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1-01-29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多个场合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深刻认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需要更加深刻认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意义。
绿色低碳发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其中绿色低碳发展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指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定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忠实践行者,就是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切实扛牢扛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坚持不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低碳发展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具体行动。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安全,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努力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我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落实《巴黎协定》、践行温室气体减排承诺的具体行动,体现了我国主动承担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绿色低碳发展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对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和减少碳排放统筹力度,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机制。因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加速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和政策体系的绿色化、低碳化进程,是新形势下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
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必然要求发展理念、方式、模式等相应转变。绿色低碳发展将倒逼经济社会体系全面转型升级,加快改善生产要素及其配置水平,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在更高水平上相匹配相适宜,进而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低碳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等,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走好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绿色低碳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征,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保持战略定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真正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从严从实控制盲目上马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充分挖掘能耗潜力,为优质项目挪腾能耗空间,既踩住能耗“双控”的“刹车”,更加大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油门”。就云南而言,要保持战略定力深入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进一步丰富拓展“三张牌”的内涵外延。瞄准低碳产业技术发展趋势,着力构建绿色技术体系,加快布局未来低碳产业,持续推动绿色低碳产业蓬勃发展。稳步调整能源开发和利用结构,坚持能源开发实施清洁替代、能源使用实施电能替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抓紧推动“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加大清洁能源供给和使用力度,推动形成能源生产清洁主导、能源使用电能主导的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加快把云南打造成为清洁能源示范省。加大国土空间利用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深入实施“湖泊革命”,切实打破环湖开发格局,严格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建设用地等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引导人口和产业均衡发展,有效提高城市地区经济和人口集聚度。
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把绿色低碳化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石,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度。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行动,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绿色低碳产品装备研发与应用,推动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抢抓信息技术革命,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管理,促进各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强与各地绿色技术、标准、模式等的对接和协作,积极引进和推广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模式,扎实做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工作。加大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将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创新与制度创新相协同,避免相互掣肘、相互制约。坚持世界眼光,力争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等领域,引导企业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研究,积极谋划打造一批碳中和产品,率先研究推出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全球碳标准,在激烈的国际贸易和产业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
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在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的同时又面临减碳压力,要充分利用环境污染物排放与碳排放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性,协同控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聚焦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目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不断延伸和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度和广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的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落实“退、减、调、治、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让云南的九大“高原明珠”更加璀璨夺目。加快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探索推动将碳排放纳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能源评价、排污许可证核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等,加大有色金属冶炼烟气、农牧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的研发,加快研究将减污降碳纳入省级环保督察体系,推动减污降碳统筹融合、协同增效。
坚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平衡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全国“一盘棋”、全省“一盘棋”,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循序渐进、先立后破,充分考虑各地区所处发展阶段、实际发展需求、碳减排潜力等因素,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制定科学合理的减碳计划。切实统筹好发展与减污降碳的关系,把握好减碳节奏,避免蜂拥而上的运动式“减碳”,避免不考虑自身发展水平和能力而采取脱离实际的减碳行动,同时也要防止一些地区“只喊口号”、不见行动、不见效果的表面减碳行为。云南要根据国家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减碳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分类研究制定包括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重点行业、领域的碳达峰目标,实事求是提出减碳方案,分类有序扎实推进。
“四力并驱”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完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治理体系,要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宏观经济、政治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激发活力、增强动力、提升能力、形成合力,“四力并驱”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引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激发绿色低碳发展的活力。加强企业主体地位和市场调控机制,探索构建完善的市场交易机制,发挥市场交易机制的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及各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扩大碳交易市场的覆盖面,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和交易主体,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跃度。云南要充分利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机遇,着力推进企业积极参与到碳交易市场中。
增强绿色低碳发展的动力。加强绿色投融资机制建设,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绿色低碳发展有突出作用的重大项目优先给予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增强其绿色低碳发展动力。加大企业绿色发展理念的教育宣传和引导,强化企业对绿色低碳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统一性认识,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观能动性。
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加强碳排放、碳捕集等监测技术的研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机构、重点排放企业等主体的碳监测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碳达峰、碳交易、低碳试点示范等系列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强化组织能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统筹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办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合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不断筑牢全民绿色低碳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公众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效性,推动形成社会合力。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绿色低碳转型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制度合力。统筹整合节能减排、生态环境、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等专项资金,设立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专项资金,形成资金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