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策略创新研究
2021-03-01姚旭
姚旭
摘要:高职院校人才密集,实训实验基地多,研究开发及成果推广、孵化条件优越,具备专利创造研发得天独厚的优势,可是专利保护与转化工作却举步维艰。本文针对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以产学研合作为背景,研究了高职院校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经过分析思考,给出对此予以解决的策略。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高职院校;知识产权;战略创新;思考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33-0021-05
1 “产学研合作”的涵义
“产学研合作”是科研、教育、生产不同社会分工在功能与资源优势上的协同与集成化,是技术创新上、中、下游的对接与耦合。对于企业而言“产学研合作”有利于其开发出“含金量”更高、市场适应性更强的产品。对于高校而言,创造出的科研成果可以在企业实际生产中得到孵化,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体而言,“产学研合作”也就是“以产养研,以研促产”的生产研发模式。该模式通过产业内的大企业和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实施强强联合,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联合体。该模式有利于知识在参与者之间的交流和共享。同时,这种模式也非常适合研发期长、投资巨大、技术水平要求高的科技成果的市场化。
2 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出了明确方向。之后近十年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大幅提高,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2018年6月5日,纪念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确定了要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目标。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而这同样离不开知识产权的贡献。2019年7月17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开始从资源驱动型转变为知识驱动型,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同时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综合竞争力重要标准。[1]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从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2018年全国发明专利申请量看(见图1),2018年全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较2012年翻了两倍有余。据美国知识产权服务公司IFI Claims统计,去年中国企业在美获得专利超1.25万件,同比增涨1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显示,华为去年2018年提交了5 400多件国际专利申请,位居全球企业之首。
通过中国知网,检索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可发现文献4 900余篇,且2008年起知识产权发文量处于较高位置(见图2)。可见,知识产权已经逐渐成为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如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愈发明显,知识产权已成为促进发展经济,应对贸易保护主义,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科技竞争力,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武器。因此,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2]
3 高职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优势分析
3.1 基础条件完备
高职院校作为我国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肩负着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及专业技能教育的职责。高职教育力求将课程体系构建与行业岗位需求精准对接,从而培育出具备相应工作能力与基本素质的人才。高职院校专业技能型人才密集,实训实验基地多,研究开发及成果推广、孵化条件优越,拥有知识产权创造研发得天独厚的优势。高职院校教师,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与专业技术,通过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下企业锻炼积累了大量生产实践经验。对大多数高职院校来说,现在的教师多以双师型师资为主,在开展“产学研合作”时,具有双师资质的教师其优势、特色更为突出。此外,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思维活跃,具有专业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动手能力强。在“产学研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贴近生产一线,以企业生产需求定制培养学生,因此,更容易发现生产实践中的不足,发现新的技术,改造原有生产工具,进而提高工艺,促进生产与发展。[3]
3.2 发展空间巨大
虽然国务院发布的相关通知中明确表示,作为高校,需要对技术转移工作机制予以构建和完善,对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予以完善,对工作的责任主体予以明确,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专业化队伍的构建工作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的优化。但针对高职院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诸多业内人士往往将关注点放在本科院校,而并未关联高职院校以及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创新工作。其实,相较于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专业更具实践以及操作性,是未经开发的“处女地”。因此,在高职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发展空间巨大。
4 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现状
4.1 学校重视不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1984年,国家发布了知识产权法,目前已历经30多年。但是,高職院校在面对新事物时,往往缺乏前瞻性、主动性,致使高职院校普遍欠缺对知识产权、科研成果主动保护的意识。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人表示,国家投入了诸多经费,而由此形成的成果,也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统筹管理,在成果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往往消极等待,欠缺主动性。就高职院校而言,真正接触知识产权的仅为发明人以及相关管理者,诸多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教师,往往很少参与其中,且并未针对知识产权法规等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欠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表明技术创新与自身并不相关,也仅在表面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欠缺可普遍被社会接受的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