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2021-03-1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月31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方案》从基础制度、要素市场、环境质量、市场开放、市场监管五个方面,提出共51条具体行动举措。基础制度方面,提出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等行动。要素市场方面,提出要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等行动,形成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环境质量方面,提出要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使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可靠,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放心消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幅降低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使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市场开放方面,提出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实现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的国内外融通,推动制度型开放。市场监管方面,提出要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必须将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管,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