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喜欢夜晚了, 晚上的我才是 我自己
2021-03-08巫小诗
巫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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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别人最喜欢一天的什么时候,反正我最喜欢晚上。
白天总是忙碌的,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就连上街觅食,都觉得午饭不如晚饭好吃。
晚上,一切安静下来,浮躁的心也安静下来,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看书、写字、想心事。
说来也巧,无论是《欢乐颂》的安迪、《三十而已》的顾佳,还是《二十不惑》的梁爽,自律女神的标配似乎永远是早起晨跑,我个人对晨跑有些接受无能。
晨跑的时间,加上运动后沐浴更衣的时间,怎么也得比常人早起一个小时,而人运动完又总想休息,这样的状态去开启一天的工作学习,总感觉差点事儿。
晚上锻炼身体多好呀,消食还助眠,还不用考虑防晒的问题,运动完洗个香喷喷的澡就能躺进被窝儿了。
我真的太爱晚上散步了,除了下雨天和忙炸天,晚上基本都会出门走几圈,晚上人少车少,没有尾气和喧嚣,感觉岁月特别静好,条条都是康庄大道。
散步的时候,经常有魂穿萧红的错觉,对着静美的马路由衷感慨:“这就是我的黄金时代。”
是啊,如果黄金时代有颜色,它不一定非得是金灿灿的阳光色,它也可以是昏黄微醺的路灯色啊。
当然,夜晚散步虽好,路灯昏黄虽美,但不要走太晚,不要走太偏。太晚太偏的话,即便没有坏人,也很容易有夜宵摊出没哦,这真的太危险了。
说来好笑,我这样一个方向感和时间观念都不太好的人,居然清楚地知道家附近所有的全家、罗森以及不知名便利店的具体坐标。
知道违规摆摊的师傅几点营业,甚至加了一堆摊贩的微信。
别人在微信好友框里输入“老板”二字,能搜到一堆行业大佬,我搜“老板”,搜出來的基本是鸭脖摊老板、安徽料理老板、牛蛙店老板……唉,我就这点儿出息了。
前两天晚上散步,随手买了瓶可乐,发现上面刚好写着“浪漫杭州”,心头一暖。深夜喝可乐的“我有罪”,因为这个小确幸,变成了“我和这瓶可乐好般配”,哈哈!只要我借口找得够快,脂肪就追不上我!
最近体验了一次孤独满级,深夜一个人去吃了火锅,服务员抱来一个陪吃娃娃,还给娃娃上了一副碗筷,真的是可爱又诡异。
我第一本书的作者介绍里,写的是“主业写作,副业吃火锅”。认真反思了一下,我应该是撒谎了的,我的主业应该是吃火锅,写作才是我的副业。
经常听人说,有餐饮企业的负责人隐姓埋名,去头部火锅店应聘服务员,为的是学习他们的经营和服务,我其实也挺想去体验一把服务员的,但我是为了光明正大地偷听别人讲话,那得积攒多少写作素材啊!
下一本书的作者介绍我都想好了:主业写作,副业看别人吃火锅。
无论是谈生意的、谈理想的、谈恋爱的、两个女生在一起谈第三个女生坏话的,我都能光明正大旁听,了解不同人的心理与生活,体验老中青三代的文化变迁。
还想过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一边接单一边唠嗑,再用唠嗑听来的素材写稿。
下下本书的作者介绍就写“主业写作,副业开网约车”,绝对是女司机中的一段佳话,女作者中的一朵奇葩。
哈哈,当玩笑话听听就好,毕竟,纸上谈兵我是黑社会老大,当面交流我是社恐小哑巴,无论去体验服务员还是网约车司机,让我主动去跟陌生人搭话,救命,不如直接送进小黑屋写稿吧。
写着写着跑偏了,我本来要写啥来着?噢,夜晚,我最爱的夜晚。
夜晚真的太有意思了,就连以上我的这些神经病幻想,都只会发生在晚上,就连你们看到的这篇稿子,都是我用夜色织的毛衣。
别问为什么把夏夜的稿子比喻成毛衣,因为蚊帐不好听。
我爱夜晚,祝全世界晚安!
编辑/李鹏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