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网络空间国家主权问题探究

2021-02-04姬昱昕任园园

决策探索 2021年2期
关键词:国家主权网络空间

姬昱昕 任园园

【摘要】网络空间是一个伴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而新出现的概念空间,且在现实层面不断渗透,进而影响到个人、组织和国家的方方面面。在这样一个开放互联且相互依赖的环境中,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主体去制定网络空间中的规则,并应对不断出现的挑战和问题。网络空间不会实现自治,国家主权的介入才能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关键词】 网络空间;网络主权;国家主权

互联网技术作为划时代的革命性突破,为单一个体、组织和国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大幅度提高了信息产生、获取和交互的速度和质量。但同时,由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不均衡性,网络强国有能力在这个新兴的网络空间中制定有利于自身的游戏规则,干扰或攻击他国的网络,干涉他国主权。为了应对不断涌现的争议和挑战,国际社会需要共同参与网络空间规则的制定,推动网络空间的良性发展。

一、网络空间的定义

网络空间确切概念的形成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续又从硬件和人员交互的角度不断丰富了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塔林手册2.0版》认为网络空间分为物理层、逻辑层和社会层。物理层包括物理网络组成部分(即硬件和其他基础设施,如电缆、路由器、服务器和计算机)。逻辑层由网络设备之间存在的连接关系构成,包括保障数据在物理层进行交换的应用、数据和协议。社会层包括参与网络活动的个人和团体。

二、网络空间的属性

网络空间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的概念空间,与传统的天然物理空间(如陆地、海洋、天空)相比,它没有“自然”的疆域概念。而技术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了各国在网络空间治理上话语权的差异。因此,在网络空间治理上,不同国家的态度差异很大。

(一)全球公域

“全球公域在国际法上的共同特点是独立于主权国家,强调其为全人类共同所有,排斥或禁止任何国家以任何方式对其主张主权。”以美国为代表的互联网发达国家不断鼓吹网络空间属于全球公域的合理性,并强调“网络空间自治”的优越性。2015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提出应当采取集体行动,确保对共享空间——网络、太空、天空、海洋拥有自由进出的权利。

究其原因,还是美国在互联网技术上占据了领先地位。借助其先發优势,可以更好地开发利用网络空间,并借助全球公域理论否定他国网络主权以维护美国的网络霸权地位。同时借助“互联网自由”来推销美国的价值观,“让美国在全球信息空间免受传统主权概念的束缚,扩张美国主权的应用范围,在网络世界拓展美国的国家利益”。

(二)网络主权

在2015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提出“四项原则”,第一条就是尊重网络主权,“《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的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

伴随着主权国家对网络空间“再主权化”呼声的不断提高,即便在以北约国家代表为主撰写编制的《塔林手册2.0版》中,第一章就明确了国家主权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并进一步区分了对内主权和对外主权。至此,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适用性取得了全球的广泛共识。

三、中国确立网络空间主权的对策

(一) 树大国形象,明确网络空间治理主张

一直以来,西方国家和媒体对中国的网络治理肆意曲解,攻击中国关于网络空间主权的主张。面对这种不利局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展开网络外交,申明中国网络空间主权的主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国2014年与巴西、2015年与俄罗斯的联合宣言中,都明确指出了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建网络命运共同体的主张,体现出了中国的大国担当精神。

除了对外阐明中国对待网络空间治理的态度,我们还不断通过国内立法,进一步将理论持续落地,比如201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文件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法理依据。

(二)奋起直追,提高自主信息技术能力

打铁必须自身硬,信息技术的水平决定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的能力。我国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核心软硬件的自主可控能力,另一方面要主动建立自身的网络空间防御体系。

核心硬件主要包括芯片、CPU、操作系统和大型数据库等;核心软件包括安装于硬件上的各种企业和个人应用。核心硬件直接扼住了中国产业升级的“命脉”;核心软件因为安装范围广、应用群体广泛,与日常信息处理密切相关,一旦被留“后门”,后果不堪设想。不断提升核心软硬件的自主能力,需要政府、军队和企业密切配合,协同攻关,尽快占领信息技术的新高地。建设网络空间防御体系,需要具备网络安全、技术侦查、安全管理、内容管控四个方面的技术能力。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统筹管理,通过政策引导、技术落地等手段保障防御体系的完整和落地。

(三)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维护我国利益

必须承认,网络空间及主权概念对中国而言还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我们在理论研究和国际规则制定的参与度上还需要更加深入。中国政府关于网络空间主权的主张已经在国际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对于网络空间主权的具体内涵,包括数据主权、互联网信息监管等内容的理论研究,需要有进一步的推动和明确。

除了自我驱动,还要知己知彼,保护核心利益。我们要积极追踪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主权问题上的最新研究和立法,找到我国在网络主权上的核心利益。并通过国内外高级别会议引领国际互联网主权相关议题,参与规则制定。最终在网络空间主权问题上达到国家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的平衡,实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主张。

四、结语

网络空间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演变出来的虚拟空间,但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却又极其广泛而深刻。不断涌现的网络诈骗、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攻击等也证实了网络空间不会自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只有以国家为主体才能真正预防和治理网络空间中出现的种种不法行为。就像国际法在调节国际争端时必须承认国家主权平等这一前提一样,在国家主导建立网络空间秩序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边界和作用,这样才能厘清权责,找到协商和解决问题的主体。

对中国而言,只有在正视差距和困难的前提下,高举网络空间主权的大旗,不断锤炼“内功”和传递国际影响力,才能让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张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施密特.网络行动国际法塔林手册2.0版[M].黄志雄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58.

[2]沈逸.美国国家网络安全战略[M].北京:时事出版社,2013:253.

[3]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2/16/c_1117481089.htm,2015-12-16.

[4]方滨兴.论网络空间主权[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

(作者单位:信息工程大学)

猜你喜欢

国家主权网络空间
共建诚实守信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并非“乌托邦”
关于民族自决权的未来发展走向
论国家主权维护与投资者保护的适当平衡
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立法之名与实
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探讨
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人才培养探索与思考
论国际法的人本化与国家主权的关系
论网络空间的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