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籍书名的类别属性与命名特征*
2021-03-06王士香
黄 威 王士香
(1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2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1 引言
书名之于书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当我们阅读一本书时,书名是我们在载体上首先要搜寻的内容;当我们谈论或称引一本书时,书名则是交际活动的起点,没有书名整个过程将无法开展;同时,书名还是目录著作不可缺少的项目,“没有书名就没有目录”[1]。正因为如此,学界很早已经意识到了书名的重要性:余嘉锡[2]、张舜徽[3]考察了书名命名的一般性规律;程千帆[4]、杜泽逊[5]、曹之[6]、叶守法[7]等关注书名命名方式的归纳,以及同书异名、同名异书现象的研究;鲍延毅[8]、张林川[9]、赵传仁[10]等则在书名含义的考察方面有重要成果。然而,很少有学者注意的是,古籍书名有着鲜明的类别特征。
“分类是人类语言的基本特征之一。命名活动本身即依赖于分类的过程。给一个对象或活动以一个名字,也就是把它纳入某一类概念之下。”[11]书籍的命名活动,同样是一种分类。我国图书分类观念起源甚早,《汉书·艺文志》为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其反映的是刘向、刘歆父子的图书分类观念,刘氏父子将图书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6大类38小类,奠定了我国图书分类体系的基础,其后经过漫长的时间,发展演变为经、史、子、集的四分法。总体上言,六分法至四分法的转变就是将史书从经部独立出来设为“史部”,并将兵书、数术、方技归入“子部”,“《隋志》《四库》为《七略》《七录》之后裔,非复其仇敌”[12]。鉴于此,本文拟以中国古代图书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为凭依,揭示我国古籍书名命名的类别属性。
2 经部书名
2.1 “五经”书名
“五经”作为我国最早的一批典籍,其书名最初均为一类档案资料的通称,其后逐渐转化为专名。章学诚云:“六艺非孔氏之书,乃周官之旧典也。《易》掌太卜,《书》藏外史,《礼》在宗伯,《乐》隶司乐,《诗》领太师,《春秋》存乎国史。”[13]章氏此处意在表明孔子非六经的作者,六经为孔子依“周官之旧典”整理而成。这类“周官之旧典”即当时官府记录保存的档案资料,与后世的书籍相比,其区别在于,档案为分工收藏的原始性资料,缺乏系统性,没有经过细致的整理与编撰,其收藏目的也不在于传播,并不是“作为典籍的书”[14]。
然则,“诗”“书”等通名是如何转变为专名的呢?笔者认为,在这一进程中,孔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五经”书名是在孔子的文献整理后逐渐确立的。“五经”整理不始于孔子,现可知最早者为孔子七世祖正考父,《国语·鲁语下》记载“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15]。但大规模、系统地对“五经”进行整理始于孔子当无疑问[16]。五经书名的确立与孔子的关系具体体现在,孔子的文献整理使书籍界线清晰化。“诗”“书”等原为类别属性的名称与整理后的典籍形成明确的、一一对应的指称关系。其后出现的“逸诗”“逸书”“逸礼”的称谓,正说明“五经”书名与书籍指称关系的牢固,溢出此内容者实际已非《诗》非《书》。
孔子整理经典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教育弟子,这一目的对称谓的专名化同样关键。孔子用整理后的典籍教授弟子,其结果是其流传范围空前扩大,在书籍的流传过程中,整理后的书籍与名称间的对应关系在习者间不断强化,直到完成由通名向专名的转化。这一转化过程大概完成于春秋末期,《庄子·天运》已称“《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17],这里所称为书名而不再为泛指。郭店战国楚简《六德》篇云:“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18]整理者没有给“诗”“书”“礼”“乐”“易”“春秋”加上书名号,可能是出于审慎的考虑,但《六德》成书于战国,此处所及应当就是“六经”书名,加书名号似更为合理。
2.2 经解类书名
经解类典籍的书名多由元典名加表批注方式的词汇构成。这种格式的书名在命名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为“*+元典书名”,另一种为为“元典书名+*”。公式中的“元典书名”可以为书籍的原名,也可以是元典书名的简称;“*”为表示批注方式的词汇。以《隋书·经籍志》所录经部书名为例,采用第一种模式命名的书籍如《集解尚书》《集释尚书》《集注毛诗》《集解论语》《集注论语》等。以第二种模式命名的书籍,即将表批注方式的词放在元典之后形式的书名更为普遍,如《周易音》《尚书百问》《毛诗音义》《毛诗谱》《礼记评》《礼论抄》等;有时采用第二种模式命名的书名,在元典书名与批注词之间尚有修饰或限定性的词语,如《周易尽神论》《尚书文外义》《毛诗异同评》《礼记略解》等。
经部书名这一特点与古代学术特点息息相关。古人著书立说的一个重要方式为解经,故在各朝代分别围绕着“五经”“七经”“九经”“十三经”而产生了一批注释类典籍。由于经部典籍生产的这一特点,书名命名受到元典书名的影响明显,表现为:经部书名中元典名的部分直接承袭自所批注之书,在书籍构思之初实际已经确定。表批注方式的词汇虽出自命名者的选择,但也并非完全自由,这是因为这些词汇在被用作书名之前已有特定的含义,如果命名者遵循名实相副原则为书籍命名,由于与书籍批注特征相符的表注释方式的常用词有限,在使用时并无太大的自由度,从而造成经部书名同名异书的现象极为普遍。例如,在《隋书·经籍志》中以《周易论》为名者有阮浑、宋岱、周颙、范氏撰4部[19];以《毛诗义疏》为名者有舒援、沈重,以及不题撰者同名典籍共7部[20]。从《隋书·经籍志》的著录情况来看,这些典籍或撰者不同,或虽未题撰者但卷数存在差异,显然出于不同作者之手。
然而,经部典籍的命名也并非毫无自由度,在元典书名与注释词汇之间可加入的修饰或限定的词汇,是这类书名中最能体现命名的主观性与自由度之处,也是命名者避免或减少书籍出现重名的重要方法。仍以《隋书·经籍志》为例,其“经部”易类文献中录有宋范歆《周易义》、梁武帝《周易大义》、陆德明《周易大义》、梁南平王《周易几义》、梁萧子政《周易义疏》、陈周弘正《周易义疏》等书名接近的一批书籍,虽然修饰词的变化没有杜绝重名现象的出现,但客观上已经降低了重名出现的概率。
3 史部书名
史书在《汉书·艺文志》中被附于《春秋》后,并非独立的一类典籍,其后历经郑默、荀勖、李充,至《隋书·经籍志》“史部”在目录书中正式确立。史书在古代往往被视为编述类作品而非个人著作,因此在命名时多采用反映书籍内容的词汇为其命名,受书籍内容制约明显。史书书名最显著的特征为重名、近名现象比较普遍。以《隋书·经籍志》所录编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书为例,其中部分重名者如:谢承、华峤、谢沈、袁山松、范晔、萧子显都撰有《后汉书》,王隐、虞预、朱凤、谢灵运、臧荣绪、萧子云、郑忠、沈约都撰有《晋书》,陆机、干宝、曹嘉之、邓粲、刘谦之、王韶之、徐广撰有《晋纪》,徐爰、孙岩、沈约撰有《宋书》[21]。这一现象的出现与史书自身属性特征、流通特点和命名者主观意图三方面有关。
从史书自身特点来说,史书书名的命名受编撰内容的制约较大。史书最为常用的命名方式是表朝代的词加上“史”“书”“志”等表示体裁属性之字,表朝代用词的选取要受书籍内容的严格限制,并无自由选择的余地,而“史”“书”“志”等表体裁属性的词汇数量也是有限的。在双重限制下,只要书籍的内容是反映同一时期、同一体裁的史书,命名时就有很高的概率出现重名现象。例如,实录是记录当朝史实的史书体材,这类书籍的命名往往比较严格地遵照“皇帝庙号+实录”的方式命名,而皇帝的庙号非“祖”即“宗”,历朝皇帝庙号相同者不胜枚举,从而造成此类书籍大量重名。在唐、宋、明、清四代便均有《太宗实录》,分别为记录唐太宗李世民、宋太宗赵炅(赵光义)、明惠宗朱允炆和明成祖朱棣、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四朝史实的书籍。
从史书流通特点来看,一方面,史书的流传具有排他性,当某部史书被多数人认可而获得正统地位后,其他同题材史书便可能因自然或人为原因消亡,即便有个别同名之书并行流通,也可以采用在书名中增加修饰词的方法加以区分,并不会造成太多的不便和混乱。另一方面,古代书籍流通网络的欠发达与交流途径的单一,也可能会造成在同时异地、同时同地甚至异时异地编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书籍时,因信息不畅而使用了相同的文字命名,造成重名现象。
从命名者角度看,命名者用书名反映书籍权威性的意图也会造成史书的重名。史部书籍在名称产生过程中,某些表示体裁属性的词汇逐渐有了附带意义。例如,在班固《汉书》被官方承认列为正史后,其后编撰史书以“书”命名似乎成为正统与权威的标志,因此很多作者故意以“书”命名。以东汉史书为例,虽然受书籍内容限制,书名中“后汉”两字是固定的,但究竟是用“史”“书”还是“纪”来命名,实际是有一定的自由度的,但为了显示著作的正统,很多作者仍不避重复地在书名中使用“书”字。在史书的命名过程中,虽无明文规定,但有些书名用字实际代表着正统与主流,而有些则非。例如,在唐初的修史活动中,所修《晋书》《宋书》《梁书》《陈书》等书名均为前代已产生,这是唐代修史者所了解的,但所编诸书仍选用是名,当有此因素在其中。
另外,史书书名相近的情况也很普遍,如《隋书·经籍志》录有谢吴《梁书》,与其相近的书名有许亭《梁史》、何之元《梁典》、刘璠《梁典》等。这批书名体现了书名命名的自由性:对于编撰梁代史书的作者来说,即便表朝代的“梁”字需要体现在书名中,但究竟是称“书”还是“典”“史”或是其他,仍是可自行把握的。如果作者遵循书名命名的排他性原则为书籍命名,在看到他人用“书”字命名时,便可使用“典”“史”或其他用字来为书籍命名,于是便会出现一批用字相近的书名。此类例子在《隋书·经籍志》中极为普遍,以《隋书·经籍志》所录书籍为例,与上引范晔等人《后汉书》书名相近者有薛莹《后汉记》、王韶《后汉林》、袁彦伯《后汉纪》、张璠《后汉纪》;与上沈约等人《宋书》书名近似者有裴子野《宋略》、王琰《宋春秋》等。史部书名命名的半自由状态是其部类内有大量相近书名的主因,同时显示出了书名命名的主观性色彩,即在诸多的限制下,命名者仍可以在命名活动中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
4 子部书名
《隋书·经籍志》曰:“《汉书》有《诸子》《兵书》《数术》《方伎》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22]可见,《隋书·经籍志》子部14类约为合并《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而来,而中国古代图书分类法中的四分法,又长期以《隋书·经籍志》为典范。总体而言,在子部典籍中,整理者给子书命名时倾向于为书籍命一个能清晰反映作者是谁的书名;而如果是作者本人为书籍命名,则倾向于通过书名表达自己的主观认知,这类书名有着较高的命名自由度,因此书名较为丰富多彩。
4.1 为他人书籍命名
编者为书籍命名时,多以人名名书。经部书名和史部书名的命名中,被选作书名的摹状词多与书籍的内容相关,而子部书名则多选用与书籍作者相关的摹状词为书籍命名。具体包括:
其一,以“某子”的方式名书。如《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儒家”类中有《晏子》《曾子》《雕漆子》《宓子》《景子》《世子》《公孙尼子》《孟子》《孙卿子》《芈子》《王孙子》《羊子》《董子》《俟子》《徐子》《鲁仲连子》;“道家”类中有《鬻子》《管子》《老子》《文子》《蜎子》《关尹子》《庄子》《列子》《老成子》《长卢子》《王狄子》《老莱子》《黔娄子》《宫孙子》《鹖冠子》《孙子》《捷子》《臣君子》;法家有《李子》《申子》《处子》《慎子》《韩子》《游棣子》;等等,这种方式在子书中极为常见。
其二,以“姓+名”的形式名书。《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以姓名命书者,如《陆贾》《刘敬》《贾山》《贾谊》《董仲舒》《儿宽》《公孙弘》《终军》《曹羽》《公孙浑邪》《鼌错》《邹阳》《主父偃》《徐乐》《庄安》《由余》《东方朔》《公孙尼》等。总体上来说,以此方式命名的子书多为汉代或其前不久之人所著,如贾山、公孙弘、董仲舒、终军、儿宽等。此类书名集中出现在西汉时期,其前及其后均较少。原因在于,东汉以后专家之学渐衰,很多文儒并无弟子,其身后为其整理著作之人如非其从学者或后人,并无必要称同辈之人为“子”以表示尊敬,故直接以其“姓+名”的形式为书名。考虑到刘向父子在西汉末年对图书整理、编目工作的巨大影响,以及当时很多书名即刘向所定,《汉书·艺文志》中西汉时期以作者姓名为书名者大多当出于刘氏手。
其三,以职官、谥号等表敬文字名书。《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有的书名采用称官职、谥号、称字的方式,多有表敬的意味,如《汉书·艺文志》录:“商君二十九篇。(名鞅,姬姓,卫后也,相秦孝公,有列传。)”[23]这里称商鞅为“商君”有表敬的意味在其中。其他如《臣彭》《郎中婴齐》《待诏金马聊苍》《魏文侯》《平原君》《黄公》《毛公》《郑长者》等均属此类。
其四,当作者的姓或名仅知其一或均不可考时,也可以选用与作者相关的字名书。例如,《汉书·艺文志》载:“《臣彭》四篇”“《博士臣贤对》一篇。(汉世,难韩子、商君。)”“《臣说》三篇。(武帝时〔所〕作赋。师古曰:“说者,其人名,读曰悦。)”[24]引文中对于作者指称“臣”的做法,当如注释《汉书》的“臣瓒”一样,为不知作者姓氏者。又如,《汉书·艺文志》载:“《尹都尉》十四篇。(不知何世。)”“《赵氏》五篇。(不知何世。)”“《王氏》六篇。(不知何世。)”[25]《尹都尉》《赵氏》《王氏》三书均被标注为“不知何世”,可见其不称名而仅称姓氏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已不知其名的缘故。再如,《汉书·艺文志》载:“《郑长者》一篇。(六国时,先韩子,韩子称之。师古曰:‘《别录》云郑人,不知姓名。’)”“《野老》十七篇。(六国时,在齐、楚间。应劭曰:‘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种,故号野老。’)”[26]从以上两则引文的注释看,之所以用“郑长者”“野老”为书名,盖为作者姓与名并失而不得已的作法。
4.2 作者自命名
当子书为作者自命名时,多采用反映一己情志,或间接反映书籍内容的摹状词名书。作者自行结集并命名子书时,有的作者希望利用书名表达一己的情趣志向,这时用于描述书籍涵义的摹状词,往往与书籍内容或作者之间无直接关联,而是出于作者的主观认知或观念。这时书名中用于描述书籍的摹状词往往具有创造性属性,命名比较自由,产生的书名也比较多样化,符合书籍命名追求典雅新颖、排他性的原则。如《后汉书·王符传》载:“自和、安之后,世务游宦,当涂者更相荐引,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志意蕴愤,乃隐居著书三十余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彰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27]“潜夫”一词反映了王符的个人志趣。
当作者希望用书名反映书籍内容时,也往往使用具主观评判性的词汇,而非客观反映书籍内容者。例如,一般认为《淮南子》一书的异称《鸿烈》为淮南王汉刘安自命名。关于该书的书名含义,高诱《淮南子·叙目》曰:“其义也著,其文也富,物事之类,无所不载,然其大较归之于道,号曰《鸿烈》。鸿,大也;烈,明也,以为大明道之言也。”[28]由此可见,书名“鸿烈”一词所反映的是刘安对这本书的主观认知而并非书籍客观属性。
作者自命名与他人命名的子书在书名上存在的差异,在《汉书·艺文志》中所录的两部书中有充分体现。《汉书·艺文志》载:“《王孙子》一篇。(一曰《巧心》。)”[29]《巧心》一名当为作者自名,而《王孙子》盖为后人改题。另外,上文所及蒯通书《隽永》又名《蒯子》,刘安《鸿烈》又名《淮南子》,这里“巧心”“隽永”“鸿烈”具主观色彩的词汇当来自书籍作者自命,而以人名统书的书名当为后世编者所命名。可见,在子部典籍命名时,作者倾向于通过书名表达自己的主观认知,而整理者则倾向为书籍命名一个能清晰反映作者信息的名字。
4.3 逸名书的命名
西汉以前,在不知书籍作者的情况下,子书多采用概括内容的方式为书籍命名。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以概括内容的方式命名的书籍多属于这种情况,兹以表格罗列与下:
表1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概括内容方式命名之书举例
《内业》《谰言》等书明确标示“不知作者”,此盖为书籍不以作者命名的主因;而如《周政》《周训》《杂家言》等书,《汉书·艺文志》虽未明言作者情况,但从书名或解说语可推测,这些书籍或者不知作者或为众多作者作品的合集,不能单以一个作者命名。这类书名在东汉前较为常见,且为不知作者或书籍作者非一人而无法以人命名的情况下的选择;东汉以后,因为自此以后著述已多有署名,很少有书籍不知作者,这种情况已较为少见。
5 集部书名
集部典籍主体为收录个人诗文作品的别集与收录多人诗文作品的总集。这两类书籍的命名也体现出不同的类别特征。
5.1 别集的命名
别集是个人诗文作品的汇编,一部别集可以由他人编撰也可以是作者本人汇集,这种差异会对书籍的命名方式产生影响。
一般而言,为他人编撰的别集,命名多为“表人物相关称谓之词”加“集”字的形式命名。一为“作者姓+名+集”,如《贾谊集》《枚乘集》;二为“作者姓+字+集”,如扬雄集名《扬子云集》,陆机集名《陆士衡集》;三为“作者谥号+集”,如刘彻谥号为“武”其集名《武帝集》,陶渊明谥号为“靖节”其集名《靖节先生集》;四为“作者籍贯+集”,如韩愈郡望在昌黎其集名《韩昌黎集》,王安石祖籍江西临川其集称《王临川集》;五为“作者官职+集”,如嵇康曾做过中散大夫其集名《秘中散集》,岑参官至嘉州刺史其集名《岑嘉州集》;等等。为他人文集命名时多采用与作者相关的信息的原因为,编者命名的目的在于确立作者与书籍的对应关系,使读者见书而知人,无论是直接以人名为书名,或是通过称字、职官、谥号等表示尊敬之语名书,均与作者相关联。
如果别集为作者亲自整理,书名一般则为“表个人情志之词”加“集”字的形式。这是因为当文集为作者自编时,由于其中所收多为诗文作品,性质与解说经典、编撰史书的论著迥异,多被视为表达私人情感之所,因此书名也被作者拿来表达某种情绪。如宋晁补之名其诗文集曰《鸡肋集》,“鸡肋”一典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曰:“时王欲还,出令曰‘鸡肋’,官属不知所谓。主簿杨修便自严装,人惊问修:‘何以知之?’修曰:‘夫鸡肋,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以比汉中,知王欲还也。’”[30]晁氏以借此典故表明自己的作品无甚价值,为自谦之语。又如,清张尔岐名其文集曰《蒿庵文集》,取《诗经·小雅·蓼莪》“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31]句意,表达其孝悌思想。另外,在别集的命名中,采用“作者号+集”形式来为文集命名也多出自作者之手,这是因为号本身就是反映作者自身情趣志向的一种称谓,因此多被作者用于命名自己的文集,如卢照邻号“幽忧子”其集曰《幽忧子集》,黄庭坚号“山谷道人”其文集曰《山谷集》等。
一般认为,“别集”之名始于东汉,但从《汉书·艺文志》所载诗赋等皆不称“集”来看,当时编集活动可能并不普遍。汉魏时期,文集始兴,其编撰多为后人编排前人的作品,作者自行编撰文集的情况较少。文集自命名情况的大量涌现是在齐梁以后。齐梁时王室豪族对文学的喜好与倡导使编集之风大盛,以至“家家有制,人人有集”(梁萧绎《金楼子·立言》)。据《南齐书·张融传》载:“融自名集为《玉海》。司徒褚渊问《玉海》名,融答:‘玉以比德,海崇上善。’文集数十卷行于世。”[32]四库馆臣据此指出,别集自命名即始于张融《玉海集》[33]。既然南朝时期作者自行编撰诗文集的情况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依理在别集中自此以后反映作者情志的书名就应该普遍存在,但据今日材料看,此类书名似在宋代以后才真正繁荣起来。笔者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为,宋代以前,书籍靠传抄流传,别集编排以后,大多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流传,甚至仅为自己收藏,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遭遇变故书籍极易散逸,其后好事者据类书或散见的作品再将其作品裒为一集时,其性质已转为他人所编的文集,已非作者自命书名。当文集为他人命名时一般使用与作者姓名、字、号等与作者相关词汇名书。宋代以降,印刷术的普及使书籍更为容易复制,文集在编成以后副本较多,加之时代距今相对较近,增加了原本流传至今的机会,故自宋代以后,具有自命名特征的文集书名逐渐增多。
5.2 总集的命名
总集是多人诗文作品的汇编,总集又分为选集式与全集式两种,因为是编排他人的作品,总集书名很少有表达编者个人情志者,而多为反映书籍内容或为对内容的提示。“选”和“全”的字样也经常出现在书名中,用以标示总集的属性。总集的命名主要反映以下几类信息:
一为反映作品时代。如宋吕祖谦《宋文鉴》,元苏天爵《元文类》,明张时彻《明文范》等,从书名中即可看出此类书籍收录作品的时代及体裁。二为反映作品创作或描写地点。如宋邓忠臣等《同文馆唱和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同文馆本以待高丽使人,时忠臣等同考校,即其地为试院,因录同舍唱和之作,汇为一编。”[34]又如,明程敏政《新安文献志》,是书于南、北朝以后文章事迹,凡有关于新安者,悉采录。再如,明李时渐《三台文献录》一书分类选录了台州往哲遗文,因拟是名。三为反映所收的作者。由于总集所收为多人作品,反映在书名中多为有共性人物姓名的合称。如宋陈充编《九僧诗集》,据司马光《温公续诗话》,“所谓九诗僧者,剑南希昼,金华保暹,南越文兆,天台行肇,沃州简长,青城惟凤,淮南惠崇,江南宇昭,峨眉怀古”,合编为集的原因为,此九人为宋太宗、仁宗时沙门,为宋初诗坛“晚唐体”的代表群体[35]。又,明李贽《三异人集》,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是书凡方孝孺诗文十卷。于谦奏疏四卷、文一卷、诗三卷。杨继盛奏疏诗文各一卷、附录一卷。”[36]此三人合编的原因为李贽对三人均很欣赏。四为反映作品体裁。如宋桑世昌《回文类聚》专收宋代以前回文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总括历代乐府,上起陶唐,下迄五代;明李东阳《联句录》录其为翰林时与同僚联句之作等。以上书名均反映出了书籍所收作品的体裁信息。五为反映所收作品流派。如宋邵浩《坡门酬唱集》所载为“两苏公”兄唱弟和及“门下六君子”平日酬和两公之诗;宋陈起《江湖小集》《江湖后集》收录江湖诗派诗人的作品;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录“唐宋八大家”文等。六为反映所收作品题材。如宋绶编《古今岁时杂咏》收录的是宋代以前咏岁时节令的作品;《燕山八景图诗》收录的是明永乐十二年(1414)左春坊、左中允、吉水、邹缉等唱和之作,诗歌的内容为描写“燕山八景”;明刘思温撰《少林古今录》专录从唐至明代与少林相关的诗文;等等。
集部书名最显著的特点为书名中使用“集”字最为普遍,这一点不但体现在别集中,总集书名使用此字也极为常见。“集”本义为鸟栖止于树。《诗经·唐风·鸨羽》:“肃肃鸨羽,集于苞栩。”《毛传》:“集,止。”[37]后引申出汇集、聚集之义。集部的典籍,无论是总集还是别集,是他人编辑还是出于自行整理,都是将单篇作品汇集一处的行为。表示汇集这一动作的“集”字衍生出名词的含义,用于通称汇集一人或多人诗文作品的书籍。另外,“稿”也集部书名常用字之一,“稿”指文字图画的草底。四部典籍中均有使用此字名书的现象,但相较而言以集部为多。如《四库全书总目》所录宋人文集以“稿”命名者有:宋曾巩《元丰类稿》、郑樵《夹漈遗稿》、陆游《剑南诗稿》、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度正《性善堂稿》、汪莘《方壶存稿》、施枢《芸隐横舟稿》《芸隐倦游稿》、乐雷发《雪矶丛稿》等。
6 结语
综上可见,中国古籍书名有鲜明的类别属性,分属于不同部类的典籍,书名整体上呈现出不同的命名特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书籍命名的实质仍为一种主观性创造活动,命名者身份、目的的不同,均有可能影响书名的面貌,打破规律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例如,“经”字作为书名常用字,不仅出现在经部典籍中,属于史部典籍的方志在宋代以前多称“图经”;属于子书的《老子》又称《道德经》,《庄子》又称《南华经》,均大量使用“经”字为典籍命名。又如,“纪”为史部常用字,以“纪”命书的典籍一般仿照《春秋》,以帝王为纲,以时代为序记述历史事件,于是命名者取该字“以时代为序”含义,用于史部之外典籍的命名。明冯惟讷《古诗纪》按朝代顺序收录汉魏至隋诗歌,每个朝代以帝王、诸家、爵里无考者、方外、闺秀、无名氏的顺序排列,诸家又以时代顺序排列,其书名中之所以用“纪”,显然是因为该书的编排顺序与“纪”体史书有共通之处。再如,子部典籍也有这种情况,如自唐欧阳询《艺文类聚》以后,出现了一批以“类聚”为名的典籍,其中一批与欧阳询书一样为类书,如宋祝穆《事文类聚》、明徐常吉《六经类聚》。但也有一些并非类书的典籍仿照《艺文类聚》命名,如宋桑世昌《回文类聚》,该书为回文诗总集,《四库全书总目》将其归入集部。最后,集部典籍以“集”为书名常用字,然而,个别命名者取该字“汇集”之义,用于集部之外典籍的命名。如旧题曾巩《隆平集》、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看书名似为别集但实为史书,故《四库全书总目》将之归于史部[38];明李锦《次麓子集》、李贽《初潭集》看名亦似为文集而实均为“说部”[39],故二书被《四库全书总目》归于子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命名者对于“集”的使用并未遵循该字使用的一般规律。上述现象提醒我们,在考察书名类别属性时,应谨记书名命名的主观属性,了解书名中存在“名实不副”的现象,避免“望名生义”可能产生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