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温室大棚保险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建议
2021-02-16李念军董伟伟吕慎宝
李念军 董伟伟 吕慎宝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蔬菜产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蔬菜生产长期面临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和生产技术等诸多风险。为提振信心、规避风险、保障权益,蔬菜界同仁们全力以赴、全力应对,结合当地实际,探出一条以农业保险为蔬菜生产保驾护航之路,破解经年之痛、千年魔咒。
沂南县是山东省重要的优质蔬菜生产基地,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设施蔬菜发展基地县、全国蔬菜信息监测基点县、全国第一批蔬菜标准园创建示范县、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县。2020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29.67万亩(1.978万hm2),总产量23.2亿kg,总产值48.7亿元,其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13.87万亩(0.925万hm2),总产量18.7亿kg,总产值41.4亿元,蔬菜产业已成为全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沂南黄瓜、双堠西瓜、砖埠草莓、茶坡芹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辛集镇(黄瓜)、蒲汪茶坡(芹菜)、依汶镇(蔬菜)被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成为常态,给全县设施蔬菜生产带来很大为害。2015年11月,沂南遭受特大暴雪,全县3 000多个温室大棚被大雪压塌;2018-2021年,沂南连续4年雨季遭遇强台风暴雨,特别是2020年百年不遇的大暴雨,一天一夜降雨量近500 mm,全县80%以上温室大棚被淹,温室倒塌1 725个,全县设施蔬菜损失10多亿元。面对频发的灾害天气给蔬菜生产带来的巨大损失,菜农欲哭无泪,渴望能得到救助,减少损失,帮助恢复重建和生产。沂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争取,于2018年开始在全县实施政策性日光温室保险,2019年增加了钢架大拱棚保险,并对保额、保费进行了调整完善。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的实施,减轻了自然灾害给菜农带来的损失,帮助菜农快速恢复设施重建,促进了全县设施蔬菜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 沂南县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发展情况
沂南县自2018年开始实施政策性日光温室保险,根据《山东省日光温室保险条款》,结合沂南实际,县生态农业中心、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了《2018年沂南县政策性日光温室保险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凡是符合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要求、能够正常投入生产的日光温室(包括日光温室、玻璃温室、智能温室)以及在参保日光温室内种植的所有农作物(包括各类瓜、果、菜等)都可参保。在保险期限内,由风灾、雹灾、洪灾、雪灾、火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原因造成受保日光温室损毁及棚内作物直接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投保的日光温室按墙体、钢架结构、棚膜、草毡或保温被和棚内作物5部分设置保险金额,分别为:墙体6 000元/667 m2,钢架结构5000元/667m2,棚膜2000元/667m2,草毡或保温被2 000元/667 m2,棚内作物5 000元/667 m2。每667 m2保费400元,其中,投保主体(农户、合作社、企业等主体)承担200元,财政补贴200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沂南支公司承担了沂南县2018年度日光温室政策性保险服务。当年完成日光温室承保1 692亩(112.8 hm2),约占全县日光温室的3%。投保农户956户,收取保费共计676 720元。全年接受理赔报案349起,赔款金额1 324 000元。保险公司基本是收支平衡,没有盈利。当年灾情主要来自第18号台风“温比亚”造成的暴雨,赔款达894 098元,占全年赔款的67.5%。
2019年,山东省农业厅对保险条款进行了调整,投保范围增加了钢架大拱棚,日光温室保险保费和保额设置4档,每667 m2保 费 分 别 为240、340、560、680元,对应的每667 m2保险金额分别为1.7万、2.9万、4.55万、5.8万元。钢架大拱棚保费和保额设置3档,每667 m2保费分别为270、360、480元,对应的每667 m2保险金额分别为0.9万、1.35万、2万元,保费仍然是投保主体支付一半,财政补贴一半。沂南县3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全年完成投保面积3 078亩(205.2 hm2),占全县温室大棚面积的3.6%。当年沂南县遭受“利奇马”台风暴雨灾害,降雨量达207.1 mm,温室大棚受灾较重,共受灾1 431亩(95.4 hm2),占投保温室大棚的46.5%。
2020年,全县共有2 288户投保,投保温室大棚面积4 300亩(286.7 hm2),占全县温室大棚面积的5%,签单保费195.55万元。2020年8月13日,沂南县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暴雨,8月26日又遭遇台风暴雨,温室大棚受灾严重,温室倒塌1 725个,面积约2 200亩(146.7 hm2),保险公司共赔付553.77万元。
2021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重新对各县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公司进行了招标,因2019年中标公司合同还没到期,出现承保公司混乱和相互推诿、承保不积极等问题,全年承保4 400亩(293.3 hm2),暂未出现特大暴雨,温室大棚受灾较轻。
2 主要做法及成效
2.1 加大宣传,提高菜农认知
为了提高全县菜农对温室大棚保险的认识,提高投保率,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县生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协助保险公司、乡镇农业办公室深入温室大棚蔬菜生产一线、蔬菜交易市场、村庄等,利用电视、网络、喇叭、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渠道做好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菜农对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的认识,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2.2 集中人力物力,快速开展投保、受损勘察、定损和赔付
在投保、出现灾情等关键环节,保险公司从全市抽调车辆和人员,集中人力物力快速开展投保、受损勘察等工作,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加快定损和赔付,帮助受灾菜农尽快开展设施重建,恢复生产。
2.3 将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工作列入乡镇蔬菜生产考核
为了提高乡镇对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的重视程度,将这项工作开展好,县生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工作列入乡镇蔬菜生产年终考核。
3 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已成为菜农开展设施蔬菜生产最有力的保障,既可为他们挽回部分损失,也可为灾后改造、维修温室大棚,快速恢复生产提供有利的支持,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目前投保率不高、受益菜农群体小,很多菜农受灾却得不到补偿。
3.1 设施蔬菜基地农业设施基础滞后,造成洪涝灾害易发
菜农对排水沟渠重视程度不够,在建大棚时往往不设排水沟渠,有些排水沟渠年久失修,损坏严重;菜农随意将蔬菜废弃物丢弃到沟渠内,造成沟渠堵塞不能使用,使得降雨积水无法及时排出;部分温室土墙长时间浸水发生倒塌,给菜农造成很大损失。
3.2 菜农认识和参保意识低
受业务部门、保险公司、乡镇人力不足的限制,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宣传尚不到位,很多农民对其还不够了解。个别保险公司灾情勘察、理赔不及时影响了菜农参保积极性。另外,菜农年龄普遍偏大,接受新事物能力差,存在侥幸心理,造成农民参保意识不高,影响了投保率。经过4年的发展,目前沂南县温室大棚投保率仅有5%。
3.3 经营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亏损,造成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
温室大棚每年都会遭受风灾、雹灾、洪涝灾害等。特别是近3年,沂南县每年雨季都发生了台风暴雨,温室大棚受灾严重,保险公司出现严重亏损。如2020年沂南县2家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分别为121.67万、73.88万元,而“8·13”特大暴雨和“8·26”台风暴雨赔付金额分别高达421.7万、132.07万元。因政策性保险亏损严重,县级保险公司普遍积极性不高,每年象征性完成一部分,对投保温室大棚挑三拣四,仅对近几年建设的温室大棚投保,对老旧温室大棚不给投保;在投保和勘察关键时期,投入人员不足,不能及时投保、及时勘察、及时赔付,无法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全赔,出现赔付比例降低,赔付额度减少,引起农户不满,这也直接影响了菜农投保积极性。
3.4 保额保费设档太多
目前的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设了4个档,钢架大棚设档了3个档,农民在投保时为了节省保费多选择低档,发生损失后又都想多赔钱,埋怨赔付得少,对投保和赔付造成影响。
3.5 卷帘机等现代化设备没列入保险
现在的温室大棚机械化程度都比较高,普遍配备卷帘机、放风机、水肥一体化设备等,而目前的温室大棚保险没有将这些设备列入保险范围,特别是卷帘机容易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农户不能得到赔偿就会有怨言。
4 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发展建议
4.1 加强温室大棚蔬菜生产区排水沟渠建设和维护
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为全县所有温室大棚蔬菜生产区生产路进行硬化,方便菜农运输蔬菜及车辆通行,便于开展抗洪救灾工作。生产路两边修支流排水沟渠,与棚前排水沟相通,并连通主干道干流排水沟渠,保证菜田沟沟相通、沟渠相连,使沟渠疏治后的菜田排涝畅通,一般降雨不出现积水,大暴雨能及时将积水排出。同时,村委会要加强对沟渠的日常监管和管护,确保沟渠不被损坏堵塞。
4.2 扩大政策宣传,提高菜农认识和投保意识
每年投保关键时期,保险公司应增加人员,扩大宣传,使更多菜农了解这项政策,政府部门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向菜农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菜农认识,扩大投保面积。
4.3 增加保险公司数量,并进行动态调整
建议沂南县选择3~4家保险公司承保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每年对保险公司投保、赔付情况进行评价,听取菜农意见,对于菜农反映问题多的公司及时更换,提高保险公司重视程度和承保积极性,提高投保率,保证农户发生灾情后能及时得到赔付。
4.4 对保险条款进行调整
建议将政策性温室大棚保险保费保额进行调整,设立2~3档,取消低档,便于投保和理赔工作的开展。
4.5 将卷帘机等现代化机械设备列入保险范畴
将卷帘机等现代化机械设备列入保险范畴,如发生卷帘机机头丢失、损坏时,菜农能够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