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1-03-15陈素珍
摘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的疫情预防有关税收政策的告示》(财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20年第八号,简称八号公告)第五条内容表明,对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民众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收派服务所获得的收益纳入免征增值税的内容之中。其中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范畴,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工作的规定》开展与落实,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服务范畴依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这一规定进行贯彻落实。这是我国在疫情时期对于受到较大经济影响的行业公司给予的扶持政策,同时《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扶持疫情预防保供等税务政策落实时限的告示》其中财务部与税务总局表明,政策履行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以上政策是对企业公司抵抗疫情、复产复工的帮助,可是,这一部分企业通常都是在营改增后首次享受到增值税免征政策,对于前期公布的有关政策认知不够全面,针对于此,论文依据在政策落实中暴露出现的问题进行以下阐述,借此确保落实中的有效性。
关键词: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免征收益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
在我国《增值税专用票据使用规范》之中的第十条内容,规定除去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的政策以外,销售免税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这是增值税专用票据填写的重要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疫情预防相关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0年第四号,接下来简称四号公示)其中第三条规定表明,公民纳税人依照八号公示相关规章制度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的有关企业,应当开具相应的红字票据或者作废原票据,再依据规章制度符合免征增值稅政策同时开具相关票据,此外,对于在疫情预防时间段内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的,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应当开具相关的红字票据,而为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通过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措施,有关红字票据应当在有关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到期后一个月内实现对有关红字票据的开具。从中可以了解到,普通公民纳税人依照八号公示第五条内容进行了免税,就无法再对免税内容进行增值税专用票据的开具,也无法既开具了增值税专用票据(对于普通纳税人公民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又开具增值税一般票据(对于非普通纳税人公民开具增值税一般票据不再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就是说:要么对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据,不享受免征政策,要么享受免征政策,全部都开具普通增值税票据,此外,需要重视的是:选择免征后开具增值税普通票据时,“税率”这一栏应当填写“免征”,不能填写“零”或者“其他数值”。
二、用于免征政策的进项税数值不得抵扣
依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落实措施》(以下简称《落实措施》)其中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内容,用于免征增值税政策购买货品、加工维修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与不动产的进项税数值,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抵扣。但是包含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不动产,仅仅指的是专门用于以上内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中不包含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此外,为了预防负责税务部门的人将未证实的着呢购置税专用票据定义为“滞留票据”,给税务、有关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检查、审核工作压力,在财务审核过程中,应当将获取的抵扣依据进行比较与对比,先记载进“应交税额---应缴纳增值税(进项税数值)”内容中,然后再进行进项税数值转出处理工作。关于一般纳税人兼营简单计算方式税务内容、免收增值税内容而无法区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数值,依据下述公式进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数值核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数值=目前无法区分的全部进项税数值×(目前简单计税方式计税内容销售数值+免征增值税内容销售数值)÷目前整体销售数值。可是,《落实措施》中明确指出,负责税务部门可以依照以上公式根据年度数值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数值进行计算,所以,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算账完成后先开始计算,同时对当时转出的进项税数值进行修改。对于已经抵扣进项税数值的采购物品(不包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免征增值税内容时,应当将这一进项税数值从目前进项税数值中扣除,无法明晰这一进项税数值时,依照目前具体成本计算应当扣除的进项税数值,对已经抵扣进项税数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免征增值税内容时依照以下公式进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数值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数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价值×相关税率,其中“价值”依照会计计算折旧或者摊售的金额进行计算[1]。
三、免税收入的会计计算
增值税免税收益在会计计算时也应当价格、税额区分,同时,免征的增值税也应当一同列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缴纳税额之中。第四号公示第十一条内容规定,纳税人符合第八号公示有关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服务的收益,有关的免税成熟维护构建税、教育资金附加、地区教育附加。可是,免征的增值税应当与成本进行区分,记载进“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所得”内容中,同时记载进应纳税所得数值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中的规章制度相符,能够作为不征税收益从收益总数中剔除),也就是会计分别记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益。营业外收益---政府补助所得[2]。
四、免征内容应当单独申请
依据《增值税纳税申请表(运用于普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减免税申请明细报表》填表说明等等有关规定内容,纳税人依据八号公示规章制度选择免征增值税后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请报表过程中,应当依据系统提醒选择免税内容与种类等等选项(包含开具票据与未开具票据内容),选择完成后,系统会将免税销售数值分别填进《增值税纳税申请表(运用于普通纳税人)》第八栏中的“免征销售数值”、《增值税纳税申请报表附件信息》(一)(本期销售数额明细)第十九行“四、免税”“服务、不动产与无形资产”与《增值税减免申请报表明细》的第一行“免征增值税内容销售数值”第四栏,可是,《增值税减免税申请报表明细》第五行“免税数值”依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填写,并且本行各列数值应当大于或者等于零。“免税数值”小于等于第三行“扣除后免税销售数值”×有关税率-第四行“免税销售数值有关的进项税数值。”“免征销售数值相应的进项税数值”依照以下方式填写,同时数值等于《增值税纳税申请表附件信息》(二)---《本期进项税数值明晰报表》第十四栏“免税内容”依据有关规定应当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数值。第一。普通纳税人兼营应税与免税内容的,依照当时免税销售税额相关的进项税数值填写。第二,普通纳税人当时销售收益全部为免征内容,并且当时获取了合法扣除依据的,依据当时所获得的合法扣除依据注释或者前述审核的进项税数值填写。第三,当时未获得合法扣除依据的,普通纳税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依照以上内容自己计算免税内容有关的进项税数值填写,无法计算的为“零”[3]。
结语:上述内容为疫情期间有关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注重的问题,论文意在确保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顺利落实
参考文献:
[1]默语. 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注意的问题[J]. 税收征纳, 2020(12).
[2]秦燕, 刘剑. 与不动产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J]. 注册税务师, 2019, No.201(10):48-50.
[3]李霄羽. 扶贫捐赠应注意的两项税收优惠政策[J]. 注册税务师, 2019, No.199(08):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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