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道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启示
2021-03-06唐琤琤
唐琤琤
(1.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2.公路交通安全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88)
0 引言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报告[1],德国2018年总人口为8 280万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为48 275美元,共有5 650万辆机动车,其中小客车占82%,货车占8%,摩托车占8%。2018 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3 275 人,道路事故伤亡损失大约是GDP的1.1%。德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长期趋势是显著降低的,从2000 年到2018 年,年死亡人数下降了56%。下降最多的是2000—2013年,下降了55%;从2013年开始,下降趋于缓慢。
2018 年德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道路类型上的分布为:高速公路13%,城市道路30%,郊外公路57%。近年来,分布相对稳定。2016 年的数据显示[1],不适当的车速造成了14.5%的伤害事故和32%的致命事故;并且超速经常与其他高风险行为如酒驾密切相关。
我国的道路尤其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货车速度较低,客车和货车的车速差较大,为了提高安全性和效率,通常采用分车道限速、分车型限速、分车道和分车型限速结合3种方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5 部分限制速度》(GB 5768.5—2017)未说明3 种方式的适用条件,实际应用中,标志设置也不统一。
本文将介绍德国限速及车道管理相关的道路交通规则以及道路交通标志的使用情况,并分析我国交通法规相关规定,借鉴德国的经验,提出我国限速及车道管理相关的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建议。
1 德国道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规则
1.1 限速相关的交通规则[2]
有限速标志的,以道路上所立的限速标志为准;没有限速标志的,遵照以下规定:
(1)城区道路限速50km/h。
(2)在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和郊外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上,小客车理论上没有最高速度的限制,建议速度是130km/h;巴士限速100km/h;货车限速80km/h。
(3)没有中央分隔带的郊外公路对总重小于3.5t的机动车限速100km/h。
(4)没有中央分隔带的郊外公路对以下几种车辆限速80km/h:总重在3.5~7.5t 的车辆;带拖车的小客车;虽然没超过3.5t 但带拖车的货车;巴士(包括带拖车的)。
(5)没有中央分隔带的郊外公路对以下几种车辆限速60km/h:总重超过7.5t 的车辆;带拖车的货车,其拖车总重不超过3.5t;所有座位满员并有乘员站立的巴士。
(6)安装了防雪链的车辆,即使环境良好,限速50km/h。
1.2 车道使用和超车的交通规则
对于一个行车方向上有几条车道的,车道使用和超车的规则如下:
(1)必须左侧超车。
(2)只有确定能完成整个超车过程,才允许超车,并且超车的车速应持续地高于被超车辆的车速。
(3)不允许超车的情况如下:①交通情况不清楚;②道路交通标志禁止超车,一种是禁止所有车辆超车,见图1;一种是禁止总重超过3.5t的货车超车,见图2;如果有其他车型或吨位的限制,遵从禁止超车标志的辅助标志的说明;③无论交通标志如何规定,在雨、雪、雾等不良天气状况下,总重大于7.5t的车辆不允许超车。
(4)与超车密切相关的机动车使用车道的规则如下:①总重小于3.5t 的车辆,使用车道不受限制;②总重大于3.5t的车辆,靠右侧车道行驶;除非右侧已经排队,可以使用中间车道,然后是左侧车道;城区不受限制;③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不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行驶安全时才允许变换车道。
2 德国道路限速及车道管理标志
2.1 高速公路及郊外公路形式
图1 德国禁止超车及其解除标志
图2 德国禁止总重大于3.5t货车超车及其解除标志
根据德国的高速公路设计规范[3]及郊外公路设计规范[4],高速公路及郊外公路的断面及适用交通量如下:
(1)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适用交通量18000~68000辆,横断面示意见图3。
(2)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适用交通量62000~102000辆,横断面示意见图4。
(3)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适用交通量95000~120000 辆,横断面示意见图5。这也是德国最宽的高速公路,在此基础上再增加车道数,增加的交通量有限,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不合算。
由图3~图5可以看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车道宽度为标准的3.75m,双向6车道和8车道的高速公路,最左侧的2条车道宽度可以缩减到3.5m。这也是与其车道使用及超车的交通规则相对应的,既能满足行车的需要,又节约了用地。
图3 德国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横断面示意图(单位:m)
图4 德国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横断面示意图(单位:m)
图5 德国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横断面示意图(单位:m)
靠近城市的高速公路在交通高峰时段,可利用硬路肩作为车道。这需要做一些重新设计,如出口与入口、路基路面需要能承受交通荷载等;交通规则和执法方面要有一些新的考虑。德国高速公路设计规范中,双向4 车道高速公路的硬路肩宽度由上一版的2.5m修改为3.0m,正是为了适应这种使用需求。实际使用中,一般通过可变的车道控制标志显示车道的使用要求,也因此开发了图6 所示的道路交通标志,说明硬路肩可以行驶、硬路肩行驶结束合流、硬路肩行驶结束。在美国、英国等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应用。
图6 德国交通高峰时段利用硬路肩行驶的标志
(4)双车道公路,适用交通量20 000 辆,其道路断面如图7 所示。郊外公路因为车速下降,车道宽度为3.5m。近年来德国正在改造郊外的双车道公路,采用图8所示的“2+1”断面形式,以减少超车引起的对撞事故,超车道的宽度为3.25m。
图7 德国郊外双车道公路断面示意图(单位:m)
图8 德国郊外公路“2+1”断面示意图(单位:m)
2.2 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实践
德国的高速公路大约有2/3 已设置限速标志。高速公路根据道路环境、交通量及交通组成进行限速及车道管理。图9 为柏林西部环线100 号高速公路出柏林方向连续设置的限速标志。在城区内限速80km/h;然后是100km/h;路线视距受影响、曲线路段限速80km/h;出城后限速120km/h,并标明限速120km/h的路段长度。
德国24号高速公路柏林往东出城方向,线形良好,依次设置的标志如图10所示,道路两侧同时设置前方14km 限速130km/h(见图10(a)),前方17km 6:00—22:00 禁止货车超车(见图10(b)),曲线路段限速120km/h、100km/h(见图10(c)、图10(d))。有些路段限制货车超车(见图10(e)),结束时设置解除标志(见图10(f))。
可以看出,德国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不同于国内的特点:
图9 柏林西部100号高速公路出柏林方向限速标志
图10 德国24号高速公路出柏林方向限速及限制货车超车标志
(1)同一条高速公路的限速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是根据路段所处环境、线形、交通量和交通组成而变化的;结合货车使用车道的管理,在大货车交通量较大的高速公路上限制货车超车。汉堡至不来梅的1 号高速公路是双向6 车道,因为路段上集装箱车辆占比较高,为了提高交通安全,不仅限制大货车超车,甚至限制大客车超车。
(2)按照德国的交通规则,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限速80km/h,这是货车驾驶人应遵守的基本驾驶规则,路上并不设置货车的限速标志。
(3)货车驾驶人按照德国车道使用、超车的交通规则,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如果没有禁止超车的标志,则利用左侧车道超车,之后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4)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限速标志,既一目了然,也避免被外侧大车遮挡影响认读。
(5)限速标志根据需要重复设置,根据需要附加表明前方限速路段长度的辅助标志。
2.3 一般道路限速
图11(a)所示为郊外双车道公路线形和视距良好路段限速80km/h。图11(b)和图11(c)分别为弯道或接近城镇路段限速70km/h,60km/h。图11(d)所示黄色标志,表示到了一个城镇,法定限速50km/h。
图11 德国郊外双车道公路限速标志
城市道路的法定限速是50km/h,根据人受伤害的动能原理,更多的城市区域采用30km/h这一限速值,尤其在非机动车和行人活动较多的区域采用30km/h 甚至更低的区域限速。图12 所示为德国城市道路限速标志,其中:图12(c)和图12(d)所示为夜间22:00到次日早上6:00限速30km/h,因为夜间交通量小,车速较快,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更不安全;图12(e)表示注意前方有儿童,限速30km/h;图12(f)表示进入路口后是30km/h限速区;图12(g)和图12(h)是居民区内一条单行线的起点和终点设置的区域限速及其解除标志。
图12 德国城市道路限速标志
可以看出,德国郊外公路限速的管理特点与其高速公路限速的管理特点相似。德国城市道路限速不同于我国的显著特点,一是简单明了,所有进入城区道路的车辆法定限速50km/h;二是非机动车和行人活动较多的区域,更多地采用人体承受碰撞的安全速度30km/h作为限速。瑞士在非机动车和行人活动较多的区域,采用更低的限速,即20km/h。
2.4 作业区限速
德国现在优先把经费用于现有道路的维护[5],无论是高速公路、郊外公路还是城市道路,存在大量的作业区,限速是作业区重要的安全管理手段。
从汉堡东部进入汉堡的24号高速公路有多处作业区。图13是一处正在施工的长期作业区连续设置的限速标志。图14是同一条高速公路上另一处作业区,设置了货车(总重超过3.5t)、巴士、带拖车的小客车禁止超车以及限速60km/h的标志。
图13 德国24号高速公路进汉堡方向一处长期作业区限速标志
图14 德国24号高速公路进汉堡方向作业区禁止超车标志与限速标志
进入城市方向靠近城区的高速公路路段,为了管理需要,设置了密集的可变信息标志,根据交通量进行速度和车道控制。这些路段的作业区恰好可利用这些可变信息标志进行警告和限速。图15 是100 号高速公路进入汉堡方向靠近市区的路段上的作业区警告及限速标志。图中限速标志为翻板的可变标志。图16为德国城市道路作业区限速标志。
图15 德国100号高速公路进汉堡方向靠近城区路段作业区动态标志
图16 德国城市道路作业区限速标志
2.5 小结
德国道路上限速管理及限速标志的设置与交通规则密切相关。无论高速公路、郊外公路,还是城市道路,交通规则规定了不同道路上的限速值,尤其对于职业驾驶人(大客车、大货车司机)不再通过在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来告知。这样的好处是路上标志简单明了,对于更多的个人驾驶者而言,限速标志清楚、易读、好遵守。
高速公路上车道管理的交通规则和总重7.5t以上车辆超车的交通规则,使得高速公路上货车一直使用最外侧车道,仅在超车时使用中间车道或左侧车道。单向双车道高速公路上,若货车交通量较大,为了提高安全性,设置“禁止货车超车”标志,在局部条件好的路段予以解除。
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并不设置在同一个横断面上,而是在行车过程中先后出现,这样驾驶人认读标志的负担最小。
高速公路上作业区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的使用方法类似,速度逐步降低,一般不低于60km/h。
城区部分路段限速30km/h的设定,有利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
3 我国道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法规及实践
3.1 道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交通法规
我国关于限速、超车、车道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如下[6-7]: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①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30km/h,公路为40km/h;
②同方向只有1 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50km/h,公路为70km/h。
(2)机动车行驶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形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15km/h:
(3)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及其他最高设计车速低于70km/h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4)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km/h。
(5)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km/h,摩托车不得超过80km/h。
(6)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 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00km/h;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km/h,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km/h。
(7)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8)在高速公路的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不得超车。
可以看出,我国的交通规则和德国有很多不同之处,详见表1。
表1 中德两国关于限速与车道管理的法规差别对比
表1 (续)
德国交通规则关于车道使用的规定更便于与“禁止货车超车”这一规定配合进行安全管理,更有利于提高通行效率,使得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更加简洁,也更有利于交通安全。
3.2 道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实践
我国高速公路上限速形式较多。图17是双向4 车道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志,其中:图17(a)是统一限速标志,与德国的标志设置形式相同;图17(b)是在隧道及弯道前限速70km/h 并禁止超车的标志;图17(c)是使用最多的分车道分车型限速标志。分车道分车型限速更多地用于双向6 车道、8 车道高速公路,见图18。城市快速路上的限速标志与高速公路类似,既有统一限速,也有分车道分车型限速,见图19。
郊外公路上较多使用统一限速,见图20。城市道路上限速值较多,有非机动车的道路限速60km/h,见图21(a),对非机动车来说不够安全;学校路段限速30km/h,见图21(b),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是比较安全的。作业区限速标志的使用见图22。
另外,我国的高速公路上很常见的一类告示标志,是告知驾驶人整条路或一个区域内的道路的限速规定,见图23(a)、图23(b);也见于城市快速路上,见图19(c)、图23(c)。德国也有类似的标志,见图23(d)。不同的是,德国的标志表示的含义是其法规规定的,一般设置在其他欧盟国家进入德国的道路上。
图17 中国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限速标志
图18 中国双向6车道和8车道高速公路限速标志
图19 中国城市快速路限速标志
图20 中国郊外公路限速标志
图21 中国城市道路限速标志
图22 中国的作业区限速标志
图23 限速的告示标志
3.3 小结
中德两国限速与车道管理以及交通标志使用方面的区别,主要源于交通法规的区别。
两国对郊外公路、城市道路限速的交通法规规定相似,因此限速标志设置也类似。而两国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法规区别较大,因此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差别也较大。德国交通规则规定了高速公路上除小客车外都尽可能地靠右侧行驶,条件允许时左侧超车;也规定了高速公路上没有限速标志时不同车型的行驶速度。所以,高速公路上没有设置大客车、大货车的限速标志,大客车、大货车按交通规则规定的速度行驶。而我国法规规定了要指明高速公路上每条车道的行驶速度;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靠右侧行驶及超车的规则。我国高速公路上按法规要求指明了每条车道的最高限速,同时指明了最低限速,客观上形成了车道使用混乱的结果,有“小车道、大车道”“客车道、货车道”“快车道、慢车道”等。
即便如此,我国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也可借鉴德国的一些做法。以下两个方面值得进一步思考与探讨。
(1)关于限速。是否需要在一个断面上把所有法规规定或限速及车道管理规定都同时表示出来?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驾驶人在短时间内是否能看见并理解他应该在哪条车道上、以什么速度行驶?即使不能像德国那样不在路上设置大客车、大货车的限速标志,我们是否可以在路上采取先后设置标志的方法,减少不相关信息对驾驶人的干扰?
(2)关于车道管理。是否可以通过“禁止货车(或大型车)超车”“货车(或大型车)靠右行驶”标志,而不是指定车型对应车道,来促成车辆尽量靠右侧行驶、条件允许时左侧超车的效果,以提高通行效率及安全?
4 我国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相关标志设置建议
4.1 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
以图24 所示山区双向4 车道高速公路的标志为例,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单独设置货车道,使得客车进出高速公路不得不占用货车道时,客车驾驶人会产生“能否占用货车道”的疑惑,不利于安全。
(2)单独设置客车道,使得行驶在右侧车道的货车如果要超车,货车驾驶人会产生“是否可以用客车道完成超车”的疑惑,不利于安全。
(3)客车道上行驶的客车,如果要超车,如何完成?
(4)两条车道的最低限速为60km/h,这是法律规定的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是否一定要设置该标志?
(5)客车道限速80km/h、货车道限速70km/h,最高限速相差10km/h,是否一定要分车道采用不同的限速值?
(6)如果限速标志位于车道正上方,向下的箭头是否可以省去?
图24所示标志的管理需求是客车和货车分车道行驶,货车在右侧车道行驶,减少对客车的影响,从而提高交通安全。由于我国与德国的交通法规存在差异,不可能照搬德国的方式,这里不探讨80km/h 与70km/h 的合理性,仅借鉴德国的经验,提出如下解决方案,在行驶方向上依次设置(如图25 所示):两侧同时设置单柱标志,客车限速80km/h;两侧同时设置单柱标志,货车限速70km/h;两侧同时设置单柱标志,货车靠右行驶;两侧同时设置单柱标志,货车禁止超车。结合出入口,这些标志选在线形、视距稍好的位置设置,可以重复设置。
图24 山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
图25 山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标志设置方案建议
4.2 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
图26 所示为设计速度为120km/h 的双向8 车道高速公路的限速及车道管理标志。
图26 设计速度为120km/h的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标志设置
图26所示标志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左侧第一块标志:辅助标志“小客车”是对2 个限速标志的辅助标志,还是对4 个禁令标志的辅助标志?这里的辅助标志应该是对2 个限速标志的辅助标志,否则解释不清;但路上驾驶人行车时能否及时正确理解?
(2)左侧第一块标志:含义为这个车道对小客车的最高限速为120km/h,最低限速为100km/h,同时这个车道为禁止货车和大客车驶入。即这个车道小客车专用,可表达为:限速标志+指示标志“小客车专用车道”,车道专用标志位于车道正上方,可以省略向下的箭头。
(3)左侧第二块标志:“禁止货车”与“客车专用”含义重复,是否可以只设一个?
(4)右侧两块标志:“大小型车”意为所有车型,既然不针对某种车型,则不需要。
除标志表达的问题外,此处限速方式需要讨论的问题如下:
(1)左侧第二条车道,小客车可以行驶,限速100km/h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浪费道路资源?
(2)右侧两条车道,小客车可以行驶,限速100km/h、80km/h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浪费道路资源?
(3)最右侧车道所有车型都可以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除小客车外其他车辆的最高限速为100km/h,那最右侧车道限速80km/h 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浪费道路资源?
(4)最左侧小客车专用车道是否必要?如果客车都尽量使用左侧第二条车道,需要时才使用最左侧车道,是否效率更高、更安全?
图27 山区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限速设置示意图
图26 标志显示的管理需求是货车在右侧1~2个车道行驶,减少对客车的影响,大客车不使用最左侧车道,因为法规规定了大客车限速100km/h,在最左侧车道行驶既会影响小客车的速度,也会影响最左侧车道的利用效率,并且不利于安全。
同4.1 节的思路,提出如下解决方案(如图27 所示),在行驶方向上依次设置:小客车限速120km/h 标志;大客车与货车限速100km/h 标志;货车靠右侧2 条车道行驶。结合出入口,这些标志选在线形、视距稍好的位置设置,可重复设置。根据货车比例,部分路段可以限制货车超车。
5 结论
5.1 对高速公路限速及车道管理的法规建议
交通规则是交通管理实践的根本,对于我国高速公路限速和车道管理的法规,建议如下:
(1)交通规则说明驾驶人应遵守的规则,不要求指明每个车道的行驶速度。
(2)根据我国大客车与大货车的差异及管理需求,区别并明确大客车和大货车的最高限速。
(3)明确车道使用规则,大客车与大货车必须靠右行驶,只在条件允许时使用左侧车道超车。
5.2 对技术研究、标准制定、管理实践的建议
在法规之下,对技术研究、标准制定、管理实践的建议如下:
(1)针对城市及郊外所有道路,建立清晰、简单的道路分级,并进行标准化设计,力求模式简单、信息简单,使道路使用者在不同的道路上产生合理的期望、采取正确的行为。
(2)强化安全车速的使用,对非机动车、行人较多的道路,使用较低的限速,配合宁静交通措施,提高交通安全。
5.3 对道路使用者的教育和执法建议
最后是对道路使用者的教育和执法,建议如下:
(1)对大客车、大货车驾驶人进行职业培训,使其明了对高速公路以及其他道路上行驶车道、行驶速度的规定。
(2)对所有驾驶人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保证交通规则被遵守,从而获得交通安全并实现高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