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21-02-24
声音
“第一,团结一心,开创合作共赢的气候治理新局面。在气候变化挑战面前,人类命运与共。中方欢迎各国支持《巴黎协定》、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第二,提振雄心,形成各尽所能的气候治理新体系。各国应该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国情和能力,最大程度强化行动。发达国家要切实加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第三,增强信心,坚持绿色复苏的气候治理新思路。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从绿色发展中寻找发展的机遇和动力。”
——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中提出3点倡议。
“对排污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违法排污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惩。”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要围绕涵养水源,大力保护修复生态系统。聚焦提升水质,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增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要转变用水方式,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约束,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沿黄城市群,建设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2020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强调。
“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模范,让勤勉工作、敬业奉献蔚然成风,汇聚生态文明建设强大正能量。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到重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积极回应干部职工关切,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20年12月9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弘扬劳模精神 激发铁军力量”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报告会上强调。
“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联动配合,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茅洲河、练江等河流流域相关市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照时间表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紧盯薄弱环节强化区域协同治理,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导,严格环境执法,确保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近日,广东省委书记李希调研茅洲河综合整治情况时强调。
数字
876家
近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布第四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名单共包括31个省(区、市)的876家设施单位。其中,环境监测设施175家、城市污水处理设施289家、垃圾处理设施203家及危险废物或电子废弃物处理设施单位209家。
370 万吨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检察机关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件逐年增加。从2019年1月到2020年10月,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全国督促修复被损毁湿地面积5千余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面积20万余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82万亩,保护被污染土壤154万余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70万吨。
50 万元
11月27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要坚持政府推动、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强调垃圾源头减量,单位未分类投放最高可罚50万元。
4.65 亿吨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广东省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共有268家企业纳入分配方案。根据广东省2020年及“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结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经济发展形势预测,广东省确定2020年度配额总量为4.65亿吨,其中,控排企业配额4.38亿吨,储备配额0.27亿吨,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
1290 名
截至目前,黑龙江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新增机关行政、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队伍编制1290名。上收13个市(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上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责,构建了由督察办、督察专员和5个区域派出生态环境督察局三级生态环境督察体系。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新增机关行政编制351名;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新增编制848名;生态环境监测队伍新增编制91名。
19.87 亿元
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河源市绿色信贷余额19.87亿元,比年初增加10.51亿元,增长112.29%。河源市共有控排企业16家,截至2020年11月底,河源地区控排企业累计成交碳排放权386.81万吨,累计成交金额5892.23万元。其中,累计交易广东配额、CCER和PHCER分别为 330.89万吨、37.10万吨和18.82万吨,累计成交金额分别为5435.55万元、101.33万元和355.35万元。
事件
8个执法案例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批8个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广东占了2個!生态环境部对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广东省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等单位在办理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对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等单位协助调查跨区域案件的做法提出表扬。
两部委确定京津冀等地水泥错峰生产时间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工作。通知明确了全国部分地区错峰生产的时间,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每年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每年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每年自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而其他地区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动期间,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错峰生产。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政策研究专题会议在京举行
2020年12月1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政策研究专题发布暨研究院启动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当前全球疫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共识使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绿色联盟将秉持绿色、开放、廉洁理念,积极分享绿色低碳发展实践,为推动实现韧性、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为共建国家落实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积极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了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对有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任,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首个生态环保链在山东邹平发布
2020年12月22日,由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牵头建设的全国首个以智慧执法为中心、以监管预防为抓手的区块链生态环境监管平台正式发布上线。该平台是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在“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的要求下,为打好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战,加快推进邹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目标的重大创新举措。
深圳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上线
2020年12月30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举办深圳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上线仪式。该平台将覆盖深圳1万余家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可为企业提供签约、检测、支付“一站式”线上服务,切实协助企业降本增效,服务企业成长,系统推进危险废物处置管理。
新政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积极组织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权利保护,促进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管理办法》印发
2020年12月9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统一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长江保护法》印发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长江保护法》明确,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學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
12部门印发意见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2020年12月19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1年9月底前,山西省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76500辆,《实施方案》将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加快推动淘汰工作。
《广州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广州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21年起,市中心六区星级宾馆、酒店不在客房内摆放“六小件”一次性用品。一同发布的,还有广州市相关塑料制品禁限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