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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狐行动:追捕吸筹百亿元养老投资款逃犯

2021-03-10沐惠娟

检察风云 2021年1期
关键词:上诉人集资诈骗罪

沐惠娟

警惕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老年群体

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幌子,非法集资132亿元

2012年12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曹斌铭先后成立了南京华越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华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江苏福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华晚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爱晚系”公司,并担任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随后,曹斌铭利用“爱福家”项目,通过全国各地的客服中心,以投资理财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在此期间,曹斌铭以年化收益率8%—3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合同,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聘用、安排毕灵、岳冬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天津等18个省、市成立众多关联公司,以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据查,曹斌铭将非法集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及收益,部分对外投资,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励及销售团队薪酬与提成以及个人支配使用等。曹斌铭隐瞒非法集资资金的主要用途,通过虚构投资途径、夸大经营规模及投资价值等方式,骗取集资参与人的信任,以达到持续进行非法集资的目的。

据“爱晚系”公司高管人员毕灵、岳冬、俞士新等人事后证实称,“爱福家”是华晚集團下属的一个项目,曹斌铭负责全盘工作。各级销售人员均有提成,集资款由曹斌铭个人掌握……

据俞士新证实:2018年5月10日左右,曹斌铭打电话给其称自己在外面协调了3亿元,让曹把消息发布出去。据毕灵证实,曹斌铭决定向畅游体育公司、双庆新材料公司投资,并决定在海口购买酒店、在青岛购买大楼,并耗资500万元自行购买悦晚公司基金以保住私募基金牌照,上述酒店及大楼均未投入使用。

经审计,被告人曹斌铭在五年多的时间里累计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累计支付集资参与人本金及收益89.22亿余元,至案发时,造成55169名集资参与人共计46.98亿余元本金未归还。

2018年5月2日至5日间,曹斌铭将其与妻子徐锦玲(另案处理)名下的房产、车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并将含上述款项在内的2098万元经赵某个人账户转入33个私人账户。曹斌铭还安排他人将使用非法集资资金购买的字画、工艺品等由南京市转移至安徽省滁州市藏匿。

事主曾有盗窃前科,犯罪得手后挥金如土

在五年多的时间里,横跨全国18个省市,疯狂吸收公众资金达132.07亿余元!那么,始作俑者曹斌铭究竟是何方神圣,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能耐?

事实上,1975年出生的曹斌铭只有中专文化,外表光鲜的他虽然曾贵为遍布全国的“爱晚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其刚出道的时候却没有这么风光。据证人潘某、叶某、陈某等证实,曹斌铭以往经济条件并不好。相关证据显示,曹斌铭甚至还在25岁时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并没收非法所得,留下了不光彩的犯罪记录。

早年的艰辛令曹斌铭刻骨铭心,当其在几年时间内一手缔造出强大的资金帝国后,自然也不会亏待自己和家人。据曹斌铭的司机刘某事后证实,曹斌铭光豪车就有三辆,其中最贵的一辆是黑色奔驰G65越野车,仅定金就交了50万元,整车上路总价超过500万元;他曾买过两块百达翡丽手表,总价达110万元;另外,他还经常出入紫峰壹号夜总会、金丝利喜来登的天上人间等当地高档消费场所。

据徐锦玲事后证实,曹斌铭曾在海南省海口市买下一个酒店,此后每隔一两个月就会给其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生活费,也会帮其购买奢侈品。她从2013年开始在德基广场买奢侈品,通过老公给她的一张信用卡刷卡消费。

徐锦玲还称刘某经常帮曹斌铭到银行进行大额取现,有时用行李箱装运,其中部分会直接送到皇册家园交给她。曹斌铭夫妇外出自驾游时,曾安排刘某开车到昆明机场、首都机场等地送车,再让其坐飞机往返取车。家中事务的打理都是靳奉国做的,由曹斌铭支付费用。

2018年4月底,曹斌铭在皇册家园的家中告诉徐锦玲,说公司可能要出事,自己不想连累她,提出要离婚。曹斌铭对徐锦玲说:“我跟律师已经签过合同了,我可能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这个跟你不会有多大关系,你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如果公司真的撑不住了,由我在国内处理公司事务,你和女儿就先去泰国避避。”

2018年5月,曹斌铭说公司资金需要周转,让徐锦玲把房子赶快卖掉,皇册家园房子市场价700万元左右,其以520万元出手。卖房卖车的钱汇到其银行卡上,加上曹斌铭给其汇的一些钱,总共2098万元。

以合法经营为由上诉被驳回,始作俑者被判无期徒刑

2018年5月9日,自知情况不妙的曹斌铭潜逃至泰国。5月14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决定对曹斌铭、徐锦玲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予网上追逃。6月12日,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通缉曹斌铭。9月15日1时许,潜逃至泰国的犯罪嫌疑人曹斌铭、徐锦玲在公安部猎狐办及泰国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被押解回国。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斌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2019年11月26日,该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斌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曹斌铭继续退赔。

一审宣判后,曹斌铭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上诉理由之一是,涉案公司均为合法经营,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产业的经营,曹斌铭既未肆意挥霍集资款,也未转移隐匿销毁账目,且一再保证偿还集资人所有款项,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决认定为集资诈骗罪错误。

针对曹斌铭的这一上诉理由及相关辩护意见,二审法院经审查,审计报告显示“爱晚系”六大板块及关联公司中只有网上商城和南京雁南飞有经营收入,但其经营收入根本无法支撑曹斌铭还本付息所需要的资金,“爱福家”项目的唯一收入来源是上海福晚拨付给各门店集资额3%的抽成。曹斌铭租赁建立南京满城芳社区,在青岛、杭州和海南购买用于建立满城芳社区的酒店,购买字画等艺术品和金融牌照等,目的是诱使集资参与人相信其所谓老龄产业存在真正的居家养老服务,营造其有实体基础的假象,以吸收更多的资金用于借新还旧。上诉人曹斌铭个人控制与支配所有集资款,且主要用于支付前期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及收益、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励及销售团队薪酬与提成、个人支配使用及挥霍消费等,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其宣传的投资项目的资金与其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46.98亿余元。在资金链断裂后,曹斌铭明知其无法归还集资款,仍虚构旗下基金公司国外上市的信息加大集资力度,最后携款潜逃。二审法院据此认定上诉人曹斌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对该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曹斌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上诉人曹斌铭投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其携款潜逃,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特别巨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对其不予从轻处罚。经认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发表的阅卷意见与事实和法律相符,法院予以采纳。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曹斌铭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020年6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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