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完善汽车管理制度,促进汽车消费

2021-03-01黄利斌,朱小良

汽车纵横 2021年5期
关键词:智能网消费汽车

4 月,汽车行业主管部委陆续推出一系列管理办法或征求意见稿,涉及智能网联汽车、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税收等领域,推动汽车产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开展促进汽车消费的一系列行动。

工信部:争取早日出台准入管理相关规定

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 黄利斌

智能网联汽车是未来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的重要单元,也是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必争之地,目前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关键阶段。世界主要国家地区持续加大法规建设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进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基本与全球先进水平处于“并跑”阶段。2020 年我国L2 级智能网联乘用车的市场渗透率达到15%,L3 级自动驾驶车型在特定场景下开展测试验证。高精度摄像头、激光雷达等感知设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多款主流车型供货,智能驾驶(MDC)计算平台、车规级AI 芯片在多个车型上装车应用。多地加快部署5G 通信、路侧联网设备等基础设施,加大交通设备数字化改造力度,开展车路协同试点,支持企业进行载人载物示范应用。

为进一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我们组织起草了《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提出了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与数据安全及车联网卡实名等有关要求,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续我们将根据征求的意见情况,对《指南》进行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为企业产品研发、生产准入等提供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战略定位,多管齐下、多方联动,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同,促进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加大网联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技术标准法规和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促进汽车消费 将从“四个层面”发力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 朱小良

发力汽车促消费活动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 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系列活动。其中,第三届全国“双品网购节”将于4 月28 日在北京等多地同时启动,持续约半个月。目前,企业参加踊跃,数量超过去年的2 倍。

汽车作为消费市场的“顶梁柱”,2020 年我们国家的汽车交易量达到了3965 万辆,其中的新车销售量达到2531 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达到1434 万辆。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里,汽车销售额要占1/10。在本次活动中,汽车促消费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活动从“四个层面”发力:

在国家部门层面,集中出台促进汽车销售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年初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 个部门出台了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春节前夕商务部印发了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3 月份又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起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4 月29 日在江苏的溧阳举办了首站启动仪式;4 月份商务部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出台加快推进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的便利化措施。

在地方政府层面,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促销活动。加强跨界联动,组织汽车、成品油经销企业、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联合发放优惠券,合力促销。开展以旧换新,一些地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汽车更新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的奖励。对房车、皮卡车、汽车改装等定制专属优惠政策。

在行业协会层面,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汽车巡展活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举办“促消费、惠民生全国汽车巡展”,五一期间将会在乌鲁木齐、石家庄、天津、西宁、长春、佛山、沈阳和临沂等8 个地方举办8 场展销活动,5 月份要举办近20 场活动,全年将会举办100 场左右。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中国汽车报举办“百强县市汽车巡展”,5 月份将在普洱、攀枝花、保定、潍坊、青岛、延安、运城、包头和汉中等地举办20多场展销活动,全年覆盖100多个重点县市。

在企业层面,各大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石油企业和金融机构纷纷拿出“真金白银”,联动让利促销。相关企业纷纷推出购车、加油、充电、停车、洗车等优惠券,赠送保养和保险服务。不少车企推出特价车型,实行低价促销、团购促销、整点秒杀等。一些生产企业、经销商集团在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基础上,配套予以让利优惠,放大政府补贴效应。相关金融机构推出车贷零利息、贴息等金融活动。

四个注重

顺应当前汽车市场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新情况,今年的汽车促消费活动呈现以下“四个注重”:

在区域上,更加注重城乡兼顾,推动渠道下沉、服务下乡,着力释放农村和三、四线城市汽车消费潜力。

在环节上,更加注重新能源车、二手车和汽车后市场,推出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二手车认证评估、售后使用综合消费礼包等。

在服务上,更加注重提供“一站式”服务,满足消费者试驾、购车、保养、维修等多方面需求。

在模式上,更加注重线上线下融合、购买使用融合、销售体验融合,让消费者更直接、更便利、享受更优的汽车消费体验。

解读《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环资司

重点突出3 大内容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8 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共包含八章、三十六条,对再制造企业规范条件、旧件回收管理、再制造生产管理、再制造产品管理、再制造市场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暂行办法》重点突出了以下3方面内容:

要求再制造产品严格对标原型新品。《暂行办法》明确再制造企业是再制造产品的质量责任主体,对再制造企业的内部质量管理、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质量检验水平及技术装备、环保设备作出了规范性要求。明确规定再制造产品的性能质量不低于原型新品,其在出厂检验检测、强制性认证、质保标准方面和新品执行同样的标准。要求相关企业销售再制造产品时需向消费者告知为再制造产品、提供再制造产品标识及说明,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提供合格证明和售后质保证明。

规范再制造企业的生产行为。《暂行办法》对再制造企业生产行为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包括旧件检测鉴定能力,拆解、清洗、制造、装配、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相关废物处理环保要求等,以保证再制造产品质量。

提出鼓励再制造产品应用的措施。《暂行办法》在规范再制造产品流通的同时,鼓励将保险与再制造行业深度融合,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保险公司、汽车维修企业优先与通过认证的再制造企业合作,采用其再制造产品。鼓励政府机关、部队等公共机构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

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涉及环节和主体较多,还处于产业发展初期,行业规范化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公众消费意识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抓好《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聚焦再制造行业发展重点,加强投资引导。科学引导地方和企业投资,防止行业投资过度、低水平重复无序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

加大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丰富配件供给。通过政策宣贯、行业培训等形式,提高公众对再制造产品的认知。鼓励政府优先采购再制造产品,发挥消费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再制造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提高售后服务水平,融入多样化配件流通供应体系,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再制造技术研发。鼓励再制造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加快再制造重点技术研发与应用,解决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和工艺,推动零部件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控制等能力建设。对再制造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进行支持。

解读《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

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主要是明确总的指导思想、管理范围、机制和方式。此次印发的附件包括项目法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的实施方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突出支持重点。进一步提高车购税资金分配的针对性、导向性。一是更加突出保障中央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将财政事权改革中新确定的“界河桥梁(隧道)”、“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设施”等中央财政事权项目纳入资金保障范畴。二是更加突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将“综合交通运输”作为一个单独的支出方向,以支持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三是聚焦支持重点,将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启动国家应急响应的灾毁重建项目、部省信息化联网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丰富支持方式。此次修订的《办法》新增了两种支持方式:一是“以奖代补”。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建轻养”、“以建代养”、“只建不养”等问题,《办法》强化了政策绩效导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普通省道、农村公路给予支持,重点考核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及地方财政投入情况,三类考核因素权重分别占50%、30%、20%,相关设计体现了建养并重的理念,并引导地方政府加强养护管理,加大养护投入。在考核方式上,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数据支撑系统对建设、养护任务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二是竞争性评审。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有关要求,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此次修订《办法》将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以城市为实施主体支持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建设,择优选取一批符合《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系统全面推进相关工作,车购税资金将给予支持。

加强系统支撑。《办法》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建立满足“以奖代补”考核需要的真实、动态、可考核的数据支撑系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管理相关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建立省级“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按照“谁花钱谁填数”、“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数据采集,实现末端数据从建设单位自下而上、层层上报,构建并不断完善相关数据的生长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归集规划、建设、养护、运营、统计、资金等各个管理领域的数据资源,打通交通、财政相关数据之间的关联,建立联动共享机制,有力保障“以奖代补”考核实施工作。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利用数据支撑系统对项目信息等数据进行交叉审核,逐级上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审核主体责任。数据使用时,要实现所有考核所需的数据均可直接通过系统取数,并形成对项目和资金日常所需的考核、绩效监控、跟踪预警等监管目的。目前,部分省份正按《办法》要求开发、完善数据支撑系统功能,并试运行,各省份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以奖代补”工作顺利开展。(本文根据各部委领导公开发言及网站发文内容整理,有调整,未经审阅)

猜你喜欢

智能网消费汽车
国内消费
新的一年,准备消费!
5G赋能智能网联汽车
智能网联硬实力趋强
40年消费流变
迎战智能网联大爆发
汽车的“出卖”
新消费ABC
汽车们的喜怒哀乐
基于SJA1000的CAN总线智能网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