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都城遗址保护规划前期研究*
——以燕下都遗址为例
2021-02-1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历史研究所钟彦华
文/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历史研究所 钟彦华
1 文物保护规划的前期研究
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文物办发〔2003〕87号)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修订稿)》(2017)的规定,保护规划编制内容包括遗产阐述,专项评估与破坏因素分析,规划原则与目标,界划保护区划与提出管理规定,制定保护措施、环境规划、展示规划、管理规划等专项规划,规划分期、投资估算等内容。
文物保护规划前期研究是制定文物保护措施、策划文物展示利用活动和制定日常管理工作条例的重要依据,内容主要涉及历史背景解析、保护对象认定、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4个部分,即通过遗址的历史背景研究、遗产价值及其载体分析,确认保护对象后对其进行保存、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等专项评估,制定规划对策。其中现状评估是基于文物保护对象开展的,故现状评估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对遗产价值的研究及保护对象的确认。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流程如图1所示,红线框为保护规划的前期研究内容。
图1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流程
2 文物保护规划的研究方法
研究以燕下都遗址为例,采用文献资料收集,考古、管理及相关规划资料收集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遗址的基本情况。根据东周时期都城形制的演变和发展特点,在统一框架下进行对比研究,分析燕下都都城的形制特点、遗址价值特征,确定遗产构成,评估分析现状,进而提出相应规划策略。
本研究虽从燕下都遗址这一实例出发,但研究范围涉及东周时期所有代表性都城遗址,着眼点为一处遗址但并不对其单独定义,随时可将其置于大范围的东周时期社会背景中进行分析。希望本文的研究方法适用于东周乃至其他历史时期城址保护规划的前期研究。
3 燕下都遗址概况
3.1 城址整体布局与规模
燕下都遗址位于河北省易县境内,分布于华北平原,地处中易水与北易水之间。燕下都遗址是战国时期规模较大的城址之一,城址平面呈不规整的长方形,东西长约8km,南北宽约4~6km,总面积约30km2。燕下都遗址由东、西两城组成,东城为城、西城为附廓,两城均建于战国时期,东城建设略早于西城(见图2)。
图2 燕下都遗址分布
3.2 考古遗存
燕下都遗址考古探明的不可移动文物有103处,其材质均为土遗址。现知东城有82处遗址点,西城有15处遗址点,城外有6处遗址点。遗址类型包括城墙、城壕、夯土建筑基址、夯土建筑遗迹、居住址、作坊址、墓葬遗址、河渠遗址。
4 东周时期都城遗址对比分析
4.1 东周时期的城市建设特征
《中国考古学·两周卷》概括总结了东周时期城市建设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都城规模、都城选址、规划格局、功能分区、道路交通、城防体系等方面,如表1所示,选取东周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都城遗址进行对比研究。
表1 燕下都遗址与东周时期代表性都城遗址对比分析
4.2 燕下都城址规划的主要特点
通过与同时期都城遗址对比分析可知,燕下都遗址在都城选址及城市规划设计方面充分体现“以防御为首”的理念。
1)因战国时期燕国政治局势紧迫,实力较弱,燕下都都城规划高度重视防御体系建设。都城规划改变以往以外廓为经济活动综合区的方式,而是按军事需求,将外廓作为城防区,开创了东周时期城廓分工的新格局。同时,将东城布局按照传统的城廓分工的规划概念划分为政治区和经济区。
2)燕下都继承并发展了以宫为中心的传统功能分区规划结构。充分利用高台建筑强化中轴线,突出宫廷区高台建筑在全局的核心地位,使总体布局主次分明、有条不紊,且更加强了城市空间组织的节奏感。在分区规划方面,既考虑相关分区的功能配合,又重视总体中各分区关系的协调,加强城市规划整体结构的严谨性。
3)充分发挥河道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既利用河道加固城防及提供水源、航运之便,又利用河道作为分区规划的分界标志。
4)燕下都规划打破旧的井田规划概念和营国制度约束,重视从实际出发,厘定城市形制、规模以及城、廓配置方式,城市分区布局亦不强求遵循旧的礼制规划秩序。
4.3 燕下都遗址的价值评估
4.3.1 历史价值
1)城市整体格局 燕下都是东周时期规模较大都城之一,也是该时期都城营造的典范,城市整体格局体现管子的城市建设思想,道路体系、水利工程等设施建设代表了该时期的城市规划特点。
2)分区规划 燕下都是东周时期燕国都城之一,是自春秋以来燕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中心。由于文献记载燕国迁都和燕下都营建的年代不明确,故燕下都遗址是印证文献记载的少数实物资料。城防体系反映了当时社会动荡的状况,手工业作坊的发达体现了该时期社会交流和经济交流的状况。
3)历史研究价值 燕下都的城市建设与使用有近200年历史,城市建设的继承和演进序列完整、考古遗存丰富。该遗址在我国古代文明发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燕地区文明起源和发展的重要物证,具有重大的历史文化价值。
4)历史见证地 燕下都遗址是战国时期许多历史典故的发生地,见证了该时期燕国的历史。
4.3.2 科学价值
1)规划设计方面 燕下都遗址是现存东周时期规模较大的都城遗址之一,在城市选址及规划布局方面兼顾生产、生活及防御功能,其营建方式为古代城市规划研究提供了实例。
2)建筑技术方面 燕下都遗址的构筑遗迹及出土建筑构件记载了燕国工程技术和建筑工艺等历史信息,反映了当时的工程技术成就及工艺水平。
4.3.3 艺术价值
燕下都遗址的出土器物纹样及建筑装饰材料丰富,在研究战国时期燕国的社会生活、艺术风格、审美情趣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5 燕下都遗址保护规划的保护对象确认与规划建议
5.1 遗址价值研究与保护对象确认
根据燕下都遗址的价值评估,结合考古发掘和研究成果,得出该遗址的价值载体即保护对象由以下方面构成。
1)遗址本体 根据城址的价值特征,遗址本体包括春秋至战国时期积累形成的都城城市格局特征、城市遗存遗迹、水利设施及道路遗迹3个部分:①城市格局特征包括防御体系、道路体系、城廓格局、功能分区、中轴线;②遗存遗迹包括城防体系、宫殿区、居住区、手工业作坊区、墓葬区;③水利设施及道路遗迹包括古河道遗迹、道路遗迹。
2)遗址环境 遗址环境指与燕下都营造活动有直接价值关联的环境要素,包括人工环境要素和自然环境要素2个部分:①人工环境要素 与城址共同构成都城整体格局的城外防护设施、墓葬区及城外相关遗存;②自然环境要素 与都城营造与使用直接关联的地形地貌和山形水系,包括周边的丘陵和山脉,中易水、北易水河局部河段。
3)出土文物 燕下都遗址出土了丰富的可移动文物,出土文物总数约10万余件,文物主要功能类型有建筑构件、生活用具、礼器、兵器、货币等,器物材质主要涉及陶、铁、铜、金、银等(见图3)。
图3 燕下都遗址出土器物
5.2 规划范围确认与保护区界划
文物保护规划应保护遗址所有本体和环境要素,规划范围应将二者包含在内。因此,燕下都遗址规划范围应包括外围的大环境区域,也就是说规划范围既涉及城址范围,又包含与城址建造相关的环境要素、城外防护设施及其相关遗存。鉴于保护规划的实际可操作性,建议可分区界划保护区划范围,即对遗址实施分片界划保护范围,统一界划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见图4)。
图4 燕下都遗址保护区划示意
5.3 遗址现状评估与规划对策
根据保护规划编制要求,遗址的现状评估一般包括保存现状评估、保护现状评估、管理现状评估和展示利用现状评估、考古研究现状评估等。
通过保存与保护现状评估,依据评估结论,编制文物保护规划策略与措施,通过对遗址价值评估与分析,确定遗址价值的载体,明确遗址展陈体系构成及主要展示内容,为遗址展示提供可靠依据。
6 结语
本文通过对燕下都遗址保护规划实例分析,从燕下都遗址与东周时期其他都城遗址对比分析入手,总结燕下都城址规划的特征及遗址价值,确定其保护对象构成,并基于遗址价值分析实施遗址现状评估。研究虽从个案出发,但展示出清晰的分析过程和逻辑,希望其既能适用于东周时期城址及其他历史时期古城址的保护规划,又能为其他类型遗址保护规划项目的前期评估提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