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与生态脆弱性地区返贫风险防控
2021-02-27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党中央为贫困地区设立了五年过渡期,这既是为了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也是为了不发生规模性的返贫。但是,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容易引起突发环境事件,从而加剧生态脆弱型贫困地区的返贫风险。突发环境事件与生态型贫困互为因果,在生态脆弱地区采取的生态扶贫措施的延续性不足可能引起突发环境事件,从而出现返贫的现象。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构建环境返贫预警机制,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强化脱贫人口自身能力建设,持续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减少污染对环境的破坏等策略,进而消除因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返贫风险。
目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1]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了在贫困地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这既是为了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也是为了不发生规模性的返贫。已脱贫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区,大部分具有生态系统脆弱、贫困发生面广和生态治理不足等特点,因此,维持生态脆弱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统一,是防止返贫的基本要求。由于生态脆弱地区自然资源禀赋欠缺、抵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生产安全事故,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阙值将低于其他地区。加之突发环境事件对生态系统造成的损害又将降低生态资源的利用率,污染负担往往会降落到脱贫户身上,这样不仅使减贫效果大打折扣,还会加剧生态脆弱地区脱贫户的返贫风险。因此,在新形势下有必要综合审视贫困和突发环境事件,探究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寻求返贫风险视域下突发环境事件最佳防控策略,从而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生态系统脆弱性:突发环境事件与生态型贫困的内在关联
现代生态学认为,生态系统是指生命系统和非生命的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内的组合。[2]生态系统理想状态应是各生态要素之间趋于平衡,稳定性较强。但是,通常在一定机制作用下,这种生态系统平衡状态会被打破并演变成另一种失衡状态,遭变后又缺乏恢复到初始状态的能力,我们称之为生态系统的脆弱性。生态系统自身具有一定的恢复能力,当环境污染超出其弹性自我调节的阙值时才会发生环境事件,这也就意味着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之前,生态系统已处于脆弱状态。而生态型贫困多发生于生态脆弱地区,该区域生态系统处于一种失衡或者失衡边缘的状态,地理自然禀赋较差,再加上贫困户本身抵抗风险能力较弱,使得脆弱性具有重合性和交叉性。因此,突发环境事件与生态型贫困都是基于生态系统脆弱性而产生,他们在空间上有重叠性,产生原因具有同一性,并且发生机理具有耦合性。
(一)空间的重叠性
突发环境事件与生态型贫困在空间上有高度的重叠性,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往往也是突发环境事件高发地区。据统计,贫困村遭受突发性环境灾害的概率是一般村的5倍。[3]以南方石灰岩山地脆弱生态区为例,该区域包括贵州、广西的大部分地区,是我国最大的连片岩溶山区,也是世界上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喀斯特山区之一。[4]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和经济活动加剧,再加上乱砍滥伐和不合理的耕作方式,该区域植被退化和水土流失严重,有向沙漠化方向发展且环境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同时,这一地区与我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的滇桂黔石漠化区大部分重叠,是典型的生态型贫困地区。该地区煤炭资源丰富,煤炭含硫量较高,故燃煤后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加上特殊的喀斯特地质特征使得二氧化硫难以扩散而极易形成酸雨。同时,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也逐年增加。所以,该地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几率高于非贫困区。①
(二)产生原因的同一性
突发环境事件与生态型贫困产生原因具有同一性,即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一般生态脆弱地区可利用的自然资源有限,且交通十分不便,生活在这些地方的居民主要依靠当地贫乏的自然资源从事农业生产维持基本生活。因而,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他们往往会无节制地开垦荒地,造成水土流失或者资源枯竭等现象,使得生态系统逐渐失衡。因此,当地居民无论是在生存还是生活上抵抗风险的能力都很弱,一旦自然资源遭受破坏,极易陷入贫困的境地。同样,大部分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欠缺合理规划,同时缺乏污染防治措施和设备,从而极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例如,广西大新县的锌铅矿丰富,但镉赋存于锌铅矿中,开采时只回收锌铅两种金属,其余共生金属毫无处理便被弃置于尾矿。这些无处理矿产随着污水流入农田等其他土壤,造成土壤重金属严重超标,形成突发环境事件。而且,重金属污染对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甚至出现村民集体搬迁的现象。[5]
(三)发生机理的耦合性
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型贫困的发生不仅仅是因为生态系统出现偏差,社会系统对其产生的影响也应列入考虑范围。在大多数情况下,管理政策导致意外后果是因为他们忽视了社会和生态系统之间的联结。[6]根据奥斯特罗姆提供的“社会—生态系统”分析框架,我们应正确认识生态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多元互动。从人类与自然互动的角度来看,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型贫困可拆分为生态层面和社会层面。由此,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人类的活动对“生态系统的消极改变和影响,并可以重新转化为一个更具有宏观性的版本:源自人口、经济(如全球化、贸易市场)、政治、科学技术、文化和宗教等方面的社会力量,引起了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的变化(如气候变化、土地利用和覆盖变化、物种迁移、资源收获与消费变化),进而影响了人类的福祉状况”[7]。以腾格里沙漠地区为例,该区域是西北干旱贫困地区,水资源短缺和风沙危害严重,使得当地政府具有脱贫和环境治理双重任务。我国各级政府努力完成防沙治沙任务,使得荒漠化土地面积连续净减少,成为全球防治荒漠化的典范,腾格里沙漠地区还曾被联合国授予“全球环保500佳”的荣誉。由此可见,人类社会活动与生态环境进行良好的互动能使该地区的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如果人类社会活动不考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同样是在腾格里沙漠地区,为了尽快脱贫致富,当地政府在沙漠腹地建起了工业园区,部分项目在工厂基本建成时,污染防治设施未同步配套建成,企业直接向沙漠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渣造成腾格里沙漠遭受严重环境污染,最终导致在2014年爆发环境污染事件。②
二、突发环境事件导致返贫的作用机理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二条把突发环境事件定义为: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突发环境事件一直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付出的代价,也是人类在社会发展中留给后代的一个债务。经济发展水平越低,污染的经济负担就越重,且具有明显的累退分布的特征。[8]因此,生态脆弱型贫困地区同时也是突发环境事件高发地区,在生态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政府采取的扶贫措施不仅发展了当地经济,改善了生态环境,还降低了该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
(一)突发环境事件与生态型贫困互为因果
消除贫困和保护环境是我国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两大核心问题,但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使得突发环境事件与生态型贫困制约着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同时也对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提出了挑战。部分生态脆弱地区脱贫人口的生计依然严重依赖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将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高低。
一方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加大了贫困的深度和广度。突发环境事件的形成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主要是自然灾害;另一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违法排污等。首先,贫困群体对生态系统有着极强的依赖性,生态型贫困群体一般位于生态脆弱地区,该区域生态因素失衡很容易给当地居民的生产活动带来不确定性,而自然灾害的发生则会使这种贫困风险进一步增加。而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不仅会加大该地区环境治理的难度,还在相当程度上会影响脱贫群体的减贫成效。其次,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工业污染存在不断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的趋势。由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滞后于城市,其环境治理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甚至缺失,再加上贫困人口环保意识相对匮乏,致使污染后果往往由贫困地区来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在社会经济发达地区发生后,通过政府的有效治理一般能够尽快或尽最大可能地恢复到事发前的生产生活状态。但是,在生态脆弱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的影响则可能持续较长时间,对生产生活的破坏程度较深,直接对脱贫攻坚成果造成冲击。
另一方面,以忽视环境为代价的反贫困措施加剧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生态脆弱地区一般交通不便,贫困人口文化水平低,对生态文明的认识亟待提高,以至于在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资源利用与环境承载之间的平衡。由于生活所迫,生态脆弱型贫困地区的人们更容易牺牲环境而选择成本低和粗放型的产业来谋求发展,或者盲目求快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此外,实践中对脱贫的成效评价体系主要以贫困人口的收入增加为参照指标,而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相对较少。因此,很多贫困地区在选择产业扶贫项目时,往往会忽略甚至不考虑生态环境因素。以湖南湘西的井村为例,当地以金银花作为产业扶贫的主要作物类型,但金银花种植量过大会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随着产业的迅速发展,由于没有把环境风险纳入产业扶贫项目的考察视野,造成了生态环境更加脆弱,[9]进而加大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
(二)生态扶贫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
为了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国家采取了超常规的扶贫举措,在生态脆弱地区实行生态扶贫政策。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制定了生态扶贫工作的目标、脱贫方式和扶贫措施等内容。由此,可以将生态扶贫措施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生态扶贫工程,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二是生态扶贫产业,如生态旅游扶贫等;三是生态补助,如生态补偿制度等;四是生态扶贫创新模式,如易地扶贫搬迁、碳交易补偿等。这些生态扶贫措施总体上改善了生态脆弱地区的环境质量,扶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大多数生态扶贫措施通过调整生态要素的失衡状态,降低了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但部分生态扶贫措施则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够,使得生态环境状态恶化,在加大了发生环境事件的风险的同时,还有可能降低脱贫的效果,导致出现返贫的现象。
一是生态扶贫措施调整生态要素失衡状态的情形。生态扶贫工程和生态补助措施重点在于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在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区倾斜,对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具有积极作用。二者的主要特点是修复生态脆弱区自身环境缺陷,降低内在风险源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以水土保持工程为例,我国长江和黄河中下游、西南岩溶区和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都是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的地区,水土流失会剥蚀土壤、减退肥力,而堵塞河道、淤积水库等现象严重破坏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更重要的是,水土流失还可能会造成土壤重金属超标,从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因此,通过坡耕地、侵蚀沟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可避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的形成。
二是生态扶贫措施对环境问题关注不够的情形。生态扶贫产业和创新模式通过发挥生态资源优势,选择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产业能带动生态脆弱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但在发展生态扶贫产业过程中有时并未消除风险源的隐患,有可能还会增加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以生态旅游业为例,旅游业消耗低,综合收益高,一般具有生态景观资源的贫困地区,都会将旅游业作为其扶贫产业的首选。但是,生态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否则将会造成旅游地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增加当地的生态系统负担。有学者对农户生态旅游成本感知影响进行研究,指出农户承担的主要隐性成本为生态旅游增加了环境污染和破坏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这说明生态旅游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干扰[10],从而提高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因此,突发环境事件的爆发会加剧生态系统的失衡,削弱生态扶贫的成效。
三、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返贫因素
返贫现象形成的诱导因素主要来源于返贫主体、客体与载体三个方面。主体是指贫困家庭或个人本身存在的脆弱性,客体是国家内部发展的差异性,载体是自然、生态环境的供养力。[11]本文结合主体、客体和载体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将突发环境事件返贫诱因归类为政策型返贫、因病返贫和发展型返贫三种。
(一)政策型返贫
政策型返贫,主要是指国家生态扶贫政策发生变动而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概率所引起的脱贫户生计风险的现象。因为生态脆弱地区贫困人口抵抗风险能力较弱,扶贫资源也会更多向这些贫困人口倾斜,从而帮助其稳定生活,降低返贫风险。生态扶贫政策具有摆脱贫困和修复环境的双重目标任务,但实践中,它们在目标完成时间上存在差异。目前,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完成,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关注扶贫工作的数量而难免忽视质量的问题,导致可能出现“数字脱贫”的现象,而生态系统在此时间周期内远未恢复到预期效果。此时,如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政策出现偏差,生态脆弱地区的环境状态可能会恶化,极易因突发环境事件而导致脱贫户返贫。另外,脱贫户赖以发展的本就贫瘠的资源如果受限于“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水源区保护”“降低碳排放”等生态保护政策约束,物价上涨和补贴降低双重因素会致使部分脱贫户返贫。[12]
生态脆弱地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国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的倾斜对该地区的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条件已有明显好转。但是,相较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言仍有一定差距,部分地方依然存在交通闭塞、通讯不畅等问题。目前,我国正处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政策机制转换的过渡时期,政策的有效衔接至关重要。脱贫攻坚政策是对住房、医疗、教育等一系列特定政策进行精准实施,因人因地而有所差异。但是,乡村振兴政策关注更多的是政策的普惠性,这将使得部分脱贫成效不够牢固地区容易陷入返贫风险。特别是生态脆弱地区脱贫户的农业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仍然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他们可能又会重蹈过度开垦的老路,导致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引起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因病返贫
依据能力贫困理论,贫困人口通过提高自身可行能力能够顺利脱贫,而其自身可行能力发展需求相对下降则会导致返贫的后果,身体健康水平下降就是能力缺失的典型表现。环境污染与贫困等压力相交织,会导致贫困人口更容易受到伤害,环境污染会对健康产生影响进而导致疾病增加,疾病则容易诱发贫困的发生。[13]
突发环境事件的爆发表面上看是突如其来的,没有任何预兆,但偶然中常常孕育着必然。通过进一步考察,我们会发现突发环境事件的爆发其实有迹可循,是一个持续积累的过程。如果当地居民长期生活在污染物含量较高的环境中,其身体健康将会受到严重损害。突发环境事件所污染的介质水、空气和土壤等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元素,一旦突发环境事件爆发,贫困人口的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将直接影响脱贫的成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4]突发环境事件导致的因病致贫,也体现了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与不充分。由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可知,经济发展处于早中期的经济体,环境污染将会快速上升,只有在经济发展水平迈过某一门槛,环境质量才会出现改善的趋势。因此,污染对健康的影响取决于环境风险的规避手段,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由于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干预,使突发环境事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尽量减少甚至消失;而贫困地区因为缺乏环境风险规避手段,而不得不由贫困户承担突发环境事件的负外部性后果。同样,环境污染还具有“亲贫性”,在一些农村贫困地区高发癌症,甚至出现“癌症”村就是典型的表现。③
(三)发展型返贫
生态扶贫政策的提出,突显了我国将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但是,随着生态扶贫工作的推进,我们发现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只有原则性要求,而没有具体实施要求和量化考核指标。扶贫开发实施重点以及考核,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以及贫困群体增加收入等方面,以至于没能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充分的考量。[15]生态脆弱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支撑条件较差,因此在扶贫产业选择上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但是,在脱贫攻坚压力之下,扶贫产业的选择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从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例如,根据资源环境约束上限等关键阙值对贫困地区开展承载状态评价显示,贫困地区超过5000万人口生活在资源环境超载或临界超载的区域,是资源环境超载较为严重的区域。[16]而有些地方政府却通过引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来帮助贫困户提高收入、摆脱贫困,殊不知畜禽粪便对环境污染已达到环境风险临界值。参考相关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通过计算发现部分地区畜禽粪便污染指数已经趋于临界点,甚至有些地区的畜禽粪便污染已经超过了环境承载量。[17]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和有机污染,进入土壤或随雨水进入水系会造成土壤重金属超标和水质污染等,容易引起突发环境事件。一旦选择忽视环境因素的产业进行扶贫,脱贫户可能会陷入“脱贫-环境恶化-贫困”的循环。
四、防止因突发环境事件返贫的策略优化
我国生态扶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可部分地区的生态脆弱性和贫困脆弱性并未完全消除,仍然存在因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从而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导致脱贫户返贫。因此,需要寻求相应策略来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返贫隐患。
(一)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构建环境返贫预警机制
一是确保落实生态环保目标。生态脆弱型贫困地区依托生态扶贫政策的实施,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但部分生态相对较好的贫困地区,仍不重视生态资源的合理利用,虽已脱贫,但环境质量还是存在恶化风险。因此,对于已脱贫地区,应结合本地特色生态资源,充分考虑区域功能定位、资源承载力、生态容量、环境风险临界值和空间格局的约束,提出产业负面清单制度和产业发展底线。贫困地区重大产业发展都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特别是对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排放的污染物质和数量临界值都要进行明确标识,与生态功能区域不相符的产业不得进入,最终使区域自然生态空间整体得到保护,生态系统功能和价值得到提升。政府在这方面已开始做出尝试,例如,2018年生态环境部在浙江云和县等地开始试点全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在当地工业园区、医院和学校等重点敏感区域安装监测系统,将监测点位的数据通过大气与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系统、环境执法系统和指挥调度中心进行集中分析,构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信息化平台。
二是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已脱贫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出现返贫现象,只有当突发环境事件出现后,脱贫户不足以抵抗环境风险时,才有导致返贫的可能。因此,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的恶化,并将对环境和经济的损失降到最低。首先,确保损失评估的科学性,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对生态的影响范围与程度、受体类型及敏感度等关键因子。[18]其次,确定污染治理方案,环保、林业、水务和卫计等部门会同专家积极协调确定环境治理方案,确保相应措施能够得到有序执行。最后,明确生态损失的责任、内容和要求,确定生态损害赔偿使用范围,尽快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三是构建环境返贫预警机制。预警既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首要环节,又是降低返贫率的重要前提。因此,将突发环境事件和返贫预警机制进行有机联动,共同抵御环境破坏对脱贫户的冲击,包含环境保护部门对贫困地区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预警标准组成的预警标准体系。充分利用预警监测体系,收集、处理贫困户和脱贫户生活变动、生活质量下降的信息,及时分析环境污染对贫困户造成的影响并进行动态监测。
(二)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强化脱贫人口自身能力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巩固脱贫成果、降低贫困脆弱性的有力保障。因突发环境事件致贫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脱困户抵抗风险能力太弱,脱贫成效不牢固,因此,防止返贫的关键还是要完善社会保障、大病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加强职业培训等提高脱贫户自身能力。
在生态脆弱地区,需要加大对脱贫户的保障力度,使社会保障体系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机衔接。在过渡期内,社会保障制度应承担其基本的减贫功能。我国自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报销比例逐步提高,补偿方案逐渐科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健康冲击带给贫困户的不利影响。但是,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处在广覆盖、低水平的阶段,面临诸如补偿能力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等矛盾。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慢性或潜在性的健康危害,持续的医疗支出会加重脱贫户的经济负担。因此,应该加快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进程,覆盖大病医疗和日常门诊,特别是扩大慢性病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尽量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规范医护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制度,加快基础医疗卫生义务服务站的建设。
社会保障对返贫起到兜底作用,但真正要夯实脱贫攻坚成果还是需要依靠提升脱贫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农村的贫困问题,主要受到发展基础差、发展能力低、发展权利不足或发展机会少等因素的制约。[19]提高脱贫户的生计能力可以有效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同时,脱贫户可持续能力的提升,将会有效地抵抗突发环境事件对生计带来的冲击。一方面,加大教育投入和技能培训。做好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善教学条件和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来提高教育水平。同时,增加贫困地区人口的受教育年限。根据不同对象进行分类授课,在涉农方面开设科学养殖种植等课程,针对非涉农课程可以涉及信息技术应用、市场营销等内容,提高脱贫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加强脱贫户环保教育,促进生态文明理念的培育。积极推广生态文明知识,提升脱贫户环保意识,引导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增强生态环境抗风险能力,[20]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从而减少返贫现象。
(三)持续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减少污染对环境的破坏
绿色减贫是贫困地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坚持绿色减贫、实现绿色发展是必然要求。[21]生态环境就是一种绿色生产力,防止突发环境事件要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自然资本大量增值,使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一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相较于传统农业,其目的就是要打破“盲目种养-环境污染-资源枯竭-陷入贫困”的困境,通过遵循自然规律,采用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保持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实现过程资源化和末端减量化,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生态循环农业强调改变过去单一养殖的模式,遵循自然共生的理念,使多种动植物形成“食物链”关系。这样既可以提高农业的绿色发展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又可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的破坏。例如,广西博白县是当地的贫困县,家家户户有养猪的传统,由于没有污水处理制度和设备,畜禽养殖污染是看得见、闻得到的。近年,博白县开始探索多种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提出“截污建池,收运还田”为主的方式,引进第三方粪污收集处理服务公司,以“公司+小散养户+种植户”的工作模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异地循环”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无污染”的目标,大大降低了因污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而返贫的概率。
二是构建生态产业培育机制。贫困地区往往会有一些优势的特色产业,且具有一定发展基础。例如湖南古丈县2.3万余名茶农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立利益联结,并通过入股分红、获取劳动报酬等方式每年可增收3000元以上。因此,构建生态产业培育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挖掘传统生态产业的竞争优势,塑造品牌提升产业附加值;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全面把好产业准入的环境门槛,加速推进传统产业的清洁化改造,特别是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值需达到国家标准,以此来保障生态产业发展,这既可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又能够使突发环境事件一直处于风险值以下,从而增强脱贫户的内生发展动力。
注释:
①2007年10月,贵州独山县瑞丰公司擅自将国家明令淘汰、闲置近两年的落后硫酸生产线投入生产。在当地环保部门明令停产的情况下,该企业于11月24日至12月9日期间私自开工,生产过程中将1900百吨含砷废水直接排入都柳江。12月份,下游部分民众相继出现呕吐、恶心、头昏、浮肿等症状,经卫生部门确诊,轻度砷中毒病人13例,亚急性砷中毒病人4例,病因是饮用了受污染的河水。(参见: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law/txt/2008-01/24/content_9578895.htm)
②2014年9月6日,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腾格里沙漠腹地部分地区出现排污池。当地企业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排污池,让其自然蒸发。然后,将粘稠的沉淀物,用铲车铲出,直接埋在沙漠里面。(参见:新能源网,http://www.china-nengyuan.com/news/113892.html)
③河南沈丘县是国家级的贫困县,由于流经该地区的淮河最大支流沙颍河受到污染,村民饮用深井水氟含量超标,使得村民因癌症死亡的人数占到村里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参见:河南沈丘癌症村:河两岸曾寸草不生,长出畸形鱼 [EB/OL].搜狐网,http://news.sohu.com/20130329/n3708413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