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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有故事的标题

2021-02-27肖玲燕

法治新闻传播 2021年4期
关键词:方圆妹妹人性

■肖玲燕

用讲故事的方式来报道检察工作,和普通的检察新闻宣传会有怎样的不同?我先给大家讲个故事。

《方圆》杂志曾经做过一个继父性侵继女的案子。这个案子讲的是,已经出嫁的姐姐发现同母异父的14岁妹妹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性侵,她质问父亲,并逼他写保证书,遭拒绝后,姐姐立即带着妹妹到当地派出所去状告自己的亲生父亲。事后,母亲对姐姐的“大义灭亲”耿耿于怀,从此不让她和妹妹回家。这下姐姐怒了,“与其让妹妹无依无靠、生活无着,不如申请法院一并撤销母亲对妹妹的监护资格。”

当时,这个案例报道以《妹妹遭继父性侵,姐姐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为标题首先在方圆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经微博二次转发后,引发362万人的关注。读者纷纷留言,有点赞姐姐的知理懂法、“大义灭亲”的,有自发组织给妹妹捐款的,有由衷赞美检察院在事后对被害人开展督促复学、心理疏导、刑事救助等工作的……

你看,一篇在案情陈述里可能不过几百字的干瘪说明,经过一番包装,宣传效果、社会效果、普法效果全有了。一篇稿件,若是没有故事输出,是不会引发关注的。这是我运营方圆微信公众号6年多最大的感受。

如何将一个案件“故事化”,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命题,但我今天想探讨的是,如何做一个有故事的标题?

要让读者觉得“细思极恐”

证据链完整、法条清晰的案例是给法律人看的,而读者爱看的,是案例背后的人生故事以及作者对人性的洞悉。一个案例,案情再曲折,办案人再呕心沥血,作者若是没有将它的故事性写出来,是很难被读者点开阅读的,更别提“深入人心”了。经验证明,只有故事深入人心了,读者才会被法律人在案例背后所作出的努力所打动,若是不然,就很难逃被“随手划过”的命运,这就叫“润物细无声”吧。

那么,一个可以揭露人性的标题应该是什么样?下面举个例子。

2020年11月,《方圆》杂志推出了一个刑事案件报道,内容讲的是,凶手诱骗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抑郁症且有些迷信的好友吃“三唑仑”,骗他说,可以“驱鬼并安眠”,并诱导被害人写下遗书,将被害人的房产和银行卡都全权交给自己处理。

这个案子在方圆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标题是《哄骗好友吞下100片药后,他微信询问了十余次“在吗”》。亲爱的读者朋友,你读到标题底下隐藏的至暗人性了吗?你读到凶手作案后内心的忐忑以及反复确认被害人是否“死透”的阴狠了吗?这篇文章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禁毒等大号转载,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吧。

方圆微信公众号在制作新媒体稿件标题时,是非常推崇“冰山一角”理论的——我们只告诉你事实的一部分,更深刻、更值得人反复琢磨的人性部分,留给读者自己去体会。

要像创作悬疑片一样创作标题

人总会被神秘吸引,也会对未知感到好奇。在制作新媒体标题时,我们应该尊重这个“人性”。如何在标题里制作“神秘感”?这是非常考验新媒体小编功底的一件事情。

下面,我给大家罗列几个近期个人比较满意的方圆新媒体标题:《受害者一个接一个跳楼,儿子也因他悬梁自尽,他说,“我是一个好人”》《“素媛案”原型今日出狱!12年里,其妻始终与受害者保持5分钟车程的距离》《揭秘持续二十余年的惊天骗局!他心甘情愿沦为“棋子”,日记里的“猪头”曝光》《天色暗淡,垃圾场上蝇虫横飞,警犬突然发出了示警反应……》《怀疑女儿出事了,她去求助神婆,神婆说:“人还在,不在法院就在医院”》《第一次盗地宫失败,他觉得是“盗墓世家”的耻辱!15年后,他决定一雪前耻》……

亲爱的读者朋友,看完上面这些标题,请闭上眼睛,真诚地问你自己:你有没有被“撩”到?有没有点开一看究竟的欲望?请记得,千万不要和自己的真实感受对抗哦。如果觉得有被“撩”到,就可以继续听我絮叨了。

若要问我这些年制作新媒体标题最大的经验,我会告诉你,“要像创作悬疑片一样去创作标题”。如何“悬疑”?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绝不要一次性把话说满,也不要一句话把事情说明白,要吊人胃口,要点到即止,要欲语还休,要引导读者自己去找答案。如何吊人胃口?那就是细节!绝对不要放过文章中最耐人寻味的细节,要用细节来生动你的标题。

受害者一个接一个跳楼,儿子也因他悬梁自尽……看到这里,你一定会想,这个人怎么这么坏?但是,话锋一转,他说,“我是一个好人”。你肯定不服气,就这样,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个好人?你会气愤,也会好奇,“莫非,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受害者一个接一个跳楼,儿子也因他悬梁自尽,他说,“我是一个好人”》这个标题,就是通过这样的叙事结构,来完成读者心理的百转千回。

而一个擅长创作标题的新媒体小编,就应该去研究琢磨大众的心理,要剑走偏锋,要去和普通以及寻常对着干,要想方设法地让读者的心“动荡不安”。

要“调皮”,要“使坏”

方圆微信公众号后台隔三岔五会收到读者留言,控诉“小编太坏了”“又被小编骗了”。这个指控,我认。

在和一些朋友探讨政法媒体以及官方新媒体标题创作的禁忌时,我的观点是,官微,最忌板着一张“官微脸”。政法媒体产出的内容,相较于社会媒体,本来就更加严肃、严谨,换句话说,就是权威性有余,亲和力不足。有了亲和力“先天不足”这个短板,新媒体小编再板着一张“官微脸”,就不要抱怨“门庭冷落”了。

一个有活力、有创作力的新媒体小编,有时候需要“调皮”,需要“使坏”。怎么说?方圆新媒体有时候会取一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标题。比如,《一条挂在看守所楼道防护栏上的墩布,让他立马警觉……》,看到这个标题时,你会不会想,该不会有大事要发生吧?但其实,这是一篇写驻所检察官人物群像的文章,取这样一个标题,一是为了夺人眼球,二是想用“墩布”这样一个细节来表达驻所检察官做工作时的严谨与细致入微。读者最后确实被小编“骗了”,但标题里的每一处细节,都可以在文章中得到回应。

作为编辑,经常会有一些无可奈何的情绪。为什么?因为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这样的文章,每一个字都很正确,每一段都很规范,全文找不到丁点错处,但就是不出彩,就是不打动人。这样的文章,就特别需要编辑去“使坏”,去“骗人”,去“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有时候也很“端庄”

作为一个严肃的政法媒体,虽然我们大部分时候,要么在制造神秘的氛围感,要么在吊人胃口,要么在撒娇卖萌,但有些时候,我们真的挺“端庄”的。比如,在制作法律事件的综述稿件时;又如,在输出我们对某个事件、某个群体、某个人的态度时;再如,在撰写某个影响力人物的传记时。

今年3月,《方圆》杂志的封面人物是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朝阳。王朝阳检察官为了公益检察事业鞠躬尽瘁,最后病倒在自己的岗位上。他的身上,有非常多的感人事迹,每个都可以拿出来做夺人眼球的标题,但最后文章推出时,我们选用的标题是《绿水青山春又来,只是朝阳已不在》。是啊,春天来了,他为之奋斗终生的绿水青山又一次焕发了新生,可是,我们的朝阳检察官却再也看不到了……

《哪些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这几点很关键》这篇文章里,我们不来虚的,只给干货,只给有司法救助需要的人最简单明了的指引;而在《有投资经验和经济实力的人更容易受骗?起底“区块链”骗局》一文里,我们解释了为什么有投资经验和经济实力的人更应该警惕“区块链”骗局;《在北京做代驾,只要肯吃苦,脾气好,技术硬,就能挣到大钱》一文里,我们必须要输出自己的价值观,也必须告诉读者:无论你身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只要堂堂正正、本本分分,再加上吃苦肯干,专注于技能修炼,就一定可以过上好日子……

没错,和前面的三大起标题“招数”相比,这样的“端庄持重”势必要牺牲一定的阅读量和关注度,但是,值得这样做,也必须这样做。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一个案例的宣传报道胜过许多空洞的说教。案例报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我花了近三千字来写我对于案例报道新媒体标题撰写的个人心得,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是一篇案例报道,既没有耐人寻味的细节,也没有对案件背后的人性进行深入思考,更没有对检察机关的作为进行梳理与盘点,编辑即便有“神功”,也依然做不出一个厉害的标题来。若是最后强行做出来了,那编辑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骗子”了。我不要成为这样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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