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俗有“韵”:北宋书法审美祈尚*
2021-02-26程思敏
程思敏
一、“韵”的起源
目前,在先秦典籍中没有找到“韵”字的词源,在汉代碑刻与铭文中同样没有看到。推测“韵”出现在汉魏之间,在古代同“均”“钧”“均”和“钧”起初是古代调音之器,所以有调和的意思,《广雅》曰:“韵,和也”。所以“韵”的出现最初与音乐有关。
“韵”作为中国古典美学范畴,宋代范温在他的美学论著《潜溪诗眼》中提到“自三代秦汉,非声不言韵;舍声言韵,自晋人始;唐人言韵者,亦不多见,惟论书画者颇及之。”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形容“韵”为“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蒲亨强先生在《论“韵”》一文中曾对刘勰的这句话做了解释,他说:“用今天的音乐术语来解释,‘和’是不完全协和,‘韵’则是完全协和的声音”。南朝刘义庆在专用来人物品鉴的小说《世说新语》中,出现一些用“韵”来形容人的例子。例如《向秀别传》评价向秀:“秀字子期,河内人。少为同郡山涛所知……并有拔俗之韵。”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认为“韵”指的是一个人的情调与个性具有清远、通达、放旷之美,这种美渗透在形象之间,并且能够从人的形象中感受出来。
二、“韵”的演进
魏晋时期,人物品藻风气后来扩展到诗书画领域,南朝出现不少经典的诗文论著,其中最为知名的便是钟嵘的《诗品》,于是用来品评人的“韵”也被用来形容诗文书画。南谢赫最先用“韵”来形容绘画,在《古画品录》中他用“气韵”“体韵”等美学术语来品画。但需要注意的是,谢赫在论述“气韵”这个范畴上,实际上只说明了“气”,并未就“韵”加以论述,导致后来“气韵”与“神韵”在使用中常常混为一谈,未作仔细区分。南齐书法家王僧虔首次将“韵”纳入书法品评之中,他的《书赋》里有“将摛文匪缛,托韵笙簧”。可以理解为,“韵”“托韵笙簧”是指书法具有乐器弹奏一样的节奏之美。
到隋唐五代,“韵”从最初的人物品藻用语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独具特色的书法品评用语,唐代李嗣真在其书法评论专著中《书后品》提到:“谢吏部、庾尚书创得今韵。”张怀瓘是第一个用“韵”来评论王羲之书法的人。他在《书断上》一文中,“迨乎东晋,王逸少与从弟洽,变章草为今草,韵媚婉转,大行于世,章草几将绝矣。”
总的来说,汉魏期间,“韵”用来形容人,在隋唐五代逐步运用到诗文绘画中,到宋代用在书法绘画审美评论变得广泛起来。
宋代文人范温是目前发现古籍中第一位用“韵”通论诗文书画的人。他在《潜溪诗眼》认为“有余意之谓韵”,“且以文章言之,有巧丽,有雄伟,有奇,有巧,有典,有富,有深,有稳,有清,有古。有此一者,则可以立于世而成名矣;然而一不备焉,不足以为韵,众善皆备而露才用长,亦不足以为韵。……测之而益深,究之而益来,其是之谓矣。其次,一长有余,亦足以为韵;故巧丽者发之于平澹,奇伟有余者行之于简易,如此之类是也”。叶朗先生认为:“按照范温的这种分析,所谓‘韵’,乃是对于审美意象的一种规定,一种要求,即要求审美意象‘有余意’,或者说‘行于简易闲澹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总而言之,“韵”与含蓄、不露锋芒、简易、闲澹、深远等有关。
可见不同时代对“韵”的理解都不尽相同,但基本一致的是要求艺术形象自然灵动、格调高雅、意味含蓄、有章而不刻意循规蹈矩,耐人寻味。书法之“韵”的寻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深刻地为人所悟、为人所重。那就是书写时要追求书写技巧与自然天成的统一,在表现中赋予丰富的内涵。这就是“韵”的根本,也是宋人书论中多“韵”的原因。
通过对中国美学范畴“韵”的演进历史进行梳理,可以发现一个恒定的审美取向,它多用来指书画中的阴柔之美。阴柔之美偏胜,则为韵胜。优美在中国古典美学史上也称阴柔之美。由此可知,“韵”在审美属性上属于阴柔之美,呈现出来的书法作品都属于优美和谐一类的,在书法品评上我们常用的有清秀、潇洒、飘逸、淡远、细腻、雅致、含蓄、空灵等相关的风格描述。
三、观“韵”:北宋书法求韵忌俗的表达
对唐宋的书法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其区别在于唐代把书法的技法推向成熟,而宋代在技法成熟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书法的“韵”。唐代讲究书法规范,在技法上存在较高的要求。在这一时期有了张怀瓘的《论用笔十法》、欧阳询的《八诀》《传授诀》《用笔论》《三十六法》等书法论著,都在集中笔法、字法等书写技巧的探讨,体现出唐代书法尚法的取向。唐代书法讲究体严法备、气度恢宏,可以说唐代的楷书与盛唐气象相互交融。宋代经历晚唐五代的战火,连年辽宋对峙,国家气势低迷消沉。宋代书家也在突破唐代书法的束缚,寻求突破。宋代书法不再被唐代书法的法度严备所拘泥,致力于求“韵”,忌俗成为宋代书法的审美新追求。
北宋时期,以“韵”作为重要美学范畴来论述的书家有很多,苏、黄、米的言论和书法实践足以说明一点。宋人范温在其艺术论著《潜溪诗眼》中说:“韵者,美之极,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把“韵”看作对美的极致追求,如果到美的极致,就能体现出“韵”。如果“韵”不足,那么美也会极大地削弱。苏轼在《记与君谟论书》中有提到:“作字要手熟,则神气充实而有馀韵。”可见他已经把“韵”作为书法的极致追求。苏轼以“韵”为尚的追求也体现在其书法作品之中。在他留下来的大量的书法作品中无不体现出其天真烂漫,率性恣意的风格,从其数量众多的手札作品中,就章法而言,每行字数不一,整行的中心位也不在一条直线上,就字形而言,有些作品字形的变化会越来越大,用笔轻重起伏较大,这些生动摇曳的处理方式也显露出苏轼对“韵”的探索。苏轼在书法作品中赋予他的理解,融合绘画气韵生动的艺术追求,他的书法作品增加不少平淡、萧散之美。同时将“意”与“韵”融合,让书法作品拥有无穷的生命力。
苏轼对书法的追求深受老庄道家哲学与中国禅宗思想的影响,这使得他的书法观念对魏晋玄学盛行时期的书法风格较为推崇。他在《书唐氏六家书后》提到,“如观陶彭泽诗,初若散缓不收,反复不已,乃识其趣。……褚河南书清远萧散,微杂隶体。……张长史草书颓然天放……号称神逸”对宋代优秀的书法作品与魏晋时期作对比,“散缓不收”“清远萧散”等溢美之词都是对晋代书法的赞美与推崇,也是对晋韵的独到表达,也能体现出苏轼对晋代“尚韵”精神的深化。
黄庭坚在《山谷题跋》中提到苏轼:东坡道人少日学《兰亭》,故其书姿媚似徐季海……中岁喜学颜鲁公、杨风子书,其合处不减李北海。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这段概述苏东坡一生的学书轨迹,表明苏轼书法深得晋韵,可谓“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黄庭坚把苏轼推为“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因其书法“笔圆而韵胜”,加之苏轼“忠义贯日月之气”,因此,黄庭坚认为书家的人格与学养是书法创作“韵胜”的源泉。
北宋以“韵”论书贡献最大的就是黄庭坚,“书画当观其韵”,第一个明确把“韵”作为书法审美标准的当属黄庭坚。他不仅提出“以韵观之”的书法艺术审美维度,还认为书画创作与绘画文章同理,都当以“韵”求之:“凡书画当观韵。……此与文章同一关纽,但难得人人神会耳。”黄庭坚追求“韵”,脱俗是其基本要求。他的书论中有多处抨击俗气,如“承学之人更用《兰亭》‘永’字,以开字中眼目,能使学家多拘忌,成一种俗气”“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余尝言,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黄庭坚认为,反俗是有“韵”的先觉条件。黄庭坚的书法风格也反映出他独到的审美追求。他熟观魏晋人书法,注重用笔,其书法作品线条爽朗有气势,颇具个性韵味,不随人作计,强调出新和自成一家。黄庭坚作书求“韵”、以“韵”为美,正是黄庭坚自觉的审美取向。
米芾是同苏、黄齐名的“宋四家”之一,他在书法理论方面也有其独到见解。米芾在《海岳名言》中说道:“裴休率意写碑,乃有真趣,不陷丑怪。”提到的“真趣”就是他书法艺术评论的核心思想。在米芾的书法观中,“真趣”指的是天真自然,不矫揉造作沦为俗套,不丑不怪的书法作品。他极度推崇“真趣”虽对唐代先贤们的书法过于抨击,但却高度符合宋代的时代精神。他的“真趣”与苏轼“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黄庭坚的“书画当观其韵”本质上讲是一致的。
可以说,直到宋人,才把书法作为传统文化精神与时代精神气格熔铸的艺术来认识。不只是说讲求书法作品本身是否有“萧散简远”的风神,更要讲求民族文化内涵、主体精神境界的“韵”。
四、结语
北宋文人、书法家多以“韵”为核心构建起北宋书法艺术特色与审美追求。北宋书法与先前书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强调书写主体的创造精神,其中“韵”的体现既尊重艺术规律又彰显时代精神。虽然这些书法理论呈现零散化的特征,并没有形成理论体系,但书法“韵”论对当时的书法艺术实践与艺术批评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后代书法艺术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