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购置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业务的分析
2021-03-02丘露平
丘露平
摘 要:为鼓励科研机构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出台了关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目前,该项工作在高校中的实施并不理想。本文深入解读国产设备退税相关政策文件,侧重分析高校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工作中的困难,进而为高校该项工作的下一步推进提出参考意见。
关键词:高校;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背景;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09.055
1 相关概念和背景介绍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2019年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公告”)规定: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随后,2020年3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本公告对研发机构、国产设备具体条件范围、退税申报期限、退税申报流程、退税后期管理等做了详细说明。
以上公告表明,我国始终把教育和科技发展放在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对满足认定条件的研发机构购置国产设备并投入于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方面给予充分的鼓励与扶持。其中,91号公告明确指出将“国家承认学历的实施专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以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为准)”纳入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的范围。这对于实际从事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较多,设备设施资金投入力度较大的高校来说,是一项重大的政策利好,可降低研发设备投入平均13%成本。
2 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在高校运行中的困难
2.1 对国产设备的界定较难
国产设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的设备。目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判定是否属于国产设备的唯一标准是合同产地:
首先,合同注明产地是国内,属于国产设备,合同注明产地是国外,不属于国产设备。这种方法虽然简单明了,但也存在问题。特别是随着科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内国际品牌融合度越来越高。例如,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国内生产商同时使用国内、国外两种配件作为机器设备的生产制造。一个完整的设备,其配件有些属于国内生产有些属于国外生产。这种情况下,就很难判断该设备是否属于國产设备。
其次,许多采购合同上没有注明产地,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国产设备。据了解,在采购过程中,设备产地目前并不是合同的必填项目,因此产生了许多产地不明的设备,导致此类设备在申报退税过程中遇到了困难。为证明其产地,申报退税单位需要对设备供应商进行函调,结合供应商提供的证据材料进一步判断设备产地属于国内或国外。函调工作极大增加了退税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2 对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项目的界定较复杂
一些仪器设备(例如试验泵,生物显微镜等),凭借财务工作者职业判定可以精准认定属于此次国产设备退税范围。但类似打印机、电脑这类设备,无法直接判断是否符合此次退税范围。例如,用于实验室打印科研项目书的打印机,可认定为科研设备,属于退税范围;用于办公室打印文件的打印机,为办公设备,不属于退税范围。对于此类存在用途疑点的设备,高校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各种其他辅助材料,进一步证明其用途。目前,较普遍的是提供设备的固定资产卡片,以固定资产卡片上的存放地进一步断定该设备用途。
2.3 存在发票开具不合规而无法进行退税申报的现象
国产设备退税的审核严谨细致。在整理审核资料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发票开具不合规、合同签订不严谨现象,造成发票无效,无法进行退税申报。例如,提交的采购合同上共有十几个项目,但发票票面只选取了其中两个品名进行填写,合同设备单价和发票设备单价不同;此外,一些发票和合同存在品名不一致现象,如发票上的品名填写为“方榫机”,合同上的品名填写为“立式单槽榫槽机”,又如,发票上的品名填写为“冰箱”,合同上的品名填写为“低温保存箱”。签订合同及开具发票过程中缺少严格审核、监督导致发票开具不合规、无法进行退税申报的现象,给学校造成了一定的税务损失。
2.4 退税过程漫长,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第6号公告规定,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1日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申报过程复杂,需先由主管税务机关向开票公司进行函调,等开票公司回函并确认发票信息无误后才能进行退税。由于主管税务机关采取邮件函调的方式,发函后对方公司回复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一些单位回函慢,一些单位甚至不回函,导致增值税普通发票退税的时间漫长、退税成功率较低。
根据第6号公告规定,2020年3月11号以后开具的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进行退税申请。实际操作中,存在各种原因导致开票单位未成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例如,一些采购单位不了解相关政策,在购买设备时没有及时与开票单位沟通,开票单位直接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些供应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找税局进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流程复杂,一些经办人不愿意多跑腿办理此项业务。这些不确定因素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学校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获取的收入。
2.5 退税申报操作系统不够信息化
许多高校已经申请无纸化办税,但办理该项业务仍需提供大量的纸质版资料,工作量巨大且过程繁琐。目前申报退税单位进行此项工作的方法是:查找原始凭证、复印发票及合同资料,在退税申报系统里依次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设备名称等信息。退税申报系统无法批量导入信息,工作量大,效率低下且易出错,无法保证数据准确性。一些高校由于未能在政策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设备信息的收集录入工作,无法进行退税申请,造成学校税收利益的损失。
2.6 相关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
对研发机构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其实早在2009年就已经开始实行,但是多数高校与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联系度不高,税务部门工作者对于这种受益群体少的工作了解不够,对政策文件传达不到位,没能有效及时传递给高校。此外,目前高校经济活动的涉税业务不多,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较少,信息交流不畅通。同时,一些高校财务工作者税收知识薄弱,缺少对税务知识的学习了解,没有纳税筹划意识,导致一些涉税业务无法积极开展。
3 完善国产设备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建议
3.1 加强对退税设备的管理工作,防范税务风险
第6号公告规定,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因此,意见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设备用途,加强对退税设备的后期跟踪管理工作,避免以后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2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学校争取最大税收利益
加强退税政策在高校的宣传。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及时向高校宣传普及最新的税务政策和税务知识。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宣传,例如微信、QQ、企业公众号等。此外,还可以定期走进高校举行讲座、交流会,促进与高校的沟通,将政策传达给高校人员。
此外,由于退税申报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多,时间紧,政策性强,故应向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尽可能在规定期限内采购设备,以便学校进行退税工作,降低设备采购成本。
3.3 规范采购合同及发票内容,做到合同与发票品名一致
合同产地是税局判断设备是否属于国产的重要标准。建议签订采购合同时把产地作为合同必填项,便于进行退税申报。同时,严格把关发票的开具、审核过程,做到发票及合同品名相一致。
3.4 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操作系统
使用凭证影像化设备,便于查询调用历史凭证。通过凭证影像化系统可以把原始凭证资料直接扫描和录入电脑系统,形成电子版的档案资料信息。财务工作者可以通过电脑设备迅速查找和调用历史凭证,进而节省工作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
使用发票认证系统,对发票进行统一认证和管理。发票认证系统可以直接提取申报退税需要的发票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发票金额等并可检验发票真伪,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数据准确性。
3.5 加强高校财务人员的纳税筹划培养
税务工作具有极大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高校财务处应进一步规范税务工作流程,设立专门岗位,加强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税务工作人员的纳税筹划意识,促进学校产研效益最大化。
作为一名高校财务人员,应不断关注国家政策、主动学习税务知识,提高自身税收业务能力,做好税务工作,为学校争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参考文献
[1]胡虹.对高校购置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问题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8,(4).
[2]迟秀丽.高校购买国产设备税收优惠政策落實情况分析[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19,(02):105.
[3]国家税务工具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6号)[Z].
[4]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91号)[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