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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传播的现代方式及其特征探析

2021-03-06

关键词:媒介微信信息

肖 峰

(1.华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2.华南理工大学 哲学与科技高等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41)

信息技术作为媒介形态的历史发展,对知识传播的方式无不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使知识的传播进入到“电子传播”和“网络扩散”的新时代,使知识传播呈现出崭新的特点,也带来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克服的新问题。

一、媒介的时代变迁与当代知识的电子传播

信息技术作为知识传播的工具或手段,从多方面对知识的传播发挥作用,从根基上讲,它还是作为载体对知识信息具有承载的作用。任何信息产品(包括知识)都要以物质为载体,知识作为信息不可能以“裸信息”的方式存在,只有承载于一定介质上,知识才能保存、显示和传播,这种介质或载体既包括像文字、符号和图像一类的软载体,也包括像甲骨、竹简、纸张、胶片和硅片一类的硬载体,无论软载体还是硬载体,它们都是人工的技术物品。

口耳相传时的传播介质虽然是作为天然物的空气,但此时的空气不是纯粹的自然物,而是经人的声音作用后形成的“声波”,其也纳入到特殊的人工物的范畴。由此来看,知识对信息技术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物质性的信息技术就是使得知识这种人造信息可以存在和传播的依托,这也是从信息技术作为传播载体和工具的意义上来理解,或从我们今天常说的“技术平台”上来理解,它直接决定了知识传播的方式和可能性,决定了不同形态和不同时代的知识传播及其根本特征。如印刷技术决定的纸本(固态)知识传播和网络技术决定的电态知识传播就具有许多鲜明的区别。

信息技术从传播的视角看就是媒介,媒介的原初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媒介类似于“器具技术”,指那些凡是能使人与人、人与事物或事物与事物之间产生联系或发生关系的物质,这种意义上的媒介可以比技术的范围还广,以至一切事物都具有媒介的性质;狭义的媒介则指“器具信息技术”,即专门用于传播信息的技术或手段,即“传播学”视野中的媒介,比如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它包含了作为意义表达渠道的所有事物”[1],所以对于“媒介”人们日趋“用来指涉传播方式”[2]。作为传播方式的媒介对历史的发展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加拿大学者英尼斯(Harold Innis)这样说:“传播媒介是人类文明的本质和根本所在,历史便是由每个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媒介形式所引领的。”[3]

可以说,媒介的“核心价值”在于信息传播的功能,媒介技术形态变化直接导致了信息或知识传播方式的变化。关于人类历史上媒介技术的发展有:①“五次信息革命”说(或称“五次信息传播革命”说)。②囊括“感性的感觉媒介”“符号交互媒介”“技术性的传播媒介”的“三种说”。③“三次传播革命”说,第一次传播革命是印刷业革命,即信息生产的机械化,它提高了识字率,扩大了英帝国的统治范围。第二次传播革命贯穿于整个上世纪,通过电子技术将信息生产与信息传递结合在一起——这一过程从电话、电报一直延伸至电视。第三次传播技术革命将信息存储器和检索器与电话、电视和计算机联结在一起,产生出新的宽带通信系统或“信息服务设备”[4]。而更通常的分法是认为人类借助媒介的传播经历了从口头传播到手写传播、印刷传播和电子(网络)传播的发展。如果将手写传播和印刷传播视为一个阶段,那么就形成了基于三种媒介历史形态的三大传播阶段,这也是基于麦克卢汉和波斯特观点之上的共识:面对面的口头媒介的交换、印刷的书写媒介交换以及电子媒介交换[5]。

如果将这种分析加以进一步延伸,也可以认为不同的媒介及其传播方式与不同形态的知识内在地关联:口头传播与“气态知识”、书写和印刷传播与“固态知识”、电子传播与“电态知识”分别相关联,或者说不同的传媒造就了不同的知识形态。

“气态知识”可称之为知识的“前信息技术范式”,此时的“知识”也不是严格意义上具有较高抽象性、普遍性和科学性的知识,所以也属于一种“前知识形态”,这里体现了内容和手段的一致性:不依赖器具信息技术所进行的几乎纯粹的知识传播,是一种前信息技术范式的前知识传播,而“固态知识”与“印刷装置范式”关联,“电态知识”与“电子装置范式”关联。

这些不同的知识形态也被不同地显示或表达出来,所以传播就是知识的显现,而显现(包括认识对象的技术显现)和表达就是传播,这样,知识的传播所涵盖的内容就更为丰富。当信息技术成为增强表达的工具时,也成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传播方式,这尤其表现在我们所要探讨的它如何使默会知识或难言知识得以传播的问题上。

由媒介技术变迁带来的传播方式的变革也引发了一次又一次的“知识革命”,进而对于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化以及人类的进步产生出深远的意义,此时知识作为中介又反过来凸显了信息技术的历史意义,如印刷传播的出现打破了知识被少数人垄断的局面,普罗大众可受到文明成果的惠及,所以马克思将印刷术誉为科学复兴的手段,是精神创造的必要前提和强大推力。

可以说,在媒介技术所承载的知识传播中,技术范式的跃迁是传播方式根本变革的原因,尤其是从传统媒介到当代电子媒介的变迁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信息和知识的传播发生了从通过实物传送到通过电信号传输的根本性变化,或表述为从知识信息的传播完成了从“运输”模式到“发射”模式的革命性飞跃。

各种媒介都是以物理存在的形式携带信息的,信息的流动需要通过媒介的运动。图书和手稿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的方式如同运送黏土、石碑、令牌或结绳,都是对信息的物质载体的运输。随着可供利用的电流的发现,重大的变化发生了:远距离的传播不再依赖是否可以得到交通工具。随着19世纪40年代电报的出现,话语被转化为电子脉冲,即摩尔斯电报码的点和横杠,然后穿过网络最终发往各地,这项发明使传播在理论上脱离了运输模式。这样的突破所带来的影响现在依然存在,例如,通过使用传真和电子邮件,信件不再依赖邮递而能迅速地被传送[6]。从中我们看到知识的传播不再主要是通过“运输”(transportation)的模式来进行,而是用“发射”(transmission)的模式来完成。

使“发射”取代“运输”而成为主导性的传播方式还是要归功于当代信息“器具”的发明和普遍使用,这种传播的起点是电报的发明。后来,电子信息数字化技术使越来越多的信息形式(符号的、文字的、视频的和语音的等)可以通过用导电和不导电这两种半导体电路状况所代表的“1”和“0”两个数字的无穷组合来表达复杂的信息并将其传递到远端。从总体上看,这种传播以电和电磁波为载体,抑或是通过经过将电磁形态数字化为电子符号后成为特定信息的电子代码,所以也可以称之为“电子传播”。

在电子传播中,虽然也是通过载体的传送来实现信息的传播,但由于它只传送“软载体”,可以视为“符号流” 所负载的“信息流”的直接传播,所以在这样的传播中,只有电或磁的波动在流动,而没有硬载体的位移,因此它和先前的固态知识的传播方式有了本质的区别,“比特与原子遵循着完全不同的法则。比特没有重量,易于复制,可以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在它传播时,时空障碍完全消失。原子只能由有限的人使用,使用的人越多,其价值越低。比特可以由无限的人使用,使用的人越多,其价值越高”[7]3。于是,知识不再像过去那样主要是负载在纸质的印刷品上以“运输”实物载体的速度进行传播,而是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所建构的空间中以电子“发射”的方式和光速来传播。有学者说,从电报开始,信息就比信使要走得快了[8],因为在这种传播中,如同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所说,我们是“以光速在全球传输没有重量的比特”[7]22,其结果是“电子传播把巨大的距离和时间的瞬时性结合起来,使说话人和听话人相互分离又彼此靠拢”[9]87。总之这种传播方式无论在效率还是成本或是效果上都大大优于实物搬运的方式。

二、从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知识电子传播的新特点

知识和信息的电子传播使得新的通讯革命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浪潮,随后出现的有电话、广播、电视以及今天的互联网,从而进入到网络传播的新时代。

电子传播的多种方式被马克·波斯特从特定的视角归结为两种基本的类型:“第一媒介”和“第二媒介”。马克·波斯特把第一媒介称为“播放型传播模式”,以广播、电影和电视为代表,传播的方式是由信息的制作者将信息传递给信息的消费者,这是“第一媒介时代”,他把第二媒介称为“双向的去中心化的交流”,是由信息高速公路以及卫星技术与电话、电视和电脑的结合而形成的,其中制作者、销售者和消费者集于一体[9]22。更简洁地说,第一媒介是点对面的单向传播,第二媒介是多向互动即交互的传播,后者中传播者和接收者的绝对界限被打破,所有人都以参与者的身份及时地发生着信息的互动循环,是一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这里所讨论的知识的网络传播就属于第二媒介的范畴。尼古拉斯·卡尔认为,“无论上网还是不上网,我现在获取信息的方式都是互联网传播信息的方式,即通过快速移动的粒子流来传播信息。以前,我戴着潜水呼吸器,在文字的海洋中缓缓前进。现在,我就像一个摩托快艇手,贴着水面呼啸而过”[10]。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电态知识传播无论在方式上还是在效果上都和先前的传播方式有了巨大的区别,例如知识的网络传播意味着知识的传播与知识的生产不再有清晰的区分,知识的“传授”和“学习”之间也日趋模糊,网络上思考的过程也可以同时是思想的表达过程,如网民在自己的个人网站或微信、微博、博客和QQ等空间中书写自己的见闻、感想和心得等时,就是在向网络世界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其传播的影响和效果随之形成。

知识的网络传播还具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是实现可视化:知识可视化——数字化图形、数字化图片、计算机动画、数字化视频——之后的传播更具喜闻乐见的传播效果。信息技术的可视化使“理性”的知识变得“感性”起来,抽象的知识可以借助便捷的作图和拍摄技术转化为可感的图像和视频,面对符号的艰深阅读由此可转化为面对多媒体的“悦读”,知识传播的效率和效果可以借此得到极大的提高,也使得知识的网络传播具有更加人性化的特征。

可以说,知识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强化了电子传播的效果,如快速化、广域化和便捷化,并进一步拓展了电子传播的新特征,如互动性,在一对一、一对多的传统传播方式的基础上,再拓展出多对多的互动化传播以及与知识生产相交织的同步传播。知识的网络传播犹如为所有网民建立起一座虚拟的世界图书馆,一个无边界的知识宝库,一个全天开放的知识超市。知识传播与获取的入口变得如此开阔和多样,只要电子终端可及,知识就可信手拈来。我们将知识需求传递到这个虚拟世界的任一角落,我们所需的知识就会被传递给我们,电子传播通道的建立改变了传播的方式和传播的特征,我们由此进入到一种更加自由、自主、广阔、快速和便捷的知识传播空间之中。

互联网是不断发展的,移动互联的出现将知识的网络传播再度推向新的阶段。

智能手机作为移动互联网的终端,已为庞大的人群所使用,其上的APP(或称客户端)是一个可满足用户特定需求的单一功能软件。一些APP由于具有知识传播的功能,所以知识的网络传播今天也可以在移动互联网上的APP上进行,我们所熟悉的腾讯公司所开发的微信从社交软件衍生出了较强的知识传播功能,并可以在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如企业微信)和大众传播等层次上全面而广泛地进行传递和交流知识的活动,其中的学术类公众号还具有推送包含学科动态和前沿成就等在内的新知识的功能,借助其作为目前最受欢迎的社交方式之优势,也在我们今天的知识传播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而且独特的作用,代表着移动互联网将网络知识传播推进到更新的阶段,使“网上图书馆”进一步变为“掌上图书馆”,对知识传播带来了若干更新的特点。

一是结群与分众化。微信中传播者和受众是集于一身或合二而一的,其组合方式主要是由通讯录自动生成的朋友圈以及主动建立的组群(由群主和一般成员组成),后者还衍生出诸如微信教学平台、微信课题组平台和微信学术会议平台等知识交流的长期或临时组群。无论哪种方式,它们都是与某一微信帐号的主人相关联的人群所组成,都会经过不断选择(包括退群、删除、忽略、屏蔽和拉黑等手段)来形成一个自己认可或乐意接受的组群或圈子,进而只接受来自自己“精选”的这些传播者所传播的信息和知识,有的还借此来满足自己专业化的知识需求(包括订阅专门的微信公众号),由此也形成了一个个不断完善的群内知识系统(也是一个个异质的知识系统)和具有传播功能的知识共享群。由于知识传播总是价值嵌入的,因此微信用户在“知识伙伴”的选择上通常会按自己价值观作为准入的标准,如果再加上智能算法的知识推送对个性化兴趣的强化,就会使微信群(即使是知识群)中的极群化或信息茧房现象更加严重,加之人和人之间的微信关系通常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好友”(所谓“熟人交际圈”)关系而建立的,这就更强化了知识传播中的“结群”或“文化区隔”现象,或为这种强化提供了人际上的基础。这种通过聚集而隔离的行为也带来了广域性上的新特点:知识的微信传播是一种“广中有窄”的传播,其中微信的广泛使用标明了一种更为大众化的知识传播方式的使用,而其中有选择的内容则是细分的传播,也是主动归类的传播,即一种知识的小众化传播体现出大众传播的共性和小众传播的个性(细分)的结合与交织,也即“分众传播”的新模式。

二是时空的弹性化。从时间上看,微信可实现即时传播与延时传播(延时的阅读、回应以及延时下载等)的结合,如果前者使时间压缩,那么后者就使传播的时间膨胀;从空间来看,人和人的空间距离以传播密度和深度来重新度量,如远隔天边的至亲好友可以天天微信(包括音频视频),其间的空间被压缩,而近在咫尺的同学同事可能微信稀疏,犹如远在天边,距离被拉大,意味着空间膨胀。久不微信,则意味“失联”,相距的空间就膨胀到无限遥远,这种传播也形成了对电子传播一般特点的补充:既广(大众化覆盖)也窄(小众化细分结群);既快(风驰电掣)也慢(延迟阅读),总之更具时空张力,或时空弹性,由此赋予了知识的网络传播以新的特点。微信的知识传播不仅使时空具有了压缩和膨胀意义上的弹性,还具有了价值向度上的弹性,例如所谓“黄金时间”(即传播效果最佳的时间)不再固定在每一天的某一段或每一周的某几天,而是依据传播者和受众不断变动的日程、精力和兴趣状况随时改变,包括睡前醒后、排队等候和乘车坐船等或短或长的碎片时间都可以成为知识传播的黄金时间,因为它们有可能是人最感到“信息饥渴”的时间段,从而在接受知识传播时可能产生最佳的“消化吸收”效果。与此类似,最理想的知识传播空间也不一定固定在教室或图书馆这些传统的最佳场所,而是与碎片化的黄金时间相伴出现的地方。

三是传播的泛在化。基于终端的移动性造就了人际互动的随时随地性,只要移动信号能够覆盖的地方就有传播的存在,而传播者也不一定只能是知识的生产者或专业人士,因为微信中的“转发”使得千百万受众不经任何专门训练就可以成为知识的网络传播者,这种新的传播方式正在使传播主体泛在化:加入者更加广泛,知识传播更加草根化、大众化,彻底打破了以往由知识精英垄断知识传播的传统。微信用户每年都在不断增加,每一个微信用户都是一个现实的或潜在的知识传播者,众多的微信用户使知识传播的泛在化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四是转发凸显传播力。每天闲暇时浏览微信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方式之一,而我们每天在微信上接受的知识,绝大多数是由别人转发过来的,我们自己也常常参与其间,将一部分再转发出去,所以微信中的知识天空其实是由无数的转发信号编制而成的复制品的世界,它五彩斑斓,令人目不暇接,有时还让人流连忘返,我们在被传播这些知识时,其原创的源头已被忽视,我们所重视的只是它们能否引起自己的转发兴趣和动机。可以说,从直接的传播效果上看,知识的复制(微信中的转发)所产生的传播功能远大于知识的原创功能,衡量知识价值的标准在于点击量(而点击量和转发次数密切相关)以及“粉丝”(fans)量,以至于“转发就是传播力,转发就是生产力”,转发成为决定传播效果的唯一因素,微信的这一知识传播特点无疑向我们提出了这样的警醒:当我们所传播的知识主要是大量的转发文本时,如何保持知识的前卫性以及如何避免成为网络知识的单纯复制者?不问来路的知识转发是否能保证知识的准确性?这或许是一部分微信使用者在大量而忙碌地进行转发时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五是知识的活化。传统的知识传播所传播的基本是“死知识”,即在书本上或网页上的固定知识。在微信搭建的平台上所进行的知识传播则更多地走向“活知识”的传播,微信群聊和朋友圈堪比聚在一起讨论的会客厅,可以在其中字对字甚至面对面地讨论和互动,交流者之间互相传播是当时运行在各自脑中的活知识,包括即刻激发的思想火花,成为知识产生力瞬间爆发及链式反应的引擎,即认识中的“灵光闪现”可以在这里得到启动、交流和扩散,这就更突出了认识(尤其是创新性认识)的过程性、语境性和互动性。此次疫情期间大量的学术会议和交流从线下移到线上,使得微信及类似的平台更凸显了这方面的功能,传播本身的动态性和知识本身的动态性在这里实现了有机融合,进行中的传播和进行中的认识在这里结成一个新型的技术-生命共同体。

六是反向与多向传播。微信中的知识传播延续了互联网知识传播的特征:“去精英化”,不再由“论资排辈”来决定传播的方向,不再将传播等同于“传授”,使得传播的方向不再是传统传播中那样从精英到平民、从年长者到年轻人的“自上而下”的单向传播,而是谁有问题谁就可以在群中提问,谁能解答谁就给出答案。当老师在师生群中询问某一问题而由他的学生给出答案时,就是一次学生向老师的反向知识传播,尤其对于一些前沿技术和科学中的新知识来说,反向传播的发生更为普遍。更广义地说,以微信为代表的网络知识传播解构了精英主义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的单向知识传播秩序,构建了普通大众广泛参与的多向网状知识传播新秩序。

七是蝴蝶效应。微信上的转发作为一种新的知识传播方式,虽只消举手之劳,但传播效果极其巨大,以至于可以引发蝴蝶效应,造成因传播而引起的“社会风暴”。当某一节点如果引起较多的关注,这种转发就会像滚雪球一样瞬间带来爆发式的传播效应,甚至导致重大的社会舆情事件,于是知识的传播问题就演化为社会的群体事件问题,如关于转基因安全性的知识问题、关于PX项目的落户问题和关于垃圾焚烧炉的选址问题等。这种蝴蝶效应具有双重性:正向知识的普及可以迅速完成,但错误知识的蔓延也会难以遏制,后者有可能造成伪科学泛滥、社会认知水平的暂时倒退,这就是所谓“微时代,微平台,大效果”。

八是知识传播与知识生产的一体化。微信中的个体作为知识共享网络中的一个个节点,不仅可以通过转发来传播他人的东西,而且也可以“原发”地传播自己原创的作品亦即由自己生产出来的知识,这就是作为知识传播者和知识生产者的双重身份的叠加。从信息容量上,微信较之微博有极大的扩展,不再囿于“140字”的限制,也不仅限于主页面的篇幅,而是可以负载完整的文档,使得原创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便捷地进行互动交流。另外,微信及其朋友圈和公众号都会在每一篇帖子设置有点赞和评论功能,阅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可以随时通过点赞和发表评论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其中不乏灵光闪现的真知灼见,一种基于特殊语境中生成的非一般意义上的知识(知识的精华或精彩呈现),这就是在知识传播中同时也进行着知识生产。我们获取的信息如果来自互联网上就可同时从交流和传播中获取信息,在交流和传播中也可能使信息的内容发生变化,即对信息进行了加工和处理,这也是网络知识传播所具有的与知识生产相纠缠的一体化特点,只不过微信更强化了这种一体化,并且是在多主体即时交互中所进行的知识生产和知识传播的一体化。

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通过变革联结世界的方式而变革了知识传播的方式,进而变革了包括知识生产的方式在内的整个知识活动的方式,今后,再结合5G+AI的知识传播新技术,还将为我们带来更新的人类知识传播新图景。

三、应对知识传播的新问题

基于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现代知识传播出现了许多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解决的新问题,除了上面讨论新特征中所蕴含的新问题之外,还有如后现代性、“知识病”、泡沫化和“反知识”传播等也需要加以重点探讨。

关于知识传播的后现代性。微信中传播的知识,尤其是那些碎片化知识(如一些健康知识、养生知识),常常缺少权威性并且前后冲突、自相矛盾、彼此逆反,对这些碎片化知识,“纠错”和“辟谣”成为家常便饭,使知识的受众无所适从,只得“付之一删”,或不敢全信,只能半信半疑,或恰如“微信”的字面引申:“微弱地信”,微信知识的受众们也由此深感“知识的多元化”之困,活生生地体验到了“真理的相对性”,形成一抹后现代景观。由于微信中信息的良莠不齐,也使部分受众不堪重负,甚至选择了逃离微信、躲避手机或不再上网,也构成一种后现代的另类时尚。

关于“知识病”。不少微信使用者唯恐失去或漏掉微信中的每一条“重要消息”,在无法“智能化区分”重要信息与不重要信息的情况下,只能每条逐一阅读,这种信息或知识强迫症则往往是害怕被“out”而产生的对信息的“疯狂”摄取行为。在微信中发送或转发信息或知识后如果获得点赞,常常反过来刺激起专为追求点赞的微信发送行为,而且响应的人越多,刺激的强度越大,形成所谓的“操作性条件反射”,从而沉迷于其中,以致有了“为朋友圈而活”“被朋友圈绑架”的种种非理性行为和后果,甚至过上一种“被微信撕碎的生活”。可以说,这是网络成瘾在微信这一媒体上的新呈现,也可称之为微时代的“知识病”。其实,“知识病”患者所拥有的知识往往不是牢固的知识,而是“手机随身则无所不知,手机离身则一无所知”,同时,这也是“网络成瘾”的一种新型表现,需要像戒除网瘾那样来戒除“知识病”。

关于泡沫化。微信中的知识传播还有一个较为显著的特征,这就是知识的泡沫化。“冒个泡”被形容为在微信上发个声,微信上的知识传播也具有这种“冒泡”的特点。今天,全球超过1/3的人口通过手机和计算机以相对低廉的成本生成自己的信息,并通过视频、音频和短信以接近零边际成本的方式在互联网世界分享[11]。知识传播的平台问题从传统媒介主导时的过高门槛到移动互联时代的几乎没有门槛,也使得众人冒泡就形成了泡沫化景象,反映了数量的巨大但每一个元素则十分微小,影响细微,它又可解读为极易消散、难以持久。微信中传播的知识每天都来去无数,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能给人留下印象的为数甚少,对闲暇时间充裕的受众无疑是一种“打发时光”的信息消费新方式,发挥出“浅阅读”所具有的功能,他们“起床就微信,天黑又微信”,但并未从微信中增长知识,而是一无所获、空虚无聊地在“刷屏”中度过每一天,造成时间和注意力成本的双重耗费,尤其是在缺乏知识过滤能力时,还会良莠不分,被错误的“知识”所欺骗,所以才有“微信拉低智商”的说法。微信中知识传播泡沫化的问题要得到解决,一方面取决于受众选择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则是“知识供给侧”的管理,通过提高微信传播中的“真知识”含量,来提高其普惠性效果。

微信中知识的泡沫化也是“知识爆炸”的一种表现。在这种背景下,知识的选择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今天的信息时代也成为知识时代,不仅有所谓的信息爆炸,也有相应的知识爆炸,原因之一就是前述的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普及化,几乎人人都可以参与到知识生产和传播的行列之中,都可以在网络上“展现”自己的知识贡献和转发自己感兴趣的知识,由此也产生了一个双重的问题,一方面太多的知识并不是都能被人注意,更谈不上被接受;另一方面贡献出知识的人则希望自己的知识能产生出知识的效果,能真正具有知识的价值。这里的核心就是知识的选择问题,即知识的生产者希望自己的知识被受众所选择,而受众则希望选择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且希望自己所选择的知识是可靠的、正确的。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对知识的上述双向选择常常难以“双赢式”地实现,使得一些“知识”还未走向社会就自生自灭,或者即使在网络空间出现,也是“闪现”一下就迅速消失,形同“过眼烟云”,亦即泡沫化,这就使得知识的“存活率”越来越低,知识间的“生存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如果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原理应用于对知识的分析,那么在今天可以说已经形成了知识的“过度生产”或“产能过剩”状况,就如同生物界中物种的“过度繁殖”一样,此时并非所有的知识都能被社会(即受众)所选择,只有真正适合社会需要的知识才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力,才能像被环境保留下来的物种那样继续进化,这种进化对于知识来说就是持续发展和影响人的心灵。

自生自灭或转瞬即逝的“知识”从严格的意义上甚至没有获得知识的“身份”,因为能称为“知识”的现象应该是具有一定程度社会性的现象,是在一定的人群范围内实现了传播的现象,这里也引出了“知识的标准”问题。首先,在这里知识不能等同于信息,不能认为一个人在网络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可以称之为生成了知识,即信息的制造者不能等同于知识的生产者,这是信息哲学关于“信息与知识”的概念界定中所阐明的道理。其次,网民的见解和看法也不一定都能成为知识,至少要达到一定程度的共识才可能被称之为知识,而前提也在于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传播,此外,网络社会中的知识分歧也使得“知识共同体”和知识的地方性等问题突出起来,从而产生了知识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问题以及网络环境中知识与“伪知识”的划界问题,而网络作为一种“后现代技术”更是促使我们面临知识的“后现代状况”问题,例如是否要走向“知识的去中心化”就是其中的一个问题,这也是前面分析微信的知识传播所强化的后现代特征问题。

关于“反知识”传播。网络中的“反知识”传播是知识传播的对立面,它指网络技术的不当使用有可能成为不利于知识传播的障碍,从而形成了对知识传播的“反向制约”。如网络游戏的沉溺就使得网络在一些人那里只被作为娱乐的工具,吞噬了其知识传播的功能,并使网游沉溺者无心于知识的学习甚至拒斥知识的学习,再如前面所说的微信中知识传播的分众化如果走向极端就可能导致信息茧房和群体极化,就会形成对于大量不符合自己认知兴趣的知识的抵制,即一种对知识正常传播的反向抗拒。

网络中的反知识传播还指网络被用来传播虚假的知识,尤其是在网络污染时发生的种种反常现象。由于网络技术新特点(如匿名等)使其比线下世界更易受到信息污染,网络中的信息污染通常被归结为“5个A”:Anomie(失范)、Anonymity(无名)、Apathy(冷漠)、Atomization(原子化)、Alienation(异化)[12]。这种信息污染主要表现为在网络中散布违背人们正常需要的不良信息,包括垃圾信息、虚假信息和低俗信息等,它们都是知识的对立现象,因此是一种“反知识”传播。这些“反知识”的网络传播对受众起到了干扰、误导或欺骗的作用,甚至使人患上“信息污染综合征”,即因为长期受难辨真假和烦杂无用的信息干扰而产生心理不适应现象,甚至造成其生理或病理改变,损害人的健康或至少造成时间、精力上的损失。网络中的信息污染及不良信息的野蛮生长败坏了赛博空间中的社会风气,破坏了网络信息生态环境,形成新型的信息公害,造成了微信使用者的信息超载或信息过剩,加重了信息处理的负担,妨碍了对有用知识的吸收和利用,所以,当我们面对微信中以及网络中排山倒海而来的“知识”时,尤其需要提高我们增强辨别知识真伪的能力,并积极主动地抵制网络中尤其是微信中的“反知识”传播,这无疑是建设一个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方面,也是趋利避害地利用好信息技术作为知识传播媒介的文明要求。

四、结语

今天的信息社会也是知识社会,知识社会中知识的传播方式是塑造这个社会特征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知识传播的方式又是由作为传播媒介的信息技术的发展所决定的,因此关注传媒技术的当代特征是把握当代知识传播特征的重要根据。

当代知识传播所使用的电子信息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在移动互联网上被成功使用的微信表现出了强大的知识传播功能,在某种意义上使我们的知识社会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和任何技术都具有双重性效果一样,微信在应用于知识传播时,既有积极促进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知识水平的作用,也有传播伪知识甚至拉低人的智商的消极效应,需要我们合理使用,以促进知识社会的健康发展。

注释:

①如腾讯统计的用户活跃高峰时间段(点)每年会有所不同,如2014年是每天22点30分,2015年则是每天22点,不像电视的高峰收视时间总是每天17点到17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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