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保障和执法监管力度 持续深入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2021-02-21心怡
心怡
2020年12月15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和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副司长姜大峪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首先请马毅主任介绍一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的有关情况。
马毅:长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具典型性的一条生态河流,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永葆其生机和活力事关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珍稀特有物种持续衰退,经济鱼类资源接近枯竭,生物完整性指数降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为了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战略高度,就长江“十年禁渔”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部际协调机制,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力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市)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其中,“一江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重点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8.4万艘、渔民18万人,已全部提前退捕上岸;各省(市)自主确定的其他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2.7万艘、渔民5.1万人,已提前完成2020年退捕任务,剩余1599艘、3072人将按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退捕。
二是渔民安置保障稳步推进。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大统筹指导力度,截至2020年12月4日,中央财政原计划安排的9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地落实资金114.6亿元。截至2020年12月11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扶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21.8万人,帮助16.5万人实现转产就业。其中,重点水域落实社会保障17.2万人,占应纳入社保人数的99.9%;落实转产就业12.9万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99.1%。同时,积极帮助渔民解决上学、看病、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
三是打击非法捕捞形成震慑。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破获一批违法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严打高压态势。2020年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多发态势。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四清四无”(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捕捞船舶、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大排查,部际协调机制还将组织禁捕退捕工作大督查和“四清四无”情况水上大排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渔民安置保障,做好就业跟踪帮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确保禁捕取得扎实成效,推动早日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美景。
记者:现在渔民退捕已经基本完成了,长江禁捕一共会持续十年时间,打击非法捕捞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请问,接下来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巩固这种管理秩序?
马毅:长江禁渔涉及面广,总共涉及到14个省市,持续时间长,监管任务重,管好抓实不是一个部门也不是一个地方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政府牵头、部门协同、标本兼治、水陆共治。在这个方面,我们已经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思路。
一方面,立足当前、急在治标,为治本争取时间。继续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紧盯捕捞、运输、销售等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有组织、链条化、成团伙的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幕后的组织者、获利者和保护伞。同时,设立中国渔政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举报监督平台,规范渔政执法行为,强化禁捕执法监督,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合作机制,持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和专项行动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令”落实落细、落地有声。
另一方面,着眼长远、重在治本,持续巩固禁渔效果。加快提升渔政执法能力,紧急配置一批执法船艇、无人机、雷达视频监控等现代装备,健全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吸收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组建协助巡护队伍,发挥镇、村基层组织的协助作用,对禁捕水域和周边区域进行全覆盖管理,构建专管群管结合、人防技防并重的执法监管新格局。建立健全水产品采购、销售、加工、合法来源凭证制度,严格禁止以“长江野生鱼”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着力构建“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记者:长江“十年禁渔”关系到23万渔民的生计,全社会高度关注,从刚才介绍的情況来看,退捕渔民的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任务基本完成,请问都采取了哪些转产措施呢?
张显良:长江退捕渔民的年龄普遍较大,学历低、就业技能单一,退捕上岸后如何解决生计问题,党和政府始终高度关注。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沿江省、市、县积极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一是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统筹开展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贷支持、产业扶持等措施,聚焦就业不稳定、“零就业”家庭等重点帮扶对象,加大退捕渔民跟踪帮扶力度,挖掘农渔业内部转产潜力,支持现代农渔业项目,着力拓展就近就业渠道。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的退捕渔民,努力让“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二是提高安置保障水平。做好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范围,切实兜牢保障底线。
三是实施动态跟踪帮扶。积极帮助退捕渔民解决生活难题,对确有困难需要帮助的退捕渔民再扶一把、送一程。目前,尽管总体进展良好,下一步我们仍将积极查缺补漏,继续加强兜底帮扶和社会救助,推动享受相关政策,坚决防止退捕渔民变成贫困人口,确保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记者:为支持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中央财政在财政保障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姜大峪:2018年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积极支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特别是2020年6月28日国务院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后,财政部及时研究出台有力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长江禁捕退捕财政保障力度。
一是强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在2018-2020年已下达87亿元的基础上,2020年8月,中央财政又提前下达原计划2021年安排的5亿元过渡期补助资金,至此,中央财政计划分四年安排的补助资金92亿元已提前一年全部下达。近期,经国务院同意,为更好支持地方加快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中央财政又一次性新增安排38亿元补助资金,综合考虑退捕渔民数量、地方财政保障和困难情况、工作绩效评价、执法能力建设、国家级贫困县数量等方面,支持地方按规定统筹用于禁捕退捕相关工作,比如,专门安排8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执法能力建设,并对资金保障和工作绩效较好的省份予以倾斜。
二是研究出台有针对性财政支持政策。2020年7月,专门印发通知,重点赋予地方在相关资金统筹使用上更多的自主权,指导地方统筹用好渔业油补、资源养护等相关资金,支持地方加强资金筹措力度,为推动长江禁捕退捕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主体责任。2020年8月,财政部印发加快建立有效机制全力抓好长江禁捕退捕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重点通过建立双周报送制度等措施,及时掌握了解地方长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全力抓好财政保障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2020年11月4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召开视频调度会,调度沿江十省市长江禁捕退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并对加强财政保障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据调度,截至2020年12月4日,中央、地方各级财政已安排资金206.63亿元,实际支出资金148.53亿元。此外,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长江禁捕退捕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2020年6-7月,财政部专门组织有关监管局对沿江十省市长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开展了调研、核查和专项检查,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长江禁捕退捕有序平稳开展。
下一步,财政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长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沿江十省市各级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责任,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决不能因资金安排不到位或拨付不及时影响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记者:马毅主任刚才提到,2020年6月底以来累计查处非法捕捞7000多起,取缔“三无”船舶3.2萬艘。请问,“三无”船舶是怎么定义的?不到半年时间就查处了这么多,后面还有多少存量,怎么处理这些存量?
马毅:所谓的“三无”船舶,就是指没有船名船号、没有船籍港、没有船舶证书的船。“三无”船舶一般都是来历不明、用途不明,体积比较小,管控难度很大,经常违法航行、随意停靠,是违法捕捞的一个重大隐患,也是水上安全的重大隐患。一直以来,“三无”船舶都是沿江有关部门、地方渔政重点治理或打击的对象。目前长江合法渔船都上岸了,让非法的“三无”船舶还在水里搞非法捕捞,既是对合法退捕渔民的一种伤害,也是对经济秩序的极大危害。所以,农业农村部发挥牵头抓总职责,组织各地集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大排查,已经累计处理了3万多艘“三无”船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涉渔“三无”船舶的处置力度,总的思路就是“规范管理一批、清理取缔一批”,对符合法定条件、确有保留必要的,我们将指导各地按规定纳入登记管理范围,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标识,限定用途、限定航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没有保留必要的,督促有关地方限期进行清理取缔和回收处置。接下来,各级渔政、海事、公安等执法部门还将紧盯“三无”船舶,发现一条打击取缔一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消除非法捕捞隐患。
记者:最近一段时间,长江的南京段、武汉段频频出现被称为“水中大熊猫”的长江江豚,引来无数群众围观,有的网友说“国宝江豚又回来了”。请问,中华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目前的保护情况如何?
张显良:长江流域分布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曾经是白鱀豚、长江江豚、白鲟、中华鲟、长江鲟等众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乐园。前些年,长江水域生态功能不断退化,白鱀豚、白鲟已经功能性灭绝,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等特有水生生物濒临灭绝,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为拯救这些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在抓紧抓实长江禁捕等工作的同时,先后发布实施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等拯救行动计划,组建保护联盟,开展了自然栖息地修复、人工迁地繁育、遗传基因保种、生态调度、增殖放流等系列保护措施,给水生生物留出喘息之机,让长江得以休养生息。水生生物长期生活在水里,长江水域生态有没有恢复,水生生物最有发言权。最近在南京、武汉、两个通江湖泊,媒体报道说发现了“微笑天使”长江江豚群体出现的频率显著增加,我们对此感到很欣慰,这说明保护工作有了初步的效果。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保护长江水生生物、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重大工程,必须多地多部门联合发力、久久为功,方能取得最终胜利。下一步,我们将围绕长江的流域性、系统性特点,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长效保护机制,编制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方案》,持续抓好以长江“十年禁渔”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努力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记者:前一段时间农业农村部在长江口专门组织联合执法行动,请问为什么在长江口开展这样的专项行动,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
马毅:长江口地处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交界水域,是长江水生生物江海回游的唯一通道,水生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地位特殊。东经122度线一直以来就是长江与海洋渔业管理的分界线,2020年长江口上海段提前禁捕以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东经122度线外侧海域捕捞强度明显加大,非法捕捞多发,严重破坏了长江口水域生态环境,阻碍中华鲟、刀鲚等洄游性鱼类江海洄游通道,直接影响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恢复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两省一市”进行了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制定了长江口禁捕范围扩延安排和专门实施方案。经国务院同意,我们已经发布通告,将长江口禁捕范围向东海域扩延至东经122度15分,并专门设立了长江口禁捕管理区,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同的禁捕管理措施。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建立了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的就是统筹加强江海捕捞管理,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行为,更好地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统筹各部门水上、陆上执法力量,采取分片包干、集中整治、联勤联动的方式,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长江口禁捕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切实畅通长江水生生物江海洄游通道,助力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