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研究性学习的《刑事图像技术》课程教学设计
2021-02-05纪老平
□赵 玫,纪老平,王 晋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一、研究性学习的内涵和特征
(一)研究性学习的内涵
1960年,布鲁纳提倡发现学习,提出教育过程中,学生应是积极探究者,[1]而教师对学生的作用,在于形成一种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1961年,施瓦布提出了一种更适合探究、更具实践性的“探究学习”,即现在所说的研究性学习。但由于不同的研究角度,人们对“研究性学习”这一概念的认识也不同。有学者把“研究性学习”看作是一个课程的形态,有学者把“研究性学习”看作是一个学习的方式,也有学者把“研究性学习”看作是一种教学手段。
传统的教学模式以讲解式和接受式学习为核心,教师们通常将教学分解成概念、原则、技能等知识来讲解,学生们则养成了听、记忆、模仿和作题等刻板的、被动的学习方式。本文所说的研究性学习区别于传统教学模式,从广义上说,研究性学习就是一种认知活动,它是通过研究认知来理解、接受、记忆和应用知识的一种认识活动。[2]从狭义上讲,研究性学习就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从所学课程和社会实践中挑选、确定研究主题,以及用研究方法,主动获得知识,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3]
(二)研究性学习的特征
1.注重探究
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来看,研究性学习就是探索性的学习过程,注重探究发现问题,注重学习中观察、分析和归纳,直到解决问题后有了新的经验、新的体会,达到了个人对全新内容或领域的独特认知。
2.注重主体
传统教学是以老师讲授为中心,教师牵着学生走,学生则围着教师转,以教定学为基础,让学生能够配合并适应于教学。长期以来,学生习惯于被动地接受,只是在积累教师的知识与技能,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很难养成,学习主动性与创新意识的丧失导致学习效果不佳。显然,这种学习方法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研究性学习是在教师辅导下,学生自主地探究、求知,获得知识和发展能力。这样,学习的主体才能回归本源,同时也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的必要条件。
3.注重过程
研究性学习注重学习的过程,使学生能够学会研究的方法,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品味研究乐趣。在研究性学习中,虽然学生会犯各种错误,但能极大地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研究态度和思考能力都会得到自我提高。
4.注重实践
研究性学习的过程其实就是实践的过程,学生在实践中进行学习、获得知识,掌握技术,并通过所学知识和技能指导以后的学习。丰富的探索式实践,个体不同的实践经验,开辟了其认知世界、锻炼能力的渠道。
二、《刑事图像技术》课程的特点和教学现状
(一)《刑事图像技术》课程特点
刑事图像技术是运用图像技术,记录、显示、检验和鉴定与犯罪相关客体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从广义上讲,刑事图像技术是研究涉及刑事案件相关图像的技术,是现代数字图像技术在刑事案件中的具体应用,除具有图像本身的真实、形象、客观等特性外,还具有数字技术带来的便捷、精确、稳定、智能化等特性。人们可以便捷地使用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设备摄取图像,通过硬盘、云技术大容量地储存图像,利用互联网快速、长距离、无损失地传输图像,应用红、紫外技术显现肉眼看不到的图像,运用photoshop、会声会影等软件编辑、加工图像,借助显示器真实、形象、客观地再现图像。随着数字图像处理技术、视频监控技术的迅猛发展,图像技术在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中得到广泛应用。因此,刑事图像技术具有极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等特点,
当前,刑事图像技术已渗透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对公安专业的学生来说学好这门课程至关重要。如何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开展卓有成效的教学,让学生真正学到知识并运用到公安实践中,是每一位教师不断追求的目标。
(二)《刑事图像技术》课程教学现状
随着技术的进步,教学方式的创新,新技术在刑事图像技术教学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情景教学、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和多元化教学等方法也不同程度得到了深化。近年来,翻转课堂,线上和线下混合教学模式的现代化教学方法正逐步普及。但是,讲授式的教学方法并没有真正改变,学生还是被动接受知识,是外界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忽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师生互动不足,学习的兴趣很难激发。同时,单一、模式化的教学方法和考试,限制了学生探索能力、创新能力的发展。因此,教师应在课程设计方面下功夫,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提高他们研究学习的能力。
三、《刑事图像技术》课程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构建
本文以现场摄影为例说明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的构建。
(一)课程设计
1.创建情境。设计模拟刑事案件现场,提出本阶段教学目的、要求和考核办法,概括性讲解现场摄影拍摄内容、方法、步骤、原则及案卷制作要求,以小组为单位完成模拟现场拍摄等内容的学习和实践。
2.以学习小组为单位(每组2人),结合模拟现场开展研究性学习。
(1)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学习中发现存在问题应随时修正。
(2)严格按照学习计划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组织自我学习。学习的内容以教师规定的现场摄影涉及的知识为主,学生在自主学习中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学习途径可以选择研读教材;阅览相关的教学参考书、学术期刊以及在线学习,有条件的可对学生开放公安网站。
(3)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进行阶段性评估和测试。可采取小组讨论、一对一测试及在线测试等方式进行。阶段性评估和测试应做好记录,如果自主学习不佳的,应重新学习。
(4)编制现场摄影计划书。要明确小组成员的分工、工作步骤、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5)严格按照计划对模拟刑事案件现场进行拍摄并制作现场照片案卷。拍摄中要对拍摄条件、拍摄参数进行记录。
(6)对完成的学习成果(包含计划书、拍摄记录和现场照片案卷)进行组与组间的评估,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和不足。
(7)根据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修订计划书,组织第二轮的实践。
(8)撰写现场摄影实训报告。
(9)研究成果的展示和多元评估。以小组为单位汇报学习成果,每组各选派一名成员代表现场发言,同组另一些成员进行补充,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师生之间组织多元自我评估。包括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学生之间的评估,组内互评,小组间的互评。
3.总结与反思。教师在学生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对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效果等数据进行收集、分类和归纳,以此为依据进行教学总结。对教学效果良好的,列入教学标准;对未能达到教学效果的,分析原因并在下轮教学中进行改进;对学生所完成的学习成果进行重新加工,补充至教学数据库中。
(二)教学过程的管理控制
开展“研究性学习”教学本身也是一种研究性学习的实践过程,为了探索适合刑事技术人员培养目标的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管理中引入全面质量管理方式,即PDCA管理模式:制定教学(或学习)计划(plan)→执行计划(do)→检查和总结(check)→调整计划(action)。
教学过程的管理控制,不仅仅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体现的一种教学方式,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学习过程中的评估。既包括学生个体的自我评估,又包括学生与学生的相互评估;既有对结果的评价,又有阶段性的或随时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一个概念或知识点的理解与掌握;对阶段学习成果的评估;对实验报告的评估。在评估中,鼓励学生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调整和改进,着力培养批判精神、创新能力,让学生在自身完善的过程中体会成长。
(三)《刑事图像技术》课程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
通过以上阐述,《刑事图像技术》课程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归纳为:“教学计划、创设情境、制定计划、自主学习或合作研究、跟踪指导、多元评价、教学成果、教学总结”八个环节,教学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刑事图像技术》课程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图
以上教学方式主要有两个基本体系:“教”和“学”。对学生来说,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围绕一定的学习内容、课题或研究问题,采用研究性学习方式进行自主学习,制定计划,解决问题。突出事前计划,事中实施,后续评价及时调整,针对问题反复实施PDCA循环,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强调学生主动地探究与协作研习,[4]通过实验、调查等方法对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归纳整理,从而建构知识。对教师来说,在教学之前要仔细、具体地进行课程的设计;在教学中建立情境,采用各种手段对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组织多样化评估;教学结束后注意教学小结,其成果作为下轮课程设计调整的依据。
四、研究性学习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对比分析
本文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角色,教学方式和评估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详情如下)
传统教学研究性学习教学目标明确现场摄影的概念;了解现场摄影的要求;掌握现场摄影的内容、步骤、方法及现场照片的制作。初步具有独立、规范完成常见刑事案件现场拍摄和制作现场照片案卷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实际解决“问题”过程中分析、判断、归纳、总结以及协作等能力。教学内容从教科书和教师的教学中获得知识,问题假设和结果都已经在学习内容中体现。学会收集、处理和获取信息;运用相关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学会在研究过程中进行交流和合作;表述或展示研究成果等。教学角色老师通过对学生进行教导、要求,控制学习过程,处于主体地位;学生常被视为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处于从属地位。学生在教学中处于主体性地位,从问题提出到学习小组的组合、研究内容的实施和成果展示,都是由学生自己担任主角,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和全员性;教师是学生的辅导者,学习的指导者,在学习中建议或鼓励学生探究问题,并完成对学习进展情况的记录和评价。教学方式采取课堂讲授、实训教学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知识与技能的“灌输”。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某一问题,学生以研究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强调学生主动的假设、实践和自我调节,在这一过程中重视知识的使用和构建。评价方法通过学生的作业,实验报告,测试和考试来阶段性或者是总结性评价学生。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估贯穿研究过程,注重组内评价、组间评估和教师评估的多种组合评价,注重学习过程。
从上面的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到,研究性学习把教学主体从教师转变到学生,在教师辅导下,学生自主制订学习计划,自主进行探究式学习,发现问题,自主解决问题,从而建立知识结构。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最大程度地被挖掘,批判、创新意识得到有效的培养,为学生以后从事公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对公安院校教学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