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上心才能让教育培训机构不闹心
2021-02-09何鹏飞
何鹏飞
据媒体报道,温州乐清市一家名叫“脑立方”的教育培训机构,最近让一些学生家长很“闹心”。家长们认为,交了6.8万元的高额培训费,自家孩子接受的却是扎马步、打坐、冥想之类的课程,这与培训机构宣传承诺的培训内容、效果不符。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积极介入调查。
学生家长是课外付费教育培训的第一道关卡,扮演着关键角色,但现实环境中,家长过重的功利心,产生了太多名义上“为孩子好”的理由。全脑开发、提高记忆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甚至是“七天成诗人,蒙眼能辨色”,有多少家长真正了解课程内容?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但就算是“不差钱”的家长也应该明白,教育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速成的,付费只是教育培训的开始,而好的学习习惯、方法、成果,一定是要靠长期涵化而来的。如果家长抱着人云亦云的理由盲目冲动消费,产生的后果甚至是恶果,其中也有很大的责任就来自于家长自身。
课外付费教育培训是一种消费行为,教育课程的内容产品相较于其他产品,家长对其设计、内容、效果,理应是有很强的辨识、评估、量化能力的。但在交6.8万元的高额培训费时,有多少家长对课程进行过详细了解、试听呢?此外,据媒体报道,学生家长交6.8万元报名,拉一个人进来就可以提成,“一个提成1万多,拉五六个就相当于用别人的钱了”。试问,又有多少家长是根本就没有详细了解课程情况,而是冲着发展“下线”,来达到为自己的教育消费“免单”的目的呢?比如,甲家长支付了6.8万元,如果拉来了7位家长购买课程,那么培训机构的“返利”就超过了原来报名的价格,如果此时他再以课程效果不好等理由退款,那就不仅没有花钱反而还赚了,这就有违交易的正当公平。
上培训班交辅导费,家长作为消费者有偿获得商品、接受服务,教育培訓机构应保障其合法权益。温州这家涉事的“脑立方”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范围是全脑应用开发、训练、教育咨询,在招生宣传中,也打出了“七天成诗人,蒙眼能辨色”“3个月内没有效果退还全部款项”的噱头。接下来,一旦相关部门查实其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其教育产品、服务做出了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让学生家长产生误解的话,那么相应的处罚必不可少。而对教育培训机构本身及其他同业者,也都是一种警示。
最后要说的是,尽管当地监管部门在事发后有积极介入,但仍略显迟滞。公开报道显示,早在今年2月,上海工商等部门就公布了2017年度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其中就有近期在温州涉事的“脑立方”。而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教育等多部门也根据证照是否齐全、有无不良行为、安全隐患、教育资质等,启动了“黑白名单”并予以通告。对照温州涉事的“脑立方”,监管部门不仅要根据相关宣传材料及收款收据等,积极介入处理消费纠纷,更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展开监督检查,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治理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