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外嫁女回娘家活动的成因与问题
2021-02-25李伟梁
李伟梁
摘 要:本文以实地调查广东省茂名市M、C、X等村为例,探讨华南地区乡村日益兴起的外嫁女集体回娘家联谊的现象的生成原因,同时也发现外嫁女回娘家活动存在可持续性发展的问题,为此提出针对性建议,以引导回娘家活动良性可持续发展,为农村社区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外嫁女;回娘家活动;农村
一、前言
近年来农村兴起了外嫁女回娘家团聚活动,外嫁女性以集体回娘家的形式重新回到当地村民的大众视野中,唤起了村民的乡土情怀以及共建乡村社区的热情。“外嫁女”一词具有典型的岭南地方特色并且外延非常广泛,广义上的“外嫁女”是指所有出嫁的女性。据时政、网络资料显示,外嫁女集体返乡团聚活动最先发生在广东省的粤西地区,后续扩散到广西、海南等地。因此,选择茂名市的1区2市(茂南区、高州市和信宜市)作为调研地点,并通过前期的电话和网络交流,确定成功举办外嫁女活动的M、C、X三村作为实地走访村落,通过对外嫁女和当地村民的访谈获得一手资料。
外嫁女回娘家活动这种乡村内生、自下而上为主、以外嫁女性为参与主体的活动在弘扬热爱家乡、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发挥着积极的影响。在如今女性地位日益提高,女性力量日渐得到重视的社会背景下,外嫁女在未来或成为农村社区发展中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二、兴起原因
(一)社会因素
“外嫁女”的“外”字的涵义是传统社会的外婚制和从夫居等社会制度将嫁女的身份规定为娘家的外人而来的,俗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也是这样的意思。虽然传统的社会制度规定外嫁女婚后是娘家的“外人”,但外嫁女依然能够与娘家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其方式是借由日常的“回娘家”习俗。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人口城市化和农民大规模流动,出现“男工女耕”和男女双方外出务工的性别分工模式,妇女当家成为全国农村的普遍现象。妇女当家也代表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冲击了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社会制度,相应地“回娘家”也产生了变化。过去的外嫁女回娘家行为只是单向地接受娘家的情感支持和经济,但现在女性在核心家庭中也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具有一定的资源,出嫁的女性可以一直保持着作为父母女儿的身份,可以对娘家提供情感、经济、人力上的帮助。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女性回娘家已经突破了时间场合的限制。
(二)经济因素
外嫁女回娘家活动的开展是以经济条件作为基础,像游街、聚餐、烟花表演、慰问长者等节目是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回娘家活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外嫁女群体和村民自愿性捐赠,捐赠的金额不做硬性规定,每个人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而定。外嫁女和村民能够自发性地捐钱背后的深层原因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如今,外嫁女们的家庭告别了温饱时代,步入了小康之家,满足自身家庭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她们有富余的资金可以自由支配,这是外嫁女活动举办的必要前提。甚至有部分外嫁女通过人口迁移以获取更广阔的经济发展平台,上升到更高的社会阶层,这使得她们拥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去反哺家乡。
(三)科技因素
現代日益发达的网络与交通技术是外嫁女集体回娘家活动举行的促进因素。古代地理区域的阻隔以及落后的交通方式,使得外嫁女每次回娘家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如今发达的交通网让外嫁女往返自家与娘家更加方便,能够及时地回到家乡参与外嫁女活动。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便捷。古代信息传递方式以人力或畜力为载体,传递速度慢,效果不尽人意,使得外嫁女与娘家、外嫁女群体内部无法保持及时的信息沟通,以致一些远嫁女与其他外嫁女失去了联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中国进入“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开始普及化,网络通讯软件如QQ、微信、微博等被广大人民所使用。这些网络通讯软件不仅可以“一对一”的私聊,还可以以建立群方式进行低成本的、跨时间段的“多对多”的群聊。外嫁女活动的前期联系都是借助了网络的便捷性得以顺利开展,活动的发起者和筹划者利用微信组群方式联系全国各地不同年龄背景的外嫁女,然后在群内的外嫁女又会把自己认识的外嫁女姐妹拉进微信群,经过不断地“滚雪球”,最后微信群内聚集了上百名外嫁女,为举办回娘家活动奠定人员的基础。
三、活动持续发展的困难
通过独特的回娘家活动形式与内涵,外嫁女用她们的力量参与到娘家社区的发展,在为农村社区带来正面效益的同时也间接地提高了举办村庄在当地的名气。但由于外嫁女回娘家活动是一场自下而上的群体性自发行为,自发意味会存在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因素,因为活动内外部的变动而出现中断现象,不具备可持续举办的特征。目前,外嫁女回娘家活动的可持续举办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来自群体内部的“攀比奢侈”风悄悄蔓延;二是来自外部正式权力对活动的负面反馈。
(一)“攀比奢侈”风
外嫁女回娘家活动的最初举办的动机是反哺家乡、回馈父母、弘扬孝道等朴素的愿景,但随着外嫁女回娘家活动的传播与扩散,某些后续的模仿村落的举办开始掺杂了竞争与超越前者,不甘落后他者等其他动机。长期以来,村民深受乡村社会中的“攀比”“讲排面”等不良氛围的影响,尤其在节假日和聚会的时候,炫耀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更为突出,而举办外嫁女活动能彰显村庄的文化软实力和经济硬实力,活动形式越为隆重则似乎代表着村民和外嫁女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因此,部分村落的男性村民开始产生了举办外嫁女回娘家活动以彰显村庄财力和凝聚力的想法,更为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活动的筹备中。在与S村访谈中,被访者表示本村的活动预期总经费是20万元左右,是C村的活动经费的3倍,以求比其他村落办得更为隆重。
随着回娘家活动的“攀比”、“讲排场”风潮愈演愈烈,村民们将捐赠金额与孝顺程度进行等价挂钩,即“捐得越多越有孝心”,进而对外嫁女们形成了一种道德绑架,并将活动中的铺张浪费行为进行合理化处理。若是回娘家活动的举办动机掺杂了攀比的因素,活动的筹资和预算也相应地变高,活动预算的增长速度一旦超过了外嫁女家庭的经济收入的增长速度,则外嫁女更可能选择退出回娘家活动,毕竟选择超出自身经济承受范围去捐赠的外嫁女属于少部分群体。如此下去,活动预算不断增长最直接的影响是打击了外嫁女的参与热情,并把部分经济能力有限或较为困难的外嫁女拒之于活动之外,这样持续下去的后果是参与外嫁女回娘家活动的外嫁女数量逐渐变少,回娘家活动持续性受到严重的挑战,外嫁女回娘家活动或成为昙花一现的时代产物。
(二)活动的行政合法性问题
行政合法性属于形式合法性,是以官僚体制为存在基础,获得政府的默许和认可,对于外嫁女回娘家活动而言,是否拥有行政合法性将会是影响可持续性的关键要素,决定着活动能否继续举办。外嫁女回娘家活动最初是自下而上的自发性活动,因其显著的正面社会影响力被正式权力所注意到,又因其在华南地区的传播过程中掺杂了“攀比”、“讲排场”等因素被某些地方的正式权力所禁止。如2018年8月,海南省澄迈县加乐镇的外嫁女们身着鲜艳旗袍站在豪车上声势浩大地缓缓行驶的视频在网络上被多次转发,引起网友们的议论纷纷,对此,澄迈县纪委县监委方面严厉地批评了此次回娘家活动,并指出活动形式过于奢华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又如湛江市吴川市委办公室发布《关于狠刹大操大办“年例”、“外嫁女聚会”等不正之风倡导移风易俗的通知》,导致吴川部分村庄因此取消外嫁女回娘家活动。以上都是政府正式权力对外嫁女回娘家活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做出的强烈回应,若使外嫁女回娘家活动成为一种可持续的现象,以惯习的形式嵌入农村社区,则需要获取正式权力的允许或默许;而获取正式权力的允许或默许,外嫁女回娘家活动在举办过程中必须要去除“攀比”、“讲排场”等不正之风,保持那颗“反哺家乡、回馈父母”的初心。
四、活动优化对策
为了使外嫁女回娘家活动更好地发展,确保外嫁女的主体参与地位的同时引入其他主体参与其中,通过多元协作来实现回娘家活动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首先,政府在看到外嫁女活动虽然在扩散的过程中出现的村与村之间的恶性竞争将活动推向形式化和奢靡化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活动的举办向社会传递男女平等、孝敬长者、饮水思源等观念,所以,政府对外嫁女回娘家活动应该是“宜引不宜禁”的。政府需要充当引导者的角色,引导活动宗旨及目的符合当今社会的政治规范,将活动跟乡风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乡风民风建设,促使回娘家回归“初心”。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好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上关于移风易俗的工作要求,印发相关通知,明令禁止外嫁女回娘家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不应“一刀切”地禁止整个外嫁女活动,摸索出一条既保留地方文化特色,又符合社會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节俭举办外嫁女回娘家活动的可持续之路。
其次,村委会的监督管理要贯穿回娘家活动的整个过程。这种监督管理是一种多元主体参与的体现,村庄内部可建立村规民约来确定村委会的监督制度,对外嫁女活动的规范作用。村委会对外嫁女活动的监督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内容形式的监督,坚决抵制华丽花哨的注重表面但毫无意义的活动创新,村委会也可以建议回娘家活动嵌入“给长者送温暖”、“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村残障人士”等为主题的正能量乡风建设活动,以充实回娘家活动的内容,赋予其新的意义;二是对财务的监督,村委会代表可以在活动筹划之前与外嫁女取得联系,了解外嫁女活动的进展情况和财务预算,并明确村委会方面对回娘家活动的要求和期待,将活动经费预算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使外嫁女回娘家活动成为一种优良的惯习,而不是一场周年性的“夸富宴”。对于回娘家活动的“精华”成分,需要进行保留,倡导外嫁女策划节俭合理、充满正能量的回娘家活动以此感恩父母和家乡。
最后,培养外嫁女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可根据各地的回娘家活动具体情况,积极选拔和培养活动积极分子,并以她们为中心,成立自发的外嫁女组织,若已存在外嫁女组织或类组织,则需要进行巩固。以外嫁女自组织或类组织为平台,调动外嫁女的参与积极性,重新唤回外嫁女对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的自信,让她们相信“自己的才能是社区的力量”的理念,从而敢于发表各自的观点,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参与到回娘家活动当中。此外,外嫁女自组织发挥管理的功能,及时注意到回娘家活动举办过程中的问题,如外嫁女群体中的部分人员有可能参与不到活动当中,外嫁女自组织关注那些“非自愿”不参与者是活动筹办过程中的重点,她们有的可能是家庭贫困被“高昂”的活动捐资而被拒之活动外,则外嫁女自组织应该给予关怀,免除她们参与活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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