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领域性别平等问题探究
2021-03-06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 新疆 石河子 832000)
学校体育被认为是个人体育生涯的起点,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基本是在学校体育教育过程中培养起来的,不同性别学生群体对体育的认识及参与体育活动的意愿大不相同,但人为的造成学校体育运动参与中的两性不平等,不仅违背了相关政策和法规契约;更是违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学校体育是教育当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学生具有平等的参与体育教育的机会,然而不管是社会大环境对于社会性别的定义还是教材中关于体育性别的隐形导向都在向人们暗示体育是男性的特权,但是大多数老师和学生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足,忽略了体育场域中的性别不平等对我国学校体育发展所带来的危害。如何正确认识并解决这一问题成了现阶段学校体育研究中较为棘手的问题。
1、学校体育起点、过程、结果中性别不平等导向
1.1、学校体育起点中的性别不平等导向
学校体育起点公平是学校体育性别平等的重要保障,现今多数学校的发展都难以达到这一基本要求,这不仅仅是个别学校的发展特例,而是整个学校体育教育系统的规划和发展出现了偏差,学校体育系统的课程设置、体育场馆建设以及体育教师的教学选择对各院校的体育事业建设起着领导作用,而这些因素中的性别偏差导致了学校体育教育起点中的不平等。现对起点中的不平等导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体育教师性别比例导向:研究发现同性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多于异性教师。九年义务教育普及以来男女两性入学率基本持平,但性别意识的缺失导致学校在招聘体育教师时不能充分考虑到男女学生对体育教师的不同性别需求,导致体育教师与学生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衡,这也直接导致学生的体育教育获得机会不均等。
体育课程设置导向:体育课程设置与整个体育教育系统的导向紧密相连,更与体育教师个人擅长项目直接相关。而现今男性教师较为擅长的篮球、足球等项目成为多数学校体育常态课的首选,课程项目设置的男性化导向,直接导致女生在体育课中被迫充当配角,难以更好的融入体育活动当中,对女学生的体育认知发展十分不利。
场地建设导向:现今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建设都倾向于篮、足、排等男性喜爱程度较高的项目,而女性运动倾向较高的羽毛球、健美操、瑜伽等场地设施鲜少,体育场地建设导向也向人们隐喻了“体育是男性的特权”这一错误概念。
1.2、学校体育过程中的性别不平等导向
(1)体育课中的性别不平等导向。
体育课作为学校体育的主要形式,是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的主要载体,承担着学生的体育知识技能和情感的培养工作,对学生养成健全的人格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剖析体育课中的性别不平等是十分必要的。现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解读:
教师期待导向:教师期待是影响学生学习的重要因素。实际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受自身擅长项目和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容易对学生产生性别期待,造成某一性别学生成为配合完成体育课的“工具人”。同时由于性别认知的偏差,在某些体育课教学过程中存在过度“因性施教”现象,教师把女生当做弱势群体对她们进行过度保护,使女学生接收到她们比男性弱的错误信号,长此以往不利于女生建立健全独立自强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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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内容导向:教师在教学内容选择的时候,主要依据教学大纲,场地器材配备等因素,在中小学体育课中关于项目的学习大多都是关于篮球、足球、排球及武术操的教学,这些项目大都是深受男生喜爱、女生排斥,教学内容的偏差造成男女学生对于体育课的态度迥异。
教材形象导向:教材中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描述是学生接受信息的直接来源。研究统计,体育教材中的人物形象与体育项目有很大联系,蓝球、足球、田径这些学校体育常态课首选的项目中人物图解多采用的是男性人物或者男性卡通形象,鲜少给学生树立女性体育偶像,缺乏对女性的体育引导。
课堂参与度导向: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与教师性别、学习项目、学生生理心理特点都有较大的关系,由于教学项目,教师性别、教学示范和教学比赛都倾向于男性,导致在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女生课堂参与度大大低于男生,男女体育课堂参与机会不均等。
(2)课外体育活动当中的性别不平等导向。
课外体育活动形式主要包括课间活动、学校运动会、运动训练、班级体育联赛等;其主要功能是满足青少年身体发展的需要,为终身锻炼习惯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文化传递及培养体育骨干的功能,但课外体育活动依然未脱离传统性别定式的桎梏。场地资源占有率、体育运动机会,竞赛项目组织、体育骨干的培养倾向男性种种现象无不说明这个问题。
场地资源占有率:现今学校的场地建设被篮、足、排、田径等场馆包揽,造成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成为体育课的衍生物,体育课学什么课外就玩什么。与男生相比,女生在篮足排等项目缺乏竞争优势,这一点从日常校园生活中不难发现,篮球、足球等场地上鲜少见到女性的身影,排球项目情况相对乐观一些,但总体上,女性体育场地占有率大大低于男性。
体育竞赛的项目组织:课余体育竞赛是课外体育活动的另一种主要组织形式。班级体育竞赛、全校体育竞赛、校际体育竞赛是课外体育活动的灵魂,俗话说没有竞赛的体育是没有灵魂的体育,而从中小学课余体育竞赛的项目组织上可以发现健美操、羽毛球、体操、瑜伽、毽球这些女性倾向明显的项目比赛很少举行,而在一般课外体育竞赛中女性扮演的多是“啦啦队”角色,只需做好给男运动员加油打气的工作,被安排到体育运动的边缘而不自知。
体育骨干的培养:体育骨干是开展体育工作的核心成员,体育骨干的培养与选拔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具有直接导向作用,但是从体育骨干的选拔中不难发现,中小学班级的体育委员基本由男孩子担任,大学体育社团的会长基本也都是男性,在学校工作中也往往是男性担任学校体育组的组长负责整个学校的体育工作安排,总之不管是决策层还是接收层都是男性在主导整个体育工作,这也加剧了体育当中的性别不平等。
男女参与体育运动机会:从场地建设、竞赛组织,骨干培养这几反面都反映出女性课外体育活动的困境,不论是硬件设施还是社会性别观念都如同大山压抑和限制了女性的体育发展,侧面反映了女性体育参与机会少之又少。
1.3、学校体育结果中的性别不平等
(1)生理机能下降。
据我国历年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学生群体身高比15年前有明显增长但体重增长更为迅速,青少年机能和体能水平下降,其中女生下降幅度大于男生,学校体育中的性别不平等可能是造成女性生理机能下降高于男性的一大因素,同时随着体育在教育当中地位的上升可能会加剧女性在教育当中的弱势地位。
(2)体育性别平等意识缺失。
师生对体育中的性别不平等感知较差,缺乏清晰的认识,并不是因为体育中不存在性别不平等现象,而是传统的性别观念造成师生性别意识的错位,女性对于个人权利认识不清,话语权意识薄弱,进一步巩固了性别刻板印象,体育性别平等意识难以养成。
(3)健全人格难以建立。
人格培养的核心是“做人”其内容是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努力拼搏、甘于奉献。体育课本该是培养学生吃苦耐劳、拼搏向上精神的重要途径,而社会性别刻板印象造成的体育中女性怕苦怕累的偏见导致女性自身认识不清,对自我要求降低,对女性形成努力拼搏的健全人格极为不利。
(4)体育技能和理论掌握程度低。
知识、技能、情感是体育教学的三个目标维度,在学校体育教育过程中从教师对学生的期待到学生的自我要求都使女生体育技能的掌握程度低于男生,体育理论知识的掌握更是跟技能挂钩,能力与兴趣相辅相成,技能掌握程度差可能会导致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更谈不上对相关理论的深入学习。
2、学校体育性别平等问题产生的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性别机制
2.1、学校体育女性政治地位的缺失
1982年我国颁布的第二部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立了男女平等的社会制度,但长期的历史积淀导致两性的不平等地位深深的印在人们的脑海中,要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文化认同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女性的政治地位远远低于男性,大到国家领导层,小至单位企业管理层,女性的实际地位多处于弱势,从上到下女性群体都缺少决策话语权,这也是造成学校体育性别不平等的一大决定因素。
2.2、学校体育中性别平等的法律依据
我国学校体育领域性别平等问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例,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体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教育制度下学校体育对于不同性别学生的进入准则是相同的,男女都有相同的参加体育课的权利,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这也麻痹了大多数人对于体育中性别平等的感知,认为平等的性别准入原则就代表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造成大多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对于体育中的性别不平等现象感知力弱,对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所造成的教育结果认识不清。
2.3、学校体育中场地设施经济投入不均衡
2014-201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 GDP比例连续5年超过4%,这个数字是衡量世界教育水准的基础线,这充分体现了中央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心。但是教育经费的分配一直处于不均衡状态,在现行的教育制度下体育处于边缘学科,学校对于体育经费的投入更是少之又少。而在少之又少的经费中,对于场馆的建设则优先考虑男性倾向项目的场地: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这些,反观女生喜欢的瑜伽、健美操、现代舞等场馆设施基本不足,甚至没有,严重影响了女生参与运动的动机,人为地造成了男女不平等。
2.4、学校体育中社会性别的刻板印象
人们的“社会性别”刻板印象是造成学校体育性别不平等的关键因素,东西方的女性体育发展史中都能看出这点,中世纪多数西方国家不允许女性进入体育场,即使是在场外观看比赛也是被禁止的。而我国女性体育发展史更是匮乏,中国传统思想对女性的要求倾向于柔美优雅,关于女性体育活动的记载极少,最多就是记载女性从事舞蹈活动,这一思想观念是限制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壁垒,学者彭美娅认为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对中国女性进行了“社会化”教育,使其符合传统性别刻板印象以及预期要达到的审美标准。即使在现代高等教育环境背景下,人们对女性从事体育相关的工作仍然带有性别偏见,这一点从体育专业女性进行自我介绍时收到的 “惊讶”反馈不难看出,人们的社会性别刻板印象是造成学校体育性别不平等的重要因素。
3、学校体育领域性别不平等问题的解决对策
3.1、提高体育领域女性政治话语权,强化男女平等意识
国家各级体育单位应增强性别意识,注意决策人员性别比例均衡,让男女两性有平等的决策机会,改变长期以来女性政治地位低下的现象,让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刻在心中,落到实处。女性政治地位的提高能带动体育领域女性话语权意识的上升,推进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
3.2、构建学校体育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教育部门保证实行
我国现行教育法应对学校体育领域的性别平等做出相关规定,参考国外相关法案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对我国学校体育性别平等问题的产生机制和现象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制定出体现性别平等的相关政策,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和责任制度,做到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形成权责统一、采取有效措施让政策落到实处。
3.3、保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加大女性倾向体育场馆建设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均衡各学科经费投入,从硬件设施上改善体育学科边缘化现状,学校体育系统内部更是应该均衡各体育场馆建设投入比例,深入了解不同性别学生运动倾向,做到场馆建设与学生实际需要匹配,满足女性学生群体的运动需求。
3.4、打破传统的社会性别刻板印象,优化性别教育方式
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性别教育,消除社会性别的刻板印象。教师和学生在承认男女生理差异的基础上,对传统的教学方式和教材内容进行反思,合理改善进行教学活动,正确把握好区别对待和“因性教学”的度。树立女性的课堂主体认识,改变女性在体育课中的边缘化现象。
4、结论
性别不平等现象真实存在于我国学校体育领域的起点、过程和结果当中。具体表征为:女性地位被边缘化,体育运动参与不足,体育决策中无话语权、女性体育文化宣传缺失等。本文从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性别的角度对学校体育性别不平等现象产生的机制进行解释,同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体育领域中的性别平等是近年来我国学者关注点的热点问题,在研究中也存在很多意见分歧,由此可见,要想真正实现性别平等教育仍需要社会各届人士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