对实际困难、管理难题拿得出办法,敢于碰硬,善于求变,监督执法依法依规,文明理性,一丝不苟,具备专业性、高效率和科学化。同时,要针对消防监督力量不足要提请政府支持,整合地方资源,通过制定政策、经费保障、多渠道筹资、完善奖励抚恤机制等加强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等队伍的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技能素质,确保多形式消防队伍稳定、专业、高效,能够辅助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各项工作。科学合理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抽查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消防监督抽查计划,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确定年度抽查对象。同时,应增强按计划抽查的"定力",通过建立抽查计划向社会公告、向党委政府备案,减少监督执法的随意性,减少监督执法的外部干扰,确保抽查计划按部就班、保质保量地实施。推动消防监管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加大对消防安全管理中"人的因素"的约束力度,通过对不履行消防责任的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惩处,有效震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使消防监督执法成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一种法律推动手段,从而强化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意识,也将消防监督执法从"保姆式监管"的模式中解放出来。探索制定消防监督执法"尽职免责办法",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工作有方向,努力有目标,心中有底数。同时,要结合消防构筑"五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试点建设"双随机、一公開"消防监管信息系统,逐步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新型监管机制。

云南省玉溪市消防救援消防支队易门大队中级专业职务   作者:邱永兵  电话1500889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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