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及对策建议
2021-03-11汪志龙付丹丹
汪志龙,付丹丹
(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0000)
1 引言
根据调查,现阶段我国绝大部分农村村庄尚未建成有效、独立、完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截至2019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生活污水收集难、随意排放是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1,2]。
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愈加受到重视,作为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也是推进乡村振兴亟待攻克的阻碍[3]。为了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决策部署,本文通过现场实际调查,分析了阜阳市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现状,通过现状问题诊断,结合颍东区地理、自然、经济、社会等情况,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监管保障和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为颍东区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
2 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范围
颍东区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东部,地处淮北平原。本次调查范围:颍东区全区3个街道(河东街道、向阳街道、新华街道)和9个乡镇(正午镇、插花镇、冉庙乡、袁寨镇、口孜镇、老庙镇、枣庄镇、新乌江镇和杨楼孜镇),包括117个社区和行政村,总面积685 km2,共计农村人口421380万人。
3 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可分为三种:一种是纳入城市污水管道,输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二是纳入乡镇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三是自建终端处理,尾水排河道或附近水体。截至2019年底,颍东区已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4座,中心村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42座。
3.1 颍东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
设计规模15万m3/d,一期3万m3/d已建成,2010年12月正式运行。A/O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水去向为济河。规划服务区域:伍明沟北分区、总干渠北分区、颍东河流分区、阜胡路北分区、阜胡路南分区,即颍河以东、颍河以北、向阳北路及蒙河路以南、济广高速以西的规划建设区域服务面积约60.57 km2,区域内人口约12万。
3.2 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
冉庙乡、枣庄镇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和口孜杨楼煤基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其中,冉庙乡收水管道已完成医院、学校、大型饭店等场所的敷设,枣庄镇和口孜、杨楼孜污水处理厂管网已全部建成。插花镇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正午镇、袁寨镇、老庙镇和新乌江镇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相对缓慢。各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收水覆盖人数维持在10000~30000人。
3.3 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
除了城市建成区河东街道和向阳街道,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惠及区域其余10个镇乡街道、39个行政村,共建成42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各乡镇人口受益率不均衡,枣庄镇覆盖率最高,人口受益率能够达到80.2%左右,新乌江镇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覆盖辛家湖安置区和东湖安置区,人口受益率在10.2%左右。通过核算,颍东区全区农村生活污水人口受益率在57.4%左右。颍东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微动力和“三格式”。
各乡镇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颍东区中心村污水处理建设现状
4 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
4.1 标准滞后、超负荷运行
2020年1月1日起,《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实施,但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尾水水质均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设计,尾水执行标准滞后。部分终端设施排水存在黑臭现象,雨天、用水高峰期终端设施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导致出水超标。
4.2 规划选址不尽合理
部分终端设施分布不合理,插花镇毛桥村、口孜镇焦庄村等村庄生活污水可纳入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但是自建了简单的终端设施,出水水质不稳定,运行成本增加。
4.3 设计施工不尽规范
部分村庄处理终端设计规模未考虑因旅游、人口返乡等,造成实际污水排放量超过终端设计规模的情况,污水水量远超终端处理能力。部分管网存在管径偏小、管材不合理、标高过高、检查井设置不规范甚至未设检查井等易造成污水管网破损、堵塞等问题。终端存在无标识牌、标识牌信息不完整、标识牌信息与现场实际不符、标识牌字体不清晰等情况。
4.4 接户质量不高
农户受益率逐年增加,但接户率始终不高,接户质量参差不齐,接管不彻底现象普遍存在。厨房清扫井设置不规范导致餐厨垃圾进入管道造成堵塞、维修不便;餐饮、农家乐、民宿未按要求设置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的情况较普遍,存在餐厨油污堵塞管道问题。
4.5 运维能力不足
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运行维护以村政府为落实单位,尚未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需要一定技术、专业知识基础,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中,管理部门专业性技术人才缺乏,导致设施运维相关技术要求不过关。乡村政府人员人手不够,运维能力严重不足,管道、化粪池清掏不及时,造成管道堵塞;农村生活污水分散,运行人员和设备严重不足,导致运维问题发现不够及时;偏远终端因路程远、进入难,运维频率低。农户作为受益主体,运维意识不高,无法主动完成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无法做到户内设施渗漏、堵塞和破损等及时维修和更换。
5 巩固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的对策建议
5.1 组织保障
在“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运维办公室”等基础上,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到人”原则,细化各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区对乡镇、乡镇对村两级督查考核机制。协同推广“站长制”,形成以区分管领导为区级站长,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乡镇级站长,行政村分管负责任人为村级站长的网格化农村生活污水管理体系。
5.2 资金保障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创新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农户收一点”的方式筹措资金。同时,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
5.3 技术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需要技术力量保障,可邀请专家、高校教授等专家团队,分专业开展定向服务。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方案、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应通过专家组评审,邀请技术力量强的公司参与实施施工,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运维服务”一条龙的服务模式,确保技术服务的连贯性。
在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上,应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加强全程质量监管,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库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建立智能管理云平台,接入“智慧治水”系统,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远程集中管理、全天候实时管理、线上线下联动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5.4 监管保障
加强运维单位日常自检和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定期抽检,落实责任单位及当地环境监测站的监督检测责任,加强排放水质监测。通过多方数据比对,核查监测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水质数据监测与采集。
5.5 加强社会监督
实施站长公示制,站长名单向社会公布,明显位置设立站长公示牌,标明站长职责、项目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污水治理状况。做好宣传舆论引导、环境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区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6 结语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4]。今后应更深入调查颍东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网建设现状和运维管理现状,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更深入的诊断分析,因地制宜地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去保障全区各个村庄的生活污水能够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为建设美丽乡村、振兴乡村文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