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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保险公司保险科技发展之路研究

2021-02-25路玉坤

客联 2021年12期

路玉坤

摘 要:随着“保险+科技”的服务模式日趋成熟,保险科技通过多种方式对保险产业产生影响。文章对保险科技对保险产业的改变方式进行简要概述,提出在数据安全、信息共享、保险科技发展不平衡性方面存在着风险隐患,并从多个方面提出中小保险公司风险隐患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中小保险公司;保险科技;风险隐患

保险科技(InsurTech),是指保险业运用新创科技来设计新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改善流程及运营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和满意度,从而提升行业质量效率的一种做法,目前主流的保险科技技术包括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车联网、无人驾驶汽车、无人机、基因检测、可穿戴设备等。过去十年,中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有了质的飞跃。在这一过程中,保险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如产品设计、定价、销售、理赔等几乎都在被科技手段重塑,新科技正在逐步改变着保险行业的生态,深入渗透到保险业务流程与各类场景中,从底层逻辑上重塑保险生态价值链。

保险科技是“保险+科技”的深度融合,这种融合提升了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效率,改变了产品的形态与服务的交互方式,也成为推动保险业转型升级的外源性动力,新的保险商业模式和保险生态随之产生。随着“保险+科技”的服务模式日趋成熟,保险科技已从1.0阶段的电子化,到2.0阶段的信息化,再到3.0阶段智能化的跨越,将来到4.0阶段是数字保险的发展阶段。现阶段,保险科技对保险产业的改变,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一是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销售、客服等环节得到提升。互联网独特的去中介化特性,对于营销成本居高不下的保险业极具吸引力。在后疫情时代,非接触、实时性的特征将更加助力了互联网保险的迅猛发展。

二是大数据在保险产品开发、两核、营销、管理中的广泛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把握客户需求,对保险产品进行精准设计和定价,推进两核、营销、管理精细化运作。

三是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等特性,对数据的安全性提供保障,进行各类信息的快速校验,实现数据所有者和数据使用者的分离,有效追溯和标记投保标的信息,改进产品,精准评估风险。

四是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方案逐渐成熟,广泛应用于身份识别、投保、承保、两核、理赔、客服等业务流程环节,降低了逆选择及恶意投保等风险,使核赔理赔服务便捷快速透明,极大避免了人为理算干预,降低了成本,提升了营运服务效率。

五是依托于新一代5G通信技术,物联网可以监测追踪客户的行为风险偏好,保险标的的运行情况,以“从人、从用”方式进行精确定价,提供增值服務、拓展业务范围。

六是云计算平台可以承载大量保险产品和用户数据,以低成本快速实现系统及应用平台优化升级。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使得保险产品的潜在客户更容易被识别、识别成本更低,并能有效实现精算定价,减少消费者的逆向选择。

中国保险业近二十年的展历程,对科技的力量已经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借助保险科技可以让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逃离无序竞争、同质竞争的红海,在实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的基础上,实现发展的整体跃迁。数字化浪潮汹涌澎湃,保险公司要积极拥抱保险新科技,深刻融入数字化发展。同时,随着保险科技高速发展,也加速了风险外溢可能,尤其是在数据安全、信息共享、保险科技发展不平衡性方面存在着风险隐患。

1.数据安全

在数据流动过程中,数据提供者、数据使用者、数据传输者各自的角色尚存在灰色地带。在大数据背景下,海量数据通在传递的过程中,有可能损害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等权益。

2.信息共享

目前,各类保险公司和科技公司掌握着大量的信息数据,这些数据通过各类算法体现一个公司的核心商业价值,通过数据垄断,往往会使商业主体获得差异化竞争优势。数据寡头化的倾向,可能催生数据鸿沟问题,形成信息孤岛效应。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信息来源的高门槛和独占性,将形成保险数据各自分割占有的状况,加之数据标准不统一、不同主体技术融合较为困难,数据无法有效整合,将使保险机构付出较高的数据信息代价。

3.保险科技发展不平衡性

受资源投入不足、组织框架滞后、人才队伍匮乏等多种因素影响,在保险科技应用、数字化发展规划上,中小保险公司往往无法形成清晰有效的战略,缺乏技术储备、产品设计、精准定价及市场营销的数字路径,在数字化进程中面临的诸多挑战。

中小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立足自身优势、结合业务特性,以保险科技对产品设计、销售方式、服务模式和运营管理进行全面改造,通过保险科技促进差异化、区域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模式,打造独具特色的竞争优势和区位优势。推动数字化转型是中小保险公司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也是突破行业当前的发展困境和瓶颈的破局之道,对于中小保险公司保险科技应用的一些建议如下:

1.融入保险科技生态

保险科技生态是保险机构、科技机构、监管部门、中介机构、自律组织、消费者等各方面的组合体,是行业顺应数字化发展浪潮,在探索与尝试中自发形成的新型生态架构。通过生态各方的合力,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形成成果共享转化机制,共同推动保险科技的发展。中小保险公司既缺少大型保险集团的资源优势,也没有新兴科技公司的创新能力,融入生态,紧跟保险科技创新步伐,以“跟随者”的角色积极学习保险科技的新技术、新思路和新方向,选择同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合作,借助合作实现公司内部前、中、后台业务数字化运营,实现借力打力是发展的最佳选择。

2.融合式创新

中小财险公司对于保险科技的应用,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应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业务结构,实施“融合式创新”,有目的开展保险科技的探索。跟住保险科技迭代的步伐,按照保险经营规律,摒弃弯道超车、大干快上的思想,以“小步快跑”的姿态,在效益和业务结构上重点研究突破,着力发挥保险公司在流量场景、存量业务和专业能力的优势,提升自身风控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寻求差异化发展。

3.顺应监管逻辑

保险科技的创新必然带来对传统保险模式、既有监管秩序的挑战,也会产生新的风险。作为强监管的金融行业,任何创新都不能背离金融安全与稳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底线。近几年,在创新型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互联网保险产品定价风险突出、线下服务能力不足、投诉纠纷较多等问题。中小保险公司在保险科技应用上,要竖立监管思维底线,不能借创新之名,行违规之实。同时,尤其要重视数据的安全性,坚守保险科技安全的底线,提升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性能,对保险消费者高度负责。

4.补齐数字治理短板

中小保险公司受各方面条件限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往往比较滞后,无法支持数字化转型。重塑数字治理体系,补齐数字治理短板,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务之急。一是要打造数字化高管团队,完成高管团队的数字化赋能;二是要构建数字化人才团队,建立自己的数据人才团队,推动内部组织架构调整,让组织的数字化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三是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资源投入,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规划安全、统一、稳定、可扩展的新一代的技术平台,开展数字化实施方案的落地。同时,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中小保险公司要警惕对科技平台的过度依赖,适度保持自主性,避免因为过度依赖导致数字化转型红利的消耗。

5.在相對成熟领域寻求重点突破

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在保险科技应用上,没有必要搞全线出击,部分已被证明可用、好用的成熟领域,可以以“拿来主义”的姿态,率先作为突破点。一是大数据精准定价,特别是借助第三方科技平台的大数据,结合自身承保和理赔数据,实施“从人”、“从标的”的精准定价;二是基于场景化的大数据精准营销,进行精准的客户识别、触达、营销和运营等服务;三是通过物联网强化风险管控,如利用车联网技术,以“保险从人、保险从用”的方式进行费率厘定,在营业货车或营运客车上实施主动风险预防和控制,利用可穿戴设备对被保险人健康的理赔等;四是优化互联网产品体验,在保险大数法则的基础上,秉承好人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优化系统设置、流程体验和人工审核等各个环节,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反欺诈系统,准确识别客户风险并提供真正意义上简单保险的服务。

保险科技的广泛运用,必将深刻地改变保险业的经营模式,中小保险公司数字化转型、保险科技发展之路,机遇和挑战并存。数字化转型、保险科技应用本身并不是目的,利用数字化、保险科技实现商业目标才是最终目的。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回归本质、聚焦风险保障、洞察用户风险需求,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借助数字化技术为保险赋能,最后做到技术与业务充分融合,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才能转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