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误收假币如何处理
2021-02-03
新传奇 2021年50期
据央行官网11月30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辽源分行对外误付假人民币给客户。
央行辽源市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4条的规定,对中国银行辽源分行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该条规定指出,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市民发现假币应如何处理?
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谁有权没收、收缴假币?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办理人民币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以上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银行收缴假币应如何操作?
应由两名以上柜员当面予以收繳,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印章,向持有人出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或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申请鉴定。
哪些金融机构可以鉴定货币真伪?
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可以进行货币真伪鉴定。
(《中国基金报》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