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声音
2021-01-29
央企要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了2021年上半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涉及新能源工作。
彭华岗表示,在碳市场建设方面,从中央企业角度来说,主要还是要稳步推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碳资产管理体系,要积极参与全国的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依法开展碳排放的报告和信息披露。另外,也支持企业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的节能方式,指导企业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
对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有关意见和方案,推动中央企业更好地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当中发挥作用。工作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稳步推进产业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二是稳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三是稳步推进能源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四是稳步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的应用。
在央企大力推进碳中和工作建设的背景下,新能源行业将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部分新能源企业将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针对基础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意见》提出要分类建立不同评价体系。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不涉及军工、国防等敏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把技术交易合同金额、市场估值、市场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意见》强调,要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机制,明确国有无形资产管理的边界和红线,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流程。
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将分散于不同税种单行文件中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分类汇集、全面解读,便于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懂政策、会操作、尽享受,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在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两个重点领域,编制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两个专项指引,更有针对性地服务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3个方面,梳理汇集了27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内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包括6项针对软件企业和14项针对集成电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内容。
切实提升信用评级质量
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通知》有利于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和区分度,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大局。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切实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助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8月11日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实施城市更新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
《通知》称,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此外,《通知》指出,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
7月31日,央行公布《人民银行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公告,其中部分信息涉及绿色金融。
会议提出,2021年以来,央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其中,绿色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按照发展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基本框架的总体思路,加快推动绿色金融各项工作并取得进展。研究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发布了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银行间市场推出碳中和债券,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激励相容的评价机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
会议要求,2021年下半年,央行要整体协同、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减排效应重点领域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扎实推进碳排放信息披露和绿色金融评价。加强气候风险管理,有序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加强对绿色金融重点问题调查研究。
随着金融机构不断推出碳减排工具,更多的金融资源将进入新能源行业,新能源行业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