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m 以上超高层综合体的消防设计思路探讨
——以深圳某超高层为例
2021-03-09李媛琴
李媛琴
城市的发展和用地的有限性使高容积率、功能复合成为城市建筑的特点。随着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超高层综合体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加,如何确保建筑的消防安全是首要解决的课题。截至目前,指导超高层消防设计的规范及文件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公消〔2018〕57号)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2020〕第51号)。基于以上三个主要法规文件(其他专项规范及地方法规文件不在此罗列,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均一并遵守执行),超过250m高度的建筑、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需要组织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本文以深圳某超高层综合体项目为例,梳理250m以上超高层综合体在处理消防设计时的思路和方法,旨在为后续的建筑消防设计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01-01地块,总建筑面积为27.36万m2,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主塔楼高379.9m,共83层,主要功能为商务公寓、办公及5层商业裙楼(高度为31.44m),地下共4层,除地下一层设有商业外,其他均为机动车库和设备房(图1,2)。
1 消防设计思路
由于主塔楼高度超过了250m,与之相连的商业裙楼高31.44m,属于高层建筑,如何在满足消防规范的前提下,尽量实现商业运营和效率最优是本项目的难点。对此,项目组与当地消防审批部门、专家组以及建设方多方探讨,形成以下关键解决思路。
1.1 主塔楼自身的防火设计
本项目主塔楼属于超过250m高层建筑,在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基础上,需对其建筑构造、消防设施及灭火救援设施进行特殊设计,以提高其抗御火灾能力。结合《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公消〔2018〕57号)(以下简称《加强性技术要求》),主塔楼需进行一系列消防设计以提升建筑的消防安全设防水平,具体如下:
(1)塔楼内的承重柱、梁、楼板等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均按照《加强性技术要求》执行。
(2)防火分隔满足《加强性技术要求》的规定,塔楼地上核心筒周围设置环形走道,隔墙上的门窗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楼梯间前室和楼梯间门采用甲级防火门。
(3)公共大堂内不布置可燃物,装修材料、外墙装饰、广告牌采用不燃材料,不影响火灾时逃生、灭火救援和自然排烟,不改变或破坏建筑立面的防火构造。
(4)塔楼主体内不采用剪刀楼梯,最大楼层计算疏散宽度为3.32m,四部疏散楼梯共计疏散宽度为4.8m,可保证室内其中任一部疏散楼梯不能使用时,其他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仍能满足各楼层全部人员的安全疏散,保证疏散条件的均好性;疏散楼梯间利用首层公共大堂作为扩大前室通向室外,且疏散距离不大于30m(图3,4)。
(5)除消防电梯外,塔楼地上主体(八十二层、八十三层设备层除外)的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一部可用于火灾时人员疏散的辅助疏散电梯。在消防电梯、辅助疏散电梯到达八十一层(上人屋面层)后,增设连接八十一层与直升机救援平台的关联电梯,加强直升机救援平台与八十一层的联系。
(6)避难层的面积及避难人数均满足《加强性技术要求》的规定。
(7)塔楼主体在建筑外墙上、下开口之间设置高度不小于1.6m的不燃性实体墙,且在楼板上的高度不小于0.6m(七十九层、八十层板上高度为0.8m)。
(8)塔楼主体在东、南侧分别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其尺度满足《加强性技术要求》的规定。
(9)在塔楼建筑屋顶设置直升机悬停救援平台。
(10)塔楼主体内不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燃料。
1.2 塔、群楼之间的防火分隔
在做好超高层塔楼的消防措施基础上,对塔、群楼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是综合体设计中降低塔楼、裙楼火灾影响的必备思路,进一步加强高层裙楼的消防措施,可以降低火灾及蔓延风险。
1.2.1 塔、裙楼地上各层防火分隔处理方式
应城市规划要求,本地块塔楼与裙楼之间在首层设有架空通道,供市民24h通行。塔楼首层为大堂,裙楼首层为商业。在塔楼、裙楼之间的架空通道两侧均设置防火墙+甲级防火门,且通道吊顶设置烟感和自动水喷淋。用物理方式将塔楼与裙楼进行严格分隔,同时架空通道区域不设置任何功能,仅车辆通行,加强消防安全(图5)。
塔楼的二、三层为大堂上空及设备机房,四层为健身房,五层为避难层,裙楼各层为商业及影院。塔楼与裙楼之间各层均设置防火墙、防火墙+双层甲级防火门、前室/防火隔间进行完全分隔,在保证彼此适当连通的基础上,疏散各自独立。
1.2.2 裙楼的消防加强措施
塔、裙楼防火分隔完成后,需考虑高层裙楼自身的消防措施。为满足商业运营及效率要求,商业裙楼有餐饮需求,需设置天燃气,中庭需采用防火卷帘与其他防火单元(防火分区)进行分隔,地上约2.3万m2的商业疏散压力大,剪刀楼梯的使用将提升有限用地空间的商业效率。同时,受场地限制,裙楼登高场地宽度按10m设计。在此基础上,为了提升安全效果,高层裙楼进行了如下调整:1)裙楼内的承重柱、梁、楼板等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均按照《加强性技术要求》执行;2)裙楼每层设有一部速度为1.75m/s的辅助疏散电梯(五层电影放映廊除外);3)裙楼在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高度不小于1.5m不燃性实体墙(板上高度不小于0.8m,兼顾解决安全防护要求)或大于1m宽挑檐;4)裙楼各层在任一部疏散楼梯不能使用时,其他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仍能满足各楼层全部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
1.3 塔楼投影下方地下室空间的消防措施及其与周边空间的防火分隔
塔楼投影下方地下空间主要为机动车库及设备房,按照《加强性技术要求》,塔楼投影下方地下室空间与周边空间需进行防火分隔,控制可能产生的火灾蔓延范围,降低火灾荷载。塔楼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与整体地下室空间因功能连续(均为设备房及车库),且地下车库及设备房需要通过塔楼核心筒楼梯疏散至室外,故塔楼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区域未在塔楼核心筒周围设置环形走道,车库采用防火卷帘及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地下空间的消防加强措施具体如下:1)塔楼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不设置人员密集场所,人员不做长期停留,仅设置设备房、停车库及楼电梯厅等空间;2)地下一层商业与塔楼投影范围用防火墙进行完全分隔(辅助电梯前室门为甲级防火门);3)塔楼投影范围地下车库的墙面、地面、顶棚装修材料全部使用A级装修材料;4)塔楼投影范围所有门均为甲级防火门;5)塔楼投影范围地下车库不设置充电桩车位;6)塔楼投影范围地下空间内的承重柱、梁、楼板等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均按照《加强性技术要求》执行(图6,7)。
1.4 其他方面的消防加强措施
从消防认定角度,塔楼、裙楼为一栋建筑,其消防设计应整体考虑,项目采取了如下消防措施:1)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度按照项目整体建筑周长的1/3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设置,并布置在两个方向上,最大限度确保消防扑救的便利性;2)建筑周围场地内的消防车道的净宽度按7m设计,净空高度不小于5m,消防车道的路面满足《加强性技术要求》的规定;3)项目地下充电桩车库及普通机动车库均采用泡沫+水喷淋系统;4)项目设备、结构专业设计均严格执行和满足《加强性技术要求》的规定,且塔楼前室、合用前室按照避难层分段设计防烟系统,避难层内的排烟机房与空调机房分别设置。
2 结语
建筑设计以消防安全为底线,消防安全为项目运营护航。在消防设计中,“防”为设计根本,故将火灾可能性及蔓延范围控制于最小范围是基本的设计思路。在超高层综合体消防设计实践中,尤其是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综合体项目,对消防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处理好空间与安全的关系是建筑师必须面对的课题。如何运用专业的技术能力,维护建筑的安全底线,为空间创意提供最优的设计思路和解决方案,是建筑师持续追求的目标。
1 主塔楼效果图
2 项目塔裙楼关系示意图
3 塔楼公寓标准层平面图4 塔楼办公标准层平面图
5 一层平面图
6 地下一层局部平面
7 地下二层局部平面
图片来源
1 伍兹贝格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提供
2-7 作者自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