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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真实的“法式”海盗是什么样的?

2021-03-15琴岛

世界博览 2021年2期
关键词:法式船只海盗

琴岛

圣马洛古城至今仍被坚固的城墙所环绕,在中世纪时城墙用来抵御其他国家海盗的威胁,并保护本国的私掠船。

“海盗古城”圣马洛(Saint Malo)是法国知名海滨城市、西部必游景点,这里曾是私掠海盗的大本营。

历史上,法国哪座城市曾跟海盗息息相关?“海盗古城”圣马洛(Saint Malo)肯定是其中之一。这个知名海滨城市、西部必游景点,曾是私掠海盗的大本营,目睹了他们追猎英国和西班牙商船,或是阻截前往印度的敌国船只。圣马洛也一度因海盗“贸易”而成为富裕城市。

最出名的法国海盗

圣马洛所处的布列塔尼大区直到15世纪都是独立的公国,当地人也有着颇为独特的身份认同感(当地足球队出战时,球迷也是用布列塔尼语唱出传统助威歌曲)。1532年被正式纳入法国后,布列塔尼悠久的航海传统就被法王弗朗索瓦一世用来打着探索世界的名号搜刮财富。在欧洲主要的私掠港口中,有2个都来自布列塔尼:一个是圣马洛,另一个是莫尔莱(Morlaix)。前不久,当地媒体《法国西部报》还津津有味地盘点了法国知名女海盗,其中让娜·德·贝勒维尔和安妮·迪尔-勒-沃皆是布列塔尼人。

被称作“布列塔尼母老虎”的让娜·德·贝勒维尔本出身贵族家庭,但她的丈夫被法王菲利普六世斩首,头颅还被挂在南特一座城堡的木桩上。为给丈夫复仇,她变卖家产召集雇佣军、并购买2艘军舰对法军发起冲击。在激烈的海战之后,她最后得以全身而退,还与英国中尉沃尔特·本特利爵士结婚,定居在布列塔尼。

同样来自布列塔尼的安妮·迪尔-勒-沃则活跃于17世纪,2次丧夫后,安妮坚持与挑衅她的荷兰海盗劳伦斯·德·格拉夫决斗,而后者竟倾心于她的勇气,成为了她的第3任丈夫。这对夫妇于是一同航行,并打破了“船上有女人会带来霉运”的迷信。据称,安妮的女儿也继承了她“不让须眉”的脾性,同样向男子发出过决斗邀请。

除了圣马洛,法国海盗也在世界其它地方留下了重要的印迹。让·拉菲特是法国国防部“盖章认定”的“最著名法国海盗”,他主要在19世纪初活跃在墨西哥湾附近,1803年法国向美国出售路易斯安那后,他一度号令上千名“小弟”掌控着密西西比河口的关键地段,还在1815年的新奥尔良战役中帮助美国人击退了英国人。这个权力极大的海盗还插手当时被明令禁止的奴隶贸易。他和兄弟皮埃尔在得克萨斯州建立了棉花运输港口加尔维斯顿,并在1815年11月至1816年6月期间,在那里为西班牙政府监视墨西哥革命者。路易斯安那州和得克萨斯州的许多地点仍以这个传奇海盗的名字命名。

名为奥利维尔·勒瓦瑟的法国海盗以攻击速度快而闻名。他生前活跃在印度洋的波旁岛(今天的留尼汪岛)附近,后来还成为了该岛的民俗人物。据称,他留下了一条从未被破解的信息,为其埋藏宝藏的位置留下了神秘线索。由此,这名海盗也和他所谓的藏宝线索一同成为了留尼汪岛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规范化营业”“为国效力 ”“精打细算”

说起海盗,大家可能会想到《加勒比海盗》系列、海贼王,或是斯蒂文森和笛福笔下与海盗有“不解之缘”的人物,以及和他们形影不离的朗姆酒和鹦鹉。历史上,海盗几乎和航海活动同步出现,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不论国籍、“一视同仁”地抢劫各国商船。船只、货物、武器、可换赎金的人质……一切有利可图的都被纳入“营业范围”。在远古时期,爱琴海的基克拉泽斯群岛、亚得里亚海或黑海就已沦为海盗“大本营”,而擅长土木工程和模仿希腊艺术的罗马人也开启了兢兢业业打海盗的模式。

不过,真实的海盗生活还是和影视作品有不少出入。通常泛泛而谈的“海盗”其实还应分为“私人海盗”(pirates)和“私掠者”(corsaires)。专攻海洋活动史的法国历史学家吉尔伯特·布提和菲利普·霍德杰在《海盗与私掠船史》中详细区分了两者的不同角色。

首先,海盗事实上属自负盈亏的“个体户”,战利品只在小团队内部消化。相比之下,私掠船却沾染了官方色彩,在战时尤其活跃。因为除了抢钱,他们在列强竞争中还兼顾了“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角色。因此,虽然私掠者历史比私人海盗短得多,从15世纪地理大发现时期才开始踏入“规范化经营”的轨道,但远比后者“有前途”。换句话说,他们可是国家支持的合法海盜,例如,战斗力惊人的弗朗西斯·德雷克就为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立下了汗马功劳(抢个钱,收收税),后来还被授予皇家爵士头衔。

海盗的“规范化经营”并不是虚言:私掠者会获得国家授予的“盖章委托书”,文书上认真详细地注明了委任期限(通常2—4个月)与“可攻击国别”。当这些“官方海盗”有所斩获时,也必须规规矩矩遵照流程上交所得,如将捕获船只带往“友好港口”,对货物进行清点,并且详细交代缴获的具体情形等。

在法国,从17世纪起,私掠船的“狩猎”行为就被纳入了严格的管理框架:大批清点和询问的相关材料会被送交专门的“缴获管理委员会”,由后者决定每趟活儿到底是“抢得妙”,还是“抢得糟”(即被抢船只是属于敌国,还是不幸属于盟国、中立国)。当然,300多年前行政机构的处理速度和现在的法国区别不大,走完这套流程至少需要好几周。

在“抢得好”的情形下,立功团队就可以坐等分赃了,具体规定如下:船及商品拍卖所得10%上缴国王、10%给水手寡妇等,80%归团队和船主。由此,海盗劫掠活动也成了欧洲国家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重要收入来源。

当然,私掠者难免也会夹带私货。例如,在圣马洛登陆前,私掠者们往往会在附近的弗雷尔角(Cap Fréhel)偷偷藏好自己私吞的货物。当然,这里边照旧有不成文的规矩,主要原则是“身份对等”——船长一般拿被俘船只船长的物品,大副拿的也是对方同级别船员的物品。

另外,即便被俘,“官方海盗”也比“素人海盗”有更好的下场:普通海盗通常在审判后被毫不留情地直接处决,而私掠船成员却能拥有战俘地位,可被用作交换战俘的筹码。就这样,私掠成了一种稳定“制度”,在15—18世纪的欧洲海战中被广泛使用,直到1856年才告别历史舞台,被《巴黎海战宣言》正式废除。

法国的“特色”海盗

有的时候,私掠与普通海盗行为之间的界限并不绝对,一些私掠者在许可证期满后继续行动或袭击本国政府船只后,便会成为“彻头彻尾”的海盗。例如,有一种“海盗—私掠者”结合体(corso-piraterie),法国还专门为之创了个新名词——“flibustier”,用于指代16—18世纪遍及加勒比海地区的法国、英国和荷兰的私掠海盗,其中也包括17、18世纪驻扎在安的列斯群岛法属殖民地上的海盗。

这种海盗出现于16世纪,当时西班牙开始殖民美洲,而这些海盗主要盯上了不断从美洲满载而归的西班牙珍宝大帆船(船载金、银、烟草和蔗糖)。这些法国海盗和他们的英国同行在欧洲、美洲之间往返,奋力从西班牙殖民者口中夺食。 “海员”们见识了加勒比海、印度洋或红海,过着更暴力、更短暂但却比艰苦的水手更有“奔头”的生活。

从17世纪开始,英法相继在安的列斯群岛建立殖民地后,这些海盗也在岛上扎根,其中法国人往往喜欢盘踞在伊斯帕尼奥拉岛(今海地)附近的龟岛,而英国海盗的大本营则是牙买加的皇家港口。

按理说,“flibuste”应属于私掠者,但在天高皇帝远、殖民地比本土条件差不少的情况下,他们的行动也变得更加“随意”。尽管运作方式和法国本土大同小异(供当地政府差遣,获取佣金),但战利品结算方式却更“个性化”。如果法国统治者指望他们会按照法国官员那一套详尽流程来严格分赃,恐怕他们是要暴怒了。事实上,法国国王甚至对他们私吞劫掠西班牙船只财物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任何能削弱西班牙的行为,都是在为法国自己的利益服务。

说到在法国海外殖民地的知名海盗,1660年代活跃在加勒比海的法国海盗罗罗内肯定算一个。他曾享有“西班牙人的灭顶之灾”之名:出于对西班牙人的憎恨和对财富的渴求,他曾掠夺西班牙统治下的哈瓦那、马拉开波等。值得一提的是,此人最终被有食人习俗的原住民烹食。

按照《海盗与私掠船史》的说法,法国私掠海盗的“黄金时代”实际上是17世纪以及路易十四统治时期。那时,法国、英国和联省共和国(即现在的荷兰)这3个欧洲国家在海上异常活跃。对它们的统治者来说,私掠者是弥补海军军力不足的方便手段。

例如,在1692年的拉乌格战役中,路易十四派出的中队被英国人和荷兰人联合痛击。然而,法国再无财力负担一支舰队,于是国王直接出面向私人船东借船:战备齐全的私掠船队就此挺身而出,“力挽狂澜”。

不仅如此,大量优秀的水手与军官还是私掠者出身,如来自圣马洛的私掠船长迪盖-特鲁安就常参与此类战役,后来还加入了皇家海军;私掠者让·巴尔也频频参战,多次力克英国与荷兰军队,最后也被“招安”加入海军。在英国也是如此:1588年,上文提过的英国著名私掠船长德雷克就作为副指挥,参加了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英西大海战。

海盗行业的没落

虽然18、19世纪的作家们热衷于描述海盗穷凶极恶、残忍嗜杀的形象,但实际上这帮亡命之徒要理性得多,一系列出场动作都奔着优化投资回报率的现实目的:挑选弱者(更慢更弱的船只)下手;充分为自己“造势”(猛烈开枪警告或摆出令人恐惧的海盗旗);释放“速速投降,大爷饶你不死”的信号,从而尽量减少主动出击次数,避免损伤自身的宝贵资产(战船和团队)。总而言之,虽然在文学作品中,一些海盗以罗宾汉或“驰骋不羁爱自由”代言人的形象出现,但实际上,他们更像是中小企业主。

一个名叫尼古拉斯·安东的劫掠者曾经提到过勒索船只的一些小细节,例如开发票:“被劫船只会收到一张‘收据,如果它再次被别的劫掠船盯上,被劫船长就可以出示该收据,因为按照行规,同一艘船不能被劫两次。”

不过,虽然盘算有道,但这些“企业主们”还是逆转不了“行业没落”的命运。以“flibuste”为例:在初期,这些海盗是有用的,他们为各国在安的列斯群岛的殖民地提供了发展和自卫的条件,但后来统治者开始嫌他们碍事:首先,为了保障法属殖民地的食糖和靛蓝生产,和平实际上比战争更加有利;其次,法国发觉,与其没完没了地抢宿敌西班牙的船只,不如和后者做买卖更划算。于是,法国转而开始向西班牙贩卖从非洲抢来的黑人奴隶,两国互通有无、和气生财,正是应了那句俗气的老话——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Etoile du Roy是座漂浮的博物馆,常驻在圣马洛港口,它是一艘1745年海盗船护卫舰的复刻品,3桅帆船,总长47米,是法国第二大传统船只,配备20门大炮,过去能容纳多至240名船员。

英國国家档案馆收藏的,法国海盗私掠者获得的由国家授予的“盖章委托书”。

到了这一步,长期骚扰西班牙船只的海盗显然成了不和谐的累赘。然而,不是所有的海盗都甘心“金盆洗手”。部分人就此便彻底归入私人海盗阵营,在更改了“营业范围”后继续“撒野”:1715—1725年,这些法国海盗在太平洋、印度洋、红海都非常活跃。其他国家也不乏因攻击“自己人”(本国、中立国或盟国)船只而最终成为了“真正”海盗的私掠者,如英国海盗威廉·基德,虽然辩称自己并非海盗,但他最后还是被判处死刑。

渐渐地,海盗行业再难恢复往日辉煌,1856年的《巴黎海战宣言》更是彻底宣告了这种生存方式的结束:事实上,自从欧洲那些老对头们停止在海上相互对抗以来,这一行也不再具备“生产力”。各国海上舰队开启“专业化”模式,将普通商船与配备了蒸汽机的军舰区分开,往日“在商船上开炮”的场景逐渐绝迹。

(责编: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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