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平等:合理层秩的现代意义
2021-03-12汪沛贝淡宁
汪沛 贝淡宁
[关键词]
社会层秩
儒家思想
政治伦理
关键字(段)
大型人群能够达成共同行动的唯一可能途径是通过由层秩结构构建起来的人际关系。
层秩的效率可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我们在某个无意识的层面上喜欢层秩。当然,这种效率也并不是道德上能够被证成的。这取决于追求的目标。
我们所捍卫的主张是,层秩是必要的,而且一些社会层秩在伦理上是可取的,应该得到发扬而不是被抛弃。
更有争议的,也是我们所主张的是,各种正义的社会层秩应该构建起我们的日常社交生活,包括我们与亲人的关系。这就是我们要捍卫的主张。
任何政治共同体都需要统治者对人民行使权力。但是,统治者和公民之间的层秩必须有利于后者,不然难以得到证成。
我们并不是要在没有层秩的社会和带有层秩的社会之间进行选择,而是在于认出社会之中的不正义层秩,纠正这种不正义,并使其与道德目的相契合。
让我们想象一个没有社会层秩(hierarchy)[1]的国家:平等国。住在平等国的人们以绝对平等的方式对待彼此,完全无视年龄、性别、民族、地域、家庭背景、阶级阶层、工作职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他们对于平等国有完全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国对待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的态度也非常平等,因为他们不考虑各个国家的国土面积、富裕程度、军事力量其实各不相同。平等国的人对待动物也一视同仁,甚至也把智能机器当作同类来平等对待。
平等国听起来像一个理想社会。但这是一种危险的理想。历史上,有意识地试图建立没有层秩的大型组织或社会的努力均惨遭失败。埃德蒙·伯克對法国大革命的著名评论就是,法国革命者试图将军队中的指挥和服从关系趋于平等,这将导致一种新型将军的崛起,他具有“洞悉笼络军心的艺术,并具有真正的统帅精神的命令,他懂得如何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并成为整个共和国的主子”[2]。就在埃德蒙·伯克辞世两年后,拿破仑专政的出现精准实现了这一预言。
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中,消除社会等级的努力同样带来了大规模暴力。姜义华教授对此有一精准的批评:“‘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更将群众运动与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将群众中的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割裂开来……这种‘大民主,导致宪法和法律被无情践踏,无政府主义、民粹主义、群体暴力活动恣意泛滥。”[3]在美国,强烈反对精英的民粹主义促使特朗普这种“强人”上台,毫不顾忌美国政治传统中对政治强权的限制。可见与各种形式的层秩作斗争的努力不仅会失败,而且还导致更糟糕的结果。
为什么在现代世界,层秩依旧是必需的?在生物学上,层秩是普遍存在的组织原则,也是演化产生复杂的、可演化的有机体的关键原因。同样,层秩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社会中出现了复杂的组织。大型人群能够达成共同行动的唯一可能途径是通过由层秩结构构建起来的人际关系。历史上,如彼得·图尔钦解释的那样,“大型人群能够达成共同行动方针的唯一方法是(有层秩地)构建人与人之间的联结……规模更大、组织更好的社会要比规模较小、比较残酷的社会更有竞争力。……一个大型社会不可能以一种非层秩的、扁平的方式组织起来。层秩是唯一组织大型社会的方式”[4]。就像无法不通过层秩来有效联结大型神经网络,也无法不通过有层秩结构的社会组织来联结大众。简言之,效率是层秩的明显优势。
层秩的效率可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我们在某个无意识的层面上喜欢层秩。根据一项研究,人更容易记住表征层秩的抽象图而不是表征平等的图,由于这种快速的处理速度,参与者更偏好层秩结构图。参与者觉得对一家有层秩的公司进行决策比较容易,他们会进一步认为有层秩的组织具有更积极的品质。[5]尽管我们大多数人一想到“等级”(层秩)这个词就觉得讨厌,然而,似乎在我们的演化历史中,层秩的效率优势常常促使我们喜欢层秩。
当然,这种效率也并不是道德上能够被证成的,这取决于追求的目标。某些层秩被用于卑鄙的目的,这些层秩也保证了效率,但是从道德的角度我们不必认可它们。这不是纯粹的理论:经过反思,很明显,过去的许多层秩今天在道德上都是有问题的。正如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所说:“复杂的人类社会似乎需要想象中的层秩和不公正的歧视……通过将人划分为想象中的范畴——如上级,平民和奴隶;白人和黑人;贵族和平民;婆罗门和首陀罗;富人和穷人——来一次又一次地创造了社会秩序。这些范畴通过使某些人在法律、政治或社会上优于其他人,从而规范了数百万人之间的关系。”[6]但现在我们在道德上已经有了进步:今天,大部分受过教育的人都意识到并且反对那些曾经在我们历史上流行过的、看起来“自然”的层秩。[7]
我们的伦理直觉总是随着时代变化的: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进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很少有人捍卫根据出身、种族、性别或宗教而区分出来的固有的层秩制度,尽管这些层秩在过去通常得到认可。对于层秩的这种本能式的反感源自我们对于“现代”的理解。在西方对于现代性的主流阐述中,传统层秩表达并且制度化了非正义的价值,例如种族主义、性别歧视、贵族特权。现代启蒙思想家们批评功能失调和泛滥误用的传统层秩制度,并主张建立社会平等和个人自由的理想,这些理想为未来的进步树立了道德标准。当然,理想与现实之间仍然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几乎没有人公开宣称要重返旧时代让来自贵族家庭的有实力的白人男性统治。现在我们默认的道德立场是对社会平等的认同和对传统层秩的价值的深刻怀疑。因此,在现代观点中,如果我们关心弱者、穷人和被压迫者,我们就必须拒绝过去社会中所特有的层秩制度。
法国革命者试图将军队中的指挥和服从关系趋于平等,却导致了新型将军的崛起
看起来,社会等级必不可少却又被认为是邪恶的,那我们可能不得不去思考如何与之共存。我们或许不可能完全消灭大规模现代社会中的种种社会层秩,但我们应力求最大程度地降低其社会负面效应。这是通常对于层秩的观点,但这仍旧不是我们的观点。我们所捍卫的主张是,层秩是必要的,而且一些社会层秩在伦理上是可取的,应该得到发扬而不是被抛弃。
为了体会层秩的积极可能,我们可以看看中国的社会情境。在中国,传统的层秩制度通常有一种“进步”的色彩。我们常常在经典文本中看到早期的儒家思想家批评统治者剥削压迫普通百姓,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政治进步主义者。但他们并没有提出新的或者未来指向的价值观作为批评当时不公正现象的伦理标准,毋宁是援引了过去黄金时代的标准,诉诸伦理上可取的(合乎“礼”的)层秩,因为那种古老的层秩旨在使整体的人民受益,包括鳏寡孤独各种弱势群体。受到法家思想影响的秦始皇颁布了严厉的政策以摧毁古代贵族特权,并建立了复杂的等级制官僚体系,以考核衡量为根据实现社会的阶层流动。这一体系固然有滥用和功能失调的可能,但随后的中国古代历史很大程度上是由儒家对传统社会层秩和原始社会主义政治理想(如减少贫困、机会平等和旨在使大部分人民受益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双重承诺所塑造的。
自1911年以后,受西方影响的知识分子将中国的落后归咎于儒家式的“旧” 层秩。反传统主义的“新”传统在“文化大革命”中达到了高潮,旨在从社会生活中废除一切形式的层秩。而现在,中国的前进之路需要兼顾保守和进步的双重视角,这已经成为一个共识。人们对于具有前瞻性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有着广泛的认同,同时也有着对于传统的强烈认同,包括对源自过去的有层秩含义的价值(比如孝顺但不是愚孝)的认同。这种默认的伦理立场通常有利于社会层秩,而问题是如何使這些层秩致力于实现社会和政治上的进步目标。
在古代中国,传统的层秩制度通常有一种“进步”的色彩
毋庸置疑,这种略微粗糙的政治历史草图忽略了其间重要的逆流,例如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政治思想中的美德政治,它与儒家的尚贤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8]当然,我们也不想过分夸大中国与现代西方之间的文化差异。确实,在受儒家影响的东亚社会中,社会层秩总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日本和韩国通过根据个人年龄和社会地位以不同角度鞠躬等日常生活中的习惯与实践使社会层秩制度化。国内的典型地区或许是山东,正式晚餐的座位往往根据社会地位和年龄来严格安排,富有浓厚的层秩色彩。然而,在有意识的层面上,鲜有东亚知识分子公开捍卫社会层秩。在中文中,“层秩”一词与英语“hierarchy”具有相同的贬义内涵。可以说,主要原因可能是过去一个世纪以来“西方”观念所塑造的“现代”。从理论上讲,东亚马克思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也都赞成受社会平等的理想。
另一个倾向于否定社会等级的原因是:我们总是更容易理解“坏”层秩的含义,因为它们都具有极为相同的显著特征。坏的层秩总是拥有相对固定的权力关系,因此会出现滥用层秩以利于有权力者,并损害那些处于层秩底层的人的情况。因此,当我们考虑层秩时,我们的第一反应是那些有利于白人种族的种族歧视,有利于男性的性别歧视以及有利于富人的阶级划分。但是,只需花一点时间我们就可以意识到,并非所有的社会层秩,即个人或群体在具有价值的社会维度上的排名,都具有这种负面特征。例如,我们将有关尊重的层秩视为理所当然。无论诺贝尔和平奖是不是曾经颁给过一些在道德原则上值得商榷的人,很少有人反对我们应该奖励在道德上取得巨大成就的人这一原则。在中国,政府嘉奖那些孝敬父母的成年人;我们说其中有些人德不配位,但似乎很难反对要去嘉奖那些能够为他人树立榜样的人这一原则。[9]更有争议的,也是我们所主张的是,各种正义的社会层秩应该构建起我们的日常社交生活,包括我们与亲人的关系。这就是我们要捍卫的主张。但是,这主张细究起来没那么简单,因为根据不同社会关系的性质,我们对于“好的”层秩有不同的认识。
在社会领域中的层秩不可以固化,也不能只让有权力的个人受益,而损害无权者。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儒家会支持的基于年龄的层秩的正当理由。从儒家的角度来看,情绪智力(通常是指社交技巧,例如自我意识、自我调节能力和理解他人的能力)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经历不同的角色(例如与工作场所的上司、同事和下属打交道),并加深我们在特定角色中的经验(具有十年经验的社区组织者应该比崭新的组织者更有经验),因此,只要我们保持对自我完善的追求和对社会互动的渴望,我们就可以更为了解并与不同类型的人合作。
事实证明,科学研究证明了儒家的这种洞见:“可以肯定的是,情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弗雷达·布兰查德菲尔德的研究比较了年轻人和老年人对压力的反应,“她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解决情绪冲突时,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具社交敏锐度。他们更有能力做出维持人际关系的决定……她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情绪也变得更加柔顺——我们能够根据自己的情商和以往的经验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并且因此(平均而言)比年轻人做出更好的决策”[10]。其他研究表明,老年人似乎特别擅长快速释放负面情绪,因为他们重视社会关系,而不是更在乎社会关系破裂而带来的自我满足感。[11]简而言之,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在家庭环境中赋予理智而年长的父母(前提是他们真的符合这个条件)权力——给他们更多的发言权,让他们在情绪冲突的时刻做自己的决定——因为他们更有可能具有较高的社交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年龄的层秩结构中的角色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孩子终将成为成年人,再成为长者,他们最终将对自己的成年子女拥有与其父母相同的权威。此外,成年子女和年迈父母之间的层秩通常最终会导致角色完全颠倒。超过一定年龄后,年迈的父母往往会因身体和精神上的恶化而失去决策能力。对于老年痴呆症患者,他们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衰弱,以至于会变得像无助的婴儿。到那时,角色地位完全颠倒了,成年子女在那时将负责家庭决策。
对于陌生人之间的层秩,我们的证明将有所不同。任何政治共同体都需要统治者对人民行使权力。但是,统治者和公民之间的层秩必须有利于后者,不然难以得到证成。正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著名的论证,共同体的守卫者应该为共同体服务,而不仅仅是考虑个人或家庭的利益。尽管他提出的措施是极端的——剥夺统治者的财产和家庭——但这一理想在今天仍然存在。在中国也是如此。传统的儒家和进步的社会主义者都认为,原则上,统治者应该为共同体服务,为人民服务。相反,当他们滥用权力为自己或家人牟利而忽略了更大的职责时,他们丧失了统治的道德权利。对于实现理想的途径人们会存在分歧,但是对于理想本身几乎没有分歧。
在国际关系中,层秩则是通过另一种方式来证成的。我们不能指望强大的国家完全不关心,或不优先关心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层秩关系同时有利于强国和弱国,那么都是合理的。尽管当今世界有关于主权国家之间平等的法律假定,但显然有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有更大的权力,担当更大的责任。国家之间的关系通常涉及强国与弱国之间的层秩关系。对于强国和弱国,正义层秩所支持的关系都是“双赢的”。强弱关系天然地取决于国家的疆域、资源、经济、文化影响力,但也会受到特殊危机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有时候是决定性的。当中国遭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打击的最初时刻,中国缺乏包括口罩、防护服等在内的医疗资源。在最为危难的时刻,很多“弱国”伸出援手帮助中国渡过难关。很多帮助在功利计算的角度来看是完全不符合自利原则的,例如作为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的巴基斯坦紧急从国内所有的公立医院调来口罩、医用防护服和手套运送到中国。这种强弱关系的变化体现了“双赢”的强互惠关系的灵活性,因为双方都有积极地塑造友好关系的意愿和努力。强和弱不再仅仅是固定而僵化的刻板印象,而更添了一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真实友谊。
人与动物之间的层秩也是特殊的。我们普遍接受动物应从属于人类。在辛辛那提,动物园饲养员必须杀死可能威胁儿童生命的大猩猩。这是一个悲剧,但很少有人反对在冲突情况下人的生命应具有优先地位的原则。尽管如此,这并不支持我们对动物的残忍行为。菲律宾的一位艺术家把一只蟑螂放在他精心制作的电椅上活活电死,说是为了发表反对死刑的声明。[12]但手段不能证明目的,这种人为的残忍是我们所反对的。
就我们与机器的关系而言,原则是机器应为人类服务而无须考虑机器的利益。如果将技术发展用于人类目的,那么技术进步是合理的。更直接地说,机器应该像是我们的奴隶一样。但是,我们需要担心的是,诸如人工智能之类高科技发展是否威胁到了人类的主人地位,人类会不会沦为机器的奴隶。
简而言之,平等是海市蜃楼。对于社会上的不公正,我们需要提出正确的问题。我们并不是要在没有层秩的社会和带有层秩的社会之间进行选择,而是在于认出社会之中的不正义层秩,纠正这种不正义,并使其与道德目的相契合。不良的社会层秩可以相对容易地进行诊断:当层秩变得僵化死板并且仅仅有利于上位者而践踏了那些底层人民时,这种层秩就很糟糕。但是建立良好的层秩是个更为复杂的课题。社会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层秩形式的不同,不同的层秩原则匹配于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家庭中的层秩原则在国家一层就多数行不通;公民之间的层秩关系在国家之间就很难作用;国家之间的层秩不可能适用于人与动物的关系;在人与动物之间起作用的层秩可能在人与机器之间不起作用。道德上可以证成的层秩可以而且应该适用于我们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而这些层秩与过去的许多层秩必定有着天壤之别。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周天悦)
注释:
[1] 感谢王刚毅教授建议我们用“层秩”来翻译“hierarchy”这个词。“层秩”保留了“层次秩序”这样的含义,也有利于避免一些偏见和误会。
[2] Edmund Burke, Select Works of Edmund Burke, Vol. 2: 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 (1790) ,Liberty Fund, 1999.
[3] 姜義华, 《毛泽东晚年改革政治体制的构想与实践》, www.guancha.cn/JiangYiHua/2017_12_26_440702.shtml。
[4] Peter Turchin, “The Evolution of Hierarchy,”https://evolution-institute.org/blog/the-evolution-of-hierarchy/。一个表明地位的层秩如何更有效地促成组织行为模式实证论证,参见Brent Simpson, Robb Willer, and Cecilia L. Ridgeway, “Status Hierarchies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Collective Action,” Sociological Theory, Vol. 30, No. 3, 2012, pp.149~166。
[5] Emily M. Zitek and Larissa Z. Tiedens, “The Fluency of Social Hierarchy: The Ease with Which Hierarchical Relationships Are Seen, Remembered, Learned, and Liked,”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Vol. 102, No. 1, 2012, pp.98~115.
[6] Yuval Noah Harari, Sapiens: 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 Harper, 2015, p.136.
[7] “Speaking of Psychology:Understanding Your Racial Biases,”
http://www.apa.org/research/action/speaking-of-psychology/understanding-biases.aspx. 訪问时间:2021年1月4日。
[8] James Hankins, Virtue Politics Soulcraft and Statecraft in Renaissance Ital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9] 用赞美和象征性奖励的反应来嘉奖道德上出众的行为对于大众更容易接受,而用金钱来奖励他们却更具争议性。参见Tim Scanlon, Why Does Inequality Matte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8, ch. 8。
[10] [11] Stephen S. Hall, Wisdom: From Philosophy to Neuroscience, New York: Vintage Books, 2010, p.228~229; p.255
[12] Connor Boyd, “Cockroach Is Executed in an Electric Chair: Artist is Condemned for Animal Cruelty After Killing Bug That Flew Into His Home,” Daily Mail, July 5,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