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SWOT分析及对策建议
2021-03-14宫凤影孙志永张延国沈光宏徐东辉
赵 坤 宫凤影 孙志永 张延国 沈光宏* 徐东辉*
(1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 100081;2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 100081;3 农业农村部蔬菜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81)
地理标志是一种世界通行的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独特的地域性和产品垄断性,在登记及保护管理体系下地理标志农产品不仅促进了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因此农产品地理标志已成为提升全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本文结合我国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实际性工作,采用SWOT 方法分析了蔬菜类产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提出了提升我国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质量的对策措施。
地理标志是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苗成林,2016)。我国是农业生产和出口大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也是典型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不仅是世贸组织明确规定的一项与传统知识产权并列的知识产权,也是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和综合竞争力的长项(赵小平,2020)。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保护工作,目前我国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保护技术体系、人才体系、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核心理念。截至2019 年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 778 个,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 682 个,由此可见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数量持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国内外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胡立彪,2020)。与此同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牌化发展也逐渐被人们所关注,在产品品牌化力量的推动下不仅可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在维护地区稳定、提高产品知名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在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我国已经开展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保护工作,但目前很多地区仍然存在标志观念落后、维权意识薄弱等问题。因此,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以及品牌化发展策略的探讨至关重要(孟祥帅,2020)。本文基于农业农村部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实际,采用SWOT 方法对现阶段蔬菜类产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内部优势和劣势,以及外部机遇和威胁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提升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质量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 我国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
1.1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总体情况
农业农村部自2008 年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以来,在制度建立、产品登记、品牌建设、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9 年底,农业农村部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达2 778 个,其中种植业产品2 114个、畜牧业产品447 个、渔业产品217 个,分别占登记产品总数的76%、16%和8%。登记产品总数和各行业类别数量与我国复杂多样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相匹配,登记速度保持在每年200 个左右,与“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登记、保护工作”的发展规划相适应。种植业产品中园艺产品1 389 个,其中蔬菜类产品712 个。蔬菜类产品占园艺产品总数的51.3%,占种植业产品总数的33.7%,占登记产品总数的25.6%。由此可见,蔬菜类产品是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重要品类。
1.2 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基本情况
2013 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共有6 839 个地域特色农产品列入《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其中蔬菜类产品1 160 个。从产品种类上看,薯芋类蔬菜数量最多,占总数的18.8%;其他占比较大的类别依次为瓜类、茄果类、食用菌、葱蒜类、根菜类、多年生和水生蔬菜,分别占17.1%、10.7%、10.7%、9.7%、6.6%、6.2%、6.2%;其他类别蔬菜如叶菜类、豆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等共占14.0%。
截至2019 年底,已登记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共有712 个。从生产地域上看(图1),排名前五的为山东、河南、黑龙江、湖北和四川,分别占总数的10.3%、7.0%、5.5%、5.5% 和5.3%。2014—2017 年创建的37 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中,蔬菜类产品5 个,占比13.5%;2019 年实施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产品中,蔬菜类产品占比达到20%。
1.3 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主要特点分析
1.3.1 特色蔬菜产品登记保护数量多,大宗蔬菜产品登记保护数量较少 由于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农业的主要抓手,特别是蔬菜类产品更是各地发展特色产业的主要方向之一,因此一些特色蔬菜如食用菌、山药、芋、葱蒜类、水生蔬菜、加工型辣椒等产品登记保护的数量较多,比如食用菌登记保护的产品有69 个,山药28 个,葱23 个,姜21 个,并且这些产品大部分都具有显著的区域性特点,选用的栽培品种也多数为地方品种。而大宗蔬菜产品登记保护的数量普遍较少,如番茄登记保护的产品有16 个,黄瓜7 个,甘蓝4 个,茄子2 个,这主要和设施栽培的普遍推广,品种更新换代较快,地方特色资源和生产方式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地域性特色不显著有关。
1.3.2 包装率高的蔬菜产品登记保护数量多,包装率较低的蔬菜产品登记保护数量较少 由于农产品地理标志是优质农产品中的精品,具有显著的特色品质和文化内涵,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质优价”特性,而参与市场竞争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要求包装上市。但是,由于蔬菜类产品器官的多样性特点以及经济成本原因,一些个体较大的产品如大白菜、甘蓝、南瓜等不适合包装上市,因此登记保护的产品数量较少。而一些经济价值较高同时又方便包装的产品如食用菌、山药、水生蔬菜等登记保护的数量就比较多。并且这种趋势随着农业产业规模化、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会越来越明显。
2 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SWOT 分析
2.1 内部优势
2.1.1 种质资源丰富 我国是世界重要蔬菜起源中心之一,同时也是世界上蔬菜第一资源大国。公元前约6000 年的新石器时期,居住在西安半坡村的先人们已食用蔬菜。公元前约2020 年,我国已有40 多种蔬菜,其中人工栽培的有15 种;到1 500年前,在黄河流域栽培的蔬菜已有31 种,而且很多蔬菜都只有我国栽培,如茭白、金针菜、豆薯、菊花脑、荠菜、香椿、木耳、香菇等。我国从国外引进蔬菜品种的历史也很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大蒜、芫荽(香菜)、黄瓜等;南北朝时期从印度及中亚一带引入茄子、西瓜、扁豆等;隋唐直至明清,从东南亚地区又陆续引入了芹菜、莴苣、甘蓝、丝瓜等;17 世纪以后,从美洲引入番茄、辣椒、菜豆、南瓜和马铃薯等。我们的前辈在漫长的岁月中,通过对野生植物的发掘、栽培和对引入蔬菜的驯化、选育,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蔬菜种类。目前,我国拥有的栽培蔬菜作物(含食用菌和西甜瓜)按植物分类至少有298 种(种、亚种),分属50 个科,而列入《中国蔬菜品种资源目录》的栽培变种则超过28 000 种(张德纯,2009;金发忠,201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7)。
2.1.2 地域广阔多样 我国幅员辽阔,地跨多个气候带,从热带到寒温带均有分布,还有青藏高原这样特殊的高寒区,受地形和海拔高度影响,更有高山气候、高原气候、盆地气候、森林气候、草原气候和荒漠气候等多种具体气候,且局地还有独特小气候,如此复杂多样的气候和地形地貌条件赋予了不同蔬菜生长和发展的条件。不论是我国本土蔬菜,还是外来引进的蔬菜,经过各地科研人员和农民因地制宜的长期培育和选择,代代相传,选育出的独具特色和风味的地方名特产蔬菜经久不衰,如章丘大葱、兰州百合、潍坊萝卜、洪山菜薹等。单就我国大地原点所在的陕西省而言,我国南北气候分界线—秦岭横贯全省东西,全省由南到北横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北亚热带、暖温带和温带3 个气候带,拥有陕南秦巴山区、关中平原、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长城沿线风沙区等多种地形地貌。独特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孕育了丰富的各具特色的蔬菜产品,如陕南的汉中冬韭、留坝香菇、柞水黑木耳、岚皋魔芋等,关中的兴平大蒜、太白甘蓝、合阳九眼莲、沙底辣椒等,陕北的榆林马铃薯、靖边胡萝卜、米脂红葱等。
2.1.3 文化底蕴深厚 原始社会初期,人类靠采集、渔猎为生,到了原始社会中期,人类初步掌握了农业生产技术,有了耕种土地、照管作物、饲养畜禽等生产活动,悠久的农耕历史拉开序幕。早在新石器时代的余姚河姆渡遗址中就出土过瓠、菱等蔬菜作物。在远古时代,蔬菜常常作为祭祀品,出现在祭祀诗中。有关蔬菜的古代诗词歌赋数不胜数,既反映了当时的农事和作物水平,同时也折射出当时百姓的生活背景和时代特色,如《诗经》中有“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用卷耳、荇菜等田间地头常见野菜描述古人与世无争、怡然自得的心境。清代查慎行《晓过鸳湖》中有“长水塘南三日雨,菜花香过秀州城”的诗句,通过对油菜花所散发的脉脉清香的描写,表达了其被青春激动、被乡情陶醉的情感。蔬菜不仅入诗词,还多入书画,在著名国画大师齐白石老先生笔下,蔬菜被寄予了深层的精神内涵,在其众多绘画题材中蔬菜是最具思乡情结的一类。此外,人们还寄情于物赋予蔬菜许多美好的寓意,如白菜寓意吉祥多财,葫芦寓意招财纳福,莲藕寓意品性高洁,丝瓜寓意思念牵挂,南瓜寓意丰收富足等。长期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地域特色的蔬菜产品,更多地渗透着人民的智慧和汗水,承载着厚重的人文历史积淀。
2.2 内部劣势
2.2.1 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充分 独特的产品品质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魂”,在决定产品品质特色的诸多因素中尤为重要的一个就是品种,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特色保持来说,传统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蔬菜种质资源研究利用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从新中国成立到20 世纪末,国家层面主要开展了蔬菜地方品种资源的考察搜集、繁种编目、入库保存和鉴定评价工作;进入21 世纪后,才在继续拓展国家蔬菜种质资源库的同时,逐步注重优异资源的挖掘和创新利用工作(阳文龙和李锡香,2019)。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大多都是基础性工作,周期长又纷繁复杂,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不能直接取得经济效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加之科研机构之间以及科研机构和经营主体之间尚未形成畅通的种质资源信息共享渠道,相当一部分蔬菜种质资源仅仅停留在保存和更新阶段,尚未得到有效的创新利用。
2.2.2 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是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作为一种特色商品必须具备的“三性”,与此“三性”密切相关的因素除了独特品种、独特产地环境外,就是特定生产方式,即生产管理水平这一关键要素。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耕地资源有限,农业生产特别是蔬菜生产大多以小农户为单位,近些年各地重点培育和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了生产技术规程,但受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和从业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同一生产区域中,不同主体对传统特定生产方式的运用和传承程度参差不齐,生产管理水平也是高低不一,导致部分地方蔬菜产品特异性和一致性保持不佳,进而被挡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门槛之外。
2.2.3 思想观念和认识不到位 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实践中,一些地方对登记保护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如不重视与过度重视两级分化、重登记而轻保护现象比较突出,这两点在蔬菜产品上表现尤为突出。目前各省登记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存在不平衡现象,登记多的省地理标志产品超过70 个,登记少的省只有1 个,个别县登记了5个。除了资源禀赋和历史人文因素外,主要与各地重视程度有关。一些地方不切实际设置登记数量指标,有关部门全力组织申报,获证后偃旗息鼓,政府不作为打造产业,证书持有人不授权用标,从而导致“僵尸证书”的出现,这样不仅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也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事业造成了不良影响。
2.3 外部机遇
2.3.1 政策环境向好 在我国,蔬菜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经济作物。2017 年以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对蔬菜等特色产业发展、地理标志保护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2017);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果菜茶位列首位(李克强,2019);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同时,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特色蔬菜和农民利益联结紧密,在我国脱贫攻坚战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可以说,目前正处于发展蔬菜类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政策机遇期。
2.3.2 市场空间广阔 蔬菜不仅是人们的重要食物之一,也是维持人体健康所必需的维生素、矿物质和膳食纤维的主要来源。蔬菜作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其行业发展在较大程度上受社会因素,尤其是人口因素的影响,即人口数量和结构、人们的饮食结构都可直接影响蔬菜行业的市场发展。近年来,我国人口总量整体呈上升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9 年底我国人口总量已达到14亿,特别是随着人口的老龄化、“三高”和肥胖症等富贵病人群的壮大,“清淡饮食、多食蔬菜”日渐成为健康饮食的共识,这为蔬菜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王富增,2020)。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转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业已成为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作为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饮食消费已经处于口福消费与营养保健消费共存的阶段。人们的饮食消费理念悄然转变,如今不仅要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还要吃得可口、吃得营养,吃出特色、吃出健康,吃出文化、吃出乡愁,这为集品质特色和乡土文化于一身的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2.4 外部威胁
溢价效应不明显,倒推机制未形成。一是特色产品泛化,缺少忠实消费群体。一些地方政府急于发展特色产业,无法同时兼顾数量和质量,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后一味地扩面积、增单产、提总量,忽视了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落实,产品的独特品质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加之标志授权使用把关不严、普通产品冒用滥用标志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一次体验没有达到预期,再次消费的意愿势必会消减。此外,如果产品产量提升了,但单价并未提升甚至下降,农民受益并不明显,也会产生恶性循环(刘平,2018)。二是产业链条不完善,直接影响产品溢价。我国特色蔬菜种类多、面积大,产量也比较可观,但总体上产业链结构还不够完善,如生产环节标准体系缺失、监管手段偏弱、监测与追溯体系不健全,流通环节预冷冷藏设施设备配套差、包装标识比率低、运输配送时限长,加工环节技术研发滞后、质量标准不统一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产业链延伸,进而导致产品溢价不明显(刘平,2019)。
3 对策建议
总体上看,我国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内部优势大于劣势,外部发展机遇远大于威胁。为了更好地提升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质量,今后可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加大蔬菜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力度
决定蔬菜产品品质好坏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品种。由于我国针对特色蔬菜种质资源的收集储备研究起步较晚,许多野生资源和地方品种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保护,因此种质资源研究存在创新性不足、利用程度过低等问题(阳文龙和李锡香,2019)。为了更好地解决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4 项措施:一是建立畅通的蔬菜种质资源交流途径和完善的种质资源保护制度,进一步统一、规范蔬菜种质资源入库保存工作。二是集中开展特色蔬菜产品种质资源调查,建设一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库,挖掘培育一批原生境品种,使优异传统蔬菜资源得到充分保存和利用。三是在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培育工作中,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做好传统特色优质蔬菜品种的繁育、提纯、复壮,提升特色品种的供给能力。四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促进品质独特的优良品种转化为市场化蔬菜产品,为登记工作打下基础。
3.2 提升蔬菜类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
针对当前部分蔬菜产业生产主体水平差距较大,从而导致产品品质特异性和一致性保持不佳的情况,提出以下几项措施供选择参考:一是充分发挥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优势,组织行业专家和一线生产技术人员,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将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转化为简便易懂的操作图、计划书和短视频,加大对各类生产主体和农民的宣传培训,确保各类生产者都能按规生产。三是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产品追溯等制度,生产主体应真实、完整地记录生产过程中投入品使用、病虫草鼠害防治、产品流通去向等情况,保证产品可追溯。
3.3 提高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认识
理念先导,思想先行。现阶段部分地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登记、轻保护和过度重视与不重视两级分化等现象,主要是由于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识不全面、不充分造成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依托于当地自然资源与种质资源,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蔬菜类产品登记保护主要是为了促进区域特色蔬菜产业发展,推动特色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营销,传承发展传统中华农耕文明、促进农民增收,登记工作要立足于当地自然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传承和产业发展规划,成熟1 个,登记1 个,切忌盲目追求数量,将一些没有特色的产品进行申报和登记,偏离了登记保护的目的和初衷,证书仅仅是登记保护的一个环节,更多的时候是第一个环节,后续的产业提升、品牌宣传和农民增收才是重点。
3.4 增强蔬菜类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蔬菜类产品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有部分地方反映登记后产品并未实现溢价,销量也未能大幅增加。品质独特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于蔬菜类产品,相关方面应重点围绕“小”“特”“精”来发展产业,重点打造品质优良、口感独特的产品,切忌盲目扩大生产面积,地方政府应严格制定特色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搭建品牌宣传平台;农业农村部门应发挥技术优势,重点做好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落实,加强对品质跟踪监测,指导和监督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证书持有人和生产经营主体在严格做到全产业链按规生产的基础上,应重点加强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使产品走出产地,促进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蔬菜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固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