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张謇的君主立宪思想
2021-03-07戴大安
戴大安
张謇于1894年荣中状元,在当时的社会中,张謇完全有能力凭借其才华进入翰林院实现自身的政治抱负。但是,张謇却反其道而行,回自己的家乡办厂,想要以创办实业的方法来挽救日渐垂危的中国。然而,八国联军的侵略将张謇的所有计划打乱,实业的创办发展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俨然是一条死路。张謇此时开始重新思考如何通过政治手段来改变中国现状。1901年1月29日,清政府为挽救皇权开始以传统封建政治权威为依托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实现大清政权的巩固。在该种背景下,张謇以半月时间撰写了《变法评议》,可谓是一份全面的君主立宪式改革的政治方案。在撰写过程中,张謇也屡次与好友何嗣焜等商议,并听取了他们的建议。此改革方案相对维新派的激进改革比较温和,但相比戊戌变法更加符合中国现实。张謇提出了许多政治改革的建议,政体改革局面在此时初步形成,这也是张謇等立宪派的君主立宪制政治主张第一次从思想转到实践。
一、张謇对中国君主立宪模式的选择
在中国应采取何种政体模式问题上,张謇倾向于学习英国的君主立宪体制。英国所采取的君主立宪模式为“协定立宪政体”,该种政体可以看出当时英国社会中新兴资产阶级、市民阶级、旧贵族阶级在统治意见上的相互妥协,该种政体下的民众与贵族之间的势力表现出较为均衡的状态,属于有限政府形式[1]。其中,德国、日本的君主立宪形式具有现代政治符号意义,并不能够对君主产生现实性和实质性的限制,且无法对集中的最高权力进行有效的对抗。虽然张謇在君主立宪思想的展现过程中表现出中国与日本较为相近,需要以日本立宪政治运作模式作为参考,但这并非是张謇自身的内心表达,而是张謇对当时政治环境中大多数立宪派人的思想迁就。因为大家都认为中日两国相邻,国情较为相近,且日本立宪后经济和军事都有极大提高,对中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张謇对日本、英国立宪制的相关著作进行分析之后,发现相较于日本,英国立宪制对于民权的关注度更高,因此张謇特别强调制定宪法的极端重要性,如果没有保障民权的宪法则立法、行政、司法均无法有效实施。他认为,如果没有完善发达的社会组织,而要求人民有充分的政治权利,这只能是妄想。张謇通过对西方国家和日本的观察,深刻感受到要实行君主立宪制必须要有政治组织与政治权力机构等相应的配套设置。张謇在对日本立宪制中的内阁制、宪法颁布、国会召开等也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张謇强调中国现如今应当向日本学习的并非是如何巩固皇权,而是要学习如何建立立宪政体,以此来改善中国落后的政治环境。这一思想在张謇关注国会、责任内阁、地方咨议局等方面有所体现。剥开中国当时的政治环境迷雾,便可看出张謇更加关注的是民权,也就是英国的立宪制。
二、强调中国建立国会与设立责任内阁的重要性
张謇的君主立宪思想更加倾向于英国立宪制还可通过其强调建立国会、设立内阁责任制的重要性看出来。国会议员的选拔模式为民选议员,通过强调民众在国会中的发言权来强调民权,让人民能够在国会上表达自身的意见,国家便可通过民众的声音来更好地治理国家,民众声音直接成为改善政治环境与国家的重要工具。这种意识已经完全脱离封建社会君主至上至尊的国家管理理念,强调了民众参与政治的权力。同时,张謇认为让民众参与国会拥有政治权利也能够对外展现文明中国形象[2]。在责任内阁制下,国会议定内容而内阁政府只是执行机构。张謇认为责任内阁应当承担起内政、外交的职责,并且要对国会本身进行负责。内阁忠于国会,而不是忠于君主。从张謇在君主立宪政治体制对国会与责任内阁的关系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其政治分权的坚定主张,还可以初见清末中国现代议会政治制度所展现的独特民主制衡特质。
三、利用地方咨议局实现地方民主
清政府在新政改革过程中设置了地方咨议局,其目的是为了让各省成立舆论机关采集信息,其性质只是地方治理和筹划的咨询机构。但是,张謇作为江苏咨议局的议长,却并未仅仅将咨议局作为一个仅供咨询的地方机构,而是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使用立宪制的思想。他根据宪政模式议会中心原则来推动咨议局的工作。张謇对咨议局有如下理解。第一,张謇认为地方咨议局属于地方立法机构,应当重点服务于地方的立法工作。根据张謇这一思想,其在任职后就提出了《本省单行章程规则截清已行未行界限分别交存交议案》这一文件,该文件中对江苏地方所制定的单行法规颁布提出了要求,即所有单行法规的颁布都需要通过咨议局的商议决定,若是未通过咨议局的商议同意,单行法规的规定便以无效处理,不能对外进行公布。第二,张謇认为咨议局并非是督抚的下属行政机关,而是与其保持同等地位并行使相应政治监督权力的机构。当时的清政府规定,督抚以“札行”的方式向咨议局进行发函,咨议局则以“呈请,呈上”的方式向督抚发文,该种形式的发函体现了督抚的级别要比咨议局高。张謇对于该种形式提出了自己的异议,并以咨议局议长身份向宪政编查馆致电说明该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基于宪政体制下督抚与咨议局的地位应当是平等的,应当是相互监督的意见。基于该种思想认知,张謇在后续的工作中对两江总督张人骏一直持监督揭发的态度,两人也在工作期间展开了数次交锋。在此政治斗争不断的背景下,咨议局删减了张人骏提交的三十多项支出预案,张人骏对于咨议局的行为十分不满,但也并未对其进行复议,而是采取不管不公布的做法,张謇便与咨议局其他官员一同请辞相要挟,最终该场风波以朝廷的介入,张謇一方胜利拉下帷幕。
四、对地方自治的高度重视
1908年8月,清政府对外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该《章程》中有许多尚需完善的地方,比如该章程中对于地方自治强调了官府的参与,但却并未展现民众在地方自治参与过程中的重要性,忽视了民众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权利。张謇对该《章程》提出修改的意见,增加了民众的参与权利。张謇的君主立宪制思想中对于地方自治问题以教育、慈善、实业发展作为核心,提出了地方自治要努力发展民众经济的观点。自甲午战争之后,张謇再次深入至实业建设中来。同时张謇还格外关注地方教育的发展,开始通过建设文明新乡村的方式来推动地方自治的发展。张謇在日本游历时看到日本人的乡村治理十分具有新意,便在南通地方自治过程中开始践行建设新农村的想法。1907年,张謇已经将实业、教育、慈善这三个部分充分地融入地方自治之中,可以看出张謇在地方自治过程中所展现的社会性视角,其始终关注全社会的建设与改造,通过强化实业来提升当时国民与国家的财力,通过教育来增加人民的智慧,通过慈善来改变当时中国社会的贫困状态。张謇在推行君主立宪制过程中,始终将人民作为中心,并认为只有人民进步、富裕,才能给这个国家带来新的生机,民主意识才能够逐渐地强化,从而让君主立宪制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站稳脚跟。以人民为发展主题也是张謇地方自治思想的内在逻辑体现[3]。张謇地方自治思想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开始兴起的地方民众自治思潮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是对时代思潮的继承与完善,是清末立宪派的思想结晶。张謇的地方自治思想也可谓是面对民族危机下的自觉意识觉醒,通过张謇不断宣传、实践,代表着中国当时知识分子民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的发展。
五、君主立宪思想实践的失败
清末君主立宪实践的失败,究其原因,一是以张謇为代表的立宪派的根本政治主张是英国式虚君共和,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场政治革命,是政治规则和利益的根本颠覆,是新兴资产阶级向封建势力和平夺权。这当然会遭到清王朝的强烈抵制,其阻力是巨大的。二是中国的立宪派缺乏坚强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中国的近代经济发展既不充分,也不平衡,除了上海、汉口、天津几个有外国租界的城市稍具规模外,其他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其经济没有根本的改造。由经济结构所决定的阶级结构,能成为政治革命火车头的资产阶级、中产阶级以及知识分子都严重不足,整个社会笼罩在旧势力之下,在这种背景下想和平夺权、温和革命是很困难的[4]。三是在斗争策略上,以张謇为代表的立宪派并没有把人民群众充分动员起来,他的几次请愿活动都是在上层社会进行,真正的社会底层的力量并没有激发出来。立宪派和革命派有分歧,但是他们的共同点更多,在目标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某种意义上是同盟军。但是以张謇为代表的立宪派并没有打算和革命派组成统一战线,更没有真正联合起来。张謇对革命的态度很慎重,不认同,他认为革命意味着流血与破坏,代价太高,不适合当今的中国。这样的中间路线、温和姿态理应是一条可能成功的路线。这些因素使得立宪派在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时没有力量,在反动势力的压迫下节节败退,最后以“皇族内阁”的政治局面而失败。
张謇君主立宪制思想能够体现出20世纪君主立宪思想发展潮流,反映了当时政治精英对于政府体系以及政治环境的不满足。张謇的君主立宪制思想虽然与其他的思想均以失败告终,但是我们却不能忽视张謇君主立宪制思想对当时社会环境的推动作用。我们需要以辩证的态度来看待历史人物的成败,从历史中找到失败的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