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创新链构建科技服务产业链的关系与构成
2021-03-05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
文/宋 宏(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
众所周知,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离不开科技服务的协同配套。在“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是形成以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动能之一。因此,各地在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同时,也倍加重视发展科技服务产业。尤其是以科技创新策源定位的科创中心城市,迅速构建科技服务产业体系,就显得更为必要和迫切。从全创新链视角审视,在科技产业变革背景下构建科技服务产业链,必须在规律认知和思路谋划上厘清科技服务产业链与全创新链的关系与构成。
一、基于全创新链需要的科技服务业分工
科技服务业是在当今产业不断细化分工和产业不断融合生长的趋势下形成的新的产业部门,是以技术和知识向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提供服务的产业,它是顺应科技创新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独立和发展起来的。就分工理论来说,产业分工是指一定的生产和服务经营主体、群体在产业、行业的整个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所承担的任务或扮演的角色。产业分工有产业之间分工和产业内部即行业分工,这里所分析的科技服务业分工是产业内部分工。
1.科技服务业的分工类别
对于科技服务业的界定,国内外尚未形成统一定义和标准。目前国内普遍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 号)的产业分类和统计口径,将科技服务业分为研发设计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综合科技服务等9大类别。
(1)研发设计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是指各类研究开发服务企业围绕科研活动和技术创新,为企业或其它研究开发机构提供研发外包、设计以及科研支撑等第三方服务的活动。近年来,研发设计服务呈现明显的细分化、专业化和外包化的发展趋势,出现了研发众包、创客等一些新的业态。
(2)技术转移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是指各类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围绕成果转化、技术扩散,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的活动。技术转移服务主要包括技术评估、技术交易、技术转让、技术代理、技术拍卖以及技术集成等内容。近年来,技术转移服务由零散服务、线下服务向集成化、平台化、市场化、互联网化服务发展,网络交易成为技术转移服务现阶段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是指具备相关检验检测认证资质或能力的企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方法对技术和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的活动,检测的结果要有较高的可信度与公信力。主要包括质量检验、性能测试、成果鉴定和资质认定等服务。
(4)创业孵化服务。创业孵化服务是指围绕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生命周期,在运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主要向其服务对象进行培训、政策、研发、管理、咨询以及法律等各项服务的供给,帮助企业及时管理和控制自身面临的各种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健康稳定地发展。当前,创业孵化服务已由早期的提供简单的物业租赁服务向提供高质量创业增值服务转变,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程度不断加深,建立在天使投资网络下的“第三代”孵化服务业态逐渐涌现。
(5)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指提供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及衍生服务的业态,包括对专利、版权、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转让、代理、评估、登记、鉴定、咨询、认证、检索等活动。近年来,知识产权服务逐渐由低级的知识产权代理向较高端的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运营发展,呈现出内容专业化、服务集成化、运营商业化等新趋势。
(6)科技咨询服务。科技咨询服务是指专门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决策、运作提供一系列专业智力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科技战略、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工程技术、知识管理、科技信息等内容。目前,科技咨询服务正由单个、松散的项目咨询向长期稳定的战略咨询合作转变,专业化、外包化成为科技咨询服务发展的主要方向。
(7)科技金融服务。科技金融服务是指各类社会组织、个人、金融机构、政府围绕科研活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全链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银行、政府科研投入等服务。近年来,科技金融服务呈现出以下两个发展趋势,一是不断深入科技创新链条的前端,为科研活动提供金融支持;二是融合互联网,通过网络众筹的形式建立资本筹集新机制。
(8)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方式向普通大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物理形态主要包括科技馆、博物馆、书籍、电视纪录片、期刊和网站等。近年来,科普服务呈现内容和渠道多样化、传播网络化等发展趋势。
(9)综合科技服务。综合科技服务是指通过整合技术创新链上各个环节的科技服务要素,形成科技服务机构之间的协作网络,为产业集群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知识产权和科技金融等全方位的科技服务。近年来,综合科技服务呈现业务集成化、服务专业化的发展方向。
2.科技服务业分工深化和产业发展机理
上述对科技服务业的划分和界定,是从专业化分工角度作出的。在全科技创新链中包括了许多不同阶段、不同环节,这就要求为此过程提供服务的参与者利用不同的技能和知识、在不同时空进行或组织不同的活动,按照工作专业化和对象专业化的原则进行产业内部分工。这种专业化分工,就是要把科技服务活动的特点和参与服务活动的主体的特点结合起来,把每个主体都安排在适当的领域中积累知识、发现技能从而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
科技服务业作为独立的产业部门,是我国产业体系中的新兴产业,其内部的产业分工也正在随着我国科技创新活动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大量、越来越精细的走势而不断深化。考察产业分工深化和产业成长的一般规律,科技服务业分工深化和产业发展至少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
第一,产业市场的容量。市场容量决定产业分工的水平,市场需求越大,分工越精细,产业内部门类也越齐全。当科技服务业随着市场的开拓而需求不断增加时,分工程度更高。例如科技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就是随着科技创新金融需求的不断扩大而成为独立的服务行业,并且为适应科技创新过程前期、中期、后期阶段的细化需求而促成科技金融行业的进一步细化分工,有针对科技创新前期需求提供金融服务的,也有为科技创新中后期需求提供金融支持的。从趋势上考量,随着科技服务产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精细化,将逐渐形成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产业集群,集群内的分工不仅精细化,而且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从而使分工达到更高的水平。
第二,产业的成熟度。从规律上观察,一个产业越成熟,分工水平则越高。当产业处于生命周期的初创和成长阶段时,市场需求相对有限,产业发展尚未形成规模,所以相关的产业分工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没有达到精细化的程度。而当产业发展进入成熟期以后,市场需求稳定增长,产业链逐渐发育完善,产业技术趋于稳定,产品生产的标准化程度提高,于是各个生产环节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产业分工水平也就因此得以提高。
第三,产业的比较优势分布。在理论上,“比较优势”原是国际产业分工的基础,最初的国际分工便是在各国不同的资源比较优势基础上通过国际贸易形成的。事实上,研究产业在区域空间的资源配置与布局,也可以用“比较优势”进行分析。在我国这样的大国中,各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和活动分布是不平衡的。一般地,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由于科技创新活动内容丰富、领域广泛、过程完整等原因,因而这类城市的科技服务产业分工水平高、门类齐全。但在大量的中小城市,则没有如同科技创新中心城市那样丰富、广泛、完整的创新活动,市场需求容量有限,导致可集聚的科技服务业资源要素有限,因而不可能形成庞大完整的科技服务产业体系。然而,这些地区依然可以专注于某一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发展专一化的产业门类,乃至专注于科技服务产业大产业链中的某一环节发展专一化的细分行业,由此也能够构建特色型的科技服务业。例如我们调研杭州时所看到的周边分布着一批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特色小镇,便是基于比较优势发展科技服务业的范例。值得注意的是,现代产业分工的比较优势不仅仅是传统理念的单一资源优势,而是一种综合的比较优势,是资源、制度、物流成本、产业配套环境以及产业生态等多方面与其他区域相比所具有的优势。综合比较优势越强,获得的产业分工机会越多,所处的分工位置就越有利。
第四,产业分工促进规模经济的形成。产业分工通过市场细分和专业化生产服务,有利于扩大其市场占有率,从而使其产能和规模扩大,产业收益增加,形成规模经济。产业分工越细越专业,产业链越长,分工的网络性就越强,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也越大。反之,如果专业化分工不清晰,企业办成“小而全”“小而散”模式,就会导致“一群长不大的小老树”现象,企业没规模低效益,产业也难以形成集群。因此,要在产业分工基础上发展各类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促进科技服务业规模经济形成。许多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分工,充分发挥其专业化的特色,进而融入某细分行业的集群中健康发展。
二、 科技服务产业链与科技创新链的耦合匹配
科技服务业必须围绕创新链的需求而形成发展,使创新思想与成果信息能及时在创新主体间有效地交流,促进创新链中各个环节的有效联动,让各种科技服务机构为创新成果的供需方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从而使创新活动顺利递进,创新成果能尽快商品化与产业化。
1.全科技创新链的内涵与系统
创新链最早提出于1977 年,学者们对它的理解是创新过程,即由创新活动中各个环节构成的链条。在“创新链”概念中,创新链是主导者(产品制造者)、原材料供应商和终端销售商三方形成的一种密切关系,创新链是由多个参与活动的主体和节点构成的。有学者认为,创新链由4 个阶段构成,即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实际运用和产业化与市场化阶段,每个阶段相互影响又彼此独立。在国内研究中,学者们或从技术与产业的关系出发,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全过程定义为技术创新链;或是把创新链与知识供应链统一起来,认为创新链是围绕某一个创新核心主体,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知识创新活动将相关的创新参与者连接起来,以实现知识经济化与创新系统优化的功能结构。
综合学者们对创新链的研究,可以概括创新链具有以下特点:(1)创新链是由各个功能节点组成。在链条中,各节点之间通过相互作用,使其形成完整的创新活动。一般地,这些功能节点涉及处于上下游的企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基地、风险投资等金融服务部门等。(2)创新链的各个功能节点分工与协作。创新链的各个节点上的不同主体有着互补性,这就要求各个节点上主体具有各自分工的特点。只有从全局出发进行分工协作并保证资源的自由流动,才能缩短创新时间和成本。(3)创新链的参与主体广泛,并围绕核心主体而运作。创新链的参与主体众多,必须要有一个甚至多个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主体。核心主体是创新链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控制者,倘若失去了核心,创新链就失去了方向,难以达到系统优化。(4)创新链依赖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并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一般而言,创新链依赖的物质技术基础就是各类创新资源,包括相关人力、财力、物力、科技、信息等资源。创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配置、利用机制,都直接影响创新链的运行效率。与此同时,法律、体制、政策、教育、文化、社会等软环境及基础设施等硬环境,都会影响各节点的协作关系及创新链的运行效率。
就科技创新链整体系统而言,全创新链是从创新源头开始,经过多级环节、运用多种要素、涉及多个部门,直到取得最终成果并实现其价值创造的链条式全过程。同时,它是围绕某一个创新的核心主体,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知识创新活动将相关的创新参与主体连接起来,以实现知识的经济化过程与创新系统优化目标的功能链节结构模式,是一项科技成果从创意的产生到商业化生产销售整个过程的链状结构,主要揭示知识、技术在整个过程中的流动、转化和增值效应,也反映各创新主体在整个过程中的衔接、合作和价值传递关系。在创新链的视野里,任何创新主体都不是孤立封闭的,任何创新活动都存在上下游的联系,任何创新成果都是多节点多主体协同的产物,个体创新力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依赖于整个链条的创新力。
2.全创新链的形态构成
如上所述,全创新链是从创新的源头出发,经过多层创新主体,运用多种创新要素,从而实现创新成果化的全过程。这种创新成果化的过程也即全创新链形态,具有前后关系、上下游关系、连续关联关系。从全链条过程考察,主要包括创新理念提出→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新产品开发与检测→产品设计与生产→市场运营→产品推广与技术扩散等主要环节。
(1)创新理念提出环节。创新理念提出是整个创新链的发端。它一般是在做了充分的市场需求分析后产生的创新理念,也是通过对相关技术趋势的预见与创意的构思后产生的创意想法。
(2)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环节。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阶段一般是创新成果形成的一个关键的环节。在该阶段,科研人员根据市场与社会的需求,将前期的创新理念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与相关的应用研究,直至把在探索活动中新想法、新思路凝练出来,形成相应的理论与应用成果,为后面的开发研究做铺垫。
(3)新产品开发与检测环节。新产品的开发与检测是基础研究后的科技成果化阶段,是对产品中重要的技术环节进行突破,是将研究结果和其他的一般科学知识转移到产品或工艺所涉及的一系列技术活动。在该阶段主要是对基础与应用研究后的相关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其中最重要的是新产品的试验、检测与完善,它贯穿于新产品开发的全过程。
(4)产品设计与试生产环节。产品的设计与试生产是创新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涉及产品的设计与包装,后实现产品的小批量试生产。在此阶段,产品的设计是核心。它一般包括产品的结构设计和工艺设计。在产品设计完成后就是进行新产品的批量生产,此环节一般属于正常的工业化生产阶段。
(5)市场运营环节。市场运营是通过市场营销、产品开发、品牌管理等市场开发行为以取得市场认可、初步进入市场的环节。市场运营一般贯穿于新产品投入市场前、市场中和市场后时期,是新产品能被大众接受进而使创新技术在市场扩散的必要阶段。创新链上的市场运营环节不是大批量进入市场形式,通常具有某种程度的试验性进入市场性质。
(6)产品推广与技术扩散环节。产品推广与技术扩散是创新产品的市场化成熟阶段,此阶段产品已被大众接受,是规模化生产、实现市场示范效应的时期。到达这一环节,科技创新便完成了活动目标,将转入另一属性的产业化商业化新过程。
图1 创新链形态示意图
形象化地刻画全科技创新链形态的构成及其内在关系,可以用图1呈现:
三、 服务于创新链的科技服务业态构成和组织形式
如前所述,科技服务业包括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等类别,但仅从类别视角还不足以认知科技服务业的产业链构成,需要从“全链条”和“全要素”视角去理解科技服务业的产业内部结构和产业组织。
1.基于全创新链的科技服务业态构成
全创新链是不同的创新主体通过多级环节、运用多种要素、涉及多个部门,直到取得最终成果并实现其价值创造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为了使创新思想与成果信息能及时在创新主体间有效的交流,促进创新链中各个环节的有效联动,需要各种科技服务机构为创新成果的供需方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从而使创新的成果能尽快商品化与产业化。科技服务产业链是立足于创新科技的需求,能够及时地为创新成果转化提供一系列的信息、咨询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是创新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连接点。因此,根据对创新链各个环节的分解,我们可以认知围绕创新链展开的科技服务产业链活动。
(1)创新理念提出环节的服务。在创新理念提出阶段,最主要的是对相关新想法、新创意的激发。在这一阶段,调查与咨询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与科技咨询服务能够为新创意的激发提供信息查询的渠道,通过相关服务机构的调查分析,能够形成对某一前沿技术的准确把握,从而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想法。
(2)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环节的服务。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是对创新性理念的科学研究,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形成相关的知识化科学研究成果。因此,在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环节需要相关的研究开发服务,它主要为理论与应用研究提供科技人力资源、基础设施服务、科学研究仪器等专业设备和相关场所。同时,也需要科技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以及综合科技服务为该环节提供相应的研究咨询、知识与技术成果的保护等。在多方服务机构的共同作用下,能使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得以顺利进行,从而形成相应的科研成果,为后阶段的知识、技术成果化奠定必要的基础。
(3)新产品开发与检测环节的服务。新产品的开发与检测环节是科技成果化的重要阶段,它不仅需要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化服务,也需要相关的综合性服务机构的支持。其中,创业孵化主要为科技成果化提供相关场所、信息交流与基础设施等服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与科技金融分别在该环节提供相应的技术交易、产品的中试与品质认证、产品开发过程中相关专利保护、产品开发科技信息的咨询和新产品开发所需资金等服务。通过相应的科技服务机构的支持,能确保完成科技成果化,促成新产品的开发与完善。
(4)产品设计与试生产环节的服务。产品的设计与生产一般是创新链的中游,是创新成果的最终产品化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在科技孵化器的支持下,对科技成果进行再加工与完成最终的设计,使成果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同时,也需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生产力促进中心与综合科技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资金、产品设计专利保护与生产的专业设备等。生产后,进行市场运营前的小规模投放与示范,如果反应良好,则将进行下一步的市场运营。反之,将会把信息反馈到创新需求方进行改善。
(5)市场运营环节的服务。市场运营是创新链下游环节中重要的阶段,此阶段是新产品获得市场认可的关键。它一般是需要为创新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提供服务的技术交易平台、营销咨询机构和管理咨询公司等。在相关科技服务业中主要涉及技术转移服务、相关科技咨询服务以及科技金融服务。在相关科技服务机构的支持下,能够使得新产品被大众所接受,从而打开产品销售市场。
(6)产品推广与技术扩散环节的服务。产品推广与技术扩散环节是创新链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新产品已经被大众所接受,企业产品走向成熟。所以,这一阶段需要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以及相关的科技产品与技术转移服务。通过相关科技服务业机构的支持,能使新产品在市场上迅速扩散,实现企业预期利润。
以上描述是从创新链过程角度说明科技服务产业链及其各环节状况。为深化对科技服务产业链的认知,还可以从功能定位角度分析科技服务产业链及其产业结构,学界提出的“三层论”观点为我们提供了分析参照。第一层是核心层,指的是直接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业态。这些业态的活动直接改变了科学技术的内容、状态、属性或归属,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起到至关重要的直接作用。按照技术产生以及技术商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分类逻辑,主要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创业服务和科技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第二层是支撑层,指的是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相关要素的支撑型服务业态。这些服务业态往往并不是直接作用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但通过信息、市场、产业等关键要素,很好地支撑和促进了科学技术产生、传播和应用。按照服务于技术产生以及技术商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的上下游分类逻辑,主要包括科技信息服务、科技咨询服务、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和工程技术服务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法律和会计服务、科技人才中介服务等领域。第三层是媒介层,指的是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与外部进行信息流转和交换的服务业态。这些服务业态里主要是一些传递相关信息的组织和媒介,他们会对科技信息起到快速扩散甚至整合的作用。媒介层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综合科技服务以及科技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领域。这种按功能特征的划分可能不尽精准,但有利于科技服务产业的各企业和机构清晰各自的功能定位,有利于企业和机构明确运营方向和领域,专注于发挥专业功能。
2.基于全创新链的科技服务组织形式
科技服务业的产业主体包括企业和专业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具体类型繁多,如公司、中心、工作站、院所、平台、基地、园区等,可谓不胜枚举。这里就科技服务产业目前的主要运营主体和业态进行梳理。
(1)研究开发服务主体。研究开发服务产业主要包括从事基础科学服务、前沿技术研究开发的机构,其服务内容分为:一是为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提供专业研发服务;二是第三方研发企业,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技术解决方案;三是产业联盟协同创新,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主要业态包括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科技设施平台和科技测试机构等。创办这种机构有很多方式,包括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社会力量自行创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国外组织在国内依法独立设立,以及国外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境内组织或个人依法联合设立。
(2)技术转移服务主体。技术转移服务是指为技术在不同实体间的转移转化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技术评估、转让、交易、代理及集成等。技术转移服务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尤其是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二是技术转移机构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三是技术进出口交易会、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展会。这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有以政府为单位设立的,也有以市场主体为单位设立的形式。
(3)检验检测与认证服务主体。技术检测服务产业一般由提供检测检验的各种机构组成,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国家质检中心和检测实验室等机构提供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企业提供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如企业自建的检验检测中心等;第三方市场化机构提供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技术标准服务机构,包括技术标准的制订与应用、信息咨询等。它们一般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承担,如国家或政府认可的相关组织等。
(4)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主体。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产业一般是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与企业家的科技创业服务性机构组成。它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从而降低创业者的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其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传统型孵化器,主要提供场地、设施、政策申报等基础服务;二是创新型孵化器,如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平台等,除了提供场地等资源,还提供技术的孵化培育服务;三是综合型孵化器,如整合“专业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的孵化器,提供场地、培育、咨询、投资等多种服务;四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模式。
(5)知识产权服务主体。知识产权服务产业主要由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服务、代理和法律等服务的机构组成。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如专利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专利代理公司等,它们既从事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基础服务,也从事信息服务、转让、交易和资产评估等工作。
(6)科技金融服务主体。科技金融服务是指针对科技型企业在科技创新链各环节中的需求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主要体现为天使投资、种子投资、创业投资、政府科研投入等面向科技创新链前端(如成果转化、中试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包括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保障的政府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
(7)科技咨询服务主体。科技咨询服务是指围绕政府、企业等客户在科学产业阶段决策提供战略解决方案的服务,包括利用科技知识、科技文献资料和科技管理经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如科技咨询公司、情报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等。一般而言,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大多是以市场化主体运作为主,以科技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8)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主体。科学技术普及服务是以传播科学技术知识为目的的科学技术活动,它一般依托于科技馆、博物馆和学会等以政府或相关群众组织为主导的公共服务机构,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及各地分会、各地方科技馆以及博物馆等。现今,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展开教育、科普活动,使得科普手段更加多元化,知识传播范围更加宽广,服务层次更加丰富。
(9)综合科技服务主体。综合科技服务是指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整合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各要素,形成集成化总包、专业化分包的综合科技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模式与商业模式,为产业集群提供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移及融资投资等全方位的科技服务。此类服务一般是由地方政府牵头,建设相关的综合科技服务平台,集聚各方要素资源,为所在地创新主体提供所需的各类便利化服务。
四、 科技服务产业链与全科技创新链匹配结构和场景
当前,科技创新加速驱动产业变革,产业融合发展成为时代趋势。科技服务业与科技创新活动融合发展也是当今的趋势和特征。科技服务产业是基于并伴随科技创新深化细化而生长、独立和发展起来的,它的演进必然要与科技创新活动相融合相匹配,这就是所谓的科技服务产业链与科技创新链的“两链融合”,也就意味着科技服务产业链及其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必须与科技创新活动及其各环节一一对应、环环相扣。根据上述的科技创新链6个主要环节梳理分析,这里用表1描述科技服务产业链与科技创新链的匹配关系、结构和场景。
由表1 可知,科技创新链与服务产业链融合匹配在实际活动中表现为一种“场景”。所谓场景,是指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空间内,发生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集合。它包含四个要素:时间、空间、人物、事件。在科技服务产业链与科技创新链的匹配结构中,就是围绕一定的科技创新目标和创新链环节,创新主体和产业主体形成需求方与供给方的关系;同时,在供给方一侧,由于服务需求方必须有多种细分行业的主体参与,因而科技服务产业链在具体服务每一创新环节时都会形成多行业多企业的协作关系。这即是说,科技服务业运营的“场景”既有两链供需双方关系,又有供给方内部多元主体协作关系的集合。科技服务产业主体要在这样的关系集合场景中,从科技创新需求出发,集合各种场景元素提供综合服务。我们强调科技服务的“场景”,是要指出:为科技创新链每一环节需求提供服务,不是一个细分行业,更不是一家企业单打独斗所能够完成的,必须讲求场景元素集合,必须讲求参与供给的多元主体匹配协同。
需要指出,此表只是概略地描述科技服务产业链与科技创新链的融合匹配关系,尚未细化到微观的细分行业和企业机构层次。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在科技服务产业链与科技创新链的融合匹配结构中,科技服务产业按专业化分工的细分行业并非仅仅单一针对创新链的某一个环节,通常是大多数行业都横跨若干环节,比如科技金融服务行业要为多个环节的创新活动提供服务,几乎覆盖了创新链的整个过程和全部环节。因此,在一个科技服务行业乃至企业中,还需要根据服务不同环节的具体对象、具体需求,进一步细分业态和运营模式。科技创新越是深化,创新活动越是多样,就必须有越是齐备的科技服务功能和越是丰富的科技服务产业业态。
表1 科技服务产业链与科技创新链匹配结构和场景
仍需要指出,从产业组织视角考量,在微观企业和机构层次上,一般地,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和机构常常是针对创新链的某一节点提供单一的专业化服务,而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和机构则往往是覆盖创新链的若干节点,运营多元化的服务。从产业空间组织考量,创新中心城市由于科技创新资源富集,创新活动规模大、频率高、创新链长,需要更加完整的科技服务产业链,应该具有大、中、小企业和机构齐全的产业组织结构。国内外经验均表明,“小而全”“小而散”的科技服务产业组织结构不足以匹配和支持科创中心城市的创新活动发展。
还需要指出,从产业内部组织关系及其结构考察,在创新链上的各个环节,与之相匹配的是众多科技服务行业企业提供多样化服务,这表明为创新链各环节的服务不可能是一个行业和企业的单打独斗,而必须是合力服务,由此便决定了在科技服务产业内部要建立健全相互补充、接续、联动、协同的关系。因此,构建与科技创新链融合匹配的科技服务产业链,要注重构建科技服务产业内部体系及其结构,避免产业内部各行业企业彼此割裂的“碎片化”局面和自身链条的环节缺失断链的瓶颈现象。现代产业体系已然是一种网络化格局,即产业内部各行业各主体在纵向和横向上彼此发生和形成相互之间的客户关系、上下游关系、配套关系和合作伙伴关系等,从而构成系统性的产业内部网络化结构。科创中心城市将会云集丰富的科技服务产业门类和主体,构建网络化的产业内部结构和整合产业体系是必须注意和着力的关键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