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市场监管案件管理代码设计

2021-03-07杨林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市场监管编码案件

杨林

摘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管理代码的规范化是实施智慧行政执法的关键和基础。论文对案件编码、立案对象、违法行为、违法涉及的产品的编码规则做一探索。对案件编码启用“一案一码”,设计确定满足市场智慧监管需求的“一案一码”编码结构;并设计确定立案对象、违法行为的编码结构。

关键词:市场监管 案件 编码

Design on Code for the Case Management in Market Regulation

Yang  Lin ( Standardiz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of Fujian )

Abstract: The standardization of code for the case manage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market regulation is the key and the basis  of implementing intelligent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In this paper, the code rules of code for the case, register objects, illegal  activities , illegal products involved are explored. Cases are coded using  “the unique code for a case” the coding structure of “the unique code for a case”is designed to meet the market intelligence regulation,and the coding structure of register objects,  illegal activities is designed .

Key words: market  regulation, case, code

1 概述

行政執法是市场监管工作的立业之基。行政处罚作为一种常见的行政执法手段,有利于优化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为推进市场监管实施智慧监管,行政执法必须顺应要求,实施智慧行政执法,融入市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中。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代码的规范化是实施智慧行政执法的关键和基础。市场监管案件办理业务流程大致包括5个环节,即线索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结案,见图1。

本文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的案件编码、立案对象、违法行为、违法涉及的产品的编码规则做一探索。

2 编码原则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的案件编码、立案对象、 违法行为、违法涉及的产品的编码应遵循唯一性、稳定性、可扩充性和格式一致性的原则。

(1)唯一性

在同一个代码体系中,一个编码对象应只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应只对应一个编码对象。

(2)稳定性

在代码设计时,应使代码尽可能不变动或极少变动,或尽可能使因代码变动造成的损失最小。

(3)可扩充性

应为有可能增加的代码留有一定的空位。

(4)格式一致性

在同一个代码体系中,同一位置上的代码应使用相同类型的符号。

3 案件编码规则

3.1 目标

对每一行政处罚案件赋予唯一标识代码,作为案件身份识别码,贯穿案件始终,实现“一案一码”。

实施市场智慧监管,要涉及“一案一码”“一企一码”“一检一码”“一诉一码”“一品一码”5码,统称“智慧码”。其中,“一企一码”指每一企业的唯一标识代码,通常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检一码”指对每一次/项/台的检验检测、计量校准、认证认可、符合性评价活动赋予唯一标识代码。“一诉一码”指对每一次社会主体的投诉举报活动赋予唯一标识代码。“一品一码”指对食品行业同一批次产品赋予唯一标识代码。

“一案一码”编码要考虑与市场监管其他四码之间的协同衔接。“案”可以因“诉”而立,可以为“企”所用。“一案一码”将在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内与“一企一码”“一诉一码”等其他码数据互通共享,以加强市场环境形势分析,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重要基础信息,切实发挥服务监管、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

3.2 现状

目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编码全国尚无统一编码规则。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省市场监管“一案一码”现有编码由四部分构成:机构类别代码+立案单位行政区划代码+立案年份+案件序列号,见图2。

在福建省市场监管“一案一码”现有编码结构(图2)中:

(1)机构类别代码:为1位数字,1代表工商,2代表食药监,3代表质量技术监督等;

(2)立案单位行政区域代码:为6位数字,划分到区县,按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编码;

(3)立案年份:为2位数字,如,2020年则为20;

(4)案件序列号:为5位数字,按顺序编码,从00001~99999。

随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三局合一”后,该市场监管执法案件现有编码已不适应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案件编码结构有待重新研究制定,使“一案一码”满足市场智慧监管需求,为构建全省及全国市场监管统一、智能、高效、协同的行政执法信息化提供编码标准化技术支撑。

3.3 编码结构

根据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现状及编码原则(本文第2章 ),在福建省市场监管“一案一码”现有编码结构基础上,设计确定满足市场智慧监管需求的“一案一码”编码结构,其由5部分构成:智慧码标识+立案单位代码+立案年份+案件序列号+校验码,见图3。

在市场智慧监管的“一案一码”编码结构(图3)中:

(1)智慧码标识:用于标识智慧码类型,为16进制数0~F,0代表“一企一码”、1代表“一案一码”、2代表“一诉一码”、3代表“一检一码”,“一品一码”按 DB35/T 1711—2017《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和DB35/T 1861—2019《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 自然人》编码;

(2)立案单位代码:为9位数字,由立案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位到第17位数字或大写字母组成;

(3)立案年份:为2位数字,如,2020年则为20;

(4)案件序列号:为5位序列号,按顺序编码,从00001~99999;

(5)校验码:对前4部分数值代码进行校验计算,校验码为1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

(6)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三局合一”后,去掉原有置前的机构类型代码位。

在发现案件来源后,业务流程可能有多种走向,所以在未立案前不予赋码,“一案一码”仅在线索立案时生成。“一案一码”在整个案件办理业务流程中不产生新的码,均以“一案一码”为唯一标识。

3.4 赋码模式

以福建省为例,目前案件来源主要是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的案源管理系统,来源统一。未来在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建设中将实现案源系统与案管系统的整合统一,形成集中度更高的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系统,将采用集中赋码的模式。

集中赋码为强赋码管理模式。在一体化平台赋码中心,将向案管模块开放编码申请、编码获取数据接口,各办案单位在办案初始的案源立案时,即通过案管的数据接口向赋码中心申请编码。之后,在一体化平台赋码中心将记录该案件赋码情况、销码情况、终结情况和申请的时间等信息,并将部分相关信息反馈至一体化平台的案件业务功能模块,为该案件提供办理环节与办理结果的相关信息。

一体化平台赋码中心不仅有赋码功能,还具备承载汇聚数据的能力及多码关联的检索能力。就“一案一码”而言,赋码中心能承载与“一案一码”关联的其他应用数据信息,还具备通过“案”查询与其关联的“企”“诉”“品”“檢”数据信息的功能以及反向查询功能。

4 立案对象编码规则

立案对象指案件主要违法嫌疑人(或嫌疑单位)。立案对象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两大类。立案对象编码由两部分构成:立案对象类型代码+立案对象代码,见图 4。

在立案对象编码结构(图4)中:

(1)立案对象代码类型:为3位数字,按GB/T 36903—2018《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附录A中表A.1执行,见表1;

(2)立案对象代码:按立案对象代码类型,提供相应的持证主体代码,按GB/T 36903—2018《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附录A中表A.1执行,见表1。

示例:立案对象为“某一一般居民”,其编码构成:“111 +该居民18位公民身份号码”。

5 违法行为编码规则

市场监管涉及的违法行为分类编码遵循 GB/T 7027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的编码方法, 采用层次码,用 6 位数字表示,见图5。

在违法行为编码结构(图5)中:

——第 1 层,为 2 位数字,表示违法行为大类代码;

——第 2 层,为 2 位数字,表示违法行为中类代码;

——第 3 层,为 2 位数字,表示具体的违法行为代码。

6 违法涉及的产品编码规则

市场监管违法涉及的产品编码,按GB/T 7635.1—2002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GB/T 7635.2—2002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2部分:不可运输产品》执行。如案件涉及“鞋帮是纺织材料的运动胶鞋”类违法,则对应编码为“29421”。

7 案件编码载体表示

案件编码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可以提供一维码或二维码的载体形式。如,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可以印制“一案一码”的一维码或二维码。“一案一码”以二维码为载体形式时,宜同时采用汉信码与快速响应矩阵码(QR Code)进行生成。“一案一码”通过相应的政务公众App扫码,即可查看该案件予以公开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苏小波,高源.刑事案件信息的多维分类研究[J]. 情报探索, 2014(5):34-36,119.

[2] 方正杰,须丽红.完善基层检察院案管信息化的思考[J]. 法制与社会,2019(10):162,164.

[3] 罗万华,刘礼勇,周祥军,等.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化技术研究与应用[J]. 数字技术与应用,2014(6):122,124.

[4]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刑事案件命名规则:GA/T 1068—2015[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9.

基金项目:福建省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案件信息分类与编码应用研究”(2020R1017005)

1974501186378

猜你喜欢

市场监管编码案件
一起放火案件的调查:火灾案件中的“神秘来电”
基于SAR-SIFT和快速稀疏编码的合成孔径雷达图像配准
“左脚丢鞋”案件
《全元诗》未编码疑难字考辨十五则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河北市场监管周年回望
子带编码在图像压缩编码中的应用
Genome and healthcare
中药饮片市场监管乏力
HD Monitor在泉厦高速抛洒物案件中的应用
3起案件 引发罪与非罪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