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小说观念对文学本体的悖离与趋近
2021-02-01王飞
王 飞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通识教育中心,江苏 徐州 221004)
一种文学观念的产生往往与历史语境有着密切关系,中国古代早期小说观念的产生、认知与价值判断即是当时历史语境孕育的产物。当代学者在研究小说观念生成时,往往论及先秦时期子夏、庄子、荀子的观点,以及两汉之际刘向、刘歆、桓谭、班固等人对小说的经典论述,如果把先秦与两汉之际的小说观念置于当时的历史语境下进行比较,我们会发现早期小说观念比较突出地表现为两种倾向,即“可观”与“不可观”,这是古人对小说观念的一种价值判断。那么,他们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其中又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作为一种文学本体的“小说”所应该具备的文学要素?这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本文拟从考察早期小说观念产生的历史语境入手,探究早期小说观念的价值悖论,从其与文学本体的悖离与趋近考察其中所蕴含的文学要素,深化我们对早期小说观念的研究。
一、早期小说观产生的历史语境
早期的小说观念导源于先秦时期的小说观,这一时期的论述主要是儒家和道家的观点,我们先从这两家的小说观着手来分析其历史语境。
先秦的《论语·子张》《庄子·外物》《荀子·正名》,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下。这一时期诸说蜂起,出现了一个罕见的学术繁荣期。此间产生的《论语》作为儒家的经典,记载了儒家的经典要义,是儒家学说的主要载体。孔子生活在春秋末年,诸侯争霸,百家争鸣,不同的学术流派通过宣扬治国之道谋求经世致用。战国中期,庄子之世,七强攻伐兼并,谋臣策士建言立说以用于时。总的来说,正如王夫之所言,这一时期乃是“古今一大变革之会”[1]1112,处于历史的重大变革期,为诸家学说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历史环境,也为“小说家”驳杂的思想观念提供了产生的土壤。
从对早期小说观念的分析来看,都与当时的政治历史语境有密切关系。目前人们论及小说概念的起源往往从《论语·子张》记载的子夏所云“虽小道,必有可观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2]488论起,这段话后来亦被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再次引用。“小道”何谓?《论语注疏》云:“此章勉人学为大道正典也。小道谓异端之说,百家语也。虽曰小道,亦必有小理可观览者焉,然致远经久,则恐泥难不通,是以君子不学也。”[3]291这里释“小道”为“有小理可观览”的“异端之说”“百家语”,是相对于“大道”而言的。所谓“大道”,就作为儒家后学的子夏而言,则是儒家学说。朱熹把“小道”理解为“农圃医卜之属”[4]188,杨伯峻[5]200、李泽厚[6]509把“小道”理解为“小技艺”,则所指乃是具体的技术和道理。李泽厚在阐发“小道”的含义时,评价子夏的观点认为:“不止是‘小道’,也有大价值,并不亚于思想、哲学、政治。只因政治关系到千家万户、整个社会、国家,是以像是远大事业。此章亦证子夏颇重外王事业。”[6]509李泽厚认为“小道”并不“小”,其价值亦同于思想、哲学、政治,并把子夏之言解读为“外王事业”的体现,此说亦是认同子夏之言是一种政治话语。“小道”无论所指是儒家之外的“百家语”,还是“农圃医术”之类的技术和道理,都是早期的学术流派出于治国理政的需要而倡导的学说。
《庄子·外物》是“小说”一词首现处,举任公子以大钩巨缁垂钓大鱼的寓言,表达对小说的鄙夷态度。文中在寓言之后云:“已而后世辁才讽说之徒,皆惊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7]925所谓“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集释》云:“夫修饰小行,矜持言说,以求高名令闻者,必不能大通于至道。”[7]927所谓“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庄子集释》云:“此言志趣不同,故经世之宜,大小各有所适也。”[7]927所论集中在“志趣不同”四字上。那么,任公子的志趣不同在哪里?任公子之志可以“大通于至道”,而“辁才讽说之徒”之志则泥难不通。任公子之志即是庄子之志,具有政治讽喻的含义在里面。所以庄子认为的治世之道在于“通乎道,合乎德,退仁义,宾礼乐,至人之心有所定矣”[7]468,和孔子的观点截然相反。正如司马迁《史记·老庄申韩列传》所云:“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作《渔父》《盗跖》《胠箧》以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8]394据司马迁看来,老子的道家言论乃是作为抨击孔子儒家学说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政治学说的意味明显。
荀子的小说观念主要体现在《荀子·正名》中的“小家珍说”一语,荀子曰:“故可道而从之,奚以损之而乱;不可道而离之,奚以益之而治。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9]429这里“小家珍说”的内涵,有论者指出“是相对于‘圣人之辩说’和‘士君子之辩说’而提出的,所云‘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已经清楚表明作者是在进行学术价值判断”[10]29。所谓“圣人之辩说”,在《荀子》中是指“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请而喻,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有兼听之明,而无奋矜之容;有兼覆之厚,而无伐德之色。说行则天下正,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是圣人之辨说也。”[9]423-424“士君子之辩说”则是“辞让之节得矣,长少之理顺矣;忌讳不称,祅辞不出。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辨。不动乎众人之非誉,不治观者之耳目,不赂贵者之权执,不利传辟者之辞。故能处道而不贰,咄而不夺,利而不流,贵公正而贱鄙争,是士君子之辨说也”[9]424-425,这里所谓“正道”“邪说”“仁心”“公心”等语,都表明“圣人”与“士君子”的辩说乃是一种政治辩说,且持论属于儒家学派。可以看出,荀子所说的“小家珍说”不脱离政治话语的范畴,是在树立己论、辩驳对方时使用的一个词汇,它的含义与“知者论道”的“道”相对,而所谓“知者”亦即儒者。荀子非常认可这种“道”,认为“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9]423,倡导的依然是儒家的礼教。在《荀子·正名》中,宋钘、墨翟、惠施、公孙龙等的学说不仅被荀子视为“小家珍说”,甚至称之为“嵬说”“怪说”“奸说”“佞说”“乱说”“辟陋之说”“规磨之说”,是他所反对的学说,有别于他所主张的儒家学说。荀子论述其辩驳的原因时说:“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9]422由此,荀子之“道”显系针对当时的社会现状而提出的观点,他认为“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那么能够兴盛的就只有他所主张的儒家学说。可见,荀子的小说观依然有着明确的政治色彩。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小道”还是“小说”“小家珍说”,其内涵都与时代政治语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所论述的问题也主要是出于政治目的。
那么汉代小说观念与政治的关系又是如何?《汉志·诸子略》中首次出现了“小说家”这一概念,而且提出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批小说目录,凡15家1390篇,小序又是目前为止可以见到的最早的小说专论,因此特别值得重视。班固的《汉志》是在刘歆《七略》的基础上“删其要”而成的,而《七略》继承了刘向《别录》的内容,可以认为《汉志》的小说观“实际上反映了自刘向父子到班固时代汉人的一般看法”[11]4。论者常常提及的《“诸子略”大序》[12]1746的一段议论对了解小说观念的产生背景非常重要。其中提及“诸子十家”的兴起都是因为“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的社会现实,于是导致“九家之术蜂出并作”。而诸家学说的作用是“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意图在政治衰微之时有所作为。正如历史研究者所云:“所谓‘九流十家’,实际上就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为维护和发展这种国家规模的小农经济,提出了不同的建国方略。”[13]6显然“九流十家”的兴起乃是政治衰微之时百家争鸣的产物。
两汉之际的大学者桓谭的《新论》一文中也有一段对小说的论述。他说:“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14]1桓谭对小说的认可度与班固不同,他认为“小说”有“治身理家”的价值,似乎与治国理政没有关系,但是我们考察桓谭著述《新论》的目的,就会发现问题没有那么简单。他在《本造》篇中说:“余为《新论》,术辨古今,亦欲兴治也。”[14]1也就是说,他写作《新论》考辨古今学术的目的“兴治”,还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其实,桓谭所谓的“治身理家”意欲何为?一定意义上也是为治国理政服务的,这在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人生理想中是符合正统观念的。
二、两种认知悖论:可观与不可观
通过以上对历史语境的分析,可以形成一个基本看法,那就是早期小说观念产生的原因与政治历史语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正是由于建立在政治价值观基础上的评价标准使人们对小说价值观的判断也形成了政治标准,与自己政治观念相合的就是“可观”,否则就是“不可观”。
先秦时期的小说观念“不可观”是主要倾向。子夏在《论语·子张》中虽然肯定地说“小道”“必有可观”,但又断言“致远恐泥”“君子弗为”。从语意上看,这个句子表示转折关系,表达的重点在后半句,即“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所持观点主要是否定的。庄子的小说观念以“辁才讽说之徒”“惊而相告”任公子垂钓的故事为喻,把小说视同为远离“大达”之道、“不可与经于世”的谋求令名、沽名钓誉的工具,表达的是一种鄙弃的态度。荀子的表述依然语含讥讽,他说“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这里的‘小家珍说’也同‘知者’之‘道’对举,有高下大小之别,显然也指敝帚自珍的小家言论。”[15]4荀子认为这些小家言论都已经衰弱了,不合于时,贬低“小家珍说”的价值。无论道家还是儒家,无论其政治观点有多么大的差异,对小说的观念却一致采取否定、鄙弃、贬低态度,体现出“不可观”的认知倾向,归根结底还是在于这些学说是否适用于“经于世”“致远”“兴治”的政治目的。
而两汉之际以班固、桓谭为代表的小说观念,则在一定意义上表现出“可观”倾向,对小说的认可度增加了。《汉志·诸子略》中独独把“小说家”排除在“可观”之外,认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这九家为了解决“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的社会政治问题,于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12]1746,很显然是以政治目的作为出发点,来判定“小说家”为“不可观”的。但是班固的观点并不完全如此。刘晔《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列传》附《班固传》记载了一篇写给当时辅政的东平王刘苍的一篇举荐人才的《奏记》,颂扬刘苍之德云:“采择狂夫之言,不逆负薪之议。”[16]1331认为刘苍具有能够广泛听取下层民众意见的美好德行。所谓“狂夫之言”“负薪之议”,含义与“刍荛狂夫之议”同。如果说班固对“刍荛狂夫之议”含有贬低的意味,那么何以会用来颂扬刘苍之德?我们从这里看到了班固对“刍荛狂夫之议”的两种不同的态度。这篇《奏记》载于史册,内容完整,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它所表现出来的对“刍荛狂夫之议”的价值认同,与《〈汉志〉“小说家”小序》中“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是一致的,而且可以说明,对“刍荛狂夫之议”并没有表现出贬低的意味,而是把“采择刍荛狂夫之议”作为一种美誉用来赞颂刘苍。揆其语意,班固的观点认为对治国理政而言,小说不可用;而对于体察民情而言,小说可用。
桓谭《新论》表达对“短书”的看法时说:“庄周寓言,乃云尧问孔子。《淮南子》云:‘共工争帝,地维绝。’亦皆为妄作。故世人多云:短书不可用。然论天间莫明于圣人,庄周等虽虚诞,故当采其善,何云尽弃耶?”[14]1由于早期小说的文献形制多为“短书”,可以认为桓谭所论“短书”包括小说在内。桓谭认为,即便是对“尧问孔子”“共工争帝”这样的“妄作”、庄周的“虚诞”之辞,也应当“采其善”,而不能“尽弃”。这段话可以和《新论》中另一处表述“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对读,前者“当采其善,何云尽弃”的开明态度,与后者“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的肯定,都表现出一种对小说的包容,语意上都是以认可成分为主。实质上,桓谭所谓的“丛残小语”,内容是十分广泛的。他在《新论》卷九《正经篇》中说:“通才著书以百数,惟太史公为广大,余皆丛残小论,不能比之。子云所造《法言》《太玄》也,……”[14]41在这里,竟然把司马迁的《太史公书》、扬子云的《法言》《太玄》之外的所有著作,都当作“残小”看待。由此可见,他对小说虽然言其形制上“短”“小”“丛残”,但并没有对其内容采取全然弃置的态度。
通过以上对“可观”与“不可观”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政治历史语境下产生的小说观念,同样也以政治视角作为评价其“可观”与“不可观”的依据,而所谓“小说”“小道”“小说家”“小家珍说”等语,实际上都属于政治语境下产生的话语,是以政治价值为标准来判断“可观”与“不可观”。
三、与文学的关系:悖离与趋近
虽然是出于政治视角论定“不可观”与“可观”,但仍可从诸家的小说观念中探析其所蕴含的文学要素。总的看来,“不可观”“可观”体现了先秦两汉小说观念向文学本体的悖离与趋近。
这里首先需要辨明的是,在先秦文体意识尚未萌芽、文学尚未成为独立意识形态之前,文学要素是杂糅共存于诸多文艺形式之中的,不能因为文学尚未独立建制而否定文学要素的存在。如果从古代诗乐舞不分、文史哲不分的文艺现状看,先秦时期文学没有形成独立的艺术形态,只能是和各种艺术形式杂糅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便是先秦两汉时期的这些没有成为独立文体的文字记载,也可以具有文学意义,甚至可以称为文学的萌芽。即便它所承载的内容、撰述的目的不是为了文学,而是为了表达哲学思想、政治理念,也仍可以从文学角度来剖析其中的文学要素,分析其为文学发展所提供的滋养。这种情况在先秦两汉时期,文学尚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术门类之时,是很普遍的。如《论语》《孟子》《庄子》《荀子》等,很少有哪部书在当时是被作为文学作品看待的,而是被当作哲学思想、政治学说、学术论著来看待的,所以徐调孚说“先秦诸子的价值在学术史上比之文学史上胜过十倍”[17]22。而在今人的解读之中,基于它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点,被看作了文学作品。所以,文学观念的萌芽并不凭借文学学科独立与否来判定其有无。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不能苛求早在先秦两汉时期就出现成熟的小说文体或比较系统的文学理论、文学观念。
其次,也有人认为早期的小说乃是口头文学,指的是“琐屑的言谈”。庄子所说的“小说”鲁迅释之为“琐屑之言”,并且说“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18]371。如果是没有形成文本形态的口头文学,纳入小说史的研究范围确实存在困难,但是我们注意到鲁迅所说的“琐屑之言”并没有指定就是口头文学,而且既然是与“道术”对举,则完全有可能是文本形态,只不过内容或形式上较为琐屑罢了。而之所以会被认为是口头文学,恐与《庄子·外物》中所说的传播者为“讽说之徒”、传播方式是“相告”有关,但是《庄子》一书“寓言十九”,庄子述任公子以“大钩巨缁”垂钓东海大鱼以至“辁才讽说之徒”效仿之事,然后评论云“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与大达亦远矣”,其中“小说”是本体,“辁才讽说之徒”效仿之事是喻体,只是以比喻来说明一个道理,并不能由此认定“小说”之“说”即是口头言说,而更大可能应该是指不能通达大道的“学说”,故而仍可以文本形态视之,而不能以“口头文学”之故排除在文学之外。
再次,由于文学观念的古今差异,子夏、庄子、荀子产生于政治历史语境下的小说观念与今天现代意义上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小说观念之间有着甚大的差距,在文本性质、思想内容、撰写目的等方面与现代小说观之间存在着无法跨越的鸿沟。但是,由于它们毕竟蕴含着后世小说观念的萌芽,我们不能割裂文学观念发展的历程来判断“小说”观念的产生,因此既要认识到古今“小说”观念的差异,又要重视两者之间存在的相互关联之处,不应因其早期形态的不完备而忽视或排斥对其中蕴含的文学要素的探究。
厘清此三点之后,始可言早期小说观。如果只是承认它们是哲学思想、政治学说的话语,那么就会被排除在文学研究甚至小说研究之外。如果不承认早期小说的文本形态,那也会造成对早期文学要素的否定。如果以现代小说观念否定古代小说观念,则会割裂文学发展观念的延续性。
早期的小说观念作为一类学说的总称,已经表明了“小”的特点,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上的“小”,或曰“琐屑”,都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早期小说形态的特征,体现了早期小说观念中的文学要素。甚至可以讲,由此发端,启蒙了后世对小说文体的认知,为小说文体概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实际上,如果先秦小说观念的着眼点不在文学,而是在内容所论述之“道”,那也从文体意义上为小说发展提供了一个存在的理由。尤其是在封建社会诗词歌赋等文学主流样式共存的时代,小说的生存空间本就十分狭小,又处于“不登大雅之堂”的卑下地位,能够因为其所寄寓之“道”而获得一定的认可,附骥于那些“文以载道”的正统文学之后,也是难能可贵的。
现代小说文体认知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早期子夏、庄子、荀子所谓之“小道”与“小说”“小家珍说”之语。现代小说最重要的特点是“虚构”,但何以会把“虚构”的特点赋予“小说”这种文体?其实,早期小说观念已使小说具备了“虚构”的品格。《庄子·外物》所说的“小说”是指“辁才讽说之徒”“惊而相告”的“琐屑之言”,虽然它以寓言的形式隐喻琐屑的道理,但一定意义上已使“小说”一词带有虚词浮说的色彩。今天小说文体的虚构性也可以从庄子的“饰”字中获得解读,所谓“饰”即“修饰”,一定程度上含有虚构的意思。
向文学本体趋近更明显的标志则是《汉志》。《汉志》列出了“小说家”这一流派的作品,从此小说由民间论说进而见诸史传著录,进入士大夫文人及知识阶层的视野,一定意义上提高了小说的地位,使小说更被重视,也为小说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汉志》逐一罗列“小说家”相关著述十五家,第一次廓定小说文本的范围,有利于后世对小说文体的界定。而且从其所列的诸多篇目看,已经与后世杂传小说“丛杂”的特点相一致,向文学意义上的小说迈进了一步。因此,有学者认为,这种小说观念已经具有文体意义。如李剑国在论述早期小说观念时说:“‘小说’既然是一种言辞、言说、言论,这样它的概念内涵就自然可以发展为对某一类特定著述的概括,开始具有一定的文体意义。这个转变最晚是在西汉末实现的,证据是班固的《汉书·艺文志》。”[19]599通过分析,李剑国认为,“早期小说观念包括了小说文体和小说功能两大块”,即文体上“是‘丛残小语’的缀合”,“包含了议论和叙事等不同体别”,“内容丛杂”“具有浅俗的特点”,功能上有“伦理功能”“政治功能”“知识功能”“娱乐审美功能”[19]601-602。从“小说文体和小说功能”的内涵看,《汉志》所体现的文学要素非常广泛,体现出早期小说较为明显的向文学本体趋近的特征。鲁迅甚至认为:“至于《汉书·艺文志》上说:‘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这才近似现在的所谓小说了。”[18]780当然,鲁迅所说的是“近似”,在考察《汉志》自身的小说观念时,并不能完全以现代的小说观来判断古代小说。
相较之下,桓谭《新论》关于“小说”的表述所包含的文学要素更为明显,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论述。首先是“合丛残小语”的形式特点,内容简短,以记录琐屑言行为主,对杂传小说文体有所揭示。其次是“近取譬论”,所谓“近”,意即取生活中的常见事例,与“致远”所谓大道理、大事业、大理想相区别,是指生活中的琐屑小事。“譬论”一语,又道出文学创作常用的基本方法。前引桓谭《新论》已云“庄周寓言”、《淮南子》“妄作”、庄周“虚诞”,实际上也指出了创作的艺术手法,点明这些著作虚构的成分比较大,这种认知具有鲜明的文学属性。桓谭所说的“小说”虽然没有文学意义上的身份认定,但是他的观点却具有文学价值。再者,桓谭认为“小说”“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从内容上也肯定了“小说”的价值。因此有研究者认为桓谭对“小说”的论述实质上已经具有文体界定的性质。贺根民评桓谭小说观念云“首先从文体上界定小说”,认为桓谭的论述“虽未脱‘小语’的形式特征,却初步规设了‘譬论’作词的行文手段,略具近代色彩的小说观念特征”[20]34。吕海龙也认为:“‘小说’明确作为文类之观念,由来已久,上可溯东汉桓谭、班固等人。”[21]93以上诸论表明,桓谭的小说观已经具有较为明显的文学要素。
从以上分析可见,从整体上来说,先秦两汉时期的小说观念对文学本体的认知有一个逐渐靠拢的过程,文学要素的体现也有一个逐渐萌芽的过程,虽然这种意识尚未形成自觉状态,但从文学史意义上看,不可否认其具有明显的文学价值。汉代的小说观念揭示了更为丰富的文学要素,是对先秦小说观念的继承和发展,是向文学本体的趋近。因此,陈洪把桓谭与班固的小说观称之为别于先秦小说观念的第二阶段,说桓谭所谓“小说”在内涵上已经与先秦的“小说”“大不相同”了,而班固所云“小说”已经“已成文体的专名”[22]5-8。对先秦和汉代小说观念的差异进行了明确的辨析,这里所说的第二阶段,实质上是古代小说观念向文学本体趋近的表现。
四、结语
早期小说观念影响到古代小说的发展,古代小说的文学属性有待于后世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成熟。早期小说观念在认知上所表现出的“不可观”与“可观”的悖论,以及与文学本体的悖离与趋近,典型地代表了早期小说观念的特征。同时也应看到,早期小说观念并不单纯,虽然含有文学要素,但并非文学概念,而是隶属于学术类别的范畴,甚至是一个比较驳杂的、地位不高的学术类别。这一现象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并没有发生很大改变,对古代小说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阻碍了作为文学意义上的“小说”的发展。萧相恺说:“在班固的时代,‘小说家’虽是一个学派,‘小说’虽已是这个学派文献的名称,但与今之文学家及文学家创作意义上的小说仍无关涉,它只是诸子中的一家,其著作则是诸子书中辟出‘浅薄不中义理’的‘短书’‘杂书’别为一类。”[23]27这种“浅薄不中义理”的先天因素特征对早期小说的发展是不利的,但班固、桓谭等人的论述毕竟已经开始注意到小说的这一状况,并且予以更为全面、包容的评价,这是一种进步,一定意义上对历来视小说为“小道”的观念有所校正,促进了古代小说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