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承诺对节能管理工作的影响
2021-02-05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焦跃
◎ 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焦跃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这将极大推进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2060 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意味着中国乃至世界现有经济结构和能源系统的重大变革。对于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者而言,碳中和目标吹响了冲锋号。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创新开启节能管理工作的新模式。
◎ 深刻认识节能减排管理工作从严从紧的总基调
当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任务十分艰巨。2019 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耗约为48.6 亿t 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100 亿t,占全球总排放量的1/3 左右。预计到2030 年达峰时,碳排放量与目前接近,约为110 亿t。到2060 年实现碳中和意味着从达峰开始要用30 年时间减少、封存和抵消110 亿t 二氧化碳,平均每年3 亿~4 亿t 净化碳。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更多依赖传统化石能源,其中煤炭占总能耗的1/3,这种高排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延续。因此,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2030 年达峰、2060 年碳中和,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2006 年至今,我国愈发重视能源资源环境。从目标设定上看,“十一五”时期有部分指标只设置了定性目标,“十二五”“十三五”时期的目标设定均为定量规定,且进一步细化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森林发展等指标(见下表)。
我国碳中和时间节点与现代化进程高度重合。2030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2050 年建成现代化强国、实现美丽中国,2060 年实现碳中和。时间节点清晰可见,节点间的工作计划与安排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夯实。“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筹划期和关键起步期。各级政府应坚持目标引领,早布局、早制定、早推行,逐年落实工作步骤、压实工作责任。
◎ 牢牢抓住二氧化碳减排的“牛鼻子”,深入开展节能工作
二氧化碳减排传导机制最终会显性溯源到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上。二氧化碳排放按照能源种类进行划分,主要来自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占比分别为50%、14%、8%。减少能源消费,提高能源效率,是实现2060 年碳中和目标的立足点。将二氧化碳排放按照部门进行划分,电力、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0%、30%、10%,共计为90%。电力、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是实现2060 年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
国际能源署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2020 年版》显示,2020 年全球能源需求将下降5%,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下降7%,能源投资将下降18%。二氧化碳排放量回到十年前的水平。国际能源署预测,若全球疫情在2021 年逐步得到控制,全球能源需求要到2023 年才能完全恢复到疫情暴发前的水平;若全球经济延迟恢复,能源需求实现复苏要再推迟两年,即到2025 年才能实现。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0.7%,我国能源需求反弹已从2020 年下半年开始,随着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的实施,我国能源需求将在2021 年下半年恢复至疫情前水平。若“十四五”期间经济增速达到5%以上,按照我国能效水平估算,还需增加约8 亿t标准煤的能源消费,同时带来约15 亿t 的二氧化碳排放。兼顾经济增长和二氧化碳减排,进一步推进节能工作是唯一选择。
目标设定表
◎ 充分发挥政府在碳中和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在当前机制下,政府在推进节能减排进程中具有强大的行动力和号召力。通过战略规划、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激励,可以助推用能单位真抓实干,投身节能改造事业。通过终端消费鼓励和补助,增强社区和家庭的行动力,有效提高社会认知。
各级政府部门应做好“一减一增一新”。“一减”即通过提高能效,节约能源减少排放。“一增”即增加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占比,推动能源体系低碳化、深度脱碳化。“一新”即推动负排放技术的创新和政策支持。负排放是将碳封存在自然系统中(如植树造林和增加土壤含碳量),或通过二氧化碳清除技术,抵消主要来自交通和工业部门的残留碳排放。
到2060 年实现碳中和目标,有力政府、有效市场、有为公众,三者缺一不可。在政府部门制定的具体节能目标基础上,用能单位需要明确节能战略,敢于做出投资承诺,实施提高能效的具体措施。金融部门需要促进清洁技术的推广,用低成本资金帮助用能单位开展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活动。公众则应一步转变消费观念,营造绿色生活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