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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用的重要论述研究

2021-03-07储著斌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贫困地区攻坚精准

邓 锐 储著斌

(1.江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56; 2.中南民族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尤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2月,我国累计向贫困地区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1]。正因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不懈努力,尤其是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了先锋队和带头人的作用[2],我国脱贫攻坚工作才能取得全面胜利。

一、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头雁和火车头,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作用就是牵住了脱贫攻坚工作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并强调通过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来提高脱贫攻坚效果。

(一)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2014年10月10日,习近平《在首个“扶贫日”之际作出的批示》中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给予特殊的关注和关爱,履职尽责,加大帮扶力度,注重精准发力和因地制宜,通过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使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好日子[3]。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在《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强调,党和国家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干部要心无旁骛、聚精会神做好扶贫工作,带领广大群众通过自力更生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4]。

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致富不致富,关键看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基层干部在政策宣讲、分配资金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一线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非常重要。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要予以提拔任用[3]。

2017年2月21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共同抓,形成合力,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政治保障[3]。

2018年2月12日,习近平《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承诺,必须遵守诺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省区市党政一把手向中央签了军令状的仅有脱贫攻坚这一项工作。因此,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务必要增强政治和责任担当,亲力亲为抓这项工作[3]。

(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加强了党对脱贫工作的领导。例如,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由地方党政一把手兼任各地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履职尽责。

首先,高度重视基层干部的关键作用。习近平之所以高度重视基层干部的重要作用,一是因为改变农村贫穷落后面貌,既需要党和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更需要基层干部的不懈努力去将这些政策落实[5];二是因为基层干部生活、生产在乡亲们中间,与乡亲们打交道多,与其他干部相比,他们更具有优势。党和政府的政策能否落到实处,他们的工作非常关键。基层干部通过将国家相关政策传递给乡亲们,让他们一起了解和落实政策,享受政策的实惠。只有基层干部认真将工作做好,中央的工作才能有坚实的基础[4]。

其次,强调市(地、州、盟)、县(区、旗)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协调、统揽全局的作用。市委和市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在省级和县级脱贫攻坚工作的协调、衔接工作。县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在贫困县脱贫攻坚中的总指挥和统揽全局的作用。习近平强调,全县脱贫攻坚的总指挥部是县级党委,县委书记要统揽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包括资金使用、项目落地、人力调配等[6]。

最后,强调省委书记和省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亲力亲为。2015年,中央召开扶贫工作会议,22个省区市的书记和省长在脱贫攻坚责任书上签了字。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各省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习近平强调,脱贫攻坚工作不能搞形式主义,签个字就完了,而要言必行、行必果,完不成要追责。省委书记和省长要亲力亲为,针对部分地方因经验不足、人员配备不精准等原因导致的问题,既要批评和找问题,也要教方法[3]。

(三)强调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来提高脱贫攻坚效果

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较多,不可能一夜之间摆脱贫困,这就决定了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是渐进的,需要干部群众发挥滴水穿石的精神,持之以恒地进行努力,因此,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十分重要。倘若负责脱贫攻坚的干部更替过于频繁,新一任干部又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熟悉贫困地区的基本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进程。为此,习近平强调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来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通过主要村“两委”领导班子的遴选,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乡就业,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3]。为激发脱贫攻坚工作干部的积极性,习近平强调在脱贫攻坚期内,要保持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的稳定,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可对表现优异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7]。为严肃脱贫攻坚工作的纪律和作风,习近平强调,“之前,有地方不遵守党中央的要求,擅自调整调动了贫困地区县委书记、县长,我提出了严肃批评,组织部门作了纠正。发生这样的问题,说明形式主义的东西害人不浅,他们认为我讲的话也是一种形式。这里,我要讲明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决不能当耳边风,一句必须顶一句”。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的一把手是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脱贫攻坚期内要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上。对于不能胜任工作者要及时撤换,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责任[3]。

二、发挥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重要作用的主要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战略部署下,在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据统计,从2012年末至2019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348万人,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9.6%[8]。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这一惊人数字的背后,既离不开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也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注重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进行调查研究

精准扶贫的前提是精准识别,精准识别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展贫困工作时进行调查研究。习近平一贯重视调查研究,他认为每个县的资源和禀赋都存在差异,干部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他多次强调,县委书记的足迹要覆盖所有的村,市委书记的足迹要覆盖所有的乡镇,省委书记的足迹要覆盖所有的县市区[7]。习近平认为各级领导都应当多到农村和贫困地区调研,了解贫困的真实情况,将脱贫工作抓紧和做实,确保贫困地区的群众得到真实惠[3]。

对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干部,习近平认为他们要结合部门工作与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展开调查研究,提升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片区牵头单位要做好沟通工作,强化对片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9]。对于基层干部,习近平认为他们要将贫困地区的真实情况摸清楚,做到心里有数。要弄清楚贫困地区哪里贫困?贫困的原因是什么?具备的优势是什么?哪些是自己可以解决的?哪些需要外部支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要突出精准,要挨家挨户调研,每一户的情况都要心里有数[4]。

针对部分地方在贫困户认定中首先选派一批干部到贫困地区逐家摸底,然后进行公示,由村民来议贫,在充分掌握贫困户的情况后,经过一系列程序后再认定贫困户的做法,习近平进行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提出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务必要进村入户,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识贫要弄准,否则扶的对象不对,从头就错了,第一颗扣子就扣错了”[3]。

(二)精准安排精锐干部前往脱贫攻坚一线

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这对选派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方面,选派的干部要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习近平强调,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是一块硬骨头,这就要求选派能力最强的人去脱贫攻坚一线,各地都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否则,即使有钱也办不成事。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尤其要下定决心解决基层班子软弱涣散的问题[6]。

习近平还强调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遴选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高校毕业生、优秀青年干部等前往贫困村工作,向贫困地区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的工作要落实好,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3]。另一方面,选派干部要精准,符合贫困地区的实际。马跑千里,不宜犁田;舟可渡河,却不能用于陆地代步。因此,习近平特别强调,向贫困地区选派干部和专业人才要注意精准,缺什么补什么[10]。他还强调,要依据贫困村的实际情况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10]。例如,将学习农学专业的干部安排到农业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将学习旅游专业的干部安排到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将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安排到基层党组织涣散的村组等。选派干部精准,利于充分发挥干部的自身优势,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中的痛点和难点,脱贫工作也能事半功倍。

(三)发扬各级领导干部的实干精神

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需要扶贫干部发挥实干精神,克服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和繁文缛节。习近平强调,“贫困之冰,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干部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扬钉钉子精神。贫困问题较突出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将工作重心放在脱贫攻坚上。我们不缺豪言壮语和运动式的东西,重点在于找对路子,并锲而不舍地干下去[4]。他还对扶贫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驻村干部和工作队要将工作重心放在脱贫攻坚上,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作用[3]。

针对部分扶贫干部存在懈怠心理的问题,习近平强调,做工作要抓紧,丝毫不能放松,这样才能抓住。热一阵子冷一阵子,抓一阵子松一阵子,工作就难以做好[3]。扶贫干部要切实下沉到村里,和人民群众一起干,不能蜻蜓点水,更不能神龙见首不见尾[6]。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气可鼓而不可泄。必须一鼓作气,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扶贫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扑下身子和群众一起干,“群众不脱贫,干部不离村”[3]。

(四)实行脱贫攻坚干部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全面脱贫目标,履行党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提出要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分级管理体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并特别强调党政一把手是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肩上的担子很重,不能有丝毫懈怠[3]。

习近平对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党中央和国务院主要做好顶层设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做好服务,并对省级党委和政府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管。省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是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总责任人,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将国家层面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实施方案,通过指导和督导来促进工作落地。市(地、州、盟)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心是做好衔接、检查等工作,保证贫困县按期脱贫摘帽。县委书记和县长是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点做好精准识别、人力调配、项目落地等方面工作[3]。

分工和责任明确后,习近平提出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强化督查问责,将规矩严起来。针对部分部门和地区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情况,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报告,进行追责问责。没有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对负主要责任的领导进行约谈。省对地市、市地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村都参照这种督查问责办法[10]。通过从中央到地方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保证脱贫攻坚效果。

三、习近平关于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重要作用的重要论述蕴含的思维方式

习近平关于发挥干部在脱贫攻坚中重要作用的重要论述蕴含了人民思维、战略思维、科学思维、精准思维。这些思维方式既是我国取得脱贫攻坚战胜利的重要法宝,又是我国为人类减贫事业贡献的中国智慧。

(一)人民思维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在这场脱贫攻坚战中,有约1800名各级领导干部将生命奉献给了脱贫攻坚战,其中的代表就有扎根脱贫一线、鞠躬尽瘁的黄诗燕,回乡奉献、谱写新时代青春之歌的黄文秀等,他们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1]。习近平强调,党中央对农民,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十分关心,制定和出台了许多政策来促进农村发展,这些政策的好坏要由乡亲们来评判,如果他们笑了,说明政策好,要坚持;如果有人哭了,说明政策需要继续完善和调整[11]。为此,习近平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顽强的工作作风和拼劲,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针对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将其摆在“十三五”的第一民生工程的重要位置上来[10]。他还特别强调,贫困地区的县委书记要勇于担当和奋发有为,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带领群众打好脱贫攻坚战[4],多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解忧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针对部分贫困地区出现扶贫资金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等问题,习近平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地区人民的“救命钱”,不能乱花,更不能动手脚、玩猫腻。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层层截流等问题要从严惩处。倘若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任其发展,不但会使脱贫攻坚的成效大打折扣,而且会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3]。

无论是从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来看,还是从对扶贫资金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等问题的零容忍来看,均体现了习近平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的人民立场,与群众手牵手、心连心的人民思维。

(二)战略思维

战略思维指的是在思维过程中要追求思维的长远性和全局性,克服思维的暂时性和局限性。习近平关于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重要作用的重要论述蕴含的战略思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强调培养本地干部和人才。习近平指出,虽然这些年国家向贫困地区选派了不少的干部和人才,但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选派的人是有限的,最重要的还是要培养本地干部和人才[3]。他还提出对扶贫干部开展分级教育培训,针对不同级别的干部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教授不同的内容,提高干部的脱贫攻坚能力。其次,构建贫困地区脱贫的长效机制。习近平强调,要把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已经摘帽的贫困县和贫困村,已经脱贫的贫困户,依然要继续巩固和提高,增强他们的内生动力,构建脱贫的长效机制,遏制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12]。贫困群众不仅仅是脱贫攻坚的对象,还要使他们成为脱贫致富的主体,脱贫致富最终还是要靠贫困群众自身的努力才能实现[3]。他强调扶贫干部要积极带头,激发贫困地区群众的脱贫的内生动力,提高他们自我发展能力,扭转贫困地区群众“等靠要”“不想干”“不愿干”等不良倾向,确保脱贫攻坚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拔穷根、治穷病。最后,做好贫困地区的发展规划。习近平强调,贫困地区“要搞好规划,扬长避短,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4]。因此,扶贫干部要从贫困地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找准贫苦地区发展的方向、路子和突破口,制定科学、可行、详细的发展规划,发展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促进贫困地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科学思维

习近平关于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重要作用的重要论述蕴含的科学思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科学确定脱贫攻坚目标和标准。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党中央制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扶贫标准,既不能把标准线拉低,又不能将其盲目拔高,要保证靶心不变。要特别关注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体,确保“一个都不能少”[13]。既要防止部分地方急功近利,对脱贫目标层层加码,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和标准,又要防止弄虚作假,引发“被脱贫”“假脱贫”。其次,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习近平认为取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也不是轻轻松松冲一冲就能达成的,他对部分地方随意提前脱贫时间提出了严肃批评。他指出,党中央对地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没有硬性要求,脱贫时间不能随意提前,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要秉承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使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住实践和历史检验[6]。最后,科学确定贫困县摘帽、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习近平强调,虽然对贫困县摘帽采取鼓励态度,但是不能弄虚作假或降低扶贫标准。要实行严格的脱贫验收评估,将摘帽的标准明确和细化,确保摘帽结果经得起检验[10]。对于贫困人口退出,要做到逐户销号,实行脱贫到人,脱没脱贫群众说了算,要同群众一起算账,做到群众认账。

(四)精准思维

习近平关于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重要作用的重要论述蕴含的精准思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精准扶贫的核心在于精准。习近平指出,扶贫开发到如今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也在精准。过去的那种大水漫灌、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的办法行不通了,要做到扶持对象、资金使用、因村派人等六个方面的精准[3]。其次,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施策。习近平强调,精准扶贫务必精准施策,要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进行施策。扶贫要找准“贫根”,如同治病要找到病根。要针对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举措,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3]。扶贫干部要深入贫困人口中,了解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贫困类型,为精准施策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精准扶贫的重点在于因地制宜。习近平强调,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要立足于当地的资源和禀赋,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游则游,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来实现脱贫致富[10]。条件相似的地方,扶贫干部可以照猫画虎;条件和文化背景不同的地方,扶贫干部则要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发展的有效路径。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这标志着党和政府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我们依然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发展中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富裕还任重道远。这依然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发扬焚膏继晷、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做到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力争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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